中医药普法专栏㉘|申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提供医术渊源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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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文字整理|湖北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与中医药法治研究中心/湖北大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赵敏 张宇清 王卓怡;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 霍增辉 王萍 柳安然
张某于2018年11月报名参加某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并提交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省卫生健康委在审核张某材料时,发现其报名材料未见到有效的家族关系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专长来源于家族传承且自述为自学而非师承,也未提供从师证明,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中有关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的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条件,审核不予通过。张某不服,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作出维持原审核意见的行政复议决定。张某仍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具有医术渊源。本案中,张某的报名材料未能证明其“具有医术渊源”,不符合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具备的条件。某省卫生健康委作出的审核意见、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选自:(2020)苏行终1346号]
相关法条这样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具有医术渊源,并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交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证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15条第2款;《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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