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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岳全书

中医古籍 | 共 11.6 万 字

景岳全书

作者張介賓

朝代明

年份公元1640年

底本《欽定四庫全书·子部五·医家類·景岳全书》,文淵閣本(漢リポ掃描及文字化本)

賈序

人情莫不欲壽,恆諱疾而忌医,孰知延壽之方,匪药石不为功;得病之由,多半服食不審,致庸医之誤人,曰药之不如其勿药,是由因噎廢食也。

原夫天地生物,以好生为心,草木、金石、飛潛、溲渤之類,皆可已病,听其人之自取。

古之圣人,又以天地之心为己心,著为《素问》《难经》,定为君臣佐使方旨,待其人善用之。

用之善,出为良医,药石方旨,惟吾所使,壽夭榮謝之数,自我操之,如執左券,皆稽古之力也。

庸医反是,執古方,泥古法,罔然不知病所自起,为表、为里、为虚、为实,一旦殺人,不知自反,反歸咎於食忌,洗其恥於方冊,此不善學者之过也。

故曰:肱三折而成良医,言有所試也;不三世不服其药,言有所受之也。

假試之知而不行,受之傳而不習,己先病矣,己之不暇,何暇於已人之病?是无怪乎忌医者之紛紛也。

越人張景岳,豪傑士也。

先世以軍功起家,食祿千戶。

结髮读书,不呫呫章句。

初學万人敵,得鱼腹八陣不傳之秘,仗策遊俠,往来燕冀間,慨然有封狼胥、勒燕然之想,榆林、碣石、凤城、鴨江,足跡幾遍。

投筆棄繻,絕塞失其天險;談兵说劍,壯士遜其顏色。

所遇数奇,未嘗浼首求合也。

由是落落难偶,浩然歸里,肆力於軒岐之學,以养其親。

遇有危证,世医拱手,得其一匕,矍然起矣。

常出其平生之技,著为医學全书,凡六十有四卷。

語其徒曰:医之用药,猶用兵也。

治病如治寇攘,知寇所在,精兵攻之,兵不血刃矣。

故所著书,彷彿八陣遺意。

古方,经也;新方,權也,经權互用,天下无难事矣。

书既成,限於資,未及流傳而歿,遺草屬諸外孫林君日蔚。

蔚載与南遊,初见賞於方伯魯公,捐資付梓。

板成北去,得其书者,視为肘后之珍,世罕见之。

予生平頗好稽古,猶專意於养生家言,是书誠养生之秘笈也。

惜其流傳不廣,出俸翻刻,公諸宇內。

善读其书者,庶免庸医誤人之咎,諱疾忌医者,毋因噎而廢食也可。

时康熙五十年歲次辛卯孟春兩廣运使瀛海賈棠題於羊城官舍之退思堂

範序

我皇上御極五十年,惠政頻施,仁风洋溢,民盡雍熙,物无夭札,固无藉於《靈樞》《素问》之书,而后臻斯世於壽域也。

雖然,先文正公有言:不为良相,当为良医。

乃知有圣君不可无良相,而良医之權又与良相等,医之一道,又豈可忽乎哉!自軒轅、岐伯而下,代有奇人,惟长沙張仲景为最著。

厥后,或劉或李或朱,並能以良医名,然其得力处,不能不各循一己之见,猶儒者尊陸尊朱,異同之论,紛紛莫一。

越人張景岳,蓋医而良者也。

天分既高,師古復细,是能融會乎百家,而貫通乎諸子者,名其书曰「全」,其自負亦可知矣。

他不具论,觀其《逆数》一篇,逆者得阳,順者得阴,降以升为主,此开阴阳之秘,蓋医而仙者也。

世有以仙为医,而尚不得謂之良哉?而或者曰:医,生道也;兵,殺機也。

医以陣名,毋乃不倫乎?不知元气盛而外邪不能攻,亦由壁壘固而侵劫不能犯也。

況兵之虚实成敗,其機在於俄頃;而医之寒热攻补,其差不容於毫髮,孰謂医与兵之不相通哉?若將不得人,是以兵与敵也;医不得人,是以人試药也。

此又景岳以陣名篇之微意也。

是书为謙庵魯方伯任粵时所刻,紙貴五都,求者不易。

转运使賈君,明於順逆之道,精於升降之理,濟世情殷,重登梨棗。

予於庚寅孟冬,奉天子命,帶星就道,未獲觀其告竣。

閱兩月,賈君以札见示,《景岳全书》重刻已成,命予作序。

余雖不敏,然以先文正公良医良相之意廣之,安知昔日之張君足为良医,而異日之賈君不为良相,以佐我皇上万壽无疆之歷服耶?故为数語以弁卷首。

閩浙制使瀋阳範时崇撰

查序

天地之道,不过曰阴与阳,二气之相宣,而万物於以发育。

人固一物耳,皆秉是气以生,賦以成形,不能无所疵癘,而況物情之相感,物欲之相攻,此疾疚之所由興,往往至於夭札而莫之拯。

有古圣人者起,为斯民憂,調健順之所宜,酌剛柔之所濟,分疏暑寒燥湿之治理,而著之为经,至今读《靈樞》《素问》諸篇,未嘗不嘆圣人之卫民生者遠也。

及覽漢史方技傳,若倉公、扁鵲之流,多傳其治疾之神奇,而其方不著。

洎仲景、立齋、丹溪、東垣輩出,多采其精微,勒为成书,以嬗后世。

及諸家踵接,各祖所傳,同途異趨,且致牴牾,即有高識之士,覽之茫无津涯,欲求其會歸,卒未易得也。

越人張景岳者,少負经世才,晚專於医,能決諸家之旨要,乃著集六十有四卷,以集斯道之大成。

其甥林汝暉攜之至嶺外,为魯謙庵方伯所賞識,始为之梓行,凡言医之家,莫不奉为法守。

后其板浸失,賈青南都运復刊之,尋挾以北歸,其行未廣。

余族子禮南客粵,以其才鳴於时,而尚义強仁,有古烈士之概。

慨是书之不廣暨也,毅然倡其同志諸君,醵金以授梓人,鋟板摹发。

會余奉命典試,事竟,禮南从余遊,出其书視余,請为弁首。

余读其集分八陣,陣列諸科,科次以方,方徵諸治,其义簡,其法该,其功用正而神,是为百氏之正軌,而其究盈虚之理数,析順逆之经權,則又与大《易》相参,而阴阳之道备是矣。

學者苟得其体用,隨宜而措施,則足以利濟群黎,可无夭札之患。

且今圣天子方臻仁壽,保合太和,至澤之涵濡,使天下咸登壽域。

更得是书而廣其術,行之四方,其於天地生物之心,圣人仁民之化,贊襄补益,厥用良多,而禮南諸君樂善之功,亦將与是集共傳不朽。

癸巳科廣東典試正主考翰林院編修查嗣瑮撰

魯序

人身一小天地也。

天地之气,不越阴阳,阴阳和,而后覆載得其清寧,淵岳得其渟峙,以至草木鸟獸咸若。

《易》有之:山澤通气,水火不相射,是謂阴阳和之之謂也,所以《易》与天地准,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向余亦謂医与《易》准,故能神明闔闢之原。

人之一身,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备矣,非气不生,非血不行,气血者,阴阳之屬也。

而医則阴中求阳,阳中求阴,循環无已,从逆得順,从消得长,从虚得盈,分先后之天,審燥湿之宜,察剛柔之用。

二气之说明,則表里虚实,无不洞然於中,斯酌古可以剂今,所謂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善《易》者,未有不善医者也。

夫榮卫調而后经络順,阴阳錯而后疾病生,軒岐具挽回造化之神功,而《靈樞》《素问》一书,猶日月经天,江河行地,后之人雖窮幽極渺,尚恐理解未明,用違其術。

唯仲景張氏、立齋薛氏、丹溪朱氏、東垣李氏諸君,朗悟通神,能窺其奧,皆有著述,为医家指南,以名于越人、淳于之后。

而《医宗》《医录》《医統》《拔萃》《寶鏡》諸篇,亦足以羽翼《內经》者,猶之《六经》而外,諸子百家不可廢也。

但浩博氾濫,童年習之,皓首而不得其源。

倘能採掇精華,不支不漏,燦若云漢,明若列星,俾人披其集而漱滌五脏,練精易形,有所宗旨,斯亦窺《易》簡之奧,而具参贊之功者矣。

吾郡張會卿先生,名介賓,自號通一子,於书无所不窺,壯年好談兵擊劍,思有所用於世,筮《易》得天山之遁,遂決意石隐,避世壺中。

精軒岐之道,而於生死疑难之際,審呼吸於毫芒,辨浮沉於影響,君臣佐使,无不析其源流,问切望聞,无不窮其窔奧。

匯成《景岳全书》一集,列为八陣,中为九宫,前分门,后方剂,去陳言之糟粕,闡前哲之心思,合者参之,疑者剖之,略者补之,誠度世之津梁,卫生之丹訣也。

是书膾炙海內已久,余以不得一见为悵,適林汝暉侄倩攜之来粵,如獲拱璧。

因謂兒輩曰:茲編宏濟之仁,不在良相下,豈一身一家之所敢私哉。

特付剞劂,以公諸世,庶不沒作者之苦心,而同於长桑禁方之授也夫。

會稽魯超序

全书紀略

先外祖張景岳公,名介賓,字會卿。

先世居四川綿竹縣,明初以軍功世授紹興卫指揮,卜室郡城會稽之東。

生穎異,读书不屑章句,韜鈐軒岐之學,尤所淹貫。

壯歲遊燕冀間,从戎幕府,出榆关,履碣石,经凤城,渡鴨綠,居数年无所就,親益老,家益貧,翻然而歸。

功名壯志,消磨殆盡,盡棄所學而肆力於軒岐,探隐研神,医日進,名日彰,时人比之仲景、東垣云。

苦志編輯《內经》,窮年縷析,匯成《類经》若干卷问世,世奉为金匱玉函者久矣。

《全书》者,博採前人之精义,考驗心得之玄微,以自成一家之书。

首《傳忠录》,統论阴阳六气,先賢可否,凡三卷。

次《脉神章》,擇諸家珍要精髓,以測病情,凡二卷。

著傷寒为典,雜症为謨,婦人为規,小兒为則,痘疹为詮,外科为鈐,凡四十卷。

採药味三百種,人参、附子、熟地、大黃为药中四維,更推参、地为良相,黃、附为良將,凡二卷。

創药方,分八陣,曰补,曰和,曰寒,曰热,曰固,曰因,曰攻,曰散,名新方八陣,凡四十卷。

集古方,分八陣,名古方八陣,凡八卷。

別輯婦人、小兒、痘疹、外科方,总皆出入古方八陣以神其用,凡四卷,共六十四卷,名《景岳全书》。

是书也,繼往开来,功豈小补哉!以兵法部署方略者,古人用药如用兵也。

或云公生平善韜鈐,不得遂其幼學壯行之志,而寓意於医,以发泄其五花八门之奇。

余曰:此蓋有天焉,特老其才,救世而接医統之精傳,造物之意,夫豈其微歟?是編成於晚年,力不能梓,授先君,先君復授日蔚。

余何人斯,而能繼先人之遺志哉!歲庚辰,攜走粵東,告方伯魯公。

公曰:此濟世慈航也!天下之寶,当与天下共之。

捐俸付剞劂,閱数月工竣。

不肖得慰籍先人,以慰先外祖於九原,先外祖可不朽矣。

外孫林日蔚跋

卷之一入集

傳忠录(上)

明理(一)

万事不能外乎理,而医之於理为尤切。

散之則理为万象,會之則理歸一心。

夫医者,一心也;病者,万象也。

舉万病之多,則医道誠难,然而万病之病,不过各得一病耳。

譬之北極者,医之一心也;万星者,病之万象也。

欲以北極而对万星,則不勝其对。

以北極而对一星,則自有一线之直。

彼此相照,何得有差?故医之臨证,必期以我之一心,洞病者之一本。

以我之一,对彼之一,既得一真,万疑俱釋,豈不甚易?一也者,理而已矣。

苟吾心之理明,則阴者自阴,阳者自阳,焉能相混?阴阳既明,則表与里对,虚与实对,寒与热对,明此六变,明此阴阳,則天下之病固不能出此八者。

是編也,列门为八,列方亦为八。

蓋古有兵法之八门,予有医家之八陣。

一而八之,所以神变化,八而一之,所以溯淵源。

故予於此录,首言明理,以統阴阳諸论,詳中求备,用帥八门。

夫兵系興亡,医司性命,執中心學,孰先乎此?是即曰傳中可也,曰傳心亦可也。

然傳中傳心,总无非为斯人斯世之謀耳,故覆命为傳忠录。

阴阳篇(二)

凡诊病施治,必須先審阴阳,乃为医道之綱領。

阴阳无謬,治焉有差?医道雖繁,而可以一言蔽之者,曰阴阳而已。

故证有阴阳,脉有阴阳,药有阴阳。

以证而言,則表为阳,里为阴;热为阳,寒为阴;上为阳,下为阴;气为阳,血为阴;动为阳,静为阴;多言者为阳,无聲者为阴;喜明者为阳,欲暗者为阴。

阳微者不能呼,阴微者不能吸;阳病者不能俯,阴病者不能仰。

以脉而言,則浮大滑数之類,皆阳也;沉微细澀之類,皆阴也。

以药而言,則升散者为阳,斂降者为阴;辛热者为阳,苦寒者为阴;行气分者为阳,行血分者为阴;性动而走者为阳,性静而守者为阴。

此皆医中之大法。

至於阴中復有阳,阳中復有静,疑似之間,辨須的確。

此而不識,極易差訛,是又最为緊要,然总不離於前之数者。

但兩气相兼,則此少彼多,其中便有变化,一皆以理測之,自有显然可见者。

若阳有餘而更施阳治,則阳愈熾而阴愈消;阳不足而更用阴方,則阴愈盛而阳斯滅矣。

設能明徹阴阳,則医理雖玄,思过半矣。

一、道產阴阳,原同一气。

火为水之主,水即火之源,水火原不相離也。

何以见之?如水为阴,火为阳,象分冰炭。

何謂同源?蓋火性本热,使火中无水,其热必極,热極則亡阴,而万物焦枯矣。

水性本寒,使水中无火,其寒必極,寒極則亡阳,而万物寂滅矣。

此水火之气,果可呼吸相離乎?其在人身,是即元阴元阳,所謂先天之元气也。

欲得先天,当思根柢。

命门为受生之竅,为水火之家,此即先天之北闕也。

舍此他求,如涉海问津矣。

學者宜識之。

一、凡人之阴阳,但知以气血、脏腑、寒热为言,此特后天有形之阴阳耳。

至若先天无形之阴阳,則阳曰元阳,阴曰元阴。

元阳者,即无形之火,以生以化,神機是也。

性命系之,故亦曰元气。

元阴者,即无形之水,以长以立,天癸是也。

強弱系之,故亦曰元精。

元精元气者,即化生精气之元神也。

生气通天,惟賴乎此。

经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即为之謂。

今之人,多以后天勞欲戕及先天,今之医,只知有形邪气,不知无形元气。

夫有形者,跡也,盛衰昭著,体認无难;无形者,神也,变幻倏忽,挽回非易。

故经曰:粗守形,上守神。

嗟呼!又安得有通神明而见无形者,与之共談斯道哉。

一、天地阴阳之道,本貴和平,則气令調而万物生,此造化生成之理也。

然阳为生之本,阴实死之基。

故道家曰:分阴未盡則不仙,分阳未盡則不死。

華元化曰:得其阳者生,得其阴者死。

故凡欲保生重命者,尤当愛惜阳气,此即以生以化之元神,不可忽也。

曩自劉河間出,以暑火立论,專用寒涼,伐此阳气,其害已甚。

賴東垣先生论脾胃之火必須温养,然尚未能盡斥一偏之謬,而丹溪復出,又立阴虚火动之论,制补阴、大补等丸,俱以黃柏、知母为君,寒涼之弊又復盛行。

夫先受其害者,既去而不返。

后習而用者,猶迷而不悟。

嗟乎!法高一尺,魔高一丈,若二子者,謂非軒歧之魔乎?余深悼之,故直削於此,实冀夫盡洗積陋,以蘇生命之厄,誠不得不然也。

觀者其諒之、察之,勿以誹謗先輩为責也。

幸甚!

一、阴阳虚实。

经曰:阳虚則外寒,阴虚則內热,阳盛則外热,阴盛則內寒。

一、经曰:阳气有餘,为身热无汗。

此言表邪之实也。

又曰:阴气有餘,为多汗身寒。

此言阳气之虚也。

仲景曰:发热惡寒发於阳,无热惡寒发於阴。

又曰:極寒反汗出,身必冷如冰。

此与经旨义相上下。

一、经曰:阴盛則阳病,阳盛則阴病。

阳勝則热,阴盛則寒。

一、阴根於阳,阳根於阴。

凡病有不可正治者,当从阳以引阴,从阴以引阳,各求其屬而衰之。

如求汗於血,生气於精,从阳引阴也。

又如引火歸源,納气歸腎,从阴引阳也。

此即水中取火,火中取水之义。

一、阴之病也,来亦緩而去亦緩;阳之病也,来亦速而去亦速。

阳生於热,热則舒緩;阴生於寒,寒則拳急。

寒邪中於下,热邪中於上,飲食之邪中於中。

一、考之《中藏经》曰:阳病則旦静,阴病則夜寧;阳虚則暮亂,阴虚則朝爭。

蓋阳虚喜阳助,所以朝輕而暮重;阴虚喜阴助,所以朝重而暮輕。

此言阴阳之虚也。

若实邪之候,則与此相反。

凡阳邪盛者,必朝重暮輕;阴邪盛者,必朝輕暮重。

此阳逢阳王,阴得阴強也。

其有或晝或夜,时作时止,不时而动者,以正气不能主持,則阴阳盛負,交相錯亂,当以培养正气为主,則阴阳將自和矣。

但或水或火,宜因虚实以求之。

六变辨(三)

六变者,表里寒热虚实也。

是即医中之关鍵。

明此六者,万病皆指諸掌矣。

以表里言之,則风、寒、暑、湿、火、燥感於外者是也。

以里言之,則七情、勞欲、飲食傷於內者是也。

寒者,阴之類也。

或为內寒,或为外寒,寒者多虚。

热者,阳之類也。

或为內热,或为外热,热者多实。

虚者,正气不足也,內出之病多不足。

实者,邪气有餘也,外入之病多有餘。

六者之詳,条列如下。

表证篇(四)

表证者,邪气之自外而入者也。

凡风寒暑湿火燥,气有不正,皆是也。

经曰:清风大来,燥之勝也。

风木受邪,肝病生焉。

热气大来,火之勝也。

金燥受邪,肺病生焉。

寒气大来,水之勝也。

火热受邪,心病生焉。

湿气大来,土之勝也。

寒水受邪,腎病生焉。

风气大来,木之勝也。

土湿受邪,脾病生焉。

又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温。

春傷於风,夏生飧泄。

夏傷於暑,秋必咳瘧。

秋傷於湿,冬生咳嗽。

又曰:风从其沖后来者为虚风,傷人者也,主殺主害者。

凡此之類,皆言外来之邪。

但邪有阴阳之辨,而所傷亦自不同。

蓋邪雖有六,化止阴阳。

阳邪化热,热則傷气;阴邪化寒,寒則傷形。

傷气者,气通於鼻,鼻通於脏。

故凡外受暑热而病有发於中者,以热邪傷气也。

傷形者,淺則皮毛,深則经络,故凡外受风寒而病为身热体痛者,以寒邪傷形也。

经曰:寒則腠理閉,气不行,故气收矣。

炅則腠理开,营卫通,汗大泄,故气泄矣。

此六气阴阳之辨也。

然而六邪之感於外者,又惟风寒为最。

蓋风为百病之长,寒为殺厲之气。

人身內有脏腑,外有经络,凡邪气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乃入於孫络;留而不去,乃入於络脉;留而不去,乃入於经脉,然后內連五脏,散於腸胃,阴阳俱感,五脏乃傷,此邪气自外而內之次也。

然邪气在表,必有表证,既见表证,則不可攻里。

若誤攻之,非惟无涉,且恐里虚則邪气乘虚愈陷也。

表证既明,則里证可因而解矣。

故表证之辨,不可不为之先察。

一、人身脏腑在內,经络在外,故脏腑为里,经络为表。

在表者,手足各有六经,是为十二经脉。

以十二经脉分阴阳,則六阳屬腑为表,六阴屬脏为里。

以十二经脉分手足,則足经之脉长而且遠,自上及下,遍络四体,故可按之以察周身之病。

手经之脉短而且近,皆出入於足经之間,故凡诊傷寒外感者,則但言足经不言手经也。

然而足之六经,又以三阳为表,三阴为里。

而三阳之经,則又以太阳为阳中之表,以其脉行於背,背为阳也。

阳明为阳中之里,以其脉行於腹,腹为阴也。

少阳为半表半里,以其脉行於側,三阳傳遍而漸入三阴也。

故凡欲察表证者,但当分前后左右,而以足三阳经为主。

然三阳之中,則又惟太阳一经,包覆肩背,外为周身之之綱維,內連五脏六腑之肓腧?此諸阳之主气,猶四通八達之衢也。

故凡风寒之傷人,必多自太阳经始。

一、足三阴之经皆自腳上腹,雖亦在肌表之間,然三阴主里,而凡风寒自表而入者,未有不由阳经而入阴分也。

若不由阳经逕入三阴者,即为直中阴经,必連脏矣。

故阴经无可据之表证。

一、寒邪在表者,必身热无汗,以邪閉皮毛也。

一、寒邪客於经络,必身体疼痛,或拘急而酸者,以邪气亂营气,血脉不利也。

一、寒邪在表而头痛者,有四经焉。

足太阳脉挾於头頂,足阳明脉上至头維,足少阳脉上行兩角,足厥阴脉上會於巔,皆能为头痛也。

故惟太阴、少阴皆无头痛之证。

一、寒邪在表多惡寒者,蓋傷於此者必惡此,所謂傷食惡食,傷寒惡寒也。

一、邪气在表,脉必緊数者,营气为邪所亂也。

一、太阳经脉起目內眥,上頂巔,下項,挾脊行腰膕,故邪在太阳者,必惡寒发热而兼头項痛,腰脊強,或膝腨痠疼也。

一、阳明经脉起自目下,循面鼻,行胸腹。

故邪在阳明者,必发热微惡寒,而兼目痛鼻乾不眠也。

一、少阳为半表半里之经,其脉繞耳前后,由肩井下脅肋。

故邪在少阳者,必发热而兼耳聾脅痛,口苦而嘔,或往来寒热也。

以上皆三阳之表证,但见表证,則不可攻里。

或发表,或微解,或温散,或涼散,或温中托里而为不散之散,或补阴助阴而为云蒸雨化之散。

嗚呼!意有在而言难盡也。

惟慧者之心悟之。

一、表证之脉。

仲景曰:寸口脉浮而緊,浮則为风,緊則为寒,风則傷卫,寒則傷营,营卫俱病,骨節煩疼,当发其汗也。

《脉经》注曰:风为阳,寒为阴,卫为阳,营为阴,风則傷阳,寒則傷阴,各从其類而傷也。

故卫得风則热,营得寒則痛,营卫俱病,故致骨節煩疼,当发汗解表而愈。

一、浮脉本为屬表,此固然也。

然有邪寒初感之甚者,拘束卫气,脉不能達,則必沉而兼緊,此但当以发热身痛等表证参合而察之,自可辨也。

又若血虚动血者,脉必浮大。

阴虚水虧者,脉必浮大。

內火熾盛者,脉必浮大。

关阴格阳者,脉必浮大。

若此者,俱不可一概以浮为表论,必当以形气病气有无外证参酌之。

若本非表证,而誤認为表,則殺人於反掌之間矣。

一、外感寒邪,脉大者,必病進,以邪气日盛也。

然必大而兼緊,方为病進。

若先小而后大,及漸大漸緩者,此以阴转阳,为胃气漸至,將解之兆也。

一、寒邪未解,脉息緊而无力者,无愈期也。

何也?蓋緊者,邪气也。

力者,元气也,緊而无力,則邪气有餘而元气不足也。

元气不足,何以逐邪?臨此证者,必能使元阳漸充,則脉漸有力,自小而大,自虚而实,漸至洪滑,則阳气漸達,表將解矣。

若日见无力,而緊数日進,則危亡之兆也。

一、病必自表而入者,方得謂之表证,若由內以及外,便非表证矣。

经曰:从內之外者調其內,从外之內者治其外。

从內之外而盛於外者,先治其內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內而盛於內者,先治其外而后調其內。

此內外先后之不可不知也。

一、傷风、中风,雖皆有风之名,不可均作表证。

蓋傷风之病,风自外入者也。

可散之、温之而已,此表证也。

中风之病,雖形证似风,实由內傷所致。

本无外邪,故不可以表证论治。

法具本条。

一、发热之類,本为火证,但当分辨表里。

凡邪气在表发热者,表热而里无热也,此因寒邪,治宜解散。

邪气在里发热者,必里热先甚而后及於表也,此是火证,治宜清涼。

凡此內外,皆可以邪热论也。

若阴虚水虧而为骨蒸夜热者,此虚热也。

又不可以邪热为例,惟壯水滋阴可以治之。

一、湿燥二气,雖亦外邪之類,但湿有阴阳,燥亦有阴阳。

湿从阴者为寒湿,湿从阳者为湿热。

燥从阳者因於火,燥从阴者发於寒。

热則傷阴,必連於脏。

寒則傷阳,必連於经。

此所以湿燥皆有表里,必須辨明而治之。

一、湿证之辨,当辨表里。

经曰:因於湿,首如裹。

又曰:傷於湿者,下先受之。

若道路衝风冒雨,或动作辛苦之人,汗湿沾衣,此皆湿从外入者也。

若嗜好酒漿生冷,以致泄泻、黃疸、腫脹之類,此湿从內出者也。

在上在外者,宜微从汗解;在下在里者,宜分利之。

湿热者宜清宜利;寒湿者宜补脾温腎。

一、燥证之辨,亦有表里。

经曰:清气大来,燥之勝也,风木受邪,肝病生焉。

此中风之屬也。

蓋燥勝則阴虚,阴虚則血少,所以或为牽引,或为拘急,或为皮腠风消,或为脏腑乾结,此燥从阳化,营气不足,而傷乎內者也。

治当以养营补阴为主。

若秋令太过,金气勝而风从之,則肺先受病,此傷风之屬也。

蓋风寒外束,气应皮毛,故或为身热无汗,或为咳嗽喘滿,或鼻塞聲啞,或咽喉乾燥,此燥以阴生,卫气受邪,而傷乎表者也。

治当以輕揚温散之剂,暖肺去寒为主。

里证篇(五)

里证者,病之在內在脏也。

凡病自內生,則或因七情,或因勞倦,或因飲食所傷,或为酒色所困,皆为里证。

以此言之,实屬易见,第於內傷外感之間,疑似之際,若有不明,未免以表作里,以里作表,乃致大害。

故当詳辨也。

一、身雖微热,而濈濈汗出不止,及无身体痠疼拘急,而脉不緊数者,此热非在表也。

一、证似外感,不惡寒,反惡热,而絕无表证者,此热盛於內也。

一、凡病表证,而小便清利者,知邪未入里也。

一、表证已具,而飲食如故,胸腹无礙者,病不及里也。

若见嘔惡口苦,或心胸滿悶不食,乃表邪傳至胸中,漸入於里也。

若煩躁不眠,乾渴譫語,腹痛自利等证,皆邪入於里也。

若腹脹喘滿,大便结硬,潮热斑黃,脉滑而实者,此正阳明胃腑里实之证,可下之也。

一、七情內傷,过於喜者,傷心而气散。

心气散者,收之养之。

过於怒者,傷肝而气逆,肝气逆者,平之抑之。

过於思者,傷脾而气结,脾气结者,温之豁之。

过於憂者,傷肺而气沉,肺气沉者,舒之舉之。

过於恐者,傷腎而气怯,腎气怯者,安之壯之。

一、飲食內傷,气滯而積者,脾之实也。

宜消之逐之;不能运化者,脾之虚也。

宜暖之助之。

一、酒湿傷阴,热而煩滿者,湿热为病也。

清之泄之;酒湿傷阳,腹痛泻利嘔惡者,寒湿之病也,温之补之。

一、勞倦傷脾者,脾主四肢也。須补其中气。

一、色欲傷腎而阳虚无火者,兼培其气血;阴虚有火者,純补其真阴。

一、痰飲为患者,必有所本,求所从来,方为至治。

若但治標,非良法也。

詳具本条。

一、五脏受傷,本不易辨,但有諸中必形諸外,故肝病則目不能視而色青,心病則舌不能言而舌赤,脾病則口不知味而色黃,肺病則鼻不聞香臭而色白,腎病則耳不能听而色黑。

虚实篇(六)

虚实者,有餘不足也。

有表里之虚实,有气血之虚实,有脏腑之虚实,有阴阳之虚实。

凡外入之病多有餘,內出之病多不足。

实言邪气实則当泻,虚言正气虚則当补。

凡欲察虚实者,为欲知根本之何如,攻补之宜否耳。

夫疾病之实,固为可慮,而元气之虚,慮尤甚焉。

故凡诊病者,必当先察元气为主,而后求疾病。

若实而誤补,隨可解救,虚而誤攻,不可生矣。

然总之虚实之要,莫逃乎脉。

如脉之真有力真有神者,方是真实证,脉之似有力似有神者,便是假实证,矧脉之无力无神,以至全无力全无神者哉,臨证者万毋忽此。

一、表实者,或为发热,或为身痛,或为惡热掀衣,或为惡寒鼓慄。

寒束於表者无汗,火盛於表者有瘍。

走注而紅痛者,知营卫之有热;拘急而痠疼者,知经络之有寒。

一、里实者,或为脹为痛,或为痞为堅,或为閉为结,或为喘为滿,或懊憹不寧,或躁煩不眠,或气血積聚,结滯腹中不散,或寒邪热毒深留脏腑之間。

一、阳实者,为多热惡热。

阴实者,为痛结而寒。

气实者,气必喘促而聲色壯厲。

血实者,血必凝聚而且痛且堅。

一、心实者,多火而多笑。

肝实者,兩脅少腹多有疼痛,且復多怒。

脾实者,为脹滿气閉,或为身重。

肺实者,多上焦气逆,或为咳喘。

腎实者,多下焦壅閉,或痛或脹,或热见於二便。

一、表虚者,或为汗多,或为肉戰,或为怯寒,或为目暗羞明,或为耳聾眩运,或肢体多见麻木,或舉动不勝勞煩,或为毛槁而肌肉削,或为顏色憔悴而神气索然。

一、里虚者,为心怯心跳,为驚惶,为神魂之不寧,为津液之不足。

或为飢不能食,或为渴不喜冷,或畏張目而視,或聞人聲而驚。

上虚則飲食不能运化,或多嘔惡而气虚中滿。

下虚則二阴不能流利,或便尿失禁,肛门脫出,而泄泻遺精。

在婦人則为血枯经閉,及墮胎崩淋帶濁等证。

一、阳虚者,火虚也,为神气不足,为眼黑头眩,或多寒而畏寒。

阴虚者,水虧也,为亡血失血,为戴阳,为骨蒸勞热。

气虚者,聲音微而气短似喘。

血虚者,肌膚乾澀而筋脉拘攣。

一、心虚者,阳虚而多悲。

肝虚者,目䀮䀮无所见,或阴縮筋攣而善恐。

脾虚者,为四肢不用,或飲食不化,腹多痞滿而善憂。

肺虚者,少气息微,而皮毛燥澀。

腎虚者,或为二阴不通,或为兩便失禁,或多遺泄,或腰脊不可俯仰,而骨酸痿厥。

一、諸痛之可按者为虚,拒按者为实。

一、脹滿之虚实。

仲景曰:腹滿不減,減不足言,当下之。

腹滿时減,復如故,此为寒,当与温药。

夫減不足言者,以中滿之甚,无时或減,此实脹也,故当下之。

腹滿时減者,以腹中本无实邪,所以有时或減。

既減而腹滿如故者,以脾气虚寒而然,所以当与温药,温即兼言补也。

一、《內经》諸篇皆惓惓以神气为言。

夫神气者,元气也。

元气完固,則精神昌盛,无待言也。

若元气微虚,則神气微去,元气大虚,則神气全去,神去則機息矣,可不畏哉。

《脉要精微论》曰:夫精明者,所以視万物,別黑白,審长短。

以长为短,以白为黑,如是則精衰矣。

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气奪也。

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此神明之亂也。

倉廩不藏者,是门戶不要也。

水泉不止,是膀胱不藏也。

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夫五脏者,身之強也;头者,精明之府,头傾視深,精神將奪矣。

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垂,府將壞矣。

腰者,腎之府,转搖不能,腎將憊矣。

膝者,腳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僂俯,骨將憊矣。

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則振掉,骨將憊矣。

得強則生,失強則死。

此《內经》之言虚证也,当察其意。

一、虚者宜补,实者宜泻,此易知也。

而不知实中復有虚,虚中復有实,故每以至虚之病,反见盛勢,大实之病,反有羸狀,此不可不辨也。

如病起七情,或飢飽勞倦,或酒色所傷,或先天不足,及其既病,則每多身热便閉,戴阳脹滿,虚狂假斑等证,似为有餘之病,而其因实由不足,医不察因,从而泻之,必枉死矣。

又如外感之邪未除,而留伏於经络,食飲之滯不消,而積聚於脏腑,或鬱结逆气有不可散,或頑痰瘀血有所留藏,病久致羸,似乎不足,不知病本未除,还当治本。

若誤用补,必益其病矣。

此所謂无实实,无虚虚,損不足而益有餘,如此死者,医殺之耳。

附:華元化虚实大要论曰:病有脏虚脏实,腑虚腑实,上虚上实,下虚下实,狀各不同,宜深消息。

腸鳴气走,足冷手寒,食不入胃,吐逆无时,皮毛憔悴,肌肉皺皴,耳目昏塞,語聲破散,行步喘促,精神不收,此五脏之虚也。

诊其脉,舉指而滑,按之而微,看在何部,以断其脏也。

又按之沉小微弱短澀軟濡,俱为脏虚也。

飲食过多,大小便难,胸膈滿悶,肢節疼痛,身体沉重,头目悶眩,唇口腫脹,咽喉閉塞,腸中气急,皮肉不仁,暴生喘乏,偶作寒热,瘡疽並起,悲喜时来,或自痿弱,或自高強,气不舒暢,血不流通,此脏之实也。

诊其脉,舉按俱盛者,实也。

又长浮数疾洪緊弦大,俱曰实也。

看在何经,而断其脏也。

头疼目赤,皮热骨寒,手足舒緩,血气壅塞,丹瘤更生,咽喉腫痛,輕按之痛,重按之快,食飲如故,曰腑实也。

诊其脉,浮而实大者是也。

皮膚搔癢,肌肉䐜脹,食飲不化,大便滑而不止,诊其脉,輕手按之得滑,重手按之得平,此乃腑虚也。

看在何经,而正其时也。

胸膈痞滿,头目碎痛,飲食不下,腦項昏重,咽喉不利,涕唾稠黏,诊其脉,左右寸口沉结实大者,上实也。

頰赤心忪,舉动顫慄,語聲嘶嗄,唇焦口乾,喘乏无力,面少顏色,頤頷腫滿,诊其左右寸脉弱而微者,上虚也。

大小便难,飲食如故,腰腳沉重(当作酸重)。

臍腹疼痛,诊其左右尺中脉伏而澀者,下实也。

大小便难,飲食進退,腰腳沉重,如坐水中,行步艱难,气上奔沖,夢寐危險,诊其左右尺中脉滑而澀者,下虚也。

病人脉微澀短小,俱屬下虚也。

一、本篇虚实证有未盡者,俱詳載虚損门,当互察之。

寒热篇(七)

寒热者,阴阳之化也。

阴不足則阳乘之,其变为热;阳不足則阴乘之,其变为寒。

故阴勝則阳病,阴勝为寒也。

阳勝則阴病,阳勝为热也。

热極則生寒,因热之甚也;寒極則生热,因寒之甚也。

阳虚則外寒,寒必傷阳也;阴虚則內热,热必傷阴也。

阳盛則外热,阳歸阳分也;阴盛則內寒,阴歸阴分也。

寒則傷形,形言表也;热則傷气,气言里也。

故火旺之时,阳有餘而热病生;水旺之令,阳不足而寒病起。

人事之病由於內,气交之病由於外。

寒热之表里当知,寒热之虚实亦不可不辨。

一、热在表者,为发热头痛,为丹腫斑黃,为揭去衣被,为諸痛瘡瘍。

一、热在里者,为瞀悶脹滿,为煩渴喘结,或气急叫吼,或躁擾狂越。

一、热在上者,为头痛目赤,为喉瘡牙痛,为諸逆衝上,为喜冷舌黑。

一、热在下者,为腰足腫痛,为二便秘澀,或热痛遺精,或溲混便赤。

一、寒在表者,为憎寒,为身冷,为浮腫,为容顏青慘,为四肢寒厥。

一、寒在里者,为冷咽腸鳴,为噁心嘔吐,为心腹疼痛,为惡寒喜热。

一、寒在上者,为吞酸,为膈噎,为飲食不化,为噯腐脹噦。

一、寒在下者,为清濁不分,为鶩溏痛泄,为阳痿,为遺尿,为膝寒足冷。

一、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热在骨髓也,此表证之辨。

若內热之甚者,亦每多畏寒,此当以脉证参合察之。

一、真寒之脉,必遲弱无神;真热之脉,必滑实有力。

一、阳脏之人多热,阴脏之人多寒。

阳脏者,必平生喜冷畏热,即朝夕食冷,一无所病,此其阳之有餘也。

阴脏者,一犯寒涼,則脾腎必傷,此其阳之不足也。

第阳強者少,十惟二三;阳弱者多,十常五六。

然恃強者多反病,畏弱者多安寧。

若或见彼之強而忌我之弱,則与侏儒觀場,醜婦效顰者无異矣。

寒热真假篇(八)

寒热有真假者,阴证似阳,阳证似阴也。

蓋阴極反能躁热,乃內寒而外热,即真寒假热也。

阳極反能寒厥,乃內热而外寒,即真热假寒也。

假热者,最忌寒涼,假寒者,最忌温热。

察此之法,当專以脉之虚实強弱为主。

一、假热者,水極似火也。

凡病傷寒,或患雜证,有其素稟虚寒,偶感邪气而然者,有过於勞倦而致者,有过於酒色而致者,有过於七情而致者,有原非火证,以誤服寒涼而致者。

凡真热本发热,而假热亦发热。

其证則亦为面赤躁煩,亦为大便不通,小便赤澀,或为气促,咽喉腫痛,或为发热,脉见緊数等证。

昧者见之,便認为热,妄投寒涼,下咽必斃。

不知身雖有热,而里寒格阳,或虚阳不斂者,多有此证。

但其內证,則口雖乾渴,必不喜冷,即喜冷者,飲亦不多,或大便不实,或先硬后溏,或小水清頻,或阴枯黃赤,或气短懶言,或色黯神倦,或起倒如狂,而禁之則止,自与登高罵詈者不同,此虚狂也;或斑如蚊跡而淺紅细碎,自与紫赤热極者不同,此假斑也。

凡假热之脉,必沉细遲弱,或雖浮大緊数而无力无神,此乃热在皮膚,寒在脏腑,所謂惡热非热,实阴证也。

凡见此內頹內困等证,而但知攻邪,則无有不死。

急当以四逆、八味、理阴煎、回阳飲之類,倍加附子填补真阳,以引火歸源,但使元气漸復,則热必退藏,而病自愈。

所謂火就燥者,即此义也。

故凡见身热脉数,按之不鼓擊者,此皆阴盛格阳,即非热也。

仲景治少阴证面赤者,以四逆汤加蔥白主之。

東垣曰:面赤目赤,煩躁引飲,脉七八至,按之則散者,此无根之火也。

以姜附汤加人参主之。

《外台秘要》曰:阴盛发躁,名曰阴躁,欲坐井中,宜以热药治之。

一、假寒者,火極似水也。

凡傷寒热甚,失於汗下,以致阳邪亢極,鬱伏於內,則邪自阳经傳入阴分,故为身热发厥,神气昏沉,或时畏寒,狀若阴证。

凡真寒本畏寒,而假寒亦畏寒,此热深厥亦深,热極反兼寒化也。

大抵此证,必聲壯气粗,形強有力,或唇焦舌黑,口渴飲冷,小便赤澀,大便秘结,或因多飲药水,以致下痢純清水,而其中仍有燥糞,及矢气極臭者,察其六脉必皆沉滑有力,此阳证也。

凡內实者,宜三承气汤擇而用之。

潮热者,以大柴胡汤解而下之。

內不实者,以白虎汤之類清之。

若雜证之假寒者,亦或为畏寒,或为戰慄,此以热極於內而寒侵於外,則寒热之气兩不相投,因而寒慄,此皆寒在皮膚,热在骨髓,所謂惡寒非寒,明是热证。

但察其內证,則或为喜冷,或为便结,或小水之热澀,或口臭而躁煩,察其脉必滑实有力。

凡见此证,即当以涼膈、芩連之屬,助其阴而清其火,使內热既除,則外寒自伏。

所謂水流湿者,亦此义也。

故凡身寒厥冷,其脉滑数,按之鼓擊於指下者。

此阳極似阴,即非寒也。

一、假寒誤服热药,假热誤服寒药等证,但以冷水少試之。

假热者,必不喜水,即有喜者,或服后见嘔,便当以温热药解之。

假寒者,必多喜水,或服后反快而无所逆者,便当以寒涼药解之。

十问篇(九)

一问寒热二问汗,三问头身四问便,五问飲食六问胸,七聾八渴俱当辨,九因脉色察阴阳,十从气味章神见。

见定雖然事不难,也須明哲毋招怨。

上十问者,乃诊治之要領,臨证之首務也。

明此十问,則六变具存,而万病形情俱在吾目中矣。

医之为难,难在不識病本而施誤治耳。

誤則殺人,天道可畏,不誤則濟人,阴德无窮。

學者欲明是道,必須先察此要,以定意见,以为階梯,然后再採群书,廣其知識,又何誤焉?有能熟之胸中,运之掌上,非止为人,而为己不淺也,慎之寶之。

一问寒热

问寒热者,问內外之寒热,欲以辨其在表在里也。

人傷於寒則病为热,故凡病身热脉緊,头疼体痛,拘急无汗,而且得於暫者,必外感也。

蓋寒邪在经,所以头痛身疼。

邪閉皮毛,所以拘急发热。

若素日无疾,而忽见脉证若是者,多因外感。

蓋寒邪非素所有,而突然若此,此表证也。

若无表证而身热不解,多屬內傷,然必有內证相应,合而察之,自得其真。

一、凡身热经旬,或至月餘不解,亦有仍屬表证者。

蓋因初感寒邪,身热头痛,医不能辨,誤認为火,輒用寒涼,以致邪不能散,或雖经解散而药未及病,以致留蓄在经。

其病必外证多而里证少,此非里也,仍当解散。

一、凡內证发热者,多屬阴虚,或因積热,然必有內证相应,而其来也漸。

蓋阴虚者必傷精,傷精者必連脏。

故其在上而連肺者,必喘急咳嗽;在中而連脾者,或妨飲食,或生懊憹,或为躁煩焦渴;在下而連腎者,或精血遺淋,或二便失節,然必倏热往来,时作时止,或气怯聲微,是皆阴虚证也。

一、凡怒气七情傷肝傷脏而为热者,总屬真阴不足,所以邪火易熾,亦阴虚也。

一、凡勞倦傷脾而发热者,以脾阴不足,故易於傷,傷則热生於肌肉之分,亦阴虚也。

一、凡內傷積热者,在癥痞必有形证,在血气必有明徵,或九竅热於上下,或脏腑热於三焦。

若果因实热,凡火傷在形体而无涉於真元者,則其形气聲色脉候自然壯麗,无弗有可据而察者,此当以实火治之。

一、凡寒证尤屬显然,或外寒者,阳虧於表,或內寒者,火衰於中,諸如前证。

但热者多实,而虚热者最不可誤;寒者多虚,而实寒者間亦有之。

此寒热之在表在里,不可不辨也。

二问汗

问汗者,亦以察表里也。

凡表邪盛者必无汗。

而有汗者,邪隨汗去,已无表邪,此理之自然也。

故有邪盡而汗者,身涼热退,此邪去也。

有邪在经而汗在皮毛者,此非真汗也。

有得汗后,邪雖稍減,而未得盡全者。

猶有餘邪,又不可因汗而必謂其无表邪也。

須因脉证而詳察之。

一、凡温暑等证,有因邪而作汗者,有雖汗而邪未去者,皆表证也。

总之,表邪未除者,在外則連经,故头身或有疼痛;在內則連脏,故胸膈或生躁煩。

在表在里,有证可憑,或緊或数,有脉可辨,須察其真假虚实,孰微孰甚而治之。

一、凡全非表证,則或有阳虚而汗者,須实其气;阴虚而汗者,須益其精;火盛而汗者,涼之自愈;过飲而汗者,清之可寧。

此汗证之有阴阳表里,不可不察也。

諸汗詳证載傷寒门。

三问头身

问其头可察上下;问其身可察表里。

头痛者,邪居阳分;身痛者,邪在諸经。

前后左右,阴阳可辨,有热无热,內外可分,但屬表邪,可散之而愈也。

一、凡火盛於內为头痛者,必有內应之证,或在喉口,或在耳目,別无身热惡寒在表等候者,此热盛於上,病在里也。

察在何经,宜清宜降,高者抑之,此之謂也。

若用輕揚散剂,則火必上升,而痛愈甚矣。

一、凡阴虚头痛者,舉发无时,是因酒色过度,或遇勞苦,或逢情欲,其发則甚。

此为里证,或精或气,非补不可也。

一、凡头痛屬里者,多因於火,此其常也。

然亦有阴寒在上,阳虚不能上達而痛甚者,其证則惡寒嘔惡,六脉沉微,或兼弦细,諸治不效,余以桂、附、参、熟之類而愈之,是头痛之有阳虚也。

一、凡云头风者,此世俗之混名,然必有所因,須求其本,辨而治之。

一、凡眩运者,或头重者,可因之以辨虚实。

凡病中眩运,多因清阳不升,上虚而然。

如丹溪云:无痰不作运。

殊非真確之论,但当兼形气,分久暫以察之。

觀《內经》曰:上虚則眩,上盛則热痛,其义可知。

至於头重,尤屬上虚,经曰:上气不足,腦为之不滿,头为之苦傾,此之謂也。

一、凡身痛之甚者,亦当察其表里以辨寒热。

其若感寒作痛者,或上或下,原无定所,隨散而愈,此表邪也。

若有定处,而別无表证,乃痛痹之屬,邪气雖亦在经,此当以里证視之,但有寒热之異耳。

若因火盛者,或肌膚灼热,或紅腫不消,或內生煩渴,必有热证相应,治宜以清以寒。

若並无热候而疼痛不止,多屬阴寒,以致血气凝滯而然。

经曰:痛者,寒气多也,有寒故痛也。

必温其经,使血气流通,其邪自去矣。

一、凡勞損病劇而忽加身痛之甚者,此阴虚之極,不能滋养筋骨而然,营气憊矣。

无能为也。

四问便

二便为一身之门戶,无论內傷外感,皆当察此,以辨其寒热虚实。

蓋前阴通膀胱之道,而其利与不利,热与不热,可察气化之強弱,凡患傷寒而小水利者,以太阳之气未劇,即吉兆也。

后阴开大腸之门,而其通与不通,结与不结,可察阳明之实虚,凡大便热结而腹中堅滿者,方屬有餘,通之可也。

若新近得解而不甚乾结,或旬日不解而全无脹意者,便非阳明实邪。

觀仲景曰:大便先硬后溏者不可攻。

可见后溏者,雖有先硬,已非实热,矧夫純溏而連日得后者,又可知也。

若非真有堅燥痞滿等证,則原非实邪,其不可攻也明矣。

一、凡小便,人但见其黃,便謂是火,而不知人逢勞倦,小水即黃;焦思多慮,小水亦黃;泻痢不期,小水亦黃;酒色傷阴,小水亦黃。

使非有或淋或痛,热证相兼,不可因黃便謂之火,余见逼枯汁而斃人者多矣。

经曰:中气不足,溲便为之变,义可知也。

若小水清利者,知里邪之未甚,而病亦不在气分,以津液由於气化,气病則小水不利也。

小水漸利,則气化可知,最为吉兆。

一、大便通水穀之海,腸胃之门戶也。

小便通血气之海,衝任水道之门戶也。

二便皆主於腎,本为元气之关,必真见实邪,方可議通議下,否則最宜詳慎,不可誤攻。

使非真实而妄逐之,導去元气,則邪之在表者反乘虚而深陷,病因內困者必由泄而愈虧。

所以凡病不足,慎勿強通。

最喜者小便得气而自化,大便彌固者彌良。

营卫既調,自將通達,即大腸秘结旬余,何慮之有?若滑泄不守,乃非虚弱者所宜,当首先为之防也。

五问飲食

问飲食者,一可察胃口之清濁,二可察脏腑之阴阳。

病由外感而食不断者,知其邪未及脏,而惡食不惡食者可知。

病因內傷而食飲变常者,辨其味有喜惡,而愛冷愛热者可知。

素欲温热者,知阴脏之宜暖;素好寒冷者,知阳脏之可清。

或口腹之失節以致誤傷,而一时之權变可因以辨。

故飲食之性情所当詳察,而药餌之宜否可因以推也。

一、凡諸病得食稍安者,必是虚证,得食更甚者,或虚或实皆有之,当辨而治也。

六问胸

胸即膻中,上連心肺,下通脏腑。

胸腹之病極多,难以盡悉,而臨证必当问者,为欲辨其有邪无邪,及宜补宜泻也。

夫凡胸腹脹滿,則不可用补;而不脹不滿,則不可用攻,此大法也。

然痞与滿不同,当分輕重:重者,脹塞中滿,此实邪也,不得不攻。

輕者,但不欲食,不知飢飽,似脹非脹,中空无物,乃痞气耳,非真滿也。

此或以邪陷胸中者有之,或脾虚不运者有之。

病者不知其辨,但见胃气不开,飲食不進,问之亦曰飽悶,而实非真有脹滿,此在疑虚疑实之間。

若不察其真確,未免补泻倒施,必多致誤,則为害不小。

一、凡今人病虚证者極多,非补不可。

但用补之法,不宜造次。

欲察其可补不可补之機,則全在先察胸腹之寬否何如,然后以漸而進。

如未及病,再为放膽用之,庶无所礙,此用补之大法也。

一、凡勢在危急,难容稍緩,亦必先问其胸寬者乃可驟進。

若元气多虚而胸腹又脹,是必虚不受补之证。

若強進补剂,非惟无益,適足以招謗耳。

此胸腹之不可不察也。

七问聾

耳雖少阳之经,而实为腎脏之官,又为宗脉之所聚,问之非惟可辨虚实,亦且可知死生。

凡人之久聾者,此一经之閉,无足为怪。

惟是因病而聾者,不可不辨。

其在《热论篇》則曰:傷寒三日,少阳受之,故为耳聾。

此以寒邪在经,气閉而然。

然以余所驗,則未有不因气虚而然者。

《素问》曰:精脫者耳聾。

仲景曰:耳聾无聞者,阳气虚也。

由此觀之,則凡病是证,其屬气虚者什九,气閉者什一耳。

一、聾有輕重,輕者病輕,重者病重。

若隨治漸輕,可察其病之漸退也。

進則病亦進矣。

若病至聾極,甚至絕然无聞者,此誠精脫之证,余经歷者数人矣,皆至不治。

八问渴

问渴与不渴,可以察里证之寒热,而虚实之辨,亦从以见。

凡內热之甚,則大渴喜冷,冰水不絕,而腹堅便结,脉实气壯者,此阳证也。

一、凡口雖渴而喜热不喜冷者,此非火证,中寒可知。

既非火证,何以作渴,則水虧故耳。

一、凡病人问其渴否,則曰口渴。

问其欲汤水否,則曰不欲。

蓋其內无邪火,所以不欲汤,真阴內虧,所以口无津液。

此口乾也,非口渴也,不可以干作渴治。

一、凡阳邪雖盛,而真阴又虚者,不可因其火盛喜冷,便云实热。

蓋其內水不足,欲得外水以濟,水涸精虧,真阴枯也,必兼脉证细察之,此而略差,死生立判。

余嘗治垂危最重傷寒有如此者,每以峻补之剂浸冷而服,或以冰水、参、熟等剂相間迭進,活人多矣。

常人见之,咸以为奇,不知理当如是,何奇之有?然必其乾渴燥结之甚者,乃可以参、附、涼水並進。

若无实结,不可与水。

九因脉色辨阴阳

脉色者,血气之影也。

形正則影正,形斜則影斜,病生於內,則脉色必见於外,故凡察病者,須先明脉色。

但脉色之道,非数言可盡,欲得其要,則在乎阴阳虚实四者而已。

四者无差,盡其善矣。

第脉法之辨,以洪滑者为实为阳,微弱者为虚为阴,无待言也。

然仲景曰:若脉浮大者,气实血虚也。

陶節庵曰:不论脉之浮沉大小,但指下无力,重按全无,便是阴证。

《內经》以脉大四倍以上为关格,皆屬真虚,此滑大之未必为阳也。

形色之辨,以紅黃者为实热,青黑者为阴寒。

而仲景云:面赤戴阳者为阴不足,此紅赤之未必为实也。

总之,求脉之道,当以有力无力辨阴阳,有神无神察虚实。

和緩者,乃元气之来;強峻者,乃邪气之至。

病值危險之際,但以此察元气之盛衰,邪正之進退,則死生关係,全在乎此。

此理極微,談非容易,姑道其要,以见凡欲诊病者,既得病因,又必須察脉色,辨聲音,参合求之,則阴阳虚实方有真据,否則得此失彼,以非为是,医家之病,莫此为甚,不可忽也。

諸所未盡,詳后卷脉神章。

十从气味章神见

凡制方用药,乃医家开手作用第一要著,而胸中神见,必須发泄於此。

使不知气味之用,必其药性未精,不能取效,何神之有?此中最有玄妙,勿謂其淺显易知,而弗加之意也。

余少年时,每將用药,必逐件细嘗,既得其理,所益无限。

一、气味有阴阳:阴者降,阳者升。

阴者静,阳者动。

阴者柔,阳者剛。

阴者怯,阳者勇。

阴主精,阳主气。

其於善惡喜惡,皆有妙用,不可不察。

一、气味之升降:升者浮而散,散者沉而利。

宜升者勿降,宜降者勿升。

一、气味之动静:静者守而动者走。

走者可行,守者可安。

一、气味之剛柔:柔者純而緩,剛者躁而急。

純者可和,躁者可劫。

非剛不足以去暴,非柔不足以濟剛。

一、气味之勇怯:勇者直達病所,可賴出奇;怯者用以周全,藉其平妥。

一、气味之主气者,有能为精之母;主精者,有能为气之根。

或阴中之阳者,能动血中之气;或阳中之阴者,能顧气中之精。

一、气味有善惡:善者賦性馴良,盡堪擇用;惡者气味殘狼,何必近之。

一、气味有喜惡:有素性之喜惡,有一时之喜惡。

喜者相宜,取效尤易;惡者见忌,不必強投。

见定雖然事不难,也須明哲毋招怨。

明哲二字,为见機自保也。

夫医患不明,明則治病何难哉?而所患者,在人情耳。

人事之变,莫可名狀,如我有獨见,豈彼所知,使彼果知,当自为矣。

何藉於我?而每有病臨危劇,尚執淺见,从旁指示曰:某可用,某不可用,重之曰太过,輕之言不及,倘一不合意,將必有后言,是当见幾之一也。

有雜用不專者,朝王暮李,主见不定,即药已相投,而渠不之觉,忽惑人言,舍此慕彼。

凡后至者,欲显己长,必談前短,及其致敗,反以嫁讒,是当见幾之二也。

有病入膏肓,勢必难疗,而憐其苦求,勉为舉手,当此之際,使非破格出奇,何以濟急?倘出奇无功,徒駭人目,事后亦招浮議,是当见幾之三也。

其或有是非之場,爭競之所,幸災樂禍,利害所居者,近之恐涉其患,是当见幾之四也。

有輕医重巫,可无可有,徒用医名,以盡人事。

及尚有村鄙之夫,不以彼病为懇,反云为我作興,籲!誠可哂也。

此其相輕孰甚,是当见幾之五也。

有議论繁雜者,有親識要功者,有內情不協者,有任性反復者,皆医中所最忌,是当见幾之六也。

凡此六者,俱当默識,而惟於縉紳之間,尤当加意。

蓋恐其不以为功而反以为罪,何从辨哉。

此雖曰吾盡吾心,非不好生,然勢有不我出者,不得不见幾進止,此明哲之自治,所必不可少也。

论治篇(十)

凡看病施治,貴乎精一。

蓋天下之病,变態雖多,其本則一。

天下之方,活法雖多,对证則一。

故凡治病之道,必確知为寒,則竟散其寒,確知为热,則竟清其热,一拔其本,諸证盡除矣。

故《內经》曰:治病必求其本。

是以凡诊病者,必須先探病本,然后用药。

若见有未的,寧为少待,再加詳察,既得其要,但用一味二味便可拔之,即或深固,則五六味七八味亦已多矣。

然雖用至七八味,亦不过幫助之,導引之,而其意則一也,方为高手。

今之医者,凡遇一证,便若觀海望洋,茫无定见,則勢有不得不为雜亂而用廣络原野之術。

蓋其意謂虚而补之,則恐补之为害,而複製之以消;意謂实而消之,又恐消之为害,而複製之以补。

其有最可哂者,則每以不寒不热,兼补兼泻之剂,確然投之,極稱穩当,此何以补其偏而救其弊乎?又有以治风、治火、治痰、治食之剂兼而用之,甚稱周备,此何以从其本而从其標乎?若此者,所謂以药治药尚未遑,又安望其及於病耶?即使偶愈,亦不知其补之之力,攻之之功也。

使其不愈,亦不知其补之为害,消之为害也。

是以白头圭匕,而庸庸沒齒者,其咎在於无定见,而用治之不精也。

使其病淺,猶无大害,若安危在舉动之間,即用药雖善,若无膽量勇敢而药不及病,亦猶杯水车薪,尚恐弗濟,矧可以執兩端而药有妄投者,其害又將何如?耽誤民生,皆此輩也,任医者不可不深察焉。

故凡施治之要,必須精一不雜,斯为至善。

与其制补以消,孰若少用純补,以漸而進之为愈也。

与其制攻以补,孰若微用純攻自一而再之为愈也。

故用补之法,貴乎先輕后重,務在成功;用攻之法,必須先緩后峻,及病則已。

若用制不精,則补不可以治虚,攻不可以去实,鮮有不誤人者矣。

余为是言,知必有以为迂闊而譏之者,曰:古人用药每多至一二十味,何为精一?豈古人之不爾若耶?是不知相制相使之妙者也,是執一不通而不知東垣之法者也。

余曰:夫相制者,制其毒也。

譬欲用人奇異之才,而又慮其太过之害,故必預有以防其微,总欲得其中而已。

然此特遇不得已之勢,間一有之,初未有以显见尋常之法用得其賢,而復又自掣其肘者也。

至若相佐相使,則恐其獨力难成,而用以助之者,亦非为欲進退牽制而自相矛盾者也。

觀仲景之方,精簡不雜,至多不过数味。

圣賢之心,自可概见。

若必不得已而用行中之补,补中之行,是亦勢所当然。

如《傷寒论》之小柴胡汤以人参、柴胡並用,陶氏之黃龙汤以大黃、人参並用,此正精專妙处,非若今医之混用也。

能悟此理,方是真见中活潑工夫。

至若東垣之方,有十餘味及二十餘味者,此其用多之道,誠自有意。

學者欲效其法,必須总會其一方之味,总計其一方之性。

如某者多,某者少,某者为專主,某者为佐使,合其气用,自成一局之性,使能會其一局之意,斯得東垣之心矣。

若欲见头治头,见腳治腳,甚有執其三四端而一概混用,以冀夫僥倖者,尚敢曰我學東垣者哉。

雖然,東垣之法非不善也,然余則寧師仲景,不敢宗東垣者,正恐未得其清,先得其隘,其失者豈止一方剂也哉,明者宜辨之。

一、《內经》治法。

岐伯曰: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堅者軟之,脆者堅之,衰者补之,強者泻之,佐以所利,和以所宜,各安其气,必清必静,則病气衰去,歸其所宗,此治之大体。

岐伯曰: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溢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者劫之,开者发之,適事为故。

帝曰:何謂逆从?岐伯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少从多,觀其事也。

帝曰:反治何謂?岐伯曰: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

岐伯曰: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反者益甚。

病生於阳者,先治其外,后治其內,反者益甚。

一、治病用药,本貴精專,尤宜勇敢。

凡久遠之病,則当要其終始,治从乎緩,此宜然也。

若新暴之病,虚实既得其真,即当以峻剂直攻其本,拔之甚易。

若逗留畏縮,养成深固之勢,則死生系之,誰其罪也。

故凡真见里实,則以涼膈、承气;真见里虚,則以理中、十全。

表虚則耆、朮、建中;表实則麻黃、柴、桂之類。

但用一味为君,二三味为佐使,大剂進之,多多益善。

夫用多之道何在?在乎必賴其力而料无害者,即放膽用之。

性緩者可用数兩,性急者亦可数錢。

若三五七分之说,亦不过点名具数,兒戲而已,解紛治劇之才,舉动固如是乎。

一、治病之則,当知邪正,当權重輕。

凡治实者,譬如耘禾,禾中生稗,禾之賊也。

有一去一,有二去二,耘之善者也。

若有一去二,傷一禾矣,有二去四,傷二禾矣。

若識禾不的,俱認为稗,而計圖盡之,則无禾矣。

此用攻之法,貴乎察得其真,不可过也。

凡治虚者,譬之給餉,一人一升,十人一斗,日餉足矣。

若百人一斗,千人一斛,而三軍之眾,又豈擔石之糧所能活哉?一餉不繼,將並前餉而棄之。

而況於从中克減乎。

此用补之法,貴乎輕重有度,难从簡也。

一、虚实之治,大抵实能受寒,虚能受热,所以补必兼温,泻必兼涼者,蓋涼为秋气,阴主殺也。

万物逢之,便无生长,欲补元气,故非所宜。

涼且不利於补,寒者益可知矣。

即有火盛气虚,宜补以涼者,亦不过因火暫用,火去即止,終非治虚之法也。

又或有以苦寒之物謂其能补阴者,則《內经》有曰: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夫气味之相宜於人者,謂之曰补可也。

未聞以味苦气劣而不相宜於人者,亦可謂之补也。

雖《內经》有曰:水位之主,其泻以咸,其补以苦等论。

然此特以五行歲气之味据理而言耳。

矧其又云麥、羊肉、杏、薤皆苦之類,是則苦而补者也。

豈若大黃、黃柏之類,气味苦劣若此,而謂之能补,无是理也。

嘗聞之王应震曰:一点真阳寄坎宫,固根鬚用味甘温。

甘温有益寒无补,堪笑庸医錯用功。

此一言蔽之也,不可不察。

一、补泻之法,补亦治病,泻亦治病,但当知其要也。

如以新暴之病而少壯者,乃可攻之泻之。

攻但可用於暫,未有衰久之病,而屢攻可以无害者,故攻不可以收緩功。

延久之病而虚弱者,理宜温之补之。

补乃可用於常,未有根本既傷,而舍补可以復元者,故补不可以求速效。

然猶有其要,則凡臨证治病,不必论其有虚证无虚证,但无实证可据而为病者,便当兼补,以調营卫精血之气;亦不必论其有火证无火证,但无热证可据而为病者,便当兼温,以培命门脾胃之气。

此吞泻之要領,苟不知此,未有不至決裂敗事者。

一、治法有逆从,以寒热有假真也,此《內经》之旨也。

经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夫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此正治也,正即逆也。

以热治热,以寒治寒,此反治也,反即从也。

如以热药治寒病而寒不去者,是无火也,当治命门,以参、熟、桂、附之類,此王太僕所謂益火之源以消阴翳,是亦正治之法也。

又如热药治寒病而寒不退,反用寒涼而愈者,此正假寒之病,以寒从治之法也。

又如以寒药治热病而热不除者,是无水也,治当在腎,以六味丸之類,此王太僕所謂壯水之主以鎮阳光,是亦正治之法也。

又有寒药治热病而热不愈,反用参、薑、桂、附、八味丸之屬而愈者,此即假热之病,以热从治之法也,亦所謂甘温除大热也。

第今人之虚者多,实者少,故真寒假热之病为極多,而真热假寒之病則僅见耳。

一、探病之法,不可不知。

如当局臨证,或虚实有难明,寒热有难辨,病在疑似之間,补泻之意未定者,即当先用此法。

若疑其为虚,意欲用补而未決,則以輕淺消導之剂,純用数味,先以探之,消而不投,即知为真虚矣。

疑其为实,意欲用攻而未決,則以甘温純补之剂,輕用数味,先以探之,补而觉滯,即知有实邪也。

假寒者,略温之必见躁煩;假热者,略寒之必加嘔惡,探得其情,意自定矣。

经曰:有者求之,无者求之。

又曰:假者反之,此之謂也。

但用探之法,極宜精簡,不可雜亂。

精簡則真偽立辨,雜亂則是非难憑。

此疑似中之活法,必有不得已而用之可也。

一、《医诊》治法有曰:见痰休治痰,见血休治血,无汗不发汗,有热莫攻热,喘生休耗气,精遺不澀泄,明得箇中趣,方是医中傑。

行医不識气,治病从何据?堪笑道中人,未到知音处。

觀其詩意,皆言不治之治,正《內经》求本之理耳,誠格言也。

至於「行医不識气,治病从何据」一聯,亦甚有理。

夫天地之道,阳主气,先天也;阴成形,后天也。

故凡上下之升降,寒热之往来,晦明之变易,风水之留行,无不因气以为动静,而人之於气,亦由是也。

凡有餘之病,由气之实,不足之病,因气之虚。

如风寒積滯,痰飲瘀血之屬,气不行則邪不除,此气之实也。

虚勞遺漏,亡阳失血之屬,气不固則元不復,此气之虚也。

雖曰泻火,实所以降气也。

雖曰补阴,实所以生气也。

气聚則生,气散則死,此之謂也。

所以病之生也,不離乎气,而医之治病也,亦不離乎气,但所貴者,在知气之虚实,及气所从生耳。

近见有淺輩者,凡一臨证,不曰內傷外感,則曰痰逆气滯。

呵!呵!此医家八字訣也。

有此八字,何必八陣?又何必端本澄源以求迂闊哉?第人受其害,恐不无可畏也。

附華氏治法

華元化论治疗曰:夫病有宜汤者,宜丸者,宜散者,宜下者,宜吐者,宜汗者,宜灸者,宜针者,宜补者,宜按摩者,宜導引者,宜蒸熨者,宜暖洗者,宜悅愉者,宜和緩者,宜水者,宜火者,種種之法,豈惟一也。

若非良善精博,难为取效。

庸下淺識,每致亂投,致使輕者令重,重者令死,舉世皆然。

且汤可以滌盪脏腑,开通经络,調品阴阳,祛分邪惡,潤澤枯朽,悅养皮膚。

养气力,助困竭,莫離於汤也。

丸可以逐风冷,破堅癥,消積聚,進飲食,舒营卫,定关竅。

从緩以参合,无出於丸也。

散者,能驅散风邪暑湿之气。

攄阴寒湿濁之毒,发散四肢之壅滯,除剪五脏结伏,开腸和胃,行脉通经,莫过於散也。

下則疏豁閉塞。

补則益助虚乏。

灸則起阴通阳。

针則行营引卫。

導引可逐客邪於关節。

按摩可驅浮淫於肌肉。

蒸熨闢冷,暖洗生阳,悅愉爽神,和緩安气。

若实而不下,則使人心腹脹滿,煩亂鼓腫。

若虚而不补,則使人气血消散,肌肉耗亡,精神脫失,志意皆迷。

当汗而不汗,則使人毛孔閉塞,悶絕而終。

合吐而不吐,則使人结胸上喘,水食不入而死。

当灸而不灸,則使人冷气重凝,阴毒內聚,厥气上衝,分墜不散,以致消減。

当针不针,則使人营卫不行,经络不利,邪漸勝真,冒昧而昏。

宜導引而不導引,則使人邪侵关節,固结难通。

宜按摩而不按摩,則使人淫歸肌肉,久留不消。

宜蒸熨而不蒸熨,則使人冷气潛伏,漸成痹厥。

宜暖洗而不暖洗,則使人阳气不行,阴邪相害。

不当下而下,則使人开腸蕩胃,洞泄不禁。

不当汗而汗,則使人肌肉消絕,津液枯耗。

不当吐而吐,則使人心神煩亂,脏腑奔沖。

不当灸而灸,則使人重傷经络,內蓄火毒,反害中和,致不可救。

不当针而针,則使人血气散失,機关细縮。

不当導引而導引,則使人真气勞敗,邪气妄行。

不当按摩而按摩,則使人肌肉䐜脹,筋骨舒張。

不当蒸熨而蒸熨,則使人阳气偏行,阴气內聚。

不当暖洗而暖洗,則使人湿著皮膚,热生肌体。

不当悅愉而悅愉,則使人气停意折,健忘傷志。

大凡治疗,要合其宜,脉狀病候,少陳於后:凡脉不緊数,則勿发其汗。

脉不实数,不可以下。

心胸不閉,尺脉微弱,不可以吐。

关節不急,营卫不壅,不可以针。

阴气不盛,阳气不衰,勿灸。

內无客邪,勿導引。

外无淫气,勿按摩。

皮膚不痹,勿蒸熨。

肌肉不寒,勿暖洗。

神不凝迷,勿愉悅。

气不奔急,勿和緩。

順此者生,逆此者死耳。

气味篇(十一)

药物眾多,各一其性,宜否万殊,难以盡識。

用者不得其要,未免多誤。

兼之《本草》所注,又皆概言其能,凡有一长,自难泯沒。

惟是孰为專主,孰为兼能,孰为利於此而不利於彼,孰者宜於补而不宜於攻。

學者昧其真性,而惟按圖以索驥,所以用多不效,益见用药之难矣。

用药之道无他也,惟在精其气味,識其阴阳,則药味雖多,可得其要矣。

凡气味之辨,則諸气屬阳,諸味屬阴。

气本乎天,气有四,曰寒热温涼是也。

味本乎地,味有六,曰酸苦甘辛鹹淡是也。

温热者,天之阳;寒涼者,天之阴也。

辛甘淡者,地之阳;酸苦鹹者,地之阴也。

阳主升而浮,阴主沉而降。

辛主散,其行也橫,故能解表。

甘主緩,其行也上,故能补中。

苦主泻,其行也下,故可去实。

酸主收,其性也斂,故可治泄。

淡主滲,其性也利,故可分清。

咸主軟,其性也沉,故可導滯。

用純气者,用其动而能行;用純味者,用其静而能守。

有气味兼用者,和合之妙,貴乎相成。

有君臣相配者,宜否之機,最嫌相左。

既曰合宜,尤当知忌,先避其害,后用其利,一味不投,眾善俱棄。

故欲表散者,須遠酸寒;欲降下者,勿兼升散。

阳旺者,当知忌温;阳衰者,沉寒毋犯。

上实者忌升,下实者忌秘。

上虚者忌降,下虚者忌泄。

諸动者再动即散,諸静者再静即滅。

甘勿施於中滿,苦勿施於假热,辛勿施於热躁,咸勿施於傷血。

酸木最能剋土,脾气虚者少設。

阳中还有阴象,阴中復有阳訣,使能燭此阴阳,則药理雖玄,豈难透徹。

五味所入,《內经》曰: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腎。

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

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卷之二入集

傳忠录(中)

神气存亡论(十二)

经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善乎神之为义,此死生之本,不可不察也。

以脉言之,則脉貴有神。

《脉法》曰:脉中有力,即为有神。

夫有力者,非強健之謂,謂中和之力也。

大抵有力中不失和緩,柔軟中不失有力,此方是脉中之神。

若其不及,即微弱脫絕之无力也。

若其太过,即弦強真藏之有力也。

二者均屬无神,皆危兆也。

以形证言之,則目光精彩,言語清亮,神思不亂,肌肉不削,气息如常,大小便不脫,若此者,雖其脉有可疑,尚无足慮,以其形之神在也。

若目暗睛迷,形羸色敗,喘急異常,泄泻不止,或通身大肉已脫,或兩手尋衣摸床,或无邪而言語失倫,或无病而虚空见鬼,或病脹滿而补泻皆不可施,或病寒热而温涼皆不可用,或忽然暴病,即沉迷煩躁,昏不知人,或一时卒倒,即眼閉口开,手撒遺尿。

若此者,雖其脉无凶候,必死无疑,以其形之神去也。

再以治法言之,凡药食入胃,所以能勝邪者,必賴胃气施布药力,始能温吐汗下以逐其邪。

若邪气勝,胃气竭者,汤药縱下,胃气不能施化,雖有神丹,其將奈之何哉。

所以有用寒不寒,用热不热者,有发其汗而表不应,行其滯而里不应者,有虚不受补,实不可攻者,有药食不能下咽,或下咽即嘔者。

若此者,呼之不应,遣之不动,此以脏气元神盡去,无可得而使也,是又在脉证之外亦死无疑者。

雖然,脉证之神,若盡乎此,然有脉重证輕而知其可生者,有脉輕证重而知其必死者,此取证不取脉也。

有证重脉輕而必其可生者,有证輕脉重而謂其必死者,此取脉不取证也。

取捨疑似之間,自有一種玄妙。

甚矣,神之难言也。

能知神之緩急者,其即医之神者乎。

君火相火论(十三)

余向釋《內经》,於君火以明,相火以位之义,说固詳矣,而似猶有未盡者。

及见東垣云:相火者,下焦包络之火,元气之賊也,丹溪亦述而证之。

予聞此说,嘗掩口而笑,而觉其不察之甚也。

由此興感,因再繹之。

夫《內经》发明火义,而以君相明位四字为目,此四字者,个个著实,是誠至道之綱領,有不可不闡揚其精义者。

亦何以见之?蓋君道惟神,其用在虚;相道惟力,其用在实。

故君之能神者,以其明也;相之能力者,以其位也。

明者明於上,为化育之元主;位者位於下,为神明之洪基。

此君相相成之大道,而有此天不可无此地,有此君不可无此相也,明矣。

君相之义,豈泛言哉!

至若五运之分,各職其一,惟於火字獨言君相,而他則不及者何也?蓋兩間生气,总曰元气,元气惟阳为主,阳气惟火而已。

第火之为用,其道最微,請以火象证之。

如輕清而光焰於上者,火之明也;重实而温蓄於下者,火之位也。

明即位之神,无明則神用无由以著;位即明之本,无位則光焰何从以生。

故君火之变化於无窮,总賴此相火之栽根於有地,雖分之則一而二,而总之則二而一者也。

此君火相火之辨。

凡其为生化,为盛衰,为本末,重輕攸系,从可知矣。

人生所賴者惟此,故《內经》特以为言。

然在《內经》則但表其大义,原无分屬之条,惟《刺禁论》曰:七節之傍,中有小心。

此固隐然有相火所居之意。

故后世諸家咸謂相火寄在命门,是固然矣。

然以予之见,則见君相之义,无藏不有。

又何以辨之?蓋总言大体,則相火当在命门,謂根荄在下,为枝葉之本也。

析言職守,則脏腑各有君相,謂志意所出,无不从乎形质也。

故凡以心之神,肺之气,脾胃之倉廩,肝膽之謀勇,兩腎之伎巧变化,亦总皆发见之神奇,使无其地,何以生此?使地有不厚,何以蕃此?此皆从位字发生,而五脏各有位,則五脏亦各有相,相強則君強,此相道之关係,从可知矣。

故圣人特命此名,誠重之也。

而后人指之为賊,抑何異耶!此万世之疑竇,故予不得不辨。

或曰:是若謬矣。

第彼之指为賊者,亦有深意。

蓋謂人之情欲多有妄动,动則俱能起火,火盛致傷元气,即所謂元气之賊,亦何不可?予曰:此固邪正之歧,最当明辨者也。

夫情欲之动,邪念也,邪念之火为邪气。

君相之火,正气也,正气之蓄为元气。

其在身家,譬之產業,賢者能守之。

不肖者能蕩之。

罪与不罪,在子孫之廢与不廢,鎡基何与焉?相火之义亦猶此耳。

夫既以相稱之,而竟以賊名之,其失圣人之意也遠矣。

且凡火之賊傷人者,非君相之真火,无论在內在外,皆邪火耳。

邪火可言賊,相火不可言賊也。

矧六賊之中,火惟居一,何二子獨知畏火,其甚如是,而並昧邪正之大义,亦何謂耶?予聞其言,固知其錯認面目矣,不觉因而失笑。

先天后天论(十四)

人生於地,懸命於天,此人之制命於天也。

栽者,培之。

傾者,覆之。

此天之制命於人也。

天本无二,而以此觀之,則有天之天者,謂生我之天,生於无而由乎天也;有人之天者,謂成我之天,成於有而由乎我也。

生者在前,成者在后,而先天后天之义,於斯见矣。

故以人之稟賦言,則先天強厚者,多壽;先天薄弱者,多夭。

后天培养者,壽者更壽;后天斫削者,夭者更夭。

若夫骨骼者,先天也。

肌肉者,后天也。

精神者,先天也。

容貌者,后天也。

顏色之有辨也,蒼者壽而妖者夭。

嫩中有蒼者吉,蒼中有嫩者凶。

聲音之有辨也,充者壽而怯者夭。

雖细而长者吉,雖洪而促者凶。

形体之有辨也,堅者壽而脆者夭。

身雖羸瘦而动作能耐者吉,体雖強盛而精神易困者凶。

动静有辨也,静者壽而躁者夭。

性雖若急而急中有和者吉,阳雖若厚而阴中蘊薄者凶。

至若少长之辨,初雖綿弱而漸长漸堅者,晚成之徵也。

气质之辨,少年華麗而易盈易滿者,早凋之兆也。

是故兩天俱得其全者,耆艾无疑也。

先后俱失其守者,夭促弗卜也。

若以人之作用言,則先天之強者不可恃,恃則並失其強矣;后天之弱者当知慎,慎則人能勝天矣。

所謂慎者,慎情志可以保心神,慎寒暑可以保肺气,慎酒色可以保肝腎,慎勞倦飲食可以保脾胃。

惟樂可以养生,欲樂者莫如为善。

惟福可以保生,祈福者切勿欺天。

但使表里无虧,則邪疾何由而犯?而兩天之權不在我乎?故廣成子曰:毋勞爾形,毋搖爾精,乃可以长生。

至矣哉,兩言盡之矣。

勿以此为易而忽之。

標本论(十五)

病有標本者,本为病之源,標为病之变。

病本惟一,隐而难明,病变甚多,显而易见。

故今之治病者,多有不知本末,而惟据目前,則最为斯道之大病。

且近聞时医有云: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互相傳誦,奉为格言,以为得其要矣。

予聞此说而詳察之,則本屬不经而亦有可取。

所謂不经者,謂其以治標治本对待为言,則或此或彼,乃可相参为用矣。

若然,則《內经》曰:治病必求其本,亦何謂耶?又经曰:夫阴阳逆从,標本之为道也。

小而大,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也。

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与本,易而勿及。

又曰: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

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

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热者治其本。

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

先热而后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后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后生煩心者治其本。

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由此觀之,則諸病皆当治本,而惟中滿与小大不利兩证当治標耳。

蓋中滿則上焦不通,小大不利則下焦不通,此不得不为治標以开通道路,而为升降之所由。

是則雖曰治標,而实亦所以治本也。

自此以外,若以標本对待为言,則治標治本当相半矣。

故予謂其为不经者此也。

然亦謂其可取者,則在緩急二字,誠所当辨。

然即中滿及小大不利二证,亦各有緩急。

蓋急者不可从緩,緩者不可从急。

此中亦自有標本之辨,万不可以誤認而一概论也。

今见时情,非但不知標本,而且不知緩急。

不知標本,則但见其形,不见其情。

不知緩急,則所急在病,而不知所急在命。

故每致認標作本,認緩作急,而顛倒錯亂,全失四者之大义,重命君子,不可不慎察於此。

求本论(十六)

万事皆有本,而治病之法,尤惟求本为首務。

所謂本者,惟一而无兩也。

蓋或因外感者,本於表也。

或因內傷者,本於里也。

或病热者,本於火也。

或病冷者,本於寒也。

邪有餘者,本於实也。

正不足者,本於虚也。

但察其因何而起,起病之因,便是病本,万病之本,只此表里寒热虚实六者而已。

知此六者,則表有表证,里有里证,寒热虚实,无不皆然。

六者相为对待,則冰炭不同,辨之亦異。

凡初病不即治,及有誤治不愈者,必致病变日多,无不皆从病本生出,最不可逐件猜摸,短覷目前。

经曰:眾脉不见,眾凶弗聞,外內相得,无以形先。

是誠求本之至要也。

苟不知此,必庸流耳。

故明者獨知所因,而直取其本,則所生諸病,无不隨本皆退矣。

至若六者之中,多有兼见而病者,則其中亦自有源有流,无弗可察。

然惟於虚实二字总貫乎前之四者,尤为緊要当辨也。

蓋虚者本乎元气,实者由乎邪气。

元气若虚,則雖有邪气不可攻,而邪不能解,則又有不得不攻者,此处最难下手。

但当察其能勝攻与不能勝攻,或宜以攻为补,或宜以补为攻,而得其补泻於微甚可否之間,斯盡善矣。

且常见有偶感微疾者,病原不甚,斯时也,但知拔本,則一药可愈,而庸者值之,非痰曰痰,非火曰火,四路兜拿,茫无真见,而反遺其本。

多致輕者日重,重者日危,而殃人禍人,总在不知本末耳。

甚矣!医之貴神,神奚遠哉!予故曰:医有慧眼,眼在局外;医有慧心,心在兆前。

使果能洞能燭,知幾知微,此而曰医,医云乎哉?他无所謂大医王矣。

治形论(十七)

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

使吾无身,吾有何患?余則曰:吾所以有大樂者,为吾有形。

使吾无形,吾有何樂?是可见人之所有者唯吾,吾之所賴者唯形耳!无形則无吾矣,謂非人身之首務哉。

第形之为义,其义甚微,如言动視听,非此形乎?俊醜美惡,非此形乎?勇怯愚智,非此形乎?死生安否,非此形乎?人事之交,以形交也。

功業之建,以形建也。

此形之为义,从可知也。

奈人昧养形之道,不以情志傷其府舍之形,則以勞役傷其筋骨之形。

內形傷則神气为之消靡,外形傷則肢体为之偏廢。

甚至肌肉盡削,其形可知,其形既敗,其命可知。

然則善养生者,可不先养此形,以为神明之宅,善治病者,可不先治此形,以为興復之基乎。

雖治形之法,非止一端,而形以阴言,实惟精血二字足以盡之。

所以欲祛外邪,非从精血不能利而達;欲固中气,非从精血不能蓄而強。

水中有真气,火中有真液,不从精血,何以使之降升?脾为五脏之根本,腎为五脏之化源,不从精血,何以使之灌溉?然則精血即形也。

形即精血也,天一生水,水即形之祖也。

故凡欲治病者,必以形体为主;欲治形者,必以精血为先,此实医家之大门路也。

使能知此,則变化可以无方,神明自有莫測。

然用此之法,无逾药餌,而药餌之最切於此者,不过数味之間,其他如性有偏用者,惟堪佐使而已。

亦猶飲食於人,凡可口者,孰无資益,求其純正无損而最宜於胃气者,則惟穀食,類可见矣。

或问余以所宜者,果屬何物?余則难以显言之。

蓋善吾言者,必如醴如飴,而不善吾言者,必反藉此为射的,以資口吻之基矣。

余故不能显言之,姑发明此义,以俟有心者之自悟。

脏象別论(十八)

脏象之义,余所類於经文者不啻詳矣,然经有所未及,而同中有不同,及有先同后異者,俱不可以不辨也。

夫人身之用,止此血气。

雖五脏皆有气血,而其綱領,則肺出气也,腎納气也,故肺为气之主,腎为气之本也。

血者水穀之精也,源源而来,而实生化於脾,总統於心,脏受於肝,宣布於肺,施泄於腎,而灌溉一身。

所謂气主噓之,血主濡之,而血气为人之橐籥,是皆人之所同也。

若其同中之不同者,則脏气各有強弱,稟賦各有阴阳。

脏有強弱,則神志有辨也,顏色有辨也,聲音有辨也,性情有辨也,筋骨有辨也,飲食有辨也,勞役有辨也,精血有辨也,勇怯有辨也,剛柔有辨也。

強中強者,病其太过,弱中弱者,病其不及。

因其外而察其內,无弗可知也。

稟有阴阳,則或以阴脏喜温暖,而宜薑、桂之辛热;或以阳脏喜生冷,而宜芩、連之苦寒。

或以平脏,热之則可阳,寒之則可阴也。

有宜肥膩者,非潤滑不可也;有宜清素者,惟膻腥是畏也。

有气实不宜滯,有气虚不宜破者。

有血实不宜澀,有血虚不宜泄者。

有飲食之偏忌,有药餌之獨礙者。

有一脏之偏強,常致欺凌他脏者。

有一脏之偏弱,每因受制多虞者。

有素挾风邪者,必因多燥,多燥由於血也。

有善病湿邪者,必因多寒,多寒由於气也。

此固人人之有不同也。

其有以一人之稟而先后之不同者,如以素稟阳剛而恃強无畏,縱嗜寒涼,及其久也,而阳气受傷,則阳变为阴矣。

或以阴柔而素耽辛热,久之則阴日以涸,而阴变为阳矣。

不惟飲食,情欲皆然。

病有出入,朝暮变遷,滿而更滿,无不覆矣。

損而又損,无不破矣。

故曰: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此在经文固已明言之矣。

夫不变者,常也;不常者,变也。

人之气质有常变,医之病治有常变,欲知常变,非明四诊之全者不可也。

設欲以一隙之偏见,而应无窮之变機,吾知其遺害於人者,多矣。

故於此篇之义,尤不可以不深察。

天年论(十九)

夫人之所受於天而得生者,本有全局,是即所謂天年也。

余嘗聞之岐伯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於阴阳,和於術数,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故能形与神俱,而盡終其天年,度百歲乃去。

又嘗聞之老子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民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

余因此言,乃知失天之畀而不得盡其全者有如是。

然則后天之养,其为在人,可以养生家而不以此为首務乎!故常深慨於斯,而直窮其境,則若老氏所云十中之三者,蓋亦言其約耳。

而三之倍倍,則尤有不忍言者,茲請得而悉之。

夫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可由此而生,亦可由此而死。

故凡天亦殺人,有如寒暑不时,災荒薦至,或妖祥之橫加,或百六之难避,是皆天刑之謂也。

地亦殺人,則如旱潦无方,水火突至,或阴毒最以賊人,或危險多能困斃,是皆地殺之謂也。

人亦殺人,如爭鬥傷殘,刀兵屠戮,或嫁禍阴謀,或明欺強劫,是皆人禍之謂也。

凡此三者,十中約去其幾。

再若三者之外,則凡孽由自作而致不可活者,猶有六焉。

何以见之?則如酒色財气,及功名之累,庸医之害皆是也。

故有困於酒者,但知米汁之味甘,安思曲糵之性烈?能潛移禍福而人难避也,能大損壽元而人不知也。

及其病也,或血敗为水,而肌肉为其浸漬,則鼓脹是也。

或湿邪侵土,而清濁苦於不分,則泻痢是也。

或血不养筋,而弛縱拘攣,甚至眩暈卒倒,則中风是也。

或水泛为涎,而滿悶不食,甚至脾敗嘔喘,則痰飲是也。

耽而不節,則精髓胡堪久醉,阴血日以散亡,未及中年,多见病变百出,而危於此者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色者,但圖嬌豔可愛,而不知傾國之说为何,伐命之说为何。

故有因色而病者,則或成勞損,或染穢惡,或相思之失心,或鬱结之盡命。

有因色而死者,則或以竊窺,或以爭奪,或以蕩敗无蹤,或以驚嚇喪膽。

总之,好色之人必多淫溺,樂而忘返,安顧身家?孰知实少花多,豈成瑞物,德为色勝,非薄則邪,未有貪之戀之而不招殃致敗。

凡受色中之害者,吾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財者,止知財能养命,豈識財能殺人。

故鄙吝者,每以招尤。

慢藏者,因多誨盜。

奔波不已者,多竭其力。

貪得无厭者,常忘其身。

顧利不顧义,骨肉为之相殘,聚斂盡膏血,賈怨所以致敗。

蓋財本通神,不容脧剝,積則金精崇作,爭則罄囊禍生。

凡受利中之害者,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气者,每恃血气之強,只喜人不負我,非驕矜則好勝,人心不平,爭端遂起,事无大小,怨恨醉心,豈虞忿怒最損肝脾,而隔食气蠱,疼痛泄泻,厥逆暴脫等疾,犯者即危。

又或爭競相傾,公庭遘訟,寧趨勢利以卑汙,甘受醜凌於奴隸,及被他人之苛辱。

既不敢相抗於后,何若親識之小忿。

即涵容少遜於前,終身让路,不失一步,孰得孰失,孰知孰愚?甚至破家蕩產,骨肉分離之害,纖須不忍,悔时遲矣。

夫气本无形,有何涯際,相諒則无,偏執則有,歷觀往事,誰直誰非?使不能達觀自策,則未免以我之軀,阴受人无申无訴之蝕,而自愚自斃者,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功名者,誰不有飛騰之念?誰不有功業之期?第既達者,或多鼎足之虞。

未濟者,每遭監车之厄,受燈窗寒苦之負,望眼徒穿者有之。

憶榮枯今昔之異,热腸为裂者有之。

甚至焦思切心,奔趨竭力,榮華杳然,泉壤遽及者有之。

慨古傷今,凡受斯枉而湮沒无聞,浩气受抑者,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医者,凡疾苦之望医,猶凶荒之望歲,其懇其切,其念何如。

第此中神理,微妙难言,使不有天人之學,絕倫之聰,則何以能聞於无聲,见於无跡,直窺乎窈冥之鄉,而必得其情乎?使必得其人而后可以言医,則医不易談,蓋可徵矣。

既难其人,則次乎此者,雖未知神,猶知形跡,此即今之上医也,然此医亦不易得。

而舍此之外,則昧者居其八九。

庸医多,則殺人亦多,每见其寒热倒施,虚实謬認,一匕之訛,吉凶隨应。

困者莫知其然,雖死不觉,明公鑑其多誤,能无惻心?顧造化大權,本非凡庸所可窺弄。

而性命重託,又豈淺輩所宜輕付耶!第彼非无自,蓋自《原病式》以来,祖述相傳,日以滋甚,醉者不醒,逝者无詞,而黎元阴受此害者,蓋不知若干若干人矣。

而聞者未知其詳,猶或未之信也。

由是乘除,則既有前三,又有后六,凡此淘汰之餘,而得盡其天年者,果剩其幾?吾故曰:老氏言十之三者,蓋亦言其約耳。

興言及此,誠可为人生之痛哭者也。

然徒悲何益?曷亦为人之計乎,則惟上知者有可曉也。

雖前之三者,或多出於莫測,則有可避者,有不可避者,即听之天,无不可也。

然知者见於未然,而得天者天庇之,得地者地庇之,得人者人庇之。

得此三庇,即得生之道也;失此三庇,則失生之道也。

人道於此,豈曰盡无其權乎!至於六殺之防,則全由乎我矣。

酒殺可避,吾能不醉也。

色殺可避,吾能不迷也。

財殺可避,吾能不貪也。

气殺可避,吾能看破不認真也。

功名之殺可避,吾能素其行藏也。

庸医之殺可避,吾能相知以豫也。

夫如是而培以为善,存以无欺,守以不行險,戒以毋僥倖,則可全收其效矣。

孔子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蓋示人以无勉強也。

廣成子曰:毋勞爾形,毋搖爾精,乃可以长生。

蓋形言其外,精言其內,內外俱全,盡乎道矣。

是皆古圣人垂念蒼生,至真至極之良方也,可不佩乎。

或曰:子言雖是,而实亦近迂,獨不见有不識不知而偏躋上壽者,又何人力之足恃耶?余曰:此正所謂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然予论誠迂矣,倘亦蒙知者之相顧而咀之識之,或亦可为天年之一助否?

中興论(又十九)

試觀天地之道,有盈有虚,有消有长,是以日中則昃,月盈則蝕,此即天运之循環,而天亦不能違者,故有先天之说也。

先天有定数,君子知命,固当听乎天也。

若后天之道,則参贊有權,人力居多矣。

何以见之?第就國家之否泰,可证人身之壽夭。

雖曰天步多艱,无成不敗,然如商周漢晉唐宋相傳,國运皆有中興,人道豈无再振?消长一理,小大皆然。

嘗聞之康節先生云:一万里區宇,四千年興亡,五百主肇位,七十國开疆,則此中人事不为不多也。

而何以興復僅见止此数代。

是亦由知道者少,而不知道者之多耳。

彼知道者,既以得人,又以得天。

得人即所以得天也。

不知道者,既不知本,又不知末,既以失之,而終不知其所以失也。

至若身命之謀,則舉世之人孰不愛命,而每多耽誤者,其不知道者亦猶是耳。

欲明其道,可无言乎。

然言而无证,則人多不信,故藉此國运之徵,用效遒人之鐸。

試论國家之衰也,或以人心之離,或以財用之匱,或以兵戈之殘傷,或以優柔之曠廢。

而人之亨否,无非一理。

夫在國曰人心,在人曰神志。

故曰:事其神者神去之,休其神者神居之。

知生气之主在乎心,此元神之不可不养也。

又在國曰財用,在人曰血气。

气为阳,阳主神也;血为阴,阴主形也。

血气若衰,則形神俱敗,此营卫之毫釐当惜也。

又在國曰兵戈,在人曰克伐。

夫兵者,凶器也;克伐者,危事也。

未有日加剝削而不致殘傷元气者,此消耗之不可不慎也。

又在國曰優柔,在人曰疑貳。

今日云姑且,明日云將就,豈不僉云穩当,然致坐失機宜,变生倏忽。

又焉知耽擱之大害,此当機之不可不断也。

凡此数者,姑亦言其大約。

至若人之大数,則猶有先天后天之体用,而興亡之应变,則来培来覆,亦莫匪人之自为耳。

何謂先天?如《內经》曰:人生十歲,血气始通,其气在下,故好走。

二十,气血方盛,肌肉方长,故好趨。

三十,五脏大定,血脉盛滿,故好步。

四十,脏腑经脉其盛已定,腠理始疏,故好坐。

五十,肝气衰,故目不明。

六十,心气衰,故好臥。

七十,脾气衰。

八十,肺气虚,故言善誤。

九十,腎气竭。

百歲,五脏六腑皆虚,神气皆去,故形骸獨居而終矣。

此即先天之常度,是即所謂天年也。

天畀之常,人人有之,其奈今时之人,自有知觉以来,恃其少壯,何所不为。

人生之常度有限,而情欲无窮。

精气之生息有限,而耗損无窮。

因致戕此先天而得全我之常度者,百中果见其幾?殘損有因,惟人自作,是即所謂后天也。

然而所喪由人,而挽回之道,有不仍由人者乎?且此非逆天以強求,亦不过復吾之固有。

得之則國运人运,皆可中興,不有明哲,誠难語此;失之則落花流水,逝而罔觉,一衰即已,良可寒心,所以《易》重来復,正为此也。

然求復之道,其道何居?蓋在天在人,总在元气,但使元气无傷,何虞衰敗?元气既損,貴在復之而已。

常见今人之病,亦惟元气有傷,而后邪气得以犯之。

故曰:邪之所湊,其气必虚。

此客主相持之理,从可知矣。

凡虚邪之辨,如情志之消索,神主於心也。

治節之不行,气主於肺也。

筋力之疲睏,血主於肝也。

精髓之耗減,骨主於腎也。

四肢之軟弱,肌肉主於脾也。

損其一淺,猶膚腠也;損其二深,猶经络也;損其三四,則連及脏腑矣。

当其微也,使不知徙薪牖戶,則將为江河,將尋斧柯,恐无及於事矣。

故人於中年左右,当大为修理一番,則再振根基,尚餘強半。

敢云心得,歷驗已多,是固然矣。

然而修理之说,亦豈易言?修國家,良臣不易;修身命,良医亦难。

第觀从古至今,数千年来,凡得医之全量者为誰?而今則曰:此医也,彼亦医也,又何良医之多也?医难言矣,其毋为良医之所惑。

逆数论(二十)

予嘗读《易》而聞諸夫子曰:数往者順,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

由是默會其理,而知天人之道得以无窮无息者,无非賴此逆数耳。

何也?蓋自太極初分,兩儀以判,一动一静,阴阳见矣。

阴阳之体为乾坤,阴阳之用为水火。

乾坤定对待之交易,故一在上而一在下;水火蕩流行之变易,故一主降而一主升。

夫如是,斯得循環无已。

总之而为天道,散之而为人道,而大《易》之义,所以无微不在也。

姑无论其他,而但以性理明之,則总由变易之数。

夫变易之数,即升降之数也。

变易之所以无窮者,降以升为主,是即所謂逆数也。

若无此逆,則有降无升,流而不返,而大道如環,何所賴乎?由是逆順交变,則阳与阴对,热与寒对。

升与降对,长与消对,進与退对,成与敗对,勤与惰对,勞与逸对,善与惡对,生与死对,凡此一逆一順,其变无窮。

惟从逆者,从阳得生;从順者,从阴得死。

君如不信,第詳考伏羲卦气之圓圖,其义昭然可见也。

觀其阳盛之極,自夏至一阴初姤,由五、六、七、八,歷巽、坎、艮、坤,天道从西右行,則阳气日降,万物日消者,此皆順数也。

順則气去,即从阴得死之道也。

幸而阴剝之極,自冬至一阳得復,由四、三、二、一,歷震、離、兌、乾,天道从東左旋,則阳气日升,万物日盛者,此皆逆数也。

逆則气来,即从阳得生之道也。

此天道之徵,固如是也。

若以人道言之,則人道本乎天道,天心即是人心。

第天有阴霾,能蒙日月,人有愚昧,能勝聰明。

故每多从順者,喜其易也,喜其逸也;每多避逆者,畏其难也,畏其勞也。

彼大人之见則不然,如尊貴莫若帝王,可以逸矣,可以縱矣,而堯舜之惟微惟危,顧何必諄諄乎在唸?智慧莫若圣人,可无勞矣,可无畏矣。

而孔子之戒慎恐懼,又何必卷卷乎在心?此无他,惟其代天功,主人極,总知夫順不可从,从順則流,逆不可舍,舍逆則退也。

由此觀之,乃知士而舍逆,則有屈而无伸;农而舍逆,則有種而无獲;工而舍逆,則有粗而无精;商而舍逆,則有散而无聚。

再由此而推廣之,則凡曰修身齊家,凡曰治國平天下,進一步則日以就成,退一步則日以就敗,有源有流,其可任其长逝而不思砥柱之良圖乎!此人道之攸系,又如是矣。

然言天言人,总言乎生道也。

而保生之道,莫先於医,医欲保生,其堪違阳道乎?其堪倍逆数乎?然医貴圓通,安容執滯,非曰盡不从阴也,从阴正以卫阳也;非曰盡不用順也,用順亦以成逆也,性命玄关,此为第一。

獨念有医名丕著之輩,猶然昧此,而妄言左道,留傳至今,因致傷生遺害非淺者,謂非軒岐之魔不可也。

嗟!嗟!有心哉其誰乎?苟得其人,可与談还悟道矣。

儻亦以吾言为然不。

反佐论(二十一)

用药处方有反佐之道者,此軒岐之法旨,治病之微權,有不可不明者。

奈何后世医家,每多假借以亂经常,不惟悖理於前,抑且遺害於后,是不可不辨也。

觀《內经》之论治曰:奇之不去則偶之,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热温涼,反从其病也。

此其义,蓋言病有微甚,亦有真假,先从奇偶以正治,正治不愈,然后用反佐以取之,此不得不然而然也。

又经曰:微者逆之,甚者从之。

又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此謂以寒治热,以热治寒,逆其病者,謂之正治;以寒治寒,以热治热,从其病者,謂之反治。

如以热治寒而寒拒热,則反佐以寒而入之;以寒治热而热拒寒,則反佐以热而入之,是皆反佐之义,亦不得不然而然也。

又经曰:热因寒用,寒因热用。

王太僕注曰:热因寒用者,如大寒內结,当治以热,然寒甚格热,热不得前,則以热药冷服,下嗌之后,冷体既消,热性便发,情且不違,而致大益,此热因寒用之法也。

寒因热用者,如大热在中,以寒攻治則不入,以热攻治則病增,乃以寒药热服,入腹之后,热气既消,寒性遂行,情且協和,而病以減,此寒因热用之法也。

凡此数者,皆《內经》反佐之义。

此外,如仲景治少阴之利,初用白通汤,正治也。

繼因有煩而用白通加豬膽汁汤,反佐也。

其治霍亂吐痢,脉微欲絕者,初用四逆汤,正治也。

繼因汗出小煩,而用通脉四逆加豬膽汁汤,反佐也。

又如薛立齋治韓州同之勞热,余嘗治王蓬雀之喉痹,皆其法也。

若今諸家之所謂反佐者則不然,姑即时尚者道其一二以见之。

如近代之所宗所法者,謂非丹溪之书乎?觀丹溪之治吞酸证,必以炒黃連为君,而以吳茱萸佐之;其治心腹痛证,謂宜倍加山梔子而以炒乾姜佐之。

凡此之類,余不解也。

夫既謂其热,寒之可也,而何以復用乾薑、茱萸?既謂其寒,热之可也,而何以復用黃連、梔子?使其病輕而藉以行散,即或见效,豈曰盡无;使其病重,人則但见何以日甚,而不知犯寒犯热,自相矛盾,一左一右,动皆掣肘,能无誤乎?矧作用如此,則其效与不效,必其莫知所因,而宜热宜寒,亦必从違奚辨。

此其见有不真,故持兩可,最是医家大病,所当自反而切戒者也。

或曰:以热導寒,以寒導热,此正得《內经》反佐之法。

人服其善,子言其非。

何其左也?余曰:此法最微,此用最妙,子亦願聞其詳乎?当为再悉之。

夫反佐之法,即病治之權也。

儒者有经權,医者亦有经權。

经者,日用之常经,用经者,理之正也;權者,制宜之權变,用權者,事之暫也。

此经權之用,各有所宜,誠於理勢有不得不然,而难容假借者也。

药中反佐之法,其亦用權之道,必於正经之外,方有權宜,亦因不得不然,而但宜於暫耳,豈果隨病处方,即宜用乎?然則何者宜反?何者不宜反?蓋正治不效者,宜反也。

病能格药者,宜反也。

火極似水者,宜反也。

寒極反热者,宜反也。

真以应真,假以应假,正反之道,妙用有如此也。

設无格拒假证,自当正治,何以反为?不当權而用權,則悖理反常,不当反而佐反,則致邪失正。

是烏可以混用耶?常觀軒岐之反佐,为創经權之道也;后世之反佐,徒开雜亂之门也。

至其变也,則涇渭不分者以之,模糊疑似者以之,寒热並用者以之,攻补兼施者以之,甚至廣络妄投,十寒一暴,无所不謬,皆相藉口,此而不辨,医乎难矣。

於戲!斯道失真,其来已久,安得願聞精一者,与談求本之道哉!是不能无望於后人也,因筆識其愚昧。

以上仲景治法載《傷寒论》。

薛立齋治韓州同按在虚損门。

余治王蓬雀按在喉痹门。

升阳散火辨(二十二)

凡治火之法,有曰升阳散火者,有曰滋阴降火者。

夫火一也,而曰升曰降,皆堪治火。

然升則从阳,降則从阴,而升降混用,能无悖乎?抑何者宜升,何者宜降,而用有辨乎?此千古之疑竇,亦千古之兩端,而未聞有達之者。

夫火之为病,有发於阴者,有发於阳者。

发於阴者,火自內生者也;发於阳者,火自外致者也。

自內生者,为五內之火,宜清宜降者也;自外致者,为风热之火,宜散宜升者也。

今人凡见火证,无分表里,必曰木火同气,动輒稱为风热,多用升阳散火之法。

嗚呼!此似近理,孰得非之。

而不知至理所在,无容混也。

夫风热之义,其说有二:有因风而生热者,有因热而生风者。

因风生热者,以风寒外閉而火鬱於中,此外感阳分之火,风为本而火为標也。

因热生风者,以热極傷阴而火達於外,此內傷阴分之火,火为本而风为標也。

经曰:治病必求其本。

可见外感之火,当先治风,风散而火自息,宜升散不宜清降。

內生之火,当先治火,火滅而风自清,宜清降不宜升散。

若反而为之,則外感之邪得清降而閉固愈甚,內生之火得升散而燔燎何当。

此其內因外因,自有脉证可詳辨也。

余閱方书,所见头目、口齒、咽喉、脏腑阴火等证,悉云风热,多以升降並用,从逆兼施。

獨不慮升者礙降,降者礙升乎?从者忌逆,逆者忌从乎?经曰: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

又曰: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反者益甚。

病生於阳者,先治其外,后治其內,反者益甚。

此自不易之正理。

故余之立方处治,宜抑者則直从乎降,宜舉者則直从乎升。

所以见效速而絕无耽延之患,亦不过见之真而取之捷耳。

若今人之輕病致重,重病致危,而经年累月,日深日甚,以致不救者,謂非兩端之誤之也乎?明者於此,最当辨也。

夏月伏阴續论(二十三)

夏月伏阴在內,此本天地間阴阳消长之正理。

顧丹溪特为此论而反乖其义,因以致疑於人。

其謂何也?觀其所论曰:人与天地同一橐籥,子月一阳生,阳初动也;寅月三阳生,阳初出於地也,此气之升也。

巳月六阳生,阳盡出於上矣,此气之浮也。

人之腹屬地,气於此时,浮於肌表,散於皮毛,腹中虚矣。

世言夏月伏阴在內,此阴字有虚之义,若作阴涼看,其誤甚矣。

且其时阳浮地上,燔灼焚燎,流金爍石,何阴冷之有?若於夏月火令之时妄投温热,寧免实实虚虚之患乎!此丹溪之言虚,是固然矣。

若以阴冷二字为誤,而夏月禁用温热,此則余所不服也。

何以见之?夫天地之道,惟此阴阳,阴阳之变,惟此消长。

故一来則一往,一升則一降,而造化之機,正互藏为用者也。

经曰:阴主寒,阳主热。

又曰:气实者,热也;气虚者,寒也。

此本阴阳之常性也。

今既云夏月之阳盡浮於外,則阴伏於內矣,阴盛則阳衰也,非寒而何?阳浮於外,則气虚於中矣。

气虚即阳虚也,非寒而何?此固不易之理也。

然而尤有显然者,則在井泉之水,当三冬之寒冽,而井泉則温;盛夏之炎蒸,而泉源則冷。

此非外寒內热,外热內寒之明驗乎?此又歲歲皆然,主气之常候也。

至若主气之外,又有客气,而天以五周,地以六备,寒暄遞遷,气更应異。

如伏明之紀,寒清数舉;卑監之紀,风寒並興;堅成之紀,阳气隨阴治化;流衍之紀,寒司物化,天地嚴凝;太阳司天,寒气下臨,寒清时舉;太阴司天,地乃藏阴,大寒且至等义,是无论冬夏,皆有非时之气以动为民病者也。

又豈因夏月之火令,遂可謂之无寒而禁用温热乎?且伏阴之义,本以阴阳对待,寒热为言,若但以阴字为虚,則夏月伏阴,宜多虚证,冬月伏阳,即无虚矣。

豈其然乎?又若夏月宜禁温热,則冬月宜禁寒涼,无待言也。

今见四时之病,盛夏每多吐泻,深冬偏见瘡疹,諸如此類,豈非冬多內热,夏多中寒乎?总之,夏有热证,亦有寒证,冬有实证,亦有虚证,雖从时从证,貴乎因病制宜,然夏月伏阴之义,此实天人之同气,疾病之玄機,有必不可不察而忽之者也。

今若丹溪之论,則於理反悖,而何切於用?即无此论,亦何不可?

近见徐東皋亦述丹溪之说云:夏月无寒,世人不察,而用温热,为世通弊。

若謂夏月伏阴,宜服温热,則冬月伏夏,宜服寒涼,然則孟子冬日飲汤,夏日飲水,亦不足信歟?噫!此公都子之言也,不过借喻內外,原非用析阴阳。

而徐氏曲引为证,獨不思经文《易》义,儻相背乎?《內经》曰:阴中有阳,阳中有阴。

曰:寒極生热,热極生寒。

曰:重阴必阳,重阳必阴。

曰:相火之下,水气承之;君火之下,阴精承之。

曰:此皆阴阳表里內外雌雄相輸应也,故以应天之阴阳也。

又如《周易》之兩儀,有阴必有阳也。

兩儀而四象,阴阳之中復有阴阳也。

在泰之义,則曰內阳而外阴,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在否之义,則曰內阴而外阳,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

由此觀之,則丹溪之论,東皋之引证,皆吾之所不信也。

故復为此續论。

阳不足再辨(二十四)

原天地阴阳之化生,实生民性命之根本,善把握补救之妙用,誠吾道代天之大權,使我於此而见理不真,則加冰用汤,反成戕賊,害有不可勝言者。

予自初年,嘗读朱丹溪阳有餘阴不足论,未嘗不服其高见,自吾漸立以来,則疑信相半矣。

又自不惑以来,則始知其大謬矣。

故予於《類经·求正录》中,附有大寶论一篇,正所以救其謬也。

然常恐见淺言偏,遺殃后世,每懷疑懼,而望正高明者,久矣。

不意付梓数載,斧削无聞,见信明賢,庶竊自慰。

茲於丙子之夏,始得神交一友,傳訓数言,詢其姓氏,知为三吳之李氏也。

誦其《指南》,則曰:阳常有餘,阴常不足,此自丹溪之確论。

而茲張子乃反謂阳常不足,阴常有餘,何至相反若此?而自是其是,豈矯強以自衒歟?抑別有所本歟?姑无勞口吻以辨其孰是孰非,第以人事证之,則是非立见矣。

如人自有生以来,男必十六而精始通,女必十四而经始至;及其衰也,男精竭於八八,女血淨於七七。

凡精血既去而人猶賴以不死者,惟此气耳。

夫气为阳,精血阴也,精血之来,既遲在气后,精血之去,又早在气先,可见精已无而气猶在,此非阴常不足,阳常有餘之明驗乎?以是知先賢之金石本非謬,而后學之輕妄何容易也。

予聞此说,益增悲嘆。

悲之者,悲此言之易动人听,而无不擊節稱善也。

紫可亂朱,莫此为甚,使不辨明,將令人长夢不醒,而性命所繫非渺小,是可悲也。

悲已而喜,喜之者,喜至道之精微,不经駁正,終不昭明,幸因其说,得啟此端而得解此惑,是可喜也。

今即李子之言以辨之。

如其以精为阴,以气为阳,本非誣也。

第其所覷在眉睫,則未免錯認面目,而呼張作李矣。

不知精即水也,水即阳也。

若以水火言,則水誠阴也,火誠阳也;若以化生言,則万物之生,其初皆水,先天后天,皆本於是,而水即阳之化也。

何以见之?如水在五行則生於一天,水在六气,則屬乎太阳,此水之为阴否?又若精在人身,精盛則阳強,精衰則阳痿,此精之为阴否?再若养生家所重者,惟曰純阳,純阳之阳,以精言也。

精若滲漏,何阳之有。

此又精之为阴否?又丹书云:分阳未盡則不死,分阴未盡則不仙,亦言仙必純阳也。

若据李子之说,則但盡泄其精,便成純阳,學仙之法豈不易乎?誠可哂也!蓋李子之见,但见阴阳之一竅,未见阴阳之全体。

夫阴阳之道,以綱言之,則位育天地;以目言之,則縷析秋毫,至大至小,无往而非其化也。

若以清濁对待言,則气为阳,精为阴,此亦阴阳之一目也。

若以死生聚散言,則凡精血之生皆为阳,气得阳則生,失阳則死,此实性命之化源,阴阳之大綱也。

人之生也,譬諸草木。

草木之初,其生苗也,繼而生枝葉,再而生花实,及其衰也,花实落而枝葉存,以漸而凋也。

此草木之盛衰有时,故曰生长化收藏,而候有不同也。

人之生也,亦猶是耳,初而生嬰孩,繼而生精血,再而生子女,及其衰也,精血去而形猶存,以漸而終也。

此人生之盛衰亦有其时,故曰生长壯老已,而年有不同也。

然則自幼至老,凡在生者,无非生气为之主,而一生之生气,何莫非阳气为之主,而但有初中之異耳。

若以人之精至为阴至,豈花果之成,亦草木之阴至耶?而枝葉未凋,即草木之阳在耶?且阳气在人,即人人百歲,亦不过得分內之天年,而今见百人之中,凡盡天年而終者果得其幾?此其夭而不及者,皆非生气之不及耶,而何以见阳之有餘也?阳強則壽,阳衰則夭,又何以见阳之有餘也?难得而易失者,惟此阳气,既失而难復者,亦惟此阳气,又何以见阳之有餘也?觀天年篇曰:「人生百歲,五脏皆虚,神气皆去,形骸獨居而終矣。

夫形,阴也;神气,阳也,神气去而形猶存,此正阳常不足之结局也。

而可謂阳常有餘乎?

至若精气之阴阳,有可分言者,有不可分言者。

可分者,如前云清濁对待之謂也;不可分者,如修煉家以精气神为三寶。

蓋先天之气,由神以化气化精。

后天之气,由精以化气化神。

是三者之化生,互以为根,本同一气,此所以为不可分也。

故有善治精者,能使精中生气,善治气者,能使气中生精。

此自有可分不可分之妙用也。

再若寒热之阴阳,則不可不分。

蓋寒性如冰,热性如炭,冰炭不謀,奚堪妄用?予故曰:精气之阴阳有不可離,寒热之阴阳有不可混,此医家最切之法言也。

且精血之阴阳,言稟賦之元气也;寒热之阴阳,言病治之药餌也。

今欲以不足之元阳,認作有餘而云火,則相習以苦寒之劣物,用为补剂以滋阴,嗟嗟!牛山有限之生气,果能堪此无窮之阴剝否?啞子吃黃連,无容伸訴者,四百年於茲矣。

夫以有望之丹溪言且若此,而矧其他乎。

古人云:非圣之书不可读,此其尤甚者也。

然天地阴阳之道,本自和平,一有不平,則災害至矣。

而余謂阳常不足,豈亦非一偏之见乎?蓋以丹溪补阴之说謬,故不得不为此反言,以救万世之生气。

夫人之所重者,惟此有生,而何以能生,惟此阳气,无阳則无生矣。

然則欲有生者,可不以此阳气为寶,即日慮其虧,亦非过也。

而余謂阳常不足者,蓋亦惜春之杞人耳。

苟誠见下,仍望明賢再駁。

小兒补腎论(二十五)

觀王節齊曰:小兒无补腎法。

蓋小兒稟父精而生,男至十六而腎始充滿,既滿之后,妄用虧損,則可用药补之。

若受胎之时,稟之不足則无可补,稟之原足,又何待於补耶?嗚呼,此言之謬,謬亦甚矣!夫二五之精,妙合而凝,精合而形始成,此形即精也,精即形也,治精即所以治形,治形即所以治精也。

第时有初中,則精有衰盛,故小兒於初生之时,形体雖成而精气未裕,所以女必十四,男必十六,而后天癸至。

天癸既至,精之將盛也。

天癸未至,精之未盛也。

茲以其未盛而遽謂其无精也可乎?且精以至阴之液,本於十二脏之生化,不过藏之於腎,原非獨出於腎也。

觀《上古天真论》曰:腎者主水,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

此精之所源,其不止於腎也可知矣。

王節齋止知在腎而不知在五脏。

若謂腎精未泄不必补腎,則五脏之精,其有稟賦之虧,人事之傷者。

豈因其未泄而总皆不必补耶?夫小兒之精气未盛,后天之阴不足也;父母之多欲水虧,先天之阴不足也。

阴虚不知治本,又何藉於人为以調其元、贊其化乎?此本原之理,有当深察者如此。

再以小兒之病气论之。

凡小兒之病最多者,惟驚风之屬。

而驚风之作,則必见反張戴眼,斜視抽搐等证。

此其为故,总由筋急而然。

蓋血不养筋,所以筋急。

真阴虧損,所以血虚,此非水衰之明驗乎?夫腎主五液,而謂血不屬腎,吾不信也。

肝腎之病同一治,今筋病如此,而欲舍腎水以滋肝木,吾亦不信也。

且太阳、少阴相为表里,其经行於脊背而为目之上網,今以反折戴眼之证偏多见於小兒,而謂非水脏阴虚之病,吾更不信也。

矧以阳邪亢極,阴竭則危,脏气受傷,腎窮則死,此天根生息之基,尤於小兒为最切。

然則小兒之病,其所关于腎气者非眇,而顧可謂小兒无补腎法耶?決不信!決不信!

卷之三道集

傳忠录(下)

命门余义(二十六,共六条)

命门之义,《內经》本无,惟越人云:腎有兩者,非皆腎也。

左者为腎,右者为命门。

命门者,諸神精之所舍,原气之所繫,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也。

余以其义有未盡,且有可疑,故著有《三焦包络命门辨》,附梓《類经》之末,似已盡其概矣。

然而猶有未盡者,恐不足以醒悟后人。

茲因再悉其蘊,条列於下。

一、命门为精血之海,脾胃为水穀之海,均为五脏六腑之本。

然命门为元气之根,为水火之宅。

五脏之阴气,非此不能滋。

五脏之阳气,非此不能发。

而脾胃以中州之土,非火不能生,然必春气始於下,則三阳从地起,而后万物得以化生。

豈非命门之阳气在下,正为脾胃之母乎?吾故曰:脾胃为灌注之本,得后天之气也;命门为化生之源,得先天之气也,此其中固有本末之先后。

觀東垣曰:补腎不若补脾。

許知可曰:补脾不若补腎。

此二子之说,亦各有所謂,固不待辨而可明矣。

一、命门有火候,即元阳之謂也,即生物之火也。

然稟賦有強弱,則元阳有盛衰;阴阳有勝負,則病治有微甚,此火候之所以宜辨也。

茲姑以大綱言之,則一阳之元气,必自下而升,而三焦之普𮑮,乃各见其候。

蓋下焦之候如地土,化生之本也;中焦之候如灶釜,水穀之爐也;上焦之候如太虚,神明之宇也。

下焦如地土者,地土有肥瘠而出產異,山川有厚薄而藏蓄異,聚散操權,总由阳气。

人於此也,得一分即有一分之用,失一分則有一分之虧。

而凡壽夭生育及勇怯精血病治之基,无不由此元阳之足与不足,以为消长盈縮之主,此下焦火候之謂也。

中焦如灶釜者,凡飲食之滋,本於水谷,食強則体壯,食少則身衰,正以胃中阳气,其热如釜,使不其然,則何以朝食午即化,午食申即化,而釜化之速不过如此。

觀灶釜之少一炬則遲化一頃,增一炬則速化一时,火力不到,則全然不化,即其证也。

故脾胃之化与不化,及飲食之能与不能,亦总由阳明之气有強与不強,而阴寒之邪有犯与不犯耳。

及其病也,則漸痞漸脹,或隔或嘔,或十化其三五,或膨聚而不消,或吞酸噯腐而食气不变,或腹疼肚痛而終日不飢,或清濁不分,或完穀不化。

蓋化則无不运行,不化則无不留滯。

运行則为气为血,留滯則为積为痰。

此其故,謂非胃气之不健乎?而何以不健,謂非火候之无力乎?今见治痞治脹,及治吞酸噯腐等症,无论是热非热,动輒呼为胃火,餘燼其幾,尚能堪否?此中焦火候之謂也。

上焦如太虚者,凡变化必著於神明,而神明必根於阳气。

蓋此火生气,則无气不至,此火化神,則无神不靈。

阳之在下則温暖,故曰:相火以位,阳之在上則昭明,故曰君火以明。

是以阳长則阴消,而離照当空。

故五官治而万類盛,阳衰則阴勝,而阳为阴抑,故聰明奪而神气減。

而凡人之聲色动定及智愚賢不肖之有不齊者,何非阳德为之用,此上焦火候之謂也。

此以三焦论火候,則各有所司,而何以皆歸之命门?不知水中之火,乃先天真一之气,藏於坎中,此气自下而上,与后天胃气相接而化,此实生生之本也。

是以花萼之榮在根柢,灶釜之用在柴薪。

使真阳不发於淵源,則总屬无根之火矣。

火而无根,即病气也,非元气也。

故《易》以雷在地下而为復,可见火之標在上,而火之本則在下。

且火知就燥,性極畏寒。

若使命门阴勝,則元阳畏避,而龙火无藏身之地,故致遊散不歸,而为煩热格阳等病。

凡善治此者,惟从其性,但使阳和之气直入坎中,据其窟宅而招之誘之,則相求同气,而虚阳无不歸原矣。

故曰:甘温除大热,正此之謂也。

奈何昧者不明此理,多以虚阳作实热,不思温养此火,而但知寒涼可以滅火,安望其尚留生意而不使之速斃耶!此实医家第一活人大义,既从斯道,不可不先明斯理。

倘三焦有客热邪火,皆凡火耳,固不得不除。

而除火何难,是本非正气火候之謂也。

學者於此,当深明邪正二字,則得治生之要矣。

一、命门有生气,即乾元不息之幾也。

无生則息矣。

蓋阳主动,阴主静;阳主升,阴主降。

惟动惟升,所以阳得生气;惟静惟降,所以阴得死气。

故乾元之气,始於下而盛於上,升則向生也;坤元之气,始於上而盛於下,降則向死也。

故阳生子中而前升后降,阴生午中而前降后升。

此阴阳之岐,相間不过如毛髮,及其竟也,則謬以千里,而死生之柄,实惟此毫釐升降之機耳。

又如水暖則化气,化气則升无不生也;水寒則成冰,成冰則降无不死也。

故腎气獨沉,則奉生者少,即此生气之理也。

至若人之生气,則无所不在,亦无所不当察。

如脏腑有生气,顏色有生气,聲音有生气,脉息有生气,七竅有生气,四肢有生气,二便有生气。

生气即神气,神自形生,何不可辨?衰者速培,猶恐不生,尚堪伐乎?而況其甚者乎。

故明師察此,必知孰者已虧,孰者猶可,孰者能益生气,孰者能損生气,孰者宜先攻病气以保生气,孰者宜先固生气以御病气。

務思病气雖如此,生气將如何;见在雖如此,日后將如何。

使不有原始要終之明,則皆寸光之流耳。

雖然,此徒以斯道为言也。

而斯道之外,猶有说焉。

夫生气者,少阳之气也。

少阳之气,有進无退之气也。

此气何来,无非来自根本;此气何用,此中尤有玄真。

蓋人生所貴,惟斯气耳。

而出入之權在呼吸,斯气数之寶藏也。

河车之濟在轆轤,实转运之神機也。

其進其退,其得其失,总在生息之間,而彭殤之途於斯判矣。

经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即此生气之謂也。

予见遭剝於是者不可勝紀,故特明其义於此。

一、命门有门戶,为一身鞏固之关也。

经曰:倉廩不藏者,是门戶不要也。

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

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又曰:腎者,胃之关也。

关门不利,故聚水而从其類也。

又曰:北方黑色,入通於腎,开竅於二阴。

是可见北门之主,总在乎腎,而腎之政令,則总在乎命门。

蓋命门为北辰之樞,司阴阳柄,阴阳和則出入有常,阴阳病則啟閉无序。

故有为癃閉不通者,以阴竭水枯,乾涸之不行也;有为滑泄不禁者,以阳虚火敗,收攝之无主也。

阴精既竭,非壯水則必不能行;阳气既虚,非益火則必不能固,此固其法也。

然精无气不行,气无水不化,此其中又有可分不可分之妙用,亦在乎慧者之神悟,有非可以筆楮盡者。

一、命门有阴虚,以邪火之偏勝也。

邪火之偏勝,緣真水之不足也。

故其为病,則或为煩渴,或为骨蒸,或为咳血吐血,或为淋濁遺泄。

此雖明是火证,而本非邪热实热之比。

蓋实热之火其来暴,而必有感觸之故;虚热之火其来徐,而必有積損之因。

此虚火实火之大有不同也。

凡治火者,实热之火可以寒勝,可以水折,所謂热者寒之也;虚热之火不可以寒勝,所謂勞者温之也。

何也?蓋虚火因其无水,只当补水以配火,則阴阳得平而病自可愈。

若欲去火以覆水,則既虧之水未必可復,而併火去之,豈不阴阳兩敗乎。

且苦寒之物,絕无升騰之生气,而欲其补虚,无是理也。

故予之治此,必以甘平之剂,專补真阴,此雖未必即愈,自可无害,然后察其可乘,或暫一清解,或漸加温潤,必使生气漸来,庶乎脾可健則热可退,肺漸潤則嗽漸寧,方是漸復之佳兆,多有得生者。

若但知知、柏为补阴,則愈敗其腎,而致泄泻食減,必速其殆矣。

誤謬论(二十七)

经曰:揆度奇恆,道在於一,得一之精,以知死生,此即斯道中精一執中之訓也。

凡天人之學,总无出此。

矧医之为道,性命判於呼吸,禍福決自指端,此於人生关係,較之他事为尤切也。

以此重任,使不有此见此識,誠不可猜摸嘗試以誤生靈。

矧立法垂訓,尤难苟且,倘一言失当,則遺禍无窮,一剂妄投,則害人不淺。

此誤謬之不容不正也。

賓自从斯道,常稽往古,所见軒岐之下,凡明良繼出,何代无之。

然必欲求其得中者,則舍《靈》《素》之外,似亦不多其人。

蓋竊见相傳方论,每多失经意,背经旨,断章取义。

假借数語以飾一偏之詭说者,比比其然。

此总屬意见有不到,至理有未明,故各逞胸臆,用示已长。

致令斯道失中,大違精一之义。

此則医之於人,亦何賴焉。

是豈知道本一源,理无二致。

自一源而万变,則万变仍歸於一,自二致而錯亂,則錯亂遂其为兩。

故言外有理,理外亦有言。

如理有在而言不能達者,此言外之理也;有可以言而不可以行者,此理外之言也。

然理外豈別有言乎?第以疑似之間,加之便佞,則真为偽奪,而道傍之築,从来有矣。

如古之楊墨異端,今之傳奇小说,謂皆非理外之言乎?言可假借,則是非亂而強辯出。

由是賢者固執,愚者亦固執。

如擇善固執,則精一之謂,君子时中,則執中之謂,此賢者之固執也;其有言偽而辯,行僻而堅,必不知反,必不可移者。

此愚者之固執也。

執中者,见事之舛,則不得不言,以利害所关,不容已也;邪僻者,见人之长,則反詆其短,以鄙陋不伸,不肯已也。

千古来是非邪正,每为此害,矧以惟類知類,而当局者亦难其人耳。

然此輩雖云偏拗,猶知傍理,自非曳白者所能。

其奈此中尚有全不知脉络,而止識皮毛者,亦且囂囂,偏能宜俗,是不过见热則用寒,见寒則用热,见外感則云发散,见脹滿則云消導。

若然者,誰不得而知之。

設医止於是,則賤子庸夫皆堪師範,又何明哲之足貴乎?嗟!嗟!朱紫难辨,類多如此。

予因溯源稽古,即自金元以来为当世之所宗範者,无如河間、丹溪矣。

而且各執偏见,左说盛行,遂致医道失中者,迄今四百餘年矣。

每一经目,殊深扼腕,使不速为救正,其流弊將无窮也。

茲姑撮其数条,以见倍理之談,其有不可信者類如此,庶乎使人警悟,易轍无难,倘得少补於將来,則避諱之罪,亦甘为后人而受之矣。

辨河間(二十八,共九条)

劉河間《原病式》所列病機,原出自《內经·至真要大论》。

蓋本论詳言五运六气盛衰勝復之理,而以病機一十九条总於篇末,且曰: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泻之,虚者补之,令其調達,而致和平。

是可见所言病機,亦不过挈运气之大綱,而此中有无之求,虚实之異,最当深察,总惟以和平为貴也。

故《五常政大论》又詳言五运三气之辨,則火之平气曰升明,火之太过曰赫曦,火之不及曰伏明,此虚火实火之辨,則有如冰炭之異,而《內经》不偏不倚之道,固已詳明若是。

奈河間不能通察本经全旨,遂單採十九条中一百七十六字,演为二百七十七字,不辨虚实,不察盛衰,悉以实火言病,著为《原病式》以訖於今。

夫实火为病故为可畏,而虚火之病猶为可畏。

实火固宜寒涼,去之本不难也;虚火最忌寒涼,若妄用之,无不致死。

矧今人之虚火者多,实火者少,豈皆屬有餘之病,顧可概言为火乎?歷觀唐宋以前,原未嘗偏僻若此,繼自《原病式》出,而丹溪得之定城,遂目为至寶。

因續著《局方发揮》,及阳常有餘等论,即如東垣之明,亦因之而曰火与元气不兩立。

此后,如王節齋、戴原禮輩,則祖述相傳,遍及海內。

凡今之医流,則无非劉朱之徒,动輒言火,莫可解救,多致伐人生气,敗人元阳,殺人於冥冥之中而莫之觉也。

誠可悲矣!即間有一二特達,明知其非而惜人阳气,則必有引河間之说而群吠之者矣。

何从辨哉。

矧病機为后學之指南,既入其门,則如夢不醒,更可畏也。

医道之壞,莫此为甚。

此誤謬之源不可不察,故直筆於此,並再辨其略於下。

一、河間论吐酸曰:酸者,肝木之味也,由火盛制金,不能平木,則肝木自甚,故为酸也。

而俗医主於温和脾胃,豈知经言人之傷於寒也,則为病热云云。

賓謂吐酸吞酸等证,总由停積不化而然。

而停積不化,又总由脾胃不健而然。

脾土既不能化,非温脾健胃不可也。

而尚可認为火盛耶?且妄引经文为证,其謬孰甚。

本证別有詳辨,具載吞酸门,所当互閱。

一、河間论泻痢曰:泻,白为寒,青紅黃赤黑皆为热也。

大法:泻利小便。

清白不澀为寒,赤色者为热。

又完穀不化而色不变,吐痢腥穢,澄澈清冷,小便清白不澀,身涼不渴,脉遲细而微者,寒证也;穀雖不化而色变非白,煩渴,小便赤黃而或澀者,热证也。

凡穀消化者,无问色及他证便为热也,寒泻而穀消化者,未之有也。

或火主疾速,而热盛則傳化失常,谷不能化而飧泄者,亦有之矣。

又曰痢为热,热甚於腸胃,怫热鬱结而成,或言下痢白为寒者,誤也。

若果为寒,則不能消穀,何由反化为膿也?如世之穀肉果菜,湿热甚則自然腐爛化为濁水,故食於腹中。

感人湿热邪气,則自然潰发,化为膿血也。

据河間此说,似是而非,誤人不淺。

夫泻白为寒,人皆知也,而青挾肝邪,脾虚者有之,豈热证乎?紅因損脏,阴络傷者有之,豈盡热乎?正黃色淺,食半化者有之,豈热证乎?黑为水色,元阳衰者有之,豈热证乎?若此者皆謂之热,大不通矣。

且凡泻痢者,水走大腸,小水多澀,水枯液涸,便尿多黃,此黃澀之证未必皆由热也。

亡液者渴,亡阴者煩,此煩渴之证未必盡为热也。

至如完穀不化,澄澈清冷,誠大寒矣。

然人偶有寒邪傷脏,或偶以生冷犯脾,稍失温和即病泻痢者,此本受寒,然未必即大寒证也。

且凡脾胃初傷,阳气猶在,何能卒至清冷,遂成完穀不化?若必待清冷不化始云为寒,則阳已大敗。

又豈无漸寒而遽至若是哉?夫漸寒者,即寒证也。

此等证候,犯者極多。

若作热治,必用寒涼。

夫既以生冷傷於前,復以寒涼敗於后,乃至冰堅於霜而遭其厄者,皆此论之殺之也。

再觀其前条,則猶云泻白为寒也;觀其后条,則又云或言下痢白为寒者誤也。

然則凡治此者,舍清涼之外,則必无寒证矣,謬甚!謬甚!又若寒則不能消穀,及谷化为膿之说,則尤为不妥。

夫飲食有时,本当速化,此自胃气之常,人皆賴之以为生也。

若化觉稍遲,便是阳虚之病,又何待不能消穀而始为寒乎?矧以所下膿垢,原非谷之所化。

蓋飲食入胃,凡其神化而歸於营卫者,乃为膏血;其不能化而留於腸胃者,惟糟粕耳。

此其为精为穢,本自殊途,是以糟粕不能化膿,从可知矣。

且垢亦非膿,而实腸脏之脂膏也。

何以知之?近有偶病而服硝黃等药者,隨泻而下,必有如膿之垢,又或偶患泄泻者,於一二日間,即有此垢,豈热化之膿,其速有如此乎?又如久痢不已,或经年累月不能痊可,而每日所下皆有膿垢者,豈热化之膿,可以久延如此乎?此其非膿也,明矣。

既知非膿,安得皆云为热?此蓋以腸脏受傷,而致膏脂不固,隨剝隨下,所以如此。

若不为之安养脏气,而再用寒涼以治其热,則未有不藏气日敗,而必至於死。

故今之治痢多危者,率受此害,最当察也。

一、河間曰:假如下痢赤白,俗言寒热相兼。

其说尤誤。

豈知水火阴阳寒热者,猶權衡也,一高必一下,一盛必一衰。

豈能寒热俱甚於腸胃而同为痢乎?如热生瘡瘍而出白膿者,豈可以白为寒歟?由其在皮膚之分,屬肺金,故色白也。

在血脉之分,屬心火,故为血癤也。

在肌肉,屬脾土,故作黃膿。

在筋部,屬肝木,故膿色帶蒼。

深至骨,屬腎水,故紫黑血出也。

各隨五脏之部而见五色,是謂標也。

本則一出於热,但分深淺而已。

大法下迫窘痛,后重里急,小便赤澀,皆屬燥热,而下痢白者必多有之,然則为热明矣。

据此说,以五色分五脏,其理頗通。

若謂本則一出於热,則大不通矣。

且五脏之分五色之证,則猶有精义,余因其说,併为悉之。

夫泻出於脏,无不本於脾胃,脾胃之傷,以五气皆能犯之。

故凡其兼赤者,則脾心证也;兼青者,脾肝证也;兼白者,脾肺证也;兼黑者,脾腎证也;正黃者,本脏证也。

若以脾兼心,火乘土也,其土多热,言火可也。

以脾兼肝,土受克也,其土多敗,非火也。

以脾兼腎,水反克也,其土多寒,非火也。

以脾兼肺,母气泄也,其土多虚,非火也。

本脏自病,脾受傷也,其土多湿,非火也。

此兼证之盛衰,其逆順有如此。

且凡脾腎之強者有实热,脾腎之弱者皆虚寒,此脏气之可辨也。

矧火本热,而尚有虚火实火之異;风本阳也,而亦有风热风寒之異;土本乎中气也,而亦有湿热寒湿之異。

至於金之寒,水之冷,同歸西北之化,則其寒多热少,理所必致。

豈可謂五脏之痢,本則一出於热乎?因致寒证之含冤者,此言之不得辭其責也。

又赤白义詳后丹溪条中。

一、河間曰:夫治諸痢者,莫若於辛苦寒药治之,或微加辛热佐之則可。

蓋辛热能发散开通鬱结,苦能燥湿,寒能勝热,使气宣平而已。

如錢氏香連丸之類是也。

故治諸痢者,黃連、黃柏为君,以至苦大寒,正主湿热之病。

据河間此说,最为治痢之害。

又觀其所著药性,則曰諸苦寒药多泄。

惟黃連、黃柏,性冷而燥。

故自丹溪而后,相傳至今。

凡治痢者,舉世悉用寒涼,皆此说之誤也。

毋论其他,姑以苦能燥湿一言辨之,則河間之见大左矣。

夫五味之理,悉出《內经》,《內经》有曰:以苦燥之者,蓋言苦之燥者也。

河間不能詳察,便謂是苦皆燥,而不知《內经》之言苦者,其性有二,其用有六。

如曰:火生苦。

曰:其類火,其味苦。

曰:少阳在泉为苦化,少阴在泉为苦化。

曰:湿淫於內,治以苦热;燥淫於內,治以苦温。

是皆言苦之阳也。

曰:酸苦湧泄为阴。

曰:湿司於地,热反勝之,治以苦冷。

曰:湿化於天,热反勝之,治以苦寒。

是皆言苦之阴也。

此其言性之二也。

又曰以苦发之,以苦燥之,以苦温之,以苦堅之,以苦泄之,以苦下之,此其言用之六也。

蓋苦之发者,麻黃、白芷、升麻、柴胡之屬也。

苦之燥者,蒼朮、白朮、木香、补骨脂之屬也。

苦之温者,人参、附子、乾薑、肉桂、吳茱萸、肉豆蔻、秦椒之屬也。

苦之堅者,續断、地榆、五味、訶子之屬也。

苦之泄者,梔、柏、芩、連、木通、膽草之屬也。

苦之下者,大黃、芒硝之屬也。

夫气化之道,惟阳則燥,惟阴則湿,此不易之理也。

豈以沉阴下降有如黃連、黃柏之屬者,以至苦大寒之性而猶謂其能燥,有是理乎?是但知苦燥之一言,而不察苦发、苦温、苦堅、苦泄、苦下之五者,抑又何也?凡医中之訛,每有云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者,類如此。

因致后人治痢,多不分寒热虚实,动以河間之法,及其將危,猶云血色如此,何敢用温?腹痛如此,何敢用补?死而无悟,深可哀也。

誰之咎与?誰之咎与?

一、河間腫脹条云:腫脹者,热勝則胕腫。

如六月湿热太甚而庶物隆盛,則水腫之义明可见矣。

据此说,豈其然乎?夫腫脹之病,因热者固有之,而因寒者尤不少。

蓋因热者,以湿热之壅,而阴道有不利也;因寒者,以寒湿之滯,而阳气有不化也。

故经曰:脏寒生滿病。

又曰:胃中寒則脹滿。

是皆軒岐之言也。

由此觀之,豈脹皆热病耶?且庶物隆盛,乃太和之阳化,以此擬形质之強壯則可,以此擬胕腫之病象,擬亦下矣。

一、河間曰:戰慄动搖,火之象也。

慄,寒慄也。

或言寒戰为脾寒者,未明变化之道也。

此由心火热甚,亢極而戰,反兼水化制之,故寒慄也。

然寒慄者,由火甚似水,实非兼以寒气也。

据此说,則凡见寒戰皆为火证,而何以经曰阴勝則为寒。

又曰阳虚畏外寒。

又曰阳虚而阴盛,外无气,故先寒慄也。

又曰阳明虚則寒慄鼓頷也?凡此者皆屬经言,而河間悉言为火,其然否可知也。

一、河間曰:驚者,心卒动而不寧也。

所謂恐則喜驚者,恐則傷腎而水衰,心火自甚,故喜驚也。

据此所云:恐則喜驚,恐則傷腎。

然经曰:肝气虚則恐,又曰:恐則气下,驚則气亂。

夫肝气既虚,腎气既傷,而復见气下气亂,无非阳气受傷之病。

阳气既傷,則何由心火遽甚而驚則皆由火也。

即曰恐則傷腎,不能滋养肝木,而肝虚則驚,又何不可?且腎水獨衰者有之,豈必水衰即火盛也?今常见驚恐之人,必阳痿遺溺,其虚可知。

然因火入心而驚者,固亦有之,未有因恐而驚者,皆可指为火证,則倍理甚矣。

一、河間曰:虚妄者,以心火热甚,則腎水衰而志不精一,故神志失常,如见鬼神。

或以鬼神为阴,而见之則为阴極脫阳而无阳气者,此妄意之言也。

据此一说,則凡以神魂失守而妄见妄言者,俱是火证,亦不然也。

夫邪火盛而阳狂见鬼者,固然有之。

又豈无阳气太虚而阴邪为鬼者乎?《难经》曰:脫阴者,目盲。

脫阳者,见鬼。

華元化曰:得其阳者生,得其阴者死。

豈皆妄意之言乎?何自信之如此也。

辨丹溪(二十九,共九条)

嘗见朱丹溪阳常有餘、阴常不足论,謂人生之气常有餘,血常不足,而專以抑火为言。

且妄引《內经》阳道实,阴道虚,及至阴虚,天气絕,至阳盛,地气不足等文,強以为证。

此誠大倍经旨,大伐生機之謬談也。

何也?蓋人得天地之气以有生,而有生之气,即阳气也,无阳則无生矣。

故凡自生而长,自长而壯,无非阳气为之主,而精血皆其化生也。

是以阳盛則精血盛,生气盛也;阳衰則精血衰,生气衰也。

故经曰: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謂血。

是豈非血生於气乎?丹溪但知精血皆屬阴,故曰阴常不足,而不知所以生精血者先由此阳气,倘精血之不足,又安能阳气之有餘?由此慮之,何不曰难成易虧之阳气,而反曰难成易虧之阴气,是何異但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者乎?故其所立补阴等方,謂其能补阴也,然知、柏止堪降火,安能补阴?若任用之,則戕伐生气而阴以愈亡,以此补阴,謬亦甚矣。

及察其引证经文,則何其謬誕。

若经曰: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內,故阳道实,阴道虚。

此「太阴阳明论」言脾之与胃生病有異,以阳明主表,太阴主里。

凡犯賊风虚邪者,阳受之,阳受之則入六腑,而外邪在表,邪必有餘,故曰阳道实也。

食飲不節,起居不时者,阴受之,阴受之則入五脏,而內傷脏气,脏必受虧,故曰阴道虚也。

此本经以阳主外阴主內,而言阳病多实、阴病多虚有如此,豈以天地和平之阴阳而謂其阳常有餘、阴常不足乎?勉強引证,此一謬也。

又经曰:至阴虚,天气絕;至阳盛,地气不足。

此方盛衰论言阴阳痞隔之为病。

謂阴虚於下則不升,下不升則上亦不降,是至阴虚,天气絕也;阳亢於上則不降,上不降則下亦不升,是至阳盛,地气不足也。

此本以上下不交者为言,亦非阳常有餘、阴常不足之謂也。

且下二句猶或似之,而上二句云至阴虚,天气絕,則何以为解?此更謬也。

以丹溪之通博,而胡为妄引若此,抑为偏執所囿而忘其矯強乎?余陋不自觉,而念切在道,故不能为丹溪諱而摘正於此,猶俟高明之評教。

一、丹溪相火论曰:五行各一其性,惟火有二:曰君火,人火也;曰相火,天火也。

火內阴而外阳,主乎动者也。

故凡动皆屬火。

天主生物,故恆於动,人有此生,亦恆於动,其所以恆於动者,皆相火之所为也。

故人自有知之后,五志之火为物所感,不能不动,为之动者,即《內经》五火也。

相火易起,五性厥阳之火相扇而妄动矣。

火起於妄,变化莫測,无时不有,煎熬真阴。

阴虚則病,阴絕則死。

据丹溪此论,則无非闡揚火病而崇其补阴之说也。

第於此而淺視之,則若或近理,故易动人;於此而深味之,則意識皆幻,大是誤人,余請精繹其义,用解后人之惑何如?蓋自一元初肇,兩儀繼之,則动静於斯乎见。

而阳主动,阴主静也。

自兩儀奠位,而五行布之,則气质各有所主,而火主热,水主寒也。

此兩儀动静,为五行之先天。

先天者,性道也;五行寒热,为兩儀之后天。

后天者,变体也。

先后之理,有可混言者,有不可混言者。

其可混者,如火本屬阳,即言火为动,若为不可也。

其不可混者,以阳为元气之大主,火为病气之变见,而动乃阳之性道,安得以性道为病变,而言凡动皆屬火也。

即自天人论之,則曰天行健,豈天动即火乎?又曰君子以自強不息,豈人动即火乎?使天无此动則生機息,人无此动則性命去,又何可以火言动乎?若謂之火,則火必宜去,而性亦可去乎?若謂凡动皆屬火,則豈必其不动而后可乎?夫以阳作火,詞若相似,而理則大倍矣。

故在丹溪則曰阴虚則病,阴絕則死;余則曰阳虚則病,阳脫則死,此機微疑似中,有毫釐千里之異,臨岐者不可不詳察也。

或曰:子言雖是,第未達丹溪之意耳。

如曰五脏各有火,五志激之,其火隨起,以致真阴受傷,阴絕則死者。

豈非因动生火乎?予曰:此或因情欲之思动火者,止有一证,如欲念不遂,或縱欲太过,致动相火而为勞为瘵者,誠有之也。

此外而五志之动皆能生火,則不然也。

夫所謂五志者,喜怒思憂恐也。

经曰:喜傷心,怒傷肝,思傷脾,憂傷肺,恐傷腎。

五脏既受此傷,則五火何由而起?又曰:喜則气散,怒則气逆,憂則气閉,思則气结,恐則气下。

此五者之性为物所感,不能不动,动則耗傷元气,元气既耗如此,則火又何由而起?故经曰:五脏者,主藏精者也。

不可傷,傷則失守而阴虚,阴虚則无气,无气則死矣。

是可见脏不可傷,气亦不可傷,未聞傷即为火也。

即云为火,必有火证,使无火证,而但以动字敷衍其说,是何異捉影为形,而天下事又何不可马鹿其間乎。

且常见五志所傷之人,傷極必生戰慄。

是蓋以元阳不固,神气失守而然。

倘遇河間为之和,則又必謂戰慄皆生於火矣。

孰是孰非,其幾如此,能不为生民痛哉!

一、丹溪《局方发揮》曰:相火之外,又有脏腑厥阳之火,五志之动,各有火起。

相火者,此经所謂一水不勝二火之火,出於天造。

厥阳者,此经所謂一水不勝五火之火,出於人慾。

气之升也,隨火炎上,升而不降,孰能御之?

原经文五火之说,乃解精微论中言厥病之目无所见也。

謂其阳並於上,阴並於下,阴阳不交,所以为厥。

厥者,逆也。

由其阳逆於上則火不降,阴逆於下則水不升,水既不升,火又不降,而目以一阴之微精,不勝五脏之阳逆,此單言厥逆之为病也如此,豈言火有五而水止一乎?又按二火之说,乃逆調论言:人有身寒之甚而反不戰慄者,名为骨痹。

謂其人腎气素勝,以水为事,則腎脂枯而髓不能滿,故寒甚至骨也。

又以肝为一阳,心为二阳,二藏皆有伏火,則一水不勝二火,所以身雖寒而不凍慄,此單言骨痹之为病也如此。

又豈阳常有餘之謂乎?若以五火、二火儘可引为火证,則如示从容论中有云二火不勝三水者,又將何以解之,而何獨不引为言耶?試以此问丹溪,其將何以答乎?

一、丹溪曰:气有餘便是火。

又曰:五脏各有火,五志激之,其火隨起。

若諸寒为病,必須身犯寒气,口得寒物,乃为病寒。

非若諸火,病自內作。

所以气之病寒者,十无一二。

予味丹溪此言,不能不掩卷嘆息。

豈必气之病寒者十无一二耶?夫气本屬阳,阳实者固能热,阳虚者獨不能寒乎?故经曰:气实者,热也。

气虚者,寒也。

又经曰:血气者,喜温而惡寒,寒則泣不能流,温則消而去之,則其义有可知矣。

且今人之气实与气虚者,孰为多寡?則寒热又可知矣。

然而何以证之?如心气虚則神有不明,肺气虚則治節有不行,脾气虚則食飲不能健,肝气虚則魂怯而不寧,腎气虚則阳道衰而精少志屈,胃气虚則倉廩匱而並及諸经,三焦虚則上中下俱失其職,命门虚則精气神总屬无根。

凡此者,何非气虚之類?气虚即阳虚,阳虚則五內不暖而无寒生寒,所以多阳衰羸敗之病。

若必待寒气寒食而始为寒证,則將置此輩於何地?夫病之所貴於医者,貴其能識生气,是誠医家最大关係,而丹溪全不之察。

故无怪其曰:气有餘便是火。

而余反之曰:气不足便是寒。

使其聞余之说,尚不知以为然否。

一、丹溪《格致餘论》曰:六气之中,湿热为病,十居八九。

据此说,湿热为病十居八九,則无怪乎寒涼之药,亦宜八九矣,此亦大謬之言也。

夫阴阳之道,本若權衡,寒往暑来,无勝不復。

若偏热如此,則气候亂而天道乖矣。

故軒轅帝曰:其德化政令之动静損益皆何如?岐伯曰:夫德化政令災变,不能相加也。

勝復盛衰,不能相多也。

往来大小,不能相过也。

用之升降,不能相无也。

各从其动而復之耳。

此气交变大论之文,豈亦其不足信乎?

一、丹溪夏月伏阴论曰:若於夏月火令之时,妄投温热,寧免实实虚虚之患乎?或曰:巳月純阳,於理或通。

五月一阴,六月二阴,非阴冷而何?答曰:此阴之初动於地下也。

四阳浮於地上,燔灼焚燎,流金爍石,何阴冷之有?

据此一说,則夏月止宜寒涼矣。

而何以帝曰:服寒而反热,服热而反寒,其故何也?岐伯曰:治其旺气,是以反也。

然則丹溪止知治旺气。

而旺气有不可治者,何以不知也?矧春夏之温热,秋冬有寒涼,此四时之主气也;而风寒暑湿火燥,此六周之客气也。

故春夏有阴寒之令,秋冬有温热之时,所謂主气不足,客气勝也。

所謂必先歲气,无伐天和,亦此謂也。

豈丹溪止知有主气,而客气之循環勝復,又何以不知也?然此猶以气令言也。

若人之血气阴阳,本自不同,病之表里寒热,豈皆如一?設以夏月得阴证而忌用温热,冬月得阳证而忌用寒涼,則其人能生乎?是丹溪止知时热宜涼,而舍时从证。

又何以不知也?觀其所论,止言夏月忌温热,不言冬月忌寒涼,何其畏火之见,主火之言,一至於此。

一、丹溪《局方发揮》曰:经云暴注下迫,皆屬於热。

又曰:暴注屬於火。

又曰:下痢清白屬於寒。

夫热为君火之气,火为相火之气,寒为寒水之气,屬火热者二,屬水寒者一,故泻痢一证。

似乎屬热者多,屬寒者少。

詳玩《局方》專以热澀为用,若用於下痢清白而屬寒者,斯可矣。

经所謂下迫者,即里急后重之謂也,其病屬火。

相火所为,其毒甚於热也,投以澀热,非殺之而何?

据此说,以二火一水言泻痢之由,殊未当也。

夫经言暴注下迫皆屬於热者,謂暴泻如注之下迫,非腸澼下痢之謂也。

觀《太阴阳明论》曰:阴受之則入五脏,下为飧泄,久为腸澼。

然腸澼言久,豈同暴注而皆为热乎?且《內经》所言泻痢之证,寒者極多。

今於泄泻门詳列可考,何丹溪俱不引证,而獨引二火之说,亦勉強矣。

及遍考《內经》,則止有暴注下迫皆屬於热一句,並无暴注屬於火之文,即或以屬火之年有言暴注者,然木金土水之年皆有此证,又何以獨言火也?蓋其意專在火,故借引经文以证其说,而不知经言二火者,本言六气之理也,豈以泻痢一证为二火乎?觀之经曰:长夏善病洞泄寒中,何不曰洞泄热中,其义可知,而丹溪何不察也。

夫以泻痢为火者,本出河間,而丹溪宗之,故变为此说。

戴原禮又宗丹溪,故云:痢雖有赤白二色,終无寒热之分,通作湿热治。

自此说相傳,遂致諸家方论,无不皆言湿热,而不知復有寒湿矣,其害孰甚。

至若《局方》一书,雖云多用热澀,然於实热新邪,豈云皆用此法。

觀其所載太平丸、戊己丸、香連丸、薷苓汤之類,豈非以寒治热者耶?又若真人养脏汤、大已寒丸、胡椒理中汤之類,皆有可用之法,其中隨证酌宜,顧在用之者何如耳?豈《局方》專以热澀为用,而可斥其非耶。

且是书之行,乃宋神宗詔天下高医各以效方奏進而成者。

此其中或过於粉飾者,料不能无,而真效之方必亦不少。

第在丹溪之言火多者,謂热药能殺人,而余察其为寒多者,則但见寒药之殺人耳。

明者其深察之。

一、丹溪曰:痢赤屬血,自小腸来;白屬气,自大腸来,皆湿热为本。

初得一二日間,元气未虚,必推蕩之,此通因通用之法。

大承气汤、調胃承气汤。

下后看其气病血病而用药,气用参、術,血用四物。

痢五日后不可下,脾胃气虚故也。

壯实者亦可下。

据此说,以赤白言血气,而分屬大腸小腸,其於五行之说則然。

而於病情之真則鑿矣。

蓋小腸为心之腑,宜其主血,大腸为肺之腑,宜其主气。

然水穀气化於小腸,豈小腸之非气乎?或於糞前而见血,豈大腸之无血乎?觀之经曰:血者,神气也。

此非赤化於气乎?又曰:白血出者死。

此非白亦为血乎?蓋白者赤者,无不关乎血气,但其来淺者白,而来深者則赤也。

故经曰:阳络傷則血外溢,血外溢則衄血;阴络傷則血內溢,血內溢則后血。

此自至理,何其明显,而顧可以小腸大腸分血气哉!然此猶无礙,亦不必深为之辨也。

至若初得一二日間,元气未虚,必推蕩之,为通因通用法,則此说不可概言矣。

蓋此证有不宜下者,有必不可下者。

豈以一二日間必可推蕩耶?若病之可泻者,必其元气本強,積聚多实,則无论寒邪热邪,但得一推,則邪从泻去,而气本无傷,故可泻也。

使无此元气,无此脹实,則无可言泻者矣。

則強盛之人,隨食隨化,故飲食不易傷,泻痢不易犯,即有所犯,亦无不隨病而隨愈也。

其有易病者,必其易傷者也。

易傷者,必其本弱者也。

所以凡患泻痢而有久延难愈者,必其弱者多,而強者少也。

是以治宜推蕩者,亦不过数十中之一二耳。

且体弱之证,亦有不同,有微弱者,有次弱者,有大弱者,此其形气脉息,病因证候,是实是虚,自可明辨。

凡见脾腎不足而致泻痢者,則始終皆不可下。

若妄用之,則微者必甚,甚者必死,莫可解救,此推蕩之不可輕用也。

誠见其致誤者不少矣。

即在丹溪亦曰:余近年涉歷,亦有大虚大寒者,不可不知。

此丹溪晚年之一隙耳。

而亦知前言之过否。

一、丹溪痢疾门附录曰:諸有積者,以肚热纏痛推之。

諸有气者,以肚如蟹渤驗之。

究其受病之源,決之对病之剂。

大要以散风邪,行滯气,开胃脘为先。

不可遽用肉豆蔻、訶子、白朮輩以补住寒邪。

不可投米殼、龙骨輩以閉澀腸胃。

邪得补而愈盛,故变证作,所以日夕淹延而不已也。

据此散风邪,行滯气,开胃脘三法,亦不过言其大概,固未盡也。

至若补住寒邪之说,則大有不通,而且最易惑人,为害不淺。

夫既受寒邪,即当辨其虚实,然实者必有实证,本不宜补,不宜补而补之,則隨补隨甚,即显见也。

又何待乎变证?若因脏气受傷者,則无非虚证,即宜温补。

蓋温可以逐寒邪,补可以健脾腎,脾腎既健,寒邪既去,則无不速愈。

何反有补住之理?又何有变证之说?且温补之法,原不在米殼、龙骨之屬。

又豈止豆蔻、白朮而已乎。

若執补住之说而禁用之,則必致虚者日虚,而变证百出矣。

余所见者,惟寒涼变证之害,不可勝紀,或近則旬日,遠則累月经年,終於殞命而后已。

未聞有以温补变证而日夕淹延不已者。

茲餘年出古稀,涉歷不少。

凡遇人言,率多不分虚实,无不曰补住寒邪,无不曰邪得补而愈盛。

正以信之者多,所以害之者甚。

因致抱疾之輩,寧受寒涼而死,不願温补而生。

究其所由,实由乎此。

嗟,嗟,一言关係,有如是乎!餘切悲之。

今但反其说曰:以寒遇寒,則留住寒邪,邪得寒而愈甚,理所必然。

遭此害者多矣,因特表其义,謹以告諸惑者。

又总原劉、朱二家之说,无非偏執言火。

故但见经文有火字,則必引以为证。

凡如前列諸条,果亦有一言合经意者否?彼二子者既曰读经,何以不顧上下文,而單扯一句,便可著书妄言,豈謂后世之人都无目耶?抑舉世可欺耶?抑性体之有未明耶?謬已甚矣。

吾不得为之解也。

自二子之说行,而軒岐之受誣亦久矣。

何也?以后人之遭毒於亡阳者,必謂軒岐之誨之也。

使軒岐再起而见之,能无眥裂而发豎乎。

此时医受病之源,实河間創之,而丹溪成之。

予为此论,蓋一則为后人保生命,一則为軒岐正道統,一則为后生淺學,知識未廣。

凡初见彼书者,无不信为经訓,多致終生受誤,害可勝言!欲清其流,必澄其源,故單採二家之略,辨正於此,而有餘未盡,誠难悉也。

论时医(三十,共三十一条)

一、时医治病,但知察標,不知察本,且常以標本藉口。

曰: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

是豈知《內经》必求其本之意。

故但见其所急在病,而全不知所急在命,此其孰可緩也?孰当急也?孰为今日之当急,孰为明日之更当急也?緩急既不知,則每致彼此誤認,尚何標本为言乎!

一、中风证悉由內傷,本无外感。

既无外感,必不可散。

若过用治风等药,則輕者必重,重者必速死。

一、傷寒关係全在虚实二字。

实者易治,虚者难治。

以其元气本虚,故邪不易解。

若治挾虚傷寒,不知托散,而但知攻邪,愈攻則愈虚,愈虚則无有不死。

若甚虚者,即微补且无益,而但以治標为主者必死。

一、傷寒阳经与阳证不同。

阳经者,邪在表也;阳证者,热在里也。

若內无实热脉候,而以阳经作阳证,妄用寒涼治其火,因致外內合邪而不可解者必死。

一、痢疾之作,惟脾腎薄弱之人極易犯之。

夫因热貪涼,致傷脏气,此人事之病,非天时之病也。

今之治痢者,止知治天时之热,不知治人事之寒何也?矧痢证多在秋深。

斯时也,炎暑既消,固不可執言热毒。

秋涼日至,又何堪妄用寒涼?凡若此者,既不知人事,又不知天时,失之遠矣。

害莫甚矣。

当因予言而熟思之矣。

一、小兒血气未充,亦如苗萼之柔嫩。

一或傷殘,无不凋謝。

故平时最宜培植,不可妄行消導。

其或果有食滯脹痛,則宜暫消。

果有风寒发热,則宜暫散。

果有实热痰火,則宜暫清。

此不得不治其標也。

舍此之外,如无暴急標病,而时见青黃羸瘦,或腹膨微热,溏泄困倦等证,則悉由脾腎不足,血气薄弱而然。

而时医见此,无非曰食積痰火,而但知消導,尤尚清涼,日消日剝,則元气日損,再逢他疾,則无能支矣。

此幼科时俗之大病,有不可不察者也。

一、小兒痘疹发热,此其正候。

蓋不热則毒不能透。

凡其蒸热之力,即元气之力,故自起至化,自收至靨,无不賴此热力为之主,是誠痘疹之用神,必不可少,亦不必疑者也。

惟是热甚而毒甚者,則不得不清火以解其毒。

然必有內热真火脉证,方可治以清涼,此不过数十中之一二耳。

如无內热,而但有外热,此自痘家正候,必不可攻热以拔元气之力,以傷脾腎之源。

奈近代痘科全不知此,但见发热,則无论虚实,开口止知解毒,动手只知寒涼,多致傷脾而飲食日減,及靨时泄泻而斃者,皆其類也。

此誤最多,不可不察。

一、痘瘡不起,如毒盛而不可起者,此自不救之证,不必治也。

若別无危证而痘不起者,总由元气无力,但培气血,則无有不起。

近见痘科凡逢此证,則多用毒药,如桑蠶、穿山甲之類,逼而出之,见者以为奇效,而不知起发非由根本,元气为毒所殘,发泄太过,內必匱竭,以此誤人,所当切省。

一、婦人经脉滯逆,或过期不至,总由衝任不足而然。

若不培养血气,而止知通经逐瘀,則血以日涸,而崩漏血枯等证,无所不至矣。

一、凡情欲致傷,多为吐血失血,及或时发热,此真阴受傷之病。

若但知治火,而不知治阴,則阴日消亡,而勞瘵反成矣。

一、痰证必有所因,是痰本不能生病,而皆因病生痰也。

若止知治痰,而不知所以生痰,則痰必愈甚,未有可消而去者也。

一、膨滿总由脾胃,脾胃雖虚,未必即脹。

若但知消導,則中气愈虚,而脹必日甚矣。

一、气滯隔塞,总屬脾虚不运,故为留滯。

若不养脾而但知破气,則气道日虧,而漸成噎隔等病。

一、小水短赤,惟勞倦气虚及阴虚之人多有之。

若以此類通作火治,而專用寒涼,則变病有不可測矣。

一、脉虚证热,本非真火。

若作热治,而肆用寒涼,則輕者必重,重者必死。

一、病本大虚而治以微补,药不及病,本无濟益。

若疑为誤而改用消伐則死。

一、病有緩急,效有遲速。

若以遲病而求速效,則未免易医,易医多則高明本少,庸淺極多,少不勝多,事必敗矣。

一、任医須擇賢者,而於危急之際,尤不可苟。

若彼宵小之輩,惟妄衒已长,好翻人按,不幸遇之,多致淆惑是非,生命所繫不淺。

一、经曰:人迎盛堅者傷於寒,气口堅盛者傷於食。

此本以阳明太阴之脉分言表里,而王叔和以左为人迎,右为气口,因致后人每以左脉辨外感,右脉辨內傷。

豈左无內傷,而右无外感乎?謬甚!謬甚!

一、经曰: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反者益甚。

病生於阳者,先治其外,后治其內,反者益甚。

一、病人善服药者,聞其气,嘗其味,便可觉宜否之優劣,固无待入腹而始知也。

獨憫乎无識无知者,但知见药服药,而不知药之为药;但知见医求医,而不知医之为医,亦可悲矣。

京師水火说(三十一)

水火者,养生之本。

日用之物,用水火而不察其利病,則適足以傷人,而实人所不知也。

故水品分差等,火性言優劣,固非欺我者也。

姑无论其他,試以燕京之水火言之。

凡水之佳者,得阳之气,流清而源遠,气香而味甘;水之劣者,得阴之性,源近而流濁,气穢而味苦。

而京師之水則有兩種,曰甜水,曰苦水是也。

即其甜者亦未甚佳,而其苦者乃为最劣。

蓋水之味苦者,以其多鹼。

試取牆間白霜,火之皆燃,水中所有,即此物也。

即朴硝也。

其性則五金八石皆能消化,因而命名曰硝。

故善於推蕩積滯,攻破癥堅。

凡脾弱之人服之多泄,是所驗也。

使无其实,而朝夕用之以养生。

吾恐人之脏腑,有更非五金八石之可比,其为潛消暗耗,剝人元气於罔觉之中,大有可畏者。

或曰:未必然,果若所云,則吾未见斯地之乏人,亦未见斯地之皆病,何子之过慮也?予曰:噫,此正所謂罔觉也。

請以壽夭而紀其驗,則水土清甘之处,人必多壽,而黃髮兒齒者,比比皆然;水土苦劣之鄉,暗折天年,而耄耋期頤者,目不多见。

雖曰壽鄉未必全壽,夭鄉未必皆夭。

若以強者而滋养得宜,豈不更壽?弱者而飲食不佳,豈不更夭?遠者不能概知,第以京師較之吾鄉,則其壽夭之殊,不无大有徑庭矣。

職此之由,謂非水土之使然与?

又若火之良否,原自不同,故先王取用,四时有異。

惟是京師用煤,必不可易。

雖用煤之处頗多,而惟京師之煤,气性尤烈,故每燻人至死,歲歲有之,而人不能避者无他,亦以用之不得其法耳。

夫京師地寒,房室用紙密糊,人睡火炕,煤多热於室內。

惟其房之最小而最密者,最善害人。

其故何也?蓋以水性流下,下而不泄,則自下滿而上;火性炎上,上而不泄,則自上滿而下。

故凡煤毒中人者,多在夜半之后,其气漸滿,下及人鼻,則閉絕呼吸,昧然长逝,良可慨憫。

凡欲避其毒者,惟看房室最密之所,極为可慮。

但於頂格开留一竅,或於窗紙揭开数楞,則其气自透去,不能下滿,乃可无慮矣。

然总之窗隙不如頂核,为其透气之速也。

設有中其毒者,必气閉聲掙,不能自醒,速当呼之,飲以涼水,立可解救。

或速令仆地,使其鼻吸地气,亦可解救。

然待其急而救疗,恐有遲誤而无濟於事。

孰若預有以防之为愈也。

此京師水火之害,舉京師而言,則他处可以類推矣。

凡宦遊京國及客处異地者,不可不知此二说,以为自珍之本。

医非小道記(三十二)

予出中年,嘗遊東藩之野,遇異人焉。

偶相问曰:子亦學医道耶?医道,难矣。

子其慎之。

予曰:医雖小道,而性命是关,敢不知慎,敬当聞命。

異人怒而叱曰:子非知医者也。

既稱性命是关。

医豈小道云哉?夫性命之道,本乎太極,散於万殊。

有性命然后三教立,有性命然后五倫生。

故造化者,性命之爐冶也。

道學者,性命之繩墨也。

医药者,性命之贊育也。

然而其义深,其旨博,故不有出人之智,不足以造達微妙。

不有執中之明,不足以辨正毫釐。

使能明医理之綱目,則治平之道如斯而已。

能明医理之得失,則興亡之機如斯而已。

能明医理之緩急,則戰守之法如斯而已。

能明医理之趨舍,則出处之义如斯而已。

洞理气於胸中,則变化可以指計,运阴阳於掌上,則隔垣可以目窺。

修身心於至誠,实儒家之自治;洗業障於持戒,誠釋道之自医。

身心人己,理通於一,明於此者,必明於彼。

善乎彼者,必善於斯。

故曰:必有真人,而后有真知,必有真知,而后有真医。

医之为道,豈易言哉。

若夫尋方逐跡,齪齪庸庸,椒、硫殺疥,蔥、薤散风,誰曰非医也?而緇衣黃冠,总稱釋道;矯言偽行,何非儒流?是泰山之与丘垤,河海之与行潦,固不可以同日語矣。

又若阴阳不識,虚实誤攻,心粗膽大,執拗偏庸,非徒无益而反害之之徒。

殆又椒、硫、蔥、薤之不若。

小道之稱,且不可当。

又烏足与言医道哉!医道,难矣。

医道,大矣。

是誠神圣之首傳,民命之先務矣。

吾子其毋以草木相渺,必期進於精神相貫之區,玄冥相通之際,照終始之后先,會结果之根蒂,斯於斯道也。

其庶乎为有得矣。

子其勉之!予聞是教,慚悚应諾,退而皇皇者数月,恐失其訓,因筆記焉。

病家兩要说

(三十三,一、忌浮言,二、知真医)

医不貴能愈病,而貴於能愈难病;病不貴於能延医,而貴於能延真医。

夫天下事,我能之,人亦能之,非难事也;天下病,我能愈之,人亦能愈之,非难病也。

惟其事之难也,斯非常人之可知;病之难也,斯非常医所能疗。

故必有非常之人,而后可为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医,而后可疗非常之病。

第以医之高下,殊有相懸。

譬之升高者,上一層有一層之见,而下一層者不得而知之;行遠者,進一步有一步之聞,而近一步者不得而知之。

是以錯節盤根,必求利器;阳春白雪,和者为誰?夫如是,是医之於医尚不能知,而矧夫非医者。

昧真中之有假,執似是而实非;鼓事外之口吻,发言非难,撓反掌之安危,惑亂最易。

使其言而是,則智者所见略同。

精切者已算无遺策,固无待其言矣。

言而非,則大隳任事之心,见幾者寧袖手自珍,其为害豈小哉!斯时也,使主者不有定见,能无不被其惑而致誤事者,鮮矣。

此浮言之当忌也。

又若病家之要,雖在擇医,然而擇医非难也,而难於任医;任医,非难也。

而难於臨事不惑,確有主持。

而不致朱紫混淆者之为更难也。

倘不知此而偏听浮議,廣集群医,則騏驥不多得,何非冀北駑群?帷幄有神籌,幾见圯橋傑豎?危急之際,奚堪庸妄之誤投;疑似之秋,豈可紛紜之錯亂,一著之謬,此生付之矣。

以故議多者无成,医多者必敗。

多何以敗之?君子不多也。

欲辨此多,誠非易也,然而尤有不易者,則正在知医一節耳。

夫任医如任將,皆安危之所关。

察之之方,豈无其道?第欲以慎重与否觀其仁,而怯懦者实似之;穎悟与否觀其智,而狡詐者实似之;果敢与否觀其勇,而猛浪者实似之;淺深与否觀其博,而強辯者实似之。

執拗者,若有定见。

誇大者,若有奇謀。

熟读幾篇,便见滔滔不竭;道聞数語,謂非鑿鑿有憑。

不反者,臨涯已晚;自是者,到老无能。

執兩端者,冀自然之天功;廢四诊者,猶瞑行之瞎马。

得穩当之名者,有耽閣之誤;昧经權之妙者,无格致之明。

有曰專门,決非通達。

不明理性,何物圣神?又若以己之心,度人之心者,誠接物之要道,其於医也,則不可謂人己气血之难符;三人有疑,从其二同者,为決断之妙方。

其於医也,亦不可謂愚智寡多之非類。

凡此之法,何非徵医之道,而徵医之难,於斯益见。

然必有小大方圓全其才,仁圣工巧全其用,能會精神於相与之際,燭幽隐於玄冥之間者,斯足謂之真医。

而可以当性命之任矣。

惟是皮质之难窺,心口之难辨,守中者无言,懷玉者不衒,此知医之所以为难也。

故非熟察於平时,不足以識其蘊蓄;不傾信於臨事,不足以盡其所长。

使必待渴而穿井,鬥而鑄兵,則倉卒之間,何所趨賴?一旦有急,不得已而付之庸劣之手,最非計之得者。

子之所慎齋戰疾。

凡吾儕同有性命之慮者,其毋忽於是焉。

噫,惟是伯牙常有也,而鍾期不常有;夷吾常有也,而鮑叔不常有。

此所以相知之难,自古苦之,誠不足为今日怪。

倘亦有因余言而留意於未然者,又孰非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之明哲乎。

惟好生者略察之。

保天吟(三十四)

一气先天名太極,太極生生是为易。

易中造化分阴阳,分出阴阳运不息。

剛柔相蕩立乾坤,剝復夬姤群生植,稟得先天成后天,气血原来是真的。

阴阳气固可长生,龙虎飛騰失家宅。

造化鍾人果幾多?誰道些須亦当惜。

顧惜天真有兩端,人己機关宜辨格,自治但存毋勉強,莊生最樂无心得。

为人須慎保天和,岐伯深明无伐克,伐克从来性命仇,勉強分明元气賊。

膚切根源未了然,养气修真亦何益?漫將斯語等浮云,道在路旁人不識,余今著此保天吟,願效癡東奉佳客。

卷之四道集

脉神章(上)

《內经》脉义

部位

(一部位解见后章)

脉要精微论曰:尺內兩傍,則季脅也,尺外以候腎,尺里以候腹。

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

前以候前,后以候后。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中事也。

脉度(二)

五十营篇曰:天周二十八宿,人经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以应二十八宿。

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

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气行六尺;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一周於身;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於身,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於身;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周於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盡,脉終矣。

故五十营备,得盡天地之壽,凡行八百一十丈也。

三部九候(三)

三部九候论帝曰:願聞天地之至数,合於人形血气,通決死生,为之奈何?岐伯曰:天地之至数,始於一,終於九焉。

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为九,以应九野。

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決死生,以处百病,以調虚实,而除邪疾。

帝曰:何謂二部?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

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

上部天,兩額之动脉;上部地,兩頰之动脉;上部人,耳前之动脉。

中部天,手太阴也;中部地,手阳明也;中部人,手少阴也。

下部天,足厥阴也;下部地,足少阴也;下部人,足太阴也。

故下部之候,天以候肝,地以候腎,人以候脾胃之气。

中部之候,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气,人以候心。

上部之候,天以候头角之气,地以候口齒之气,人以候耳目之气。

帝曰:以候奈何?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气之虚实,实則泻之,虚則补之。

按:寸口脉亦有三部九候。

三部者,寸关尺也;九候者,三部中各有浮中沉也。

察三部可知病之高下,如寸为阳,为上部,主头項以至心胸之分也;关为阴阳之中,为中部,主臍腹胠脅之分也;尺为阴,为下部,主腰足脛股之分也。

三部中各有三候,三而三之,是为九候。

如浮主皮膚,候表及府;中主肌肉,以候胃气;沉主筋骨,候里及脏。

此皆诊家之樞要,当与本篇互相求察也。

七诊(四)

三部九候论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岐伯曰: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热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

詳此獨字,即医中精一之义,诊家綱領,莫切於此。

今见諸家言脉,悉以六部浮沉,鑿分虚实,顧不知病本何在,既无獨见,焉得確真?故寶命全形论曰:眾脉不见,眾凶弗聞,外內相得,无以形先。

是誠察病之秘旨,必知此义,方可言诊。

外有獨论在后中卷,当参閱之。

六经脉体(五)

平人气象论曰:太阳脉至,洪大以长。

少阳脉至,乍疏乍数、乍短乍长。

阳明脉至,浮大而短。

至真要大论曰:厥阴之至,其脉鉤。

少阴之至,其脉鈞。

太阴之至,其脉沉。

少阳之至,大而浮。

阳明之至,短而澀。

太阳之至,大而长。

按此二篇之论,蓋前言阴阳之盛衰,后分六气之專主,辭若稍異,义实相符。

詳具《類经·脉色類第十四》篇,所当兼閱。

四时脉体(六)

玉機真藏论岐伯曰:春脉如弦。

春脉者,肝也,東方木也,万物之所以始生也,故其气来,軟弱輕虚而滑,端直以长,故曰弦,反此者病。

帝曰:何如而反?岐伯曰:其气来实而強,此謂太过,病在外;其气来不实而微,此謂不及,病在中。

夏脉如鉤。

夏脉者,心也,南方火也,万物之所以盛长也,故其气来盛去衰,故曰鉤,反此者病。

何如而反?曰:其气来盛去亦盛,此謂太过,病在外;其气来不盛,去反盛,此謂不及,病在中。

秋脉如浮。

秋脉者,肺也,西方金也,万物之所以收成也,故其气来,輕虚以浮,来急去散,故曰浮,反此者病。

何如而反?曰:其气来毛而中央堅,兩傍虚,此謂太过,病在外;其气来毛而微,此謂不及,病在中。

冬脉如营。

冬脉者,腎也,北方水也,万物之所以合藏也,故其气来沉以搏,故曰营,反此者病。

何如而反?曰:其气来如彈石者,此謂太过,病在外;其去如数者,此謂不及,病在中。

帝曰:四时之序,脾脉獨何主?岐伯曰:脾脉者土也,孤藏以灌四傍者也。

帝曰:脾之善惡可得见乎?曰:善者不可得见,惡者可见。

其来如水之流者,此謂太过,病在外;如鸟之喙者,此謂不及,病在中。

按:本篇中外二字,乃指邪正为言也。

蓋邪气来於外,元气见於中,邪气之来皆有餘,故太过,則病在外;元气之傷惟不足,故不及,則病在中也。

又凡脾家有病,必有形见,故惡者可见,若其无病,則阴行灌濡,五脏攸賴,而莫知其然,故善者不可得见,是即所謂胃气也。

玉機真脏论曰:所謂逆四时者,春得肺脉,夏得腎脉,秋得心脉,冬得脾脉,甚至皆懸絕沉澀者,命曰逆四时。

未有藏形,於春夏而脉沉澀,秋冬而脉浮大,名曰逆四时也。

宣明五气篇曰:春得秋脉,夏得冬脉,长夏得春脉,秋得夏脉,冬得长夏脉,是謂五邪,皆同命,死不治。

胃气(七)

玉機真藏论曰:脉弱以滑,是有胃气,命曰易治。

終始篇曰:邪气来也緊而疾,穀气来也徐而和。

平人气象论曰:平人之常气稟於胃,胃者,平人之常气也。

人无胃气曰逆,逆者死。

春胃微弦曰平,弦多胃少曰肝病,但弦无胃曰死;胃而有石曰冬病,毛甚曰今病,脏真散於肝,肝藏筋膜之气也。

夏胃微鉤曰平,鉤多胃少曰心病,但鉤无胃曰死;胃而有毛曰秋病,石甚曰今病,脏真通於心,心脏血脉之气也。

长夏胃微軟弱曰平,弱多胃少曰脾病,但代无胃曰死,軟弱有石曰冬病,弱甚曰今病,脏真濡於脾,脾藏肌肉之气也。

秋胃微毛曰平,毛多胃少曰肺病,但毛无胃曰死;毛而有弦曰春病,弦甚曰今病,脏真高於肺,以行营卫阴阳也。

冬胃微石曰平,石多胃少曰腎病,但石无胃曰死;石而有鉤曰夏病,鉤甚曰今病,脏真下於腎,腎藏骨髓之气也。

胃之大络,名曰虚里,貫膈络肺,出於左乳下,其动应长,脉宗气也。

盛喘数絕者,則病在中;结而橫,有積矣;絕不至曰死。

乳之下,其动应衣,宗气泄也。

詳代脉之义,本以更代为言,如宣明五气篇曰:脾脉代者,謂胃气隨时而更,此四时之代也。

根结篇曰:五十动而不一代者,謂五脏受气之盛衰,此至数之代也。

本篇曰:但代无胃曰死者,謂代无真脏不死也。

由此觀之,則凡见忽大忽小、乍遲乍数、倏而更变不常者,均謂之代。

自王叔和云:代脉来数中止,不能自还,脉代者死。

自后以此相傳,遂失代之真义。

平人气象论曰:人以水穀为本,故人絕水穀則死,脉无胃气亦死。

所謂无胃气者,但得真脏脉,不得胃气也。

所謂脉不得胃气者,肝不弦,腎不石也。

凡肝脉但弦,腎脉但石,名为真脏者,以其无胃气也。

若肝当弦而不弦,腎当石而不石,总由穀气不至,亦以其无胃气也。

此舉肝腎而言,則五脏皆然。

六变(八)

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諸急者多寒,緩者多热,大者多气少血,小者气血皆少,滑者阳气盛,微有热,澀者少血少气,微有寒。

諸小者,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調以甘药也。

按:本篇正文曰:澀者多血少气,微有寒。

多血二字,乃傳写之誤也。

觀本篇下文曰:刺澀者,无令其血出。

其为少血可知。

仲景曰:澀者,营气不足,是亦少血之謂。

內外上下(九)

脉要精微论曰:推而外之,內而不外,有心腹積也。

推而內之,外而不內,身有热也。

推而上之,上而不下,腰足清也。

推而下之,下而不上,头項痛也。

脉色(十)

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见其色,知其病,命曰明;按其脉,知其病,命曰神;问其病,知其处,命曰工。

夫色脉与尺之相应也,如桴鼓影響之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根死則葉枯矣。

故知一則为工,知二則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

色青者,其脉弦也、赤者,其脉鉤也;黃者,其脉代也;白者,其脉毛;黑者,其脉石。

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其相勝之脉,則死矣。

得其相生之脉,則病已矣。

人迎气口(十一)

五色篇雷公曰:病之益甚,与其方衰如何?黃帝曰:外內皆在焉。

切其脉口,滑小緊以沉者,病益甚,在中;人迎气大緊以浮者,其病益甚,在外。

其脉口浮滑者,病日進;人迎沉而滑者,病日損。

其脉口滑以沉者,病日進,在內;其人迎脉滑盛以浮者,其病日進,在外。

人迎盛堅者,傷於寒;气口盛堅者,傷於食。

詳人迎本足阳明之经脉,在结喉兩傍;气口乃手太阴之经脉,在兩手寸口。

人迎为腑脉,所以候表;气口为脏脉,所以候里。

故曰:气口獨为五脏主,此《內经》之旨也,所以后世但诊气口,不诊人迎。

蓋以脉气流经,经气歸於肺,而肺朝百脉,故寸口为脉之大會,可決死生,而凡在表在里之病,但於寸口諸部皆可察也。

自王叔和誤以左手为人迎,右手为气口,且云左以候表,右以候里,豈左无里而右无表乎?訛傳至今,其誤甚矣。

詳义见后十六卷勞倦內傷门,及《類经·脏象類第十一》篇。

脉从病反(十二)

至真要大论帝曰:脉从而病反者,其诊何如?岐伯曰:脉至而从,按之不鼓,諸阳皆然。

帝曰:諸阴之反,其脉何如?曰:脉至而从,按之鼓甚而盛也。

脉至而从者,如阳证见阳脉,阴证见阴脉,是皆謂之从也。

若阳证雖见阳脉,但按之不鼓,而指下无力,則脉雖浮大,便非真阳之候,不可誤認为阳证,凡諸脉之似阳非阳者皆然也。

或阴证雖见阴脉,但按之鼓甚而盛者,亦不得認为阴证。

搏堅軟散(十三)

脉要精微论曰:心脉搏堅而长,当病舌卷不能言;其軟而散者,当消環自已。

肺脉搏堅而长,色不青,当病墜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喘逆;其軟而散,色澤者,当病溢飲。

溢飲者,渴暴多飲,而易入肌皮腸胃之外也。

胃脉搏堅而长,其色赤,当病折髀;其軟而散者,当病食痹。

脾脉搏堅而长,其色黃,当病少气;其軟而散,色不澤者,当病足胻腫,若水狀也。

腎脉搏堅而长,其色黃而赤者,当病折腰;其軟而散者,当病少血,至令不復也。

帝曰:诊得心脉而急,此为何病?岐伯曰:病名心疝,心为牡脏,小腸为之使,故少腹当有形也。

帝曰:诊得胃脉何如?曰:胃脉实則脹,虚則泄。

寸口諸脉(十四)

平人气象论曰:寸口之脉中手短者,曰头痛。

寸口脉中手长者,曰足脛痛。

寸口脉中手促上擊者,曰肩背痛。

寸口脉沉而堅者,曰病在中。

寸口脉浮而盛者,曰病在外。

寸口脉沉而弱,曰寒热及疝瘕、少腹痛。

寸口脉沉而橫,曰脅下有積,腹中有橫積痛。

寸口脉沉而喘,曰寒热。

脉盛滑堅者,病在外。

脉小实而堅者,病在內。

脉小弱以澀,謂之久病。

脉滑浮而疾者,謂之新病。

脉急者,曰疝瘕少腹痛。

脉滑曰风。

脉澀曰痹。

緩而滑曰热中。

盛而緊曰脹。

臂多青脉曰脫血。

尺脉緩澀,謂之解㑊。

安臥脉盛,謂之脫血。

尺澀脉滑,謂之多汗。

尺寒脉细,謂之后泄。

脉尺粗常热者,謂之热中。

諸脉证(十五)

脉要精微论曰:夫脉者,血之府也。

长則气治,短則气病,数則煩心,大則病進,上盛則气高,下盛則气脹,代則气衰,细則气少,澀則心痛,渾渾革至如湧泉,病進而色弊,綿綿其去如弦絕者死。

粗大者,阴不足,阳有餘,为热中也。

来疾去徐,上实下虚,为厥巔疾;来徐去疾,上虚下实,为惡风也。

故中惡风者,阳受气也。

有脉俱沉细数者,少阴厥也。

沉细数散者,寒热也。

浮而散者,为眴僕。

諸浮不躁者,皆在阳,則为热;其有躁者在手。

諸细而沉者,皆在阴,則为骨痛;其有静者在足。

数动一代者,病在阳之脉也,泄及便膿血。

澀者,阳气有餘也;滑者,阴气有餘也。

阳气有餘,为身热无汗;阴气有餘,为多汗身寒;阴阳有餘,則无汗而寒。

按之至骨,脉气少者,腰脊痛而身有痹也。

阴阳別论曰:阴阳虚,腸闢死。

阳加於阴謂之汗。

阴虚阳搏謂之崩。

病治易难(十六)

平人气象论曰:风热而脉静,泄而脫血脉实,病在中脉虚,病在外脉澀堅者,皆难治,命曰反四时也。

玉機真藏论曰:凡治病,察其形气色澤,脉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无后其时。

形气相得,謂之可治;色澤以浮,謂之易已;脉从四时,謂之可治;脉弱以滑,是有胃气,命曰易治;形气相失,謂之难治。

色夭不澤,謂之难已;脉实以堅,謂之益甚;脉逆四时,为不可治。

必察四难而明告之。

病热脉静,泄而脉大,脫血而脉实,病在中脉实堅,病在外脉不实堅者,皆难治。

按:此二篇之义,如前篇言病在中脉虚者为难治,后篇言病在中脉实堅者为难治;前言病在外脉澀堅者为难治,后言病在外脉不实堅者为难治,前后若乎相反,何也?蓋实邪在中者,脉不宜虚;虚邪在中者,脉不宜实也。

阳邪在表者,宜滑而軟,不宜澀而堅;外邪方盛者,宜实而大,不宜虚而小也。

此中各有精义,或者以其为誤,是不達耳。

真脏脉(十七)

阴阳別论曰:脉有阴阳,知阳者知阴,知阴者知阳。

凡阳有五,五五二十五阳。

所謂阴者,真藏也,见則为敗,敗必死也。

所謂阳者,胃脘之阳也。

別於阳者,知病处也;別於阴者,知死生之期。

玉機真藏论曰:真肝脉至,中外堅,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色青白不澤,毛折乃死。

真心脉至,堅而搏,如循薏苡子累累然,色赤黑不澤,毛折乃死。

真肺脉至,大而虚,如以毛羽中人膚,色白赤不澤,毛折乃死。

真腎脉至,搏而絕,如指彈石辟辟然,色黑黃不澤,毛折乃死。

真脾脉至,弱而乍数乍疏,色黃青不澤,毛折乃死。

諸真脏脉见者,皆死不治也。

黃帝问曰:见真脏者死,何也?岐伯曰:五脏者,皆稟气於胃,胃者,五脏之本也;藏气者,不能自致於手太阴,必因於胃气,乃至於手太阴也。

故邪气勝者,精气衰也;病甚者,胃气不能与之俱至於手太阴,故真脏之气獨见,獨见者,病勝脏也,故曰死。

按:此胃气即人之阳气,阳气衰則胃气弱,阳气敗則胃气絕矣,此即死生之大本也。

所謂凡阳有五者,即五脏之阳也,凡五脏之气,必互相灌濡,故五脏之中,必各兼五气,此所謂二十五阳也。

是可见无往而非阳气,亦无往而非胃气,无胃气即真脏獨见也,故曰死。

关格(十八)

六節藏家论曰:人迎一盛,病在少阳,二盛病在太阳,三盛病在阳明,四盛以上为格阳。

寸口一盛,病在厥阴,二盛病在少阴,三盛病在太阴,四盛以上为关阴。

人迎与寸口俱盛四倍以上为关格,关格之脉羸,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气則死矣。

本篇脉证具載关格门,当詳察之。

孕脉(十九)

平人气象论曰:婦人手少阴脉动甚者,任子也。

阴阳別论曰:阴搏阳別,謂之有子。

腹中论帝曰:何以知懷子之且生也?岐伯曰:身有病而无邪脉也。

本篇諸义,具詳婦人门胎孕条中。

乳子脉(二十)

通評虚实论帝曰:乳子而病热,脉懸小者何如?岐伯曰:手足温則生,寒則死。

帝曰:乳子中风热,喘鳴肩息者,脉何如?曰:喘鳴肩息者,脉实大也,緩則生,急則死。

此条詳义,具載小兒本门。

卷之五道集

脉神章(中)

通一子脉义

脉神(一)

脉者,血气之神,邪正之鑑也。

有諸中必形諸外,故血气盛者脉必盛,血气衰者脉必衰,无病者脉必正,有病者脉必乖。

矧人之疾病,无过表里寒热虚实,只此六字,業已盡之。

然六者之中,又惟虚实二字为最要。

蓋凡以表证、里证、寒证、热证,无不皆有虚实,既能知表里寒热,而復能以虚实二字決之,則千病万病,可以一貫矣。

且治病之法,无逾攻补。

用攻用补,无逾虚实。

欲察虚实,无逾脉息。

雖脉有二十四名主病各異,然一脉能兼諸病,一病亦能兼諸脉,其中隐微,大有玄秘,正以諸脉中亦皆有虚实之变耳。

言脉至此,有神存矣。

倘不知要而泛焉求跡,則毫釐千里,必多迷誤,故予特表此义。

有如洪濤巨浪中,則在乎牢執柁杆,而病值危难处,則在乎專辨虚实,虚实得真,則標本阴阳,万无一失。

其或脉有疑似,又必兼证兼理,以察其孰客孰主,孰緩孰急。

能知本末先后,是即神之至也矣。

部位解(二)

左寸心部也,其候在心与心包络。

得南方君火之气,脾土受生,肺金受制,其主神明清濁。

右寸肺部也,其候在肺与膻中。

得西方燥金之气,腎水受生,肝木受制,其主情志善惡。

右二部,所謂上以候上也,故凡头面、咽喉、口齒、颈項、肩背之疾,皆候於此。

左关肝部也,其候在肝膽。

得東方风木之气,心火受生,脾土受制,其主官祿貴賤。

右关脾部也,其候在脾胃。

得中央湿土之气,肺金受生,腎水受制,其主財帛厚薄。

右二部居中,所以候中焦也,故凡於脅肋腹背之疾,皆候於此。

左尺腎部也,其候在腎与膀胱、大腸。

得北方寒水之气,肝木受生,心火受制,其主阴气之壽元。

右尺三焦部也,其候在腎与三焦、命门、小腸。

得北方天一相火之气,脾土受生,肺金受制,其主阳气之壽元。

右二部,所謂下以候下也,故凡於腰腹、阴道及腳膝之病,皆候於此。

按:本经曰: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中事。

所以脉之形见上者候上,下者候下,此自然之理也。

自王叔和云:心与小腸合於左寸,肺与大腸合於右寸,以至后人遂有左心小腸,右肺大腸之说,其謬甚矣。

夫小腸、大腸皆下部之腑,自当应於兩尺。

然脉之兩尺,左为水位,乃真阴之舍也;右为火位,乃元阳之本也。

小腸屬火,而火居火位,故当配於下之右;大腸屬金,而金水相从,故当配於下之左,此亦其当然也。

但二腸連胃,气本一貫,故在《內经》亦不言其定处,而但曰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是又於胃气中,总可察二腸之气也。

然凡在下焦脏腑,无不各具阴阳,若欲察下部之阳者,当总在右尺;察下部之阴者,当总在左尺,則盡其要矣。

或问曰:何以右尺为阳而屬火?曰尺为蛇武之鄉,而地之剛居西北,所以手足之右強於左,是即左阴右阳之义也。

此篇尚有詳论,具載《類经,求正录》中,所当参閱。

正脉十六部(三 浮、沉、遲、数、洪、微、滑、澀、弦、芤、緊、緩、结、伏、虚、实)

浮脉 舉之有餘,按之不足。

浮脉为阳,凡洪大芤革之屬,皆其類也。

为中气虚,为阴不足,为风,为暑,为脹滿,为不食,为表热,为喘急。

浮大为傷风,浮緊为傷寒,浮滑为宿食,浮緩为湿滯,浮芤为失血,浮数为风热,浮洪为狂躁。

雖曰浮为在表,然真正风寒外感者,脉反不浮,但其緊数而略兼浮者,便是表邪,其证必发热无汗,或身有痠疼,是其候也。

若浮而兼緩,則非表邪矣。

大都浮而有力有神者,为阳有餘,阳有餘則火必隨之,或痰见於中,或气壅於上,可類推也。

若浮而无力空豁者,为阴不足,阴不足則水虧之候,或血不营心,或精不化气,中虚可知也。

若以此等为表证,則害莫大矣。

其有浮大弦硬之極,甚至四倍以上者,《內经》謂之关格,此非有神之謂,乃真阴虚極而阳亢无根,大凶之兆也。

凡脉见何部,当隨其部而察其证,諸脉皆然。

沉脉 輕手不见,重取乃得。

沉脉为阴,凡细小、隐伏、反关之屬,皆其類也,为阳郁之候。

为寒,为水,为气,为郁,为停飲,为癥瘕,为脹实,为厥逆,为洞泄。

沉细为少气,为寒欲,为胃中冷,为腰腳痛,为痃癖。

沉遲为痼冷,为精寒。

沉滑为宿食,为伏痰。

沉伏为霍亂,为胸腹痛。

沉数为內热。

沉弦、沉緊为心腹、小腸疼痛。

沉雖屬里,然必察其有力无力,以辨虚实。

沉而实者,多滯多气,故曰下手脉沉,便知是气。

气停積滯者,宜消宜攻。

沉而虚者,因阳不達,因气不舒。

阳虚气陷者,宜温宜补。

其有寒邪外感,阳为阴蔽,脉见沉緊而数,及有头疼身热等证者,正屬邪表,不得以沉为里也。

遲脉 不及四至者皆是也。

遲为阴脉,凡代緩结澀之屬,皆其相類,乃阴盛阳虧之候。

为寒,马虚。

浮而遲者內气虚,沉而遲者表气虚。

遲在上,則气不化精,遲在下,則精不化气。

气寒則不行,血寒則凝滯。

若遲兼滑大者,多风痰頑痹之候,遲兼细小者,必真阳虧弱而然。

或阴寒留蓄於中,則为泄为痛;或元气不榮於表,則寒慄拘攣。

大都脉来遲慢者,总由元气不充,不可妄施攻擊。

数脉 五至六至以上,凡急疾緊促之屬,皆其類也。

为寒热,为虚勞,为外邪,为癰瘍。

滑数、洪数者多热,澀数、细数者多寒。

暴数者多外邪,久数者必虚損。

数脉有阴有阳。

今后世相傳,皆以数为热脉,及詳考《內经》則但曰:諸急者多寒,緩者多热,滑者阳气盛,微有热。

曰:粗大者,阴不足,阳有餘,为热中也。

曰:緩而滑者曰热中。

舍此之外,則並无以数言热者。

而遲冷数热之说,乃始自《难经》云数則为热,遲則为寒,今舉世所宗,皆此说也。

不知数热之说,大有謬誤。

何以见之?蓋自余歷驗以来,凡见內热伏火等证,脉反不数,而惟洪滑有力,如经文所言者是也。

至如数脉之辨,大約有七,此义失真,以至相傳遺害者,弗勝紀矣。

茲列其要者如左,諸所未盡,可以類推。

一、外邪有数脉。

凡寒邪外感,脉必暴见緊数。

然初感便数者,原未傳经,热自何来?所以只宜温散。

即或傳经日久,但其数而滑实,方可言热;若数而无力者,到底仍是阴证,只宜温中。

此外感之数,不可盡以为热也。

若概用寒涼,无不殺人。

一、虚損有数脉。

凡患阳虚而数者,脉必数而无力,或兼细小,而证见虚寒,此則温之且不暇,尚堪作热治乎?又有阴虚之数者,脉必数而弦滑,雖有煩热諸证,亦宜慎用寒涼,若但清火,必至脾泄而敗。

且凡患虚損者,脉无不数,数脉之病,惟損最多,愈虚則愈数,愈数則愈危,豈数皆热病乎?若以虚数作热数,則万无不敗者矣。

一、瘧疾有数脉。

凡瘧作之时,脉必緊数,瘧止之时,脉必和緩,豈作即有火,而止則无火乎?且火在人身,无則无矣,有則无止时也。

能作能止者,惟寒邪之進退耳,真火真热,則不然也。

此瘧疾之数,故不可盡以为热。

一、痢疾有数脉。

凡痢疾之作,率由寒湿內傷,脾腎俱損,所以脉数但兼弦澀细弱者,总皆虚数,非热数也,悉宜温补命门,百不失一。

其有形证多火,年力強壯者,方可以热数论治。

然必见洪滑实数之脉,方是其证。

一、癰瘍有数脉。

凡脉数身无热而反惡寒,飲食如常者,或身有热而得汗不解者,即癰疽之候也。

然瘡瘍之发,有阴有阳,可攻可补,亦不得盡以脉数者为热证。

一、痘疹有数脉,以邪毒未達也,達則不数矣。

此当以虚实大小分阴阳,亦不得以数为热脉。

一、癥癖有数脉。

凡脅腹之下有塊如盤者,以積滯不行,脉必见数。

若積久成疳,阳明壅滯,而致口臭、牙疳、发热等证者,乃宜清胃清火。

如无火证,而脉见细数者,亦不得認以为热。

一、胎孕有数脉。

以衝任气阻,所以脉数,本非火也。

此当以強弱分寒热,不可因其脉数,而執以黃芩为圣药。

按:以上数脉諸证,凡邪盛者多数脉,虚甚者尤多数脉,則其是热非热,从可知矣。

洪脉 大而实也,舉按皆有餘。

洪脉为阳,凡浮芤实大之屬,皆其類也,为血气燔灼,大热之候。

浮洪为表热,沉洪为里热。

为脹滿,为煩渴,为狂躁,为斑疹,为头疼面热,为咽乾喉痛,为口瘡癰腫,为大小便不通,为动血,此阳实阴虚,气实血虚之候。

若洪大至極,甚至四倍以上者,是即阴阳離絕,关格之脉也,不可治。

微脉 纖细无神,柔弱之極,是为阴脉。

凡细小虚濡之屬,皆其類也,乃血气俱虚之候。

为畏寒,为恐懼,为怯弱,为少气,为中寒,为脹滿,为嘔噦,为泄泻,为虚汗,为食不化,为腰腹疼痛,为傷精失血,为眩运厥逆。

此雖气血俱虚,而尤为元阳虧損,最是阴寒之候。

滑脉 往来流利,如盤走珠。

凡洪大芤实之屬,皆其類也,乃气实血壅之候。

为痰逆,为食滯,为嘔吐,为滿悶。

滑大、滑数为內热,上为心肺、头目、咽喉之热,下为小腸、膀胱、二便之热。

婦人脉滑数而经断者为有孕。

若平人脉滑而和緩,此自营卫充实之佳兆;若过於滑大,則为邪热之病。

又凡病虚損者,多有弦滑之脉,此阴虚然也;泻痢者,亦多弦滑之脉,此脾腎受傷也,不得通以火论。

澀脉 往来艱澀,动不流利,如雨霑沙,如刀刮竹,言其象也。

澀为阴脉,凡虚细微遲之屬,皆其類也,为血气俱虚之候。

为少气,为憂煩,为痹痛,为拘攣,为麻木,为无汗,为脾寒少食,为胃寒多嘔,为二便違和,为四肢厥冷。

男子为傷精,女子为失血,为不孕,为经脉不調。

凡脉见澀滯者,多由七情不遂,营卫耗傷,血无以充,气无以暢。

其在上,則有上焦之不舒,在下則有下焦之不运,在表則有筋骨之疲勞,在里則有精神之短少,凡此总屬阳虚。

諸家言气多血少,豈以脉之不利,猶有气多者乎?

弦脉 按之不移,硬如弓弦。

凡滑大堅搏之屬,皆其類也。

为阳中伏阴,为血气不和,为气逆,为邪勝,为肝強,为脾弱,为寒热,为痰飲,为宿食,为積聚,为脹滿,为虚勞,为疼痛,为拘急,为瘧痢,为疝痹,为胸脅痛。

《瘡疽论》曰:弦洪相搏,外緊內热,欲发瘡疽也。

弦从木化,气通乎肝,可以阴,亦可以阳。

但其弦大兼滑者,便是阳邪;弦緊兼细者,便是阴邪。

凡脏腑間胃气所及,則五脏俱安,肝邪所侵,則五脏俱病。

何也?蓋木之滋生在水,培养在土。

若木气过強,則水因食耗,土为克傷;水耗則腎虧,土傷則胃損;腎为精血之本,胃为水穀之本,根本受傷,生气敗矣,所以木不宜強也。

矧人无胃气曰死,故脉见和緩者吉,指下弦強者凶。

蓋肝邪与胃气不和,緩与弦強相左,弦甚者土必敗,諸病见此,总非佳兆。

芤脉 浮大中空,按如蔥管。

芤为阳脉,凡浮豁弦洪之屬,皆相類也,为孤阳脫阴之候。

为失血脫血,为气无所歸,为阳无所附,为阴虚发热,为头暈目眩,为驚悸怔忡,为喘急盜汗。

芤雖阳脉,而阳实无根,总屬大虚之候。

緊脉 急疾有力,堅搏抗指,有转索之狀,凡弦数之屬,皆相類也。

緊脉阴多阳少,乃阴邪激搏之候,主为痛为寒。

緊数在表,为傷寒发热,为渾身筋骨疼痛,为头痛項強,为咳嗽鼻塞,为瘴为瘧。

沉緊在里,为心脅疼痛,为胸腹脹滿,为中寒逆冷,为吐逆出食,为风癇反張,为痃癖,为泻痢,为阴疝。

在婦人为气逆经滯,在小兒为驚风抽搐。

緩脉 和緩不緊也。

緩脉有阴有阳,其义有三:凡从容和緩,浮沉得中者,此自平人之正脉;若緩而滑大者多实热,如《內经》所言者是也;緩而遲细者多虚寒,即諸家所言者是也。

然实热者,必緩大有力,多为煩热,为口臭,为腹滿,为癰瘍,为二便不利,或傷寒温瘧初愈,而餘热未清者,多有此脉。

若虚寒者,必緩而遲细,为阳虚,为畏寒,为气怯,为疼痛,为眩暈,为痹弱,为痿厥,为怔忡健忘,为食飲不化,为驚溏飧泄,为精寒腎冷,为小便頻数。

女人为经遲血少,为失血下血。

凡諸瘡毒外证,及中风產后,但得脉緩者皆易愈。

结脉 脉来忽止,止而復起,总謂之结。

舊以数来一止为促,促者为热,为阳極;緩来一止为结,结者为寒,为阴極。

通謂其为气为血,为食为痰,为積聚,为癥瘕,为七情鬱结。

浮结为寒邪在经,沉结为積聚在內,此固结促之舊说矣。

然以予之驗,則促類数也,未必热;结類緩也,未必寒,但见中止者,总是结脉。

多由血气漸衰,精力不繼,所以断而復續,續而復断,常见久病者多有之,虚勞者多有之,或誤用攻擊消伐者亦有之。

但緩而结者为阳虚,数而结者为阴虚。

緩者猶可,数者更劇。

此可以结之微甚,察元气之消长,最显最切者也。

至如留滯鬱结等病,本亦此脉之证应,然必其形強气实,而舉接有力,此多因鬱滯者也。

又有无病而一生脉结者,此其素稟之異常,无足怪也。

舍此之外,凡病有不退,而漸见脉结者,此必气血衰殘,首尾不繼之候,速宜培本,不得妄認为留滯。

伏脉 如有如无,附骨乃见。

此阴阳潛伏,阻隔閉塞之候。

或火閉而伏,或寒閉而伏,或气閉而伏。

为痛極,为霍亂,为疝瘕,为閉结,为气逆,为食滯,为忿怒,为厥逆、水气。

凡伏脉之见,雖与沉微细脫者相類,而实有不同也。

蓋脉之伏者,以其本有如无,而一时隐蔽不见耳。

此有胸腹痛劇而伏者,有气逆於经,脉道不通而伏者,有偶因气脫不相接續而伏者,然此必暴病暴逆者乃有之,調其气而脉自復矣。

若此数種之外,其有積困延綿,脉本细微而漸至隐伏者,此自殘燼將絕之兆,安得尚有所伏?常见庸人诊此,无论久暫虚实,动稱伏脉,而破气導痰等剂,猶然任意,此恐其就道稽遲,而復行催牒耳。

聞见略具,諒不至此。

虚脉 正气虚也,无力也,无神也。

有阴有阳。

浮而无力为血虚,沉而无力为气虚,数而无力为阴虚,遲而无力为阳虚。

雖曰微濡遲澀之屬,皆为虚類,然而无论諸脉,但见指下无神者,总是虚脉。

《內经》曰:按之不鼓,諸阳皆然,即此謂也。

故凡洪大无神者,即阴虚也;细小无神者,即阳虚也。

阴虚則金水虧殘,龙雷易熾,而五液神魂之病生焉。

或盜汗遺精,或上下失血,或驚忡不寧,或咳喘勞热。

阳虚則火土受傷,真气日損,而君相化源之病生焉。

或头目昏眩,或膈塞脹滿,或嘔惡亡阳,或泻痢疼痛。

救阴者,壯水之主;救阳者,益火之源。

漸长則生,漸消則死,虚而不补,元气將何以復?此实死生之关也。

医不識此,尚何望其他焉?

实脉 邪气实也,舉按皆強,鼓动有力。

实脉有阴有阳,凡弦洪緊滑之屬,皆相類也,为三焦壅滯之候。

表邪实者,浮大有力,以风寒暑湿外感於经,为傷寒瘴瘧,为发热头痛、鼻塞头腫,为筋骨肢体痠疼、癰毒等证。

里邪实者,沉实有力,因飲食七情內傷於脏,为脹滿,为閉结,为癥瘕,为瘀血,为痰飲,为腹痛,为喘嘔咳逆等证。

火邪实者,洪滑有力,为諸实热等证。

寒邪实者,沉弦有力,为諸痛滯等证。

凡其在气在血,脉有兼见者,当以類求。

然实脉有真假,真实者易知,假实者易誤。

故必问其所因,而兼察形证,必得其神,方是高手。

常变(四)

持脉之道,須明常变。

凡眾人之脉,有素大素小,素阴素阳者,此其賦自先天,各成一局也。

邪变之脉,有倏緩倏疾,乍進乍退者,此其病之驟至,脉隨气见也。

故凡诊脉者,必須先識脏脉,而后可以察病脉;先識常脉,而后可以察变脉。

於常脉中可察人之器局壽夭,於变脉中可察人之疾病吉凶,诊家大要,当先識此。

四诊(五)

凡诊病之法,固莫妙於脉,然有病脉相符者,有脉病相左者,此中大有玄理。

故凡值疑似难明处,必須用四诊之法,詳问其病由,兼辨其聲色,但於本末先后中,正之以理,斯得其真。

若不察此,而但謂一诊可憑,信手亂治,亦豈知脉证最多真假,见有不確,安能无誤?且常诊者,知之猶易,初诊者,決之甚难,此四诊之所以不可忽也。

故《难经》以切居四诊之末,其意深矣。

陶節庵亦曰:问病以知其外,察脉以知其內,全在活法二字,乃臨证切脉之要訣也。

此义惟汪石山言之最詳,並附於后卷。

獨论(六)

脉义之见於諸家者,六经有序也,脏象有位也,三部九候有則也,昭然若此,非不既詳且备矣。

及臨证用之,則猶如望洋,莫測其孰为要津,孰为彼岸,予於初年,亦嘗为此所迷者蓋屢屢矣。

今而熟察其故,乃知臨岐忘羊,患在不得其獨耳。

茲姑以部位言之,則无不曰心肝腎居左之三部,肺脾命居右之三部,而按部以索脏,按脏以索病,咸謂病无遁情矣。

故索部位者,審之寸,則似乎病在心肺也;審之关,則似乎病在肝脾也;審之尺,又似乎病在兩腎也。

既无无脉之部,又无无病之脉,而病果安在哉?孰是孰非,此难言也。

再察其病情,則有如头痛者,一证耳,病本在上,兩寸其应也。

若以经脏言之,則少阳、阳明之痛,不应在兩关乎?太阳之痛,不应在左尺乎?上下无分,此难言也。

又如淋遺,一证耳,病本在下,尺中所主也。

若气有不攝,病在右寸矣;神有不固,病在左寸矣,源流无辨,此难言也。

諸如此類,百病皆燃,使必欲以部位言,則上下相关,有不可泥也。

使必欲以经脏言,則承製相移,有不可執也。

言难盡意,繪难盡神,无弗然矣。

是可见諸家之所臚列者,亦不过描摸影響,言此失彼,而十不得一,第觉其愈多愈繁,愈繁愈失,而迷津愈甚矣。

故善为脉者,貴在察神,不在察形。

察形者,形千形万,不得其要;察神者,惟一惟精,獨见其真也。

獨之为义,有部位之獨也,有脏气之獨也,有脉体之獨也。

部位之獨者,謂諸部无恙,惟此稍乖,乖处藏奸,此其獨也。

脏气之獨者,不得以部位为拘也,如諸见洪者,皆是心脉,諸见弦者,皆是肝脉,肺之浮,脾之緩,腎之石;五脏之中,各有五脉,五脉互见,獨乖者病,乖而強者,即本脏之有餘;乖而弱者,即本脏之不足,此脏气之獨也。

脉体之獨者,如经所云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热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此脉体之獨也。

总此三者,獨义见矣。

夫既謂之獨,何以有三?而不知三者之獨,亦总歸於獨小、獨大、獨疾、獨遲之類,但得其一,而即见病之本矣。

故经曰:得一之精,以知死生。

又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則流散无窮。

正此之謂也。

雖然,然獨不易言也,亦不难言也。

獨之为德,为群疑之主也,为万象之源也。

其体至圓,其用至活也。

欲得之者,猶縱目於泰山之頂,則显者显,隐者隐,固若易中有难也;猶認针於滄海之中,則左之左,右之右,还觉难中有易也。

然不有无岐之目,无二之心,誠不足以因彼之獨,而成我之獨也。

故曰獨不难知也,而惟恐知獨者之难其人也。

獨自有真也,而又恐偽辯者假借以文其僻也。

真獨者,兼善成於獨善;偽獨者,毒己由於獨人。

獨之与毒,音雖若同,而利害則天淵矣。

故並及之,以識防於此。

上下来去至止(又六)

上下来去至止,此六字者,深得诊家之要,乃滑伯仁所創言者。

第滑氏之说,未盡其蘊,此中猶有精义,余並續而悉之。

蓋此六字之中,具有三候之法。

如初诊之先,即当詳審上下,上下之义,有升降焉,有阴阳焉,有脏象焉,有补泻焉;上下昭然,則证治条分而经濟自见,此初候之不可不明也。

及诊治之后,即当詳察来去,来去之义,或指下之和气未来,形证之乖气未去,此進退可別矣。

或何者为邪气漸去,何者为生气漸来,此消长有徵矣。

来去若明,則吉凶可辨,而權衡在我此中候之不可不察也。

再統初中之全局,猶当詳见至止。

至止之义,即凡一舉一动,当料其勢所必至,一聞一见,当思其何所底止,知始知終,庶乎近神矣,此未候之不可不察也。

凡此六字之义,其真诊家之綱領乎。

故余續之如此,並附滑氏原论於后。

滑氏曰:察脉須識上下来去至止六字,不明此六字,則阴阳虚实不別也。

上者为阳,来者为阳,至者为阳;下者为阴,去者为阴,止者为阴也。

上者,自尺部上於寸口,阳生於阴也。

下者,自寸口下於尺部,阴生於阳也。

来者,自骨肉之分而出於皮膚之際,气之升也。

去者,自皮膚之際而还於骨肉之分,气之降也。

应曰至,息曰止也。

胃气解(七)

凡诊脉須知胃气,如经曰:人以水穀为本,故人絕水穀則死,脉无胃气亦死。

又曰:脉弱以滑,是有胃气。

又曰:邪气来也緊而疾,穀气来也徐而和。

又曰:五味入口,藏於胃,以养五脏气。

是以五脏六腑之气味,皆出於胃,而变见於气口。

是可见穀气即胃气,胃气即元气也。

夫元气之来,力和而緩;邪气之至,力強而峻。

高阳生曰:阿阿軟若春楊柳,此是脾家脉四季。

即胃气之謂也。

故凡诊脉者,无论浮沉遲数,雖值諸病疊见,而但於邪脉中,得兼軟滑徐和之象者,便是五脏中俱有胃气,病必无害也。

何也?蓋胃气者,正气也,病气者,邪气也,夫邪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凡邪气勝則正气敗,正气至則邪气退矣。

若欲察病之進退吉凶者,但当以胃气为主。

察之之法,如今日尚和緩,明日更弦急,知邪气之愈進,邪愈進則病愈甚矣;今日甚弦急,明日稍和緩,知胃气之漸至,胃气至則病漸輕矣。

即如頃刻之間,初急后緩者,胃气之来也;初緩后急者,胃气之去也。

此察邪正進退之法也。

至於死生之兆,亦惟以胃气为主。

夫胃气中和,旺於四季,故春脉微弦而和緩,夏脉微鉤而和緩,秋脉微毛而和緩,冬脉微石而和緩,此胃气之常,即平人之脉也。

若脉无胃气,即名真脏。

脉见真脏,何以当死?蓋人有元气,出自先天,即天气也,为精神之父。

人有胃气,出乎后天,即地气也,为血气之母。

其在后天,必本先天为主持;在先天,必賴后天为滋养,无所本者死,无所养者亦死。

何从驗之?如但弦、但鉤、但毛、但石之類,皆真脏也,此以孤脏之气獨见,而胃气不能相及,故当死也。

且脾胃屬土,脉本和緩,士惟畏木,脉則弦強。

凡脉见弦急者,此为土敗木賊,大非佳兆。

若弦急之微者,尚可救疗,弦急之甚者,胃气其窮矣。

真辨(八)

据脉法所言,凡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多热,遲为多寒,弦強为实,微细为虚,是固然矣。

然疑似中尤有真辨,此其关係非小,不可不察也。

如浮雖屬表,而凡阴虚血少,中气虧損者,必浮而无力,是浮不可以概言表。

沉雖屬里,而凡表邪初感之深者,寒束皮毛,脉不能達,其必沉緊,是沉不可以概言里。

数为热,而真热者未必数,凡虚損之证,阴阳俱困,气血張皇,虚甚者数必甚,是数不可以概言热。

遲雖为寒,凡傷寒初退,餘热未清,脉多遲滑,是遲不可以概言寒。

弦強類实,而真阴胃气大虧,及阴阳关格等证,脉必豁大而弦健,是強不可以概言实。

微细類虚,而凡痛極气閉,营卫壅滯不通者,脉必伏匿,是伏不可以概言虚。

由此推之,則不止是也,凡諸脉中皆有疑似,皆有真辨。

诊能及此,其必得鳶鱼之學者乎。

不易言也!不易言也!

从舍辨(九共三条)

凡治病之法,有当舍证从脉者,有当舍脉从证者,何也?蓋证有真假,脉亦有真假,凡见脉证有不相合者,則必有一真一假隐乎其中矣。

故有以阳证见阴脉者,有以阴证见阳脉者,有以虚证见实脉者,有以实证见虚脉者,此阴彼阳,此虚彼实,將何从乎?病而遇此,最难下手,最易差錯,不有真见,必致殺人。

矧今人只知见在,不識隐微,凡遇证之实而脉之虚者,必直攻其证,而忘其脉之真虚也;或遇脉之弦大而证之虚者,亦必直攻其脉,而忘其证之无实也。

此其故,正以似虚似实,疑本难明,当舍当从,孰知其要。

医有迷途,莫此为甚,余嘗熟察之矣,大都证实脉虚者,必其证为假实也;脉实证虚者,必其脉为假实也。

何以见之?如外雖煩热,而脉见微弱者,必火虚也;腹雖脹滿,而脉见微弱者,必胃虚也,虚火虚脹,其堪攻乎?此宜从脉之虚,不从证之实也。

其有本无煩热,而脉见洪数者,非火邪也;本无脹滯,而脉见弦強者,非內实也,无热无脹,其堪泻乎?此宜从证之虚,不从脉之实也。

凡此之類,但言假实,不言假虚,果何意也?蓋实有假实,虚无假虚。

假实者,病多变幻,此其所以有假也;假虚者,虧損既露,此其所以无假也。

大凡脉证不合者,中必有奸,必先察其虚以求根本,庶乎无誤,此誠不易之要法也。

一、真实假虚之候,非曰必无,如寒邪內傷,或食停气滯,而心腹急痛,以致脉道沉伏,或促或结一证,此以邪閉经络而然,脉雖若虚,而必有痛脹等证可据者,是誠假虚之脉,本非虚也。

又若四肢厥逆,或惡风怯寒,而脉见滑数一证,此由热極生寒,外雖若虚,而內有煩热便结等证可据者,是誠假虚之病,本非虚也。

大抵假虚之证,只此二条,若有是实脉,而无是实证,即假实脉也;有是实证,而无是实脉,即假实证也,知假知真,即知所从舍矣。

近见有治傷寒者,每以阴脉作伏脉,不知伏脉之体,雖细雖微,亦必隐隐有力,亦必明明有证,豈容任意胡猜,以草菅人命哉!仁者必不然也。

一、又有从脉从证之法,乃以病有輕重为言也。

如病本輕淺,別无危候者,但因见在以治其標,自无不可,此从证也。

若病关脏气,稍见疑难,則必須詳辨虚实,憑脉下药,方为切当。

所以輕者从证,十惟一二;重者从脉,十当八九,此脉之关係非淺也。

雖曰脉有真假,而实由人见之不真耳,脉亦何从假哉!

逆順(十共五条)

凡內出不足之证,忌见阳脉,如浮洪緊数之類是也。

外人有餘之病,忌见阴脉,如沉细微弱之類是也。

如此之脉,最不易治。

一、凡有餘之病,脉宜有力有神,如微澀细弱而不应手者,逆之兆也。

凡不足之病,脉宜和緩柔軟,若洪大搏擊者,亦为逆也。

一、凡暴病脉来浮洪数实者为順,久病脉来微緩軟弱者为順。

若新病而沉微细弱,久病而浮洪数实者,皆为逆也。

凡脉证貴乎相合,設若证有餘而脉不足,脉有餘而证不足,輕者亦必延綿,重者即危亡之兆。

一、经曰:脉小以澀,謂之久病,脉浮而滑,謂之新病。

故有餘之病,忌见阴脉;不足之病,忌见阳脉。

久病忌见数脉,新暴之病而见形脫脉脫者死。

一、凡元气虚敗之证,脉有微極欲絕者,若用回阳救本等药,脉气徐徐漸出漸復者,乃为佳兆;若陡然暴出,忽如復元者,此假復也,必於周日之后,復脫如故,是必不治之证。

若全无漸復生意者,自不必治。

若各部皆脫,而惟胃脉獨存者,猶可冀其万一。

脉要歌(十一 从《權輿》改正)

脉有三部,部有三候,逐部先尋,次宜总究。

左寸心经火位,脉宜流利洪強;左关肝膽,弦而且长;尺部膀胱,沉静彌良。

右寸肺金之主,輕浮充暢为宗;脾胃居於关部,和緩胃气常充;右尺三焦連命,沉滑而实則隆。

四时相代,脉狀靡同。

秋微毛而冬石,春則弦而夏洪。

滑而微浮者肺恙,弦中兼细者脾殃。

心病則血衰脉小,肝证則脉弦且长。

大而兼緊,腎疾奚康?寸口多弦,头面何曾舒泰?关前若緊,胸中定是症殃。

急則风上攻而头痛,緩則皮頑痹而不昌。

微是厥逆之阴,数为虧損之阳。

滑則痰涎而胸膈气壅,澀緣血少而背膊疼傷。

沉是背心之气,洪乃胸脅之妨。

若夫关中,緩則飲食必少,滑实胃火煎熬,小弱胃寒逆冷,细微食少膨脹。

卫之虚者澀候,气之滯者沉当。

左关微澀兮血少,右关弦急兮过勞。

洪实者血结之瘀,遲緊者脾冷之殃。

至如尺內,洪大則阴虚可憑,或微或澀,便濁遺精。

弦者腹痛,伏者食停。

滑兮小腹急脹,婦則病在月经。

澀兮嘔逆翻胃,弦強阴疝血崩。

緊兮小腹作痛,沉微必主腰疼。

緊促形於寸,此气滿於心胸;緊弦见於关,斯痛攻乎腹脅。

兩寸滑数兮,嘔逆上奔;兩关滑数兮,蛔虫內齧。

心胸留飲,寸口沉潛;臍腹成癥,关中促结。

左关弦緊兮,緣筋脉之拘攣;右关沉滑兮,因食積之作孽。

脉有浮沉遲数,诊有提綱大端。

浮而无力为虚,有力为邪所搏。

浮大傷风兮浮緊傷寒,浮数虚热兮浮緩风涎。

沉緩滑大兮多热,沉遲緊细兮多寒。

沉健須知積滯,沉弦气病淹淹。

沉遲有力,疼痛使然。

遲弦数弦兮,瘧寒瘧热之辨;遲滑洪滑兮,胃冷胃温之愆。

数而有痛,恐发瘡瘍;若兼洪滑,热甚宜涼。

阴数阴虚必发热,阳数阳強多汗黃。

脉有七情之傷,而为九气之列。

怒傷於肝者,其脉促而气上衝;驚傷於膽者,其气亂而脉动掣。

过於喜者傷於心,故脉散而气緩;过於思者傷於脾,故脉短而气结。

憂傷於肺兮,脉必澀而气沉;恐傷於腎兮,脉当沉而气怯。

若脉促而人气消,因悲傷而心系挈。

傷於寒者脉遲,其为人也气收;傷於热者脉数,其为人也气泄。

脉体須明,脉证須徹。

浮为虚而表显,沉乃实而里決。

滑是多痰,芤因失血。

濡散总因虚而冷汗,弦緊其为寒而痛切。

洪則躁煩,遲为冷別。

緩則风而頑木,实則脹而秘结。

澀兮血少而寒,长兮癇而又热。

短小元阳必病,堅強患乎滿急。

伏因痛痹伏藏,细弱真元內傷。

结促惟虚断續,代云变易不常。

緊急或緣泻痢,緊弦癥痞相妨。

数則心煩,大則病進。

上盛則气高,下盛則气脹。

大是血虚之候,细为气少之恙。

浮洪則外证推測,沉弦为內疾斟量。

阳芤兮吐衄立至,阴芤兮下血須防。

盛滑則外疼可別,实緊則內痛多傷。

弱小澀弦为久病,滑浮数疾是新殃。

沉而弦緊,痃癖內痛;脉来緩滑,胃热宜涼。

长而滑大者酒病,浮而緩豁者湿傷。

堅而疾者为癲,遲而伏者必厥。

洪大而疾則发狂,緊滑而细为嘔噦。

脉洪而疾兮,因热结以成癰;脉微而澀兮,必崩中而脫血。

阴阳皆澀数,知溲屎之艱难;尺寸俱虚微,曉精血之耗竭。

脉见危機者死,只因指下无神。

不问何候,有力为神。

按之則隐,可见无根。

蓋元气之来,力和而緩;邪气之至,力強而峻。

彈石硬来即去,解索散亂无緒,屋漏半日而落,雀啄三五而住,鱼翔似有如无,蝦游進退难遇。

更有鬼賊,雖如平類,土敗於木,真弦可畏,是亦危機,因无胃气。

諸逢此者,见幾当避。

宜忌歌(十二)

傷寒病热兮,洪大易治而沉细难医;傷风咳嗽兮,浮濡可攻而沉牢当避。

腫脹宜浮大,顛狂忌虚细。

下血下痢兮,浮洪可惡;消渴消中兮,实大者利。

霍亂喜浮大而畏微遲,头疼愛浮滑而嫌短澀。

腸澼脏毒兮,不怕沉微;风痹足痿兮,偏嫌数急。

身体中风,緩滑則生;腹心作痛,沉细則良。

喘急浮洪者危,咳血沉弱者康。

脉细軟而不弦洪,知不死於中惡;脉微小而不数急,料无憂於金瘡。

吐血鼻衄兮,吾不喜其实大;跌撲損傷兮,吾則畏其堅強。

痢疾身热而脉洪,其災可惡;湿病体煩而脉细,此患难当。

水泻脉大者可怪,亡血脉实者不祥。

病在中兮脉虚为害,病在外兮脉澀为殃。

腹中積久而脉虚者死,身表热甚而脉静者亡。

死脉歌(十三 出《權輿》)

雀啄連来三五啄,屋漏半日一点落,鱼翔似有又如无,蝦游静中忽一躍,彈石硬来尋即散,搭指散亂为解索。

寄語医家仔细看,六脉一见休下药。

卷之六道集

脉神章(下)

《难经》脉义

獨取尺寸(一)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獨取寸口以決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謂也?然:寸口者,脉之大會,手太阴之脉动也。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謂也?从关至尺是尺內,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際是寸口內,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脉有輕重(二)

五难曰:脉有輕重,何謂也?然:初持脉如三菽之重,与皮毛相得者,肺部也。

如六菽之重,与血脉相得者,心部也。

如九菽之重,与肌肉相得者,脾部也。

如十二菽之重,与筋平者,肝部也。

按之至骨,舉指来疾者,腎部也。

故曰輕重也。

阴阳呼吸(三)

四难曰:脉有阴阳之法,何謂也?然:呼出心与肺,吸入腎与肝,呼吸之間,脾受穀味也,其脉在中。

浮者阳也,沉者阴也,故曰阴阳也。

心肺俱浮,何以別之?然:浮而大散者心也,浮而短澀者肺也。

腎肝俱沉,何以別之?然:牢而长者肝也,按之濡、舉指来实者腎也。

脾者中州,故其脉在中,是阴阳之法也。

阴阳虚实(四)

六难曰:脉有阴盛阳虚,阳盛阴虚,何謂也?然:浮之損小,沉之实大,故曰阴盛阳虚;沉之損小,浮之实大,故曰阳盛阴虚,是阴阳虚实之意也。

脉分脏腑(五)

九难曰:何以別知脏腑之病耶?然:数者腑也,遲者脏也。

数則为热,遲則为寒。

諸阳为热,諸阴为寒,故以別知脏腑之病也。

根本枝葉(六)

十四难曰: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其人当吐,不吐者死。

上部无脉,下部有脉,雖困无能为害。

所以然者,人之有尺,譬如樹之有根,枝葉雖枯槁,根本將自生。

脉有根本,人有元气,故知不死。

仲景脉义

辨脉法(七)

问曰:脉有阴阳,何謂也?答曰:凡脉浮大数动滑,此名阳也;沉澀弱弦微,此名阴也。

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寸口脉微,名曰阳不足,阴气上入阳中,則灑淅惡寒也。

尺脉弱,名曰阴不足,阳气下陷入阴中,則发热也。

阳脉浮、阴脉弱者,則血虚,血虚則筋急也。

其脉沉者,榮气之微也。

其脉浮而汗出如流珠者,卫气之衰也。

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腑,遲为在脏。

若脉浮大者,气实血虚也。

寸口脉浮而緊,浮則为风,緊則为寒,风則傷卫,寒則傷榮,榮卫俱病,骨節煩疼,当发其汗也。

夏月盛热,欲著復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阳微則惡寒,阴弱則发热。

寸口脉浮大,而医反下之,此为大逆。

浮則无血,大則为寒,寒气相搏,則为腸鳴。

医乃不知而反飲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气,冷必相搏,其人即䭇。

諸脉浮数,当发热而反灑淅惡寒,若有痛处,飲食如常者,当发其癰。

脉数不时,則生惡瘡也。

平脉法(八)

師曰:脉有三部,道之根源,榮卫流行,不失衡銓。

腎沉心洪,肺浮肝弦,此自经常,不失銖分。

出入升降,刻漏周旋,水下二刻,一周循環,当復寸口,虚实见焉。

变化相乘,阴阳相干。

风則浮虚,寒則牢堅,沉潛水滀,支飲急弦,动則为痛,数則热煩,設有不应,知变所緣。

三部不同,病各異端,太过可怪,不及亦然。

邪不空见,中必有奸,審察表里,三焦別焉。

知其所舍,消息诊看,料度脏腑,獨见若神。

为子条記,傳与賢人。

師曰:呼吸者,脉之头也。

初持脉,来疾去遲,此出疾入遲,名曰內虚外实也。

初持脉,来遲去疾,此出遲入疾,名曰內实外虚也。

師持脉,病人欠者,无病也。

脉之呻者,病也。

言遲者,风也。

搖头言者,里痛也。

行遲者,表強也。

坐而伏者,短气也。

坐而下一腳者,腰痛也。

里实護腹,如懷卵物者,心痛也。

问曰:人病恐怖者,其脉何狀?曰:脉形如循絲累累然,其面白脫色也。

人愧者,其脉何類?曰:脉浮而面色乍白乍赤也。

问曰:脉有殘賊,何謂也?曰:脉有弦緊浮滑沉澀,此六者名为殘賊,能为諸脉作病也。

问曰:脉有災怪,何謂也?曰:假令人病,脉得太阳,与形证相应,因为作汤,比还服汤如食頃,病人乃大吐,若下痢,腹中痛。

師曰:我前来不见此证,今乃变異,是名災怪。

又问曰:何緣作此吐痢?答曰:或有舊时服药,今乃发作,故名災怪耳。

肥人責浮,瘦人責沉。

肥人当沉今反浮,瘦人当浮今反沉,故責之。

寸脉下不至关为阳絕,尺脉上不至关为阴絕,此皆不治,決死也。

若計其餘命死生之期,期以月節克之也。

脉病人不病,號曰行屍,以无生气,卒眩僕不識人者,短命則死。

人病脉不病,名曰內虚,以无穀神,雖困无苦。

问曰:緊脉从何而来?曰:假令亡汗若吐,以肺里寒,故令脉緊也。

假令咳者,坐飲冷水,故令脉緊也。

假令下痢,以胃中虚冷,故令脉緊也。

寸口脉緩而遲,緩則阳气长,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毛髮长;遲則阴气盛,骨髓生,血滿,肌肉緊薄鮮硬。

阴阳相抱,营卫俱行,剛柔相搏,名曰強也。

寸口脉浮而大,浮为虚,大为实,在尺为关,在寸为格,关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

寸口脉弱而遲,弱者卫气微,遲者营中寒。

营为血,血寒則发热;卫为气,气微者心內飢,飢而虚滿,不能食也。

寸口脉弱而緩,弱者阳气不足,緩者胃气有餘,噫而吞酸,食卒不下,气填於膈上也。

寸口脉微而澀,微者卫气不行,澀者营气不足。

营卫不能相將,三焦无所仰,身体痹不仁。

营气不足,則煩疼,口难言。

卫气虚,則惡寒数欠。

三焦不歸其部,上焦不歸者,噫而酢吞;中焦不歸者,不能消穀引食;下焦不歸者,則遺溲。

(酢,古醋字。

)

寸口脉微而澀,微者卫气衰,澀者营气不足。

卫气衰,面色黃,榮气不足,面色青。

营为根,卫为葉,营卫俱微,則根葉枯槁,而寒慄、咳逆、吐腥、吐涎沫也。

寸口脉微,尺脉緊,其人虚損多汗,知阴常在,絕不见阳也。

寸口諸微亡阳,諸濡亡血,諸弱发热,諸緊为寒。

諸乘寒者則为厥,鬱冒不仁,以胃无穀气,脾澀不通,口急不能言,戰而慄也。

问曰:何以知乘腑?何以知乘脏?曰:諸阳浮数为乘腑,諸阴遲澀为乘脏。

《金匱》脉法(九)

问曰:寸口脉沉大而滑,沉則为实,滑則为气,实气相搏,气血入脏即死,入腑即愈,此謂卒厥,何謂也?

師曰:唇口青,身冷,为入脏,即死;身和,汗自出,为入腑,即愈。

问曰:脉脫入脏即死,入腑即愈,何謂也?師曰:非为一病,百病皆然。

譬如浸淫瘡,从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

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

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风中於前,寒中於暮,湿傷於下,霧傷於上。

风令脉浮,寒令脉急。

霧傷皮腠,湿流关節,食傷脾胃,極寒傷经,極热傷络。

夫男子平人,脉大为勞,極虚亦为勞。

男子脉浮弱而澀为无子,精气清冷。

脉得諸芤动微緊,男子失精,女子夢交。

男子平人,脉虚弱细微者,喜盜汗也。

脉沉小遲名脫气,其人疾行則喘喝,手足逆寒,腹滿,甚則溏泄,食不消化也。

脉弦而大,弦則为減,大則为芤,減則为寒,芤則为虚,虚寒相搏,此名为革,婦人則半產漏下,男子則亡血失精。

滑氏脉义

持脉(十)

凡诊脉,先須識时脉、胃脉与脏腑平脉,然后及於病脉。

时脉謂春三月六部中俱帶弦,夏三月俱帶洪,秋三月俱帶浮,冬三月俱帶沉。

胃脉謂中按得之,脉见和緩。

凡人脏腑胃脉既平,又应时脉,乃无病者也,反此为病。

持脉之要有三,曰舉,曰按,曰尋。

輕手循之曰舉,重手取之曰按,不輕不重,委曲求之曰尋。

初持脉,輕手候之,脉见皮膚之間者,阳也,腑也,亦心肺之应也。

重手得之,脉附於肉下者,阴也,脏也,亦肝腎之应也。

不輕不重,中而取之,其脉应於血肉之間者,阴阳相適,中和之应,脾胃之候也。

若委曲尋之而若隐若见,則阴阳伏匿之脉也。

表里虚实(十一)

明脉須辨表里虚实四字。

表,阳也,腑也,凡六淫之邪襲於经络,而未入胃腑及脏者,皆屬於表也。

里,阴也,脏也,凡七情之气鬱於心腹之內,不能散越,及飲食之傷留於腑脏之間,不能通泄,皆屬於里也。

虚者,元气之自虚,精神耗散,气力衰竭也。

实者,邪气之实,由正气之本虚,邪得乘之,非元气之自实也。

故虚者补其正气,实者泻其邪气。

经曰:邪气盛則实,精气奪則虚,此大法也。

脉貴有神(十二)

東垣曰:不病之脉,不求其神而神无不在也。

有病之脉,則当求其神之有无,謂如六数七極,热也,脉中有力,即有神矣,当泄其热;三遲二敗,寒也,脉中有力,即有神矣,当去其寒。

若数極遲敗中不復有力,为无神也,將何所恃耶?苟不知此而泄之去之,神將何以依而为主?故经曰:脉者,血气之先,气血者,人之神也。

善夫!

附諸家脉义

矯世惑脉辨(十三 汪石山)

夫脉者,本乎营与卫也,而营行脉之中,卫行於脉之外,苟脏腑和平,营卫調暢,則脉无形狀之可議矣。

或者六淫外襲,七情內傷,則脏腑不和,营卫乖謬,而二十四脉之名狀,層出而疊见矣。

是故风寒暑湿燥火,此六淫也,外傷六淫之脉,則浮为风,緊为寒,虚为暑,细为湿,数为燥,洪为火,此皆可以脉而別其外感之邪也。

喜怒憂思悲恐驚者,此七情也,內傷七情之脉,喜則傷心而脉緩,怒則傷肝而脉急,恐則傷腎而脉沉,悲則气消而脉短,驚則气亂而脉动,此皆可以脉而辨其內傷之病也。

然此特舉其常,而以脉病相应者为言也。

若论其变,則有脉不应病,病不应脉,变出百端,而难一一盡憑乎脉者矣。

試舉一二言之,如張仲景云:脉浮大,邪在表,为可汗。

若脉浮大,心下硬,有热屬脏者,攻之,不令发汗,此又非浮为表邪可汗之脉也。

又云:促脉为阳盛,宜用葛根黃芩黃連汤。

若脉促厥冷为虚脫,非灸作温不可,此又非促为阳盛之脉也。

又曰:遲脉为寒,沉脉为里。

若阳明脉遲,不惡寒,身体濈濈汗出,則用大承气,此又非諸遲为寒之脉矣;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而脉沉,宜麻黃细辛汤汗之,此又非沉为在里之脉矣。

凡此皆脉难盡憑之明驗也。

若只憑脉而不问证,未免以寒为热,以表为里,以阴为阳,顛倒錯亂,而夭人壽者多矣。

是以古人治病,不專於脉,而必兼於審证,良有以也。

奈何世人不明乎此,往往有病諱而不言,惟以诊脉而試医之能否,脉之而所言偶中,便視为良医而傾心付託,其於病之根源,一无所告,药之宜否,亦无所審,惟束手听命於医,因循遂至於死,尚亦不悟,深可悲矣。

彼庸俗之人,素不嗜學,固无足怪,奈近世士大夫家,亦未免狃於此習,是又大可笑也。

夫定静安慮,格物致知,乃《大學》首章第一义,而慮者謂慮事精詳,格物者謂窮致事物之理,致知者謂推極吾之所知,凡此数事,學者必当究心於此矣。

先正又言,为人子者,不可不知医,病臥於床,委之庸医,比之不慈不孝。

夫望聞问切,医家大節目也,苟於臨病之際,惟以切而知之为能,其餘三事,一切置而不講,豈得謂知医乎?豈得为处事精詳乎?豈得为窮致事物之理而推極吾之所知乎?

且医之良,亦不專於善诊一節,凡动静有常,舉止不妄,存心忠厚,发言純篤,察病詳審,处方精專,兼此数者,庶可謂之良矣。

雖据脉言证,或有少瘥,然一脉所主非一病,故所言未必盡中也。

若以此而遂棄之,所謂以二卵而棄干城之將,烏可与智者道哉。

姑以浮脉言之,《脉经》云,浮为风,为虚,为气,为嘔,为厥,为痞,为脹,为滿不食,为热,为內结等類,所主不下数十餘病,假使诊得浮脉,彼將断其为何病耶?苟不兼之以望聞问,而欲的知其为何病,吾为戛戛乎其难矣。

古人以切居望聞问之后,則於望聞问之間,已得其病情矣,不过再诊其脉,看病应与不应也。

若脉与病应,則吉而易医,脉与病反,則凶而难治,以脉参病,意蓋如此,曷以诊脉知病为貴哉?夫《脉经》一书,拳拳示人以诊法,而开卷入首便言觀形察色,彼此参伍以決死生,可见望聞问切,医之不可缺一也。

噫!世稱善脉莫过叔和,尚有待於彼此参伍,況下於叔和者乎!故專以切脉言病,必不能不致於誤也。

安得为医之良?

抑不特此,世人又有以《太素脉》而言人貴賤窮通者,此又妄之甚也。

予嘗考其义矣,夫太者,始也,初也,如太極、太乙之太;素者,质也,本也,如繪事后素之素,此蓋言始初本质之脉也。

此果何脉耶?則必指元气而言也。

東垣曰:元气者,胃气之別名。

胃气之脉,蔡西山所謂不长不短,不疏不数,不大不小,应手中和,意思欣欣,难以名狀者是也。

无病之人,皆得此脉,以此脉而察人之有病无病則可,以此脉而察人之富貴貧賤則不可。

何也?胃气之脉,难以形容,莫能名狀,將何以为貴賤窮通之诊乎?竊觀其书,名雖太素,而其中论述,略无一言及於太素之义,所作歌括,率多俚語,全无理趣。

原其初意,不过托此以为徼利之媒,后世不察,遂相傳習,莫有能辨其非者。

又或为之語曰:太素云者,指貴賤窮通稟於有生之初而言也,然脉可以察而知之,非謂脉名太素也。

予曰:固也,然則太素之所诊者,必不出於二十四脉之外矣。

夫二十四脉皆主病,言一脉见則主一病,貧賤富貴何从而察之哉?假如浮脉,其诊为风,使太素家诊之,將言其为风耶?抑言其为貴賤窮通耶?二者不可得兼,若言其为风,則其所知亦不过病也;若遺其病而言其为貴賤窮通,則是近而病諸身者尚不能知,安得謂之太素,則遠而違諸身者必不能知之也。

蓋貴賤窮通,身外之事,与身之血气了不相干,安得以脉而知之乎?況脉之变见无常,而天之寒暑不一,故四时各異其脉,必不能久而不变,是以今日诊得是脉,明日诊之而或非,春間诊得是脉,至夏按之而或否。

彼太素者,以片时之尋按,而断一生之休咎,殆必无是理,然縱使億則屢中,亦是捕风捉影,彷彿形容,安有一定之见哉。

噫!以脉察病,尚不知病之的,而猶待乎望聞问,況能知其他乎。

且脉兆於岐黃,演於秦越,而詳於叔和,遍考《素》、《难》、《脉经》,並无一字言及此者,非隐之也,殆必有不可誣者耳。

巢氏曰:太素者,善於相法,特假太素以神其術耳。

誠哉言也,足以破天下后世之惑矣。

又有善伺察者,以言餂人,阴得其实,故於诊按之際,肆言而为欺妄,是又下此一等,无足论也。

雖然,人稟天地之气以生,不能无清濁純駁之殊,稟之清者,血气清而脉来亦清,清則脉形圓淨,至数分明。

吾诊乎此,但知其主富貴而已,若曰何年登科,何年升授,何年招財,何年得子,吾皆不得而知矣。

稟之濁者,血气濁而脉来亦濁,濁則脉形不清,至数混亂。

吾诊乎此,但知其主貧賤而已,若曰某时招悔,某时破財,某时損妻,某时克子,吾亦莫得而知矣。

又有形濁而脉清者,此謂濁中之清;质清而脉濁者,此謂清中之濁。

又有形不甚清,脉不甚濁,但浮沉各得其位,大小不失其等,亦主平穩而无大得喪也。

其他言有所未盡,义有所未备,學者可以類推,是則吾之所謂知人者,十本於理而已矣,豈敢妄为之说以欺人哉。

噫,予所以著为是论者,蓋以世之有言太素脉者,靡不翕然稱美,不惟不能以理析,又从而延譽於人,縱使其言有謬,又必阴与之委曲影射,此所謂誤己而誤人者也,果何益之有哉?又有迎医服药者,不惟不先言其所苦,甚至再三詢叩,終於默默,至有隐疾而困医者,医固为其所困,不思身亦为医所困矣。

此皆世之通患,人所共有,故予不得不詳论之,以致夫丁寧之意,俾聾瞽者或有所开发焉。

孟子曰:予豈好辨哉,予不得已也。

太素可採之句(十四 吳崐)

太素之说,固为不经,然其間亦有可採者。

如曰:脉形圓淨,至数分明,謂之清;脉形散澀,至数模糊,謂之濁。

质清脉清,富貴而多喜,质濁脉濁,貧賤而多憂。

质清脉濁,此为清中之濁,外富貴而內貧賤,失意处多,得意处少也。

质濁脉清,此謂濁中之清,外貧賤而內富貴,得意处多,失意处少也。

若清不甚清,濁不甚濁,其得失相半,而无大得喪也。

富貴而壽,脉清而长;貧賤而夭,脉濁而促。

清而促者,富貴而夭;濁而长者,貧賤而壽。

此皆太素可採之句也,然亦不能外乎风鑑,故業太素者,不必師太素,但師风鑑,风鑑精而太素之说自神矣。

至其甚者,索隐行怪,无所不至,是又巫家之教耳。

孔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矣,正士豈为之。

太素大要(十五 彭用光)

论貴賤,切脉之清濁,论窮通,切脉之滑澀,论壽夭以浮沉,论时运以衰旺,论吉凶以緩急,亦皆彷彿《靈樞》虚实攻补,法天法地法人之奧旨。

凡人兩手清微如无脉者,此純阴脉,主貴;有兩手俱洪大者,此純阳脉,主貴。

卷之七須集

傷寒典(上)

经义(一)

水热穴论帝曰:人傷於寒而傳为热,何也?岐伯曰:夫寒盛則生热也。

《內经》傷寒諸义及諸治法之未备者,俱补載瘟疫门,所当参閱。

傷寒总名(二)

黃帝曰:今夫热病者,皆傷寒之類也。

又曰:凡病傷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暑。

此皆《內经》之明言也。

故凡病温病热而因於外感者,皆本於寒,即今医家皆謂之为傷寒,理宜然也。

近或有以温病热病謂非真傷寒者,在未達其义耳。

初诊傷寒法(三)

凡初诊傷寒者,以其寒从外入,傷於表也。

寒邪自外而入,必由淺漸深,故先自皮毛,次入经络,又次入筋骨,而后及於脏腑,則病日甚矣。

故凡病傷寒者,初必发热,憎寒无汗,以邪閉皮毛,病在卫也。

漸至筋脉拘急,头背骨節疼痛,以邪入经络,病在营也。

夫人之卫行脉外,营行脉中,今以寒邪居之,則血气混淆,经络壅滯,故外证若此,此即所謂傷寒证也。

自此而漸至嘔吐、不食、脹滿等证,則由外入內,由经入腑,皆可因证而察其表里矣。

若或肌表无热,亦不憎寒,身无疼痛,脉不緊数者,此其邪不在表,病必屬里。

凡察傷寒,此其法也。

论脉(四)

傷寒之邪,实无定体,或入阳经气分,則太阳为首,或入阴经精分,則少阴为先。

其脉以浮緊而有力无力,可知表之虚实;沉緊而有力无力,可知里之虚实;中而有力无力,可知阴阳之凶吉。

诊之之法,当问证以知其外,察脉以知其內,先病为本,后病为標。

能参合脉证,而知緩急先后者,乃为上工。

一、诊法曰:浮脉为在表。

故凡脉见浮緊而数者,即表邪也。

再加以头項痛,腰脊強等证,此即太阳经病,当求本经輕重而解散之。

一、脉见洪长有力,而外兼阳明证者,即阳明在经之邪也,宜求本经之寒热以散之。

一、脉见弦数,而兼少阳之证者,即少阳经半表半里之病,宜和解而散之。

一、沉脉为在里,病屬三阴,詳具后六经证辨中。

但沉数有力,是即热邪傳里也,若表证深入,而內见大滿大实,阳邪热结等证,治当从下也。

一、沉緊无力,而外无大热,內无煩渴等病,此阴证也。

若或畏寒厥冷,及嘔吐、腹痛、泻痢者,此即阴寒直中,治宜温中也。

一、脉大者为病進,大因邪气勝,病日甚也。

脉漸緩者为邪退,緩則胃气至,病將愈也。

此以大为病進,固其然也,然亦有宜大不宜大者,又当詳辨。

如脉体本大,再加洪数,此則病進之脉,不可当也。

如脉体本小,因服药后而漸见滑大有力者,此自阴转阳,必將汗解,乃为吉兆。

蓋脉至不鼓者,由气虚而然,无阳豈能作汗也。

后论汗条中有按,当並閱之。

仲景《傷寒论》曰:脉有阴阳者,何謂也?曰:凡脉浮大数动滑,皆阳也;沉澀弱弦微,皆阴也。

諸脉浮数,而发热惡寒,身痛不欲飲食者,傷寒也。

若灑淅惡寒,飲食如常,而痛偏一处者,必血气壅遏不通,成癰膿也。

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腑,遲为在脏。

寸关尺三部,浮沉、大小、遲数同等,雖有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为和平,雖劇必愈。

其脉浮而汗出如流珠者,阳气衰也。

脉瞥瞥如羹上珠者,阳气微也。

脉縈縈如蜘蛛絲者,阳气衰也。

脉綿綿如泻漆之絕者,亡其血也。

其脉沉者,榮气微也。

若脉浮大者,气实血虚也。

脉微緩者,为欲愈也。

阳脉浮,阴脉弱者,为血虚,血虚則筋急也。

脉微弱而惡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吐、更下也。

阴证无脉,温之而脉微續者生,暴出者死。

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论》曰:寸脉微,名曰阳不足,阴气上入於阳中,則灑淅惡寒也。

尺脉微,名曰阴不足,阳气下陷入阴中,則发热也。

寸口脉微而澀,微者卫气不行,澀者榮气不足。

卫气衰,面色黃,榮气不足,面色青。

榮为根,卫为葉,榮卫俱微,則根葉枯槁,而寒慄、咳逆、唾腥、吐涎沫也。

《论》曰:緊脉从何而来?曰:假令亡汗若吐,以肺里寒,故令脉緊也。

假令咳者,坐飲冷水,故令脉緊也。

假令下痢,以胃中虚冷,故令脉緊也。

按此言緊者,即弦搏不軟之謂,蓋單言其緊,而无滑数之意,乃阳明胃气受傷之脉,故主为阴寒之证。

若緊而兼数,則必以外邪所致。

愚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此古今相傳之法也。

然沉脉亦有表证,此阴实阳虚,寒勝者然也。

浮脉亦有里证,此阳实阴虚,水虧者然也。

故凡欲察表邪者,不宜單据浮沉,只当以緊数与否为辨,方为的確。

蓋寒邪在表,脉皆緊数,緊数甚者邪亦甚,緊数微者邪亦微,緊数浮洪有力者,邪在阳分,即阳证也,緊数浮沉无力者,邪在阴分,即阴证也。

以緊数之脉而兼见表证者,其为外感无疑,即当治从解散。

然內傷之脉,亦有緊数者,但內傷之緊,其来有漸,外感之緊,发於陡然,以此辨之,最为切当。

其有似緊非緊,但較之平昔,稍见滑疾而不甚者,亦有外感之证,此其邪之輕者,或以初感而未甚者,亦多见此脉,是又不可不兼证而察之也。

若其和緩而全无緊疾之意,則脉雖浮大,自非外邪之证。

按陶節庵曰:夫脉浮当汗,脉沉当下,固其宜也。

然其脉雖浮,亦有可下者,謂邪热入腑,大便难也,設使大便不难,豈敢下乎?其脉雖沉,亦有可汗者,謂少阴病,身有热也,設使身不发热,豈敢汗乎?若此之说,可见沉有表,而浮亦有里也。

风寒辨(五)

凡病傷寒者,本由寒气所傷,而风即寒之帥也。

第以风寒分气令,則风主春而東,寒主冬而北;以风寒分微甚,則风屬阳而淺,寒屬阴而深。

然风送寒来,寒隨风入,透骨侵肌,本为同气,故凡寒之淺者,即为傷风,风之深者,即为傷寒;而不淺不深,半正半邪之間者,即为瘧疾:其有留於经络,而肢体疼痛者,則为风痹。

然則傷风也,傷寒也,瘧疾、风痹也,皆风寒之所为也。

觀《靈樞·九宫八风篇》及歲露论所載,俱甚言虚邪賊风之为害,口问篇言风成为寒热,此皆指风为寒邪也。

即如冬傷於寒者,宜乎其为傷寒也,若春夏秋三时之感冒,則孰非因寒,亦孰非因风而入之。

故仲景曰:凡傷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始因表中风寒,入里則不消矣,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豈非风寒本为同气乎。

《內经》曰:謹候虚风而避之。

故圣人日避虚邪之道,如避矢石然,邪弗能害,此之謂也,此杜漸防微之道也。

傷寒三证(六)

夫傷寒为病,蓋由冬令嚴寒,以水冰地裂之时,最多殺厲之气,人觸犯之而即时病者,是为正傷寒,此即阴寒直中之证也。

然惟流離窮困之世多有之,若时当治平,民安飽暖,則直中之病少见,此傷寒之一也。

其有冬时感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营卫之間,至春夏时,又遇风寒,則邪气应时而动,故在春則为温病,在夏則为暑病。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者,皆由冬时觸寒所傷,故隨气傳变,本非即病正傷寒之屬,所当因其寒热而隨证調治之,此傷寒之二也。

又有时行之气者,如春时应暖而反寒,夏时应热而反涼,秋时应涼而反热,冬时应寒而反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歲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是即时行之病,感冒虚风不正之气,隨感隨发,凡稟弱而不慎起居多勞倦者多犯之,此傷寒之三也。

凡此三者,皆傷寒之屬,第其病有不同,治有深淺,苟不能辨,則必致誤人。

六经证(七)

太阳经病,头項痛,腰脊強,发热惡寒,身体痛,无汗,脉浮緊。

以太阳经脉由脊背連风府,故为此证,此三阳之表也。

阳明经病,为身热,目疼,鼻乾,不眠,脉洪而长。

以阳明主肌肉,其脉挾鼻络於目,故为此证,此三阳之里也。

少阳经病,为胸脅痛,耳聾,寒热,嘔而口苦,咽乾目眩,脉弦而数。

以少阳之脉循脅肋,終於耳,故为此证。

此二阳三阴之間也。

由此漸入三阴,故为半表半里之经。

太阴经病,为腹滿而吐,食不下,嗌乾,手足自温,或自利腹痛不渴,脉沉而细。

以太阴之脉布胃中;络於嗌,故为此证。

少阴经病,为舌乾口燥,或自利而渴,或欲吐不吐,或引衣蜷臥,心煩,但欲寐,其脉沉。

以少阴之脉貫腎络於肺,系舌本,故为此证。

厥阴经病,为煩滿囊縮,或气上撞心,心中疼热,消渴,飢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不止,脉沉而弦。

以厥阴之脉循阴器而络於肝,故为此证。

成无己曰:热邪自太阳傳至太阴,則腹滿而嗌乾,未成渴也。

傳至少阴,則口燥舌乾而渴,未成消也。

傳至厥阴而成消渴者,热甚能消水故也。

凡飲水多而小便少者,謂之消渴。

肝居下部,而邪居之,則木火相犯,所以邪上撞心。

木邪乘土,則脾气受傷,所以飢不欲食,食即吐蛔。

脾土既傷,而復下之,則脾气愈虚,所以痢不止。

正阳明腑病者,由表而傳里,由经而入腑也。

邪气既深,故为潮热自汗,譫語发渴,不惡寒,反惡热,揭去衣被,揚手擲足,或发斑黃狂亂,五六日不大便,脉滑而实。

此实热已傳於內,乃可下之。

若其脉弱无神,或內无痞滿实堅等证,又不可妄行攻下。

仲景曰: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

此三阳皆受病,未入於腑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

尺寸俱微緩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

此三阴俱受病,已入於腑者,可下而已。

成无己注曰:三阳受邪,为病在表,法当汗解,然三阳亦有便入腑者,入腑則宜下,故云未入於腑者,可汗而已。

三阴受邪,为病在里,於法当下,然三阴亦有在经者,在经則宜汗,故云已入於腑者,可下而已。

太阳证似少阴者,以其发热惡寒,而脉反沉也。

少阴证似太阳者,以其惡寒脉沉,而反发热也。

仲景曰:太阳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身体疼痛,若不瘥者,当救其里,宜四逆汤。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宜麻黃附子细辛汤。

按此二证,謂病在太阳,其脉当浮,而反沉者,因正气衰弱,里虚而然,故当用四逆汤,此里虚不得不救也。

病在少阴,证当无热,而反热者,因寒邪在表,猶未傳里,故当用麻黃附子细辛汤,此表邪不得不散也。

此二证者,均屬脉沉发热,但其有头疼,故为太阳病,无头疼,故为少阴病。

第在少阴而反发热者,以表邪浮淺,可以汗解,其反猶輕;在太阳而反脉沉者,以正气衰微,难施汗下,其反为重。

由此觀之,可见阳经有当温里者,故以生附配乾薑,补中自有散意;阴经有当发表者,故以熟附配麻黃,发中亦有补焉。

此仲景求本之治,其他从可知矣。

傳经辨(八附合病並病义)

傷寒傳变,不可以日数为拘,亦不可以次序为拘。

如《內经》言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之類,蓋言傳经之大概,非謂凡患傷寒者,必皆如此也。

蓋寒邪中人,本无定体,觀陶節庵曰:风寒之初中人也无常,或入於阴,或入於阳,非但始太阳、終厥阴也。

或自太阳始,日傳一经,六日至厥阴,邪气衰不傳而愈者,亦有不罷再傳者,或有間经而傅者,或有傳至二三经而止者,或有始終只在一经者,或有越经而傳者,或有自少阳、阳明而入者,或有初入太阳,不作鬱热,便入少阴而成真阴证者。

所以凡治傷寒,不可拘泥,但见太阳证,便治太阳,但见少阴证,便治少阴,但见少阳、阳明证,便治少阳、阳明,此活法也。

又有合病、並病之证。

曰合病者,兩经或三经齊病,不傳者为合病。

並病者,一经先病未盡,又过一经者,为並病。

所以有太阳阳明合病,有太阳少阳合病,有阳明少阳合病,有三阳合病。

三阳若与三阴合病,即是兩感,所以三阴无合併例也。

即仲景亦曰:日数雖多,但见表证而脉浮緊者,猶宜汗之;日数雖少,但见里证而脉沉实者,猶宜下之,誠为不易之论。

故不可執定日数,謂一二日宜发表,三四日宜和解,五六日即宜下,若或不知通变,因致誤人者多矣。

故必真知其表邪未解,則当汗之,真知其胃邪已实,方可下之,真知其阴寒邪勝,自宜温之,真知其邪实正虚,客主不敵,必須补之。

但能因機察变,原始要終而纖悉无遺者,方是活人高手。

仲景曰:傷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脉数急者,为傳也。

傷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煩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傷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傳也。

傷寒三日,三阳为盡,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阳证阴证辨(九)

凡治傷寒,須先辨阳证阴证。

若病自三阳不能解散,而傳入三阴,則寒鬱为热,因成阳证。

蓋其初病,必发热头痛,脉浮緊,无汗,以漸而深,乃入阴经。

此邪自阳分傳来,愈深則愈热,雖在阴经,亦阳证也。

其脉必沉实有力,其证必煩热熾盛,此当攻里,或消或下,隨宜而用。

若內不有热,安得謂之阳证乎?若初起本无发热头痛等证,原不由阳经所傳,而徑入阴分者,其证或厥冷,或嘔吐,或腹痛泻利,或畏寒不渴,或脉来沉弱无力,此皆元阳元气之不足,乃为真正阴证。

经曰:发热惡寒发於阳,无热惡寒发於阴。

此以傳经不傳经而论阴阳也。

阴阳之治,又当辨其虚实如下:

一、治傷寒,凡阳证宜涼宜泻,阴证宜补宜温,此大法也。

第以经脏言阴阳,則阴中本有阳证,此傳经之热邪也。

以脉证言阴阳,則阳中最多阴证,此似阳之虚邪也。

惟阴中之阳者易辨,而阳中之阴者为难知耳。

如发热狂躁,口渴心煩,喜冷,飲水无度,大便硬,小便赤,喉痛口瘡,聲粗气急,脉来滑实有力者,此真阳证也。

其有身雖热,而脉来微弱无力者,此雖外证似阳,实非阳证。

觀陶節庵曰:凡发热面赤煩躁,揭去衣被,唇口赤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虚狂假斑,脉大者,人皆不識,認作阳证,殊不知阴证不分热与不热,須憑脉下药、至为切当。

不问脉之浮沉、大小,但指下无力,重按全无,便是阴脉,不可与涼药,服之必死,急与五積散,通解表里之寒,甚者必須加姜附以温之。

又曰:病自阳分傳入三阴者,俱是脉沉,妙在指下有力无力中分,有力者为阳,为实为热,无力者为阴,为虚为寒,此節庵出人之见也。

然以余觀之,大都似阳非阳之证,不必謂其外热、煩躁、微渴、戴阳之類,即皆为阴证也,但见其元阳不足,而气虚於中,雖有外热,即假热耳,設用清涼消耗,則中气愈敗,中气既敗,則邪气愈強,其能生乎?故凡遇此等证候,必当先其所急。

人知所急在病,而不知所急在命,元气忽去,疾如絕弦,呼吸变生,挽无及矣。

治例另列后卷。

一、傷寒綱領,惟阴阳为最,此而有誤,必致殺人。

然有純阳证,有純阴证,是当定见分治也。

又有阴阳相半证,如寒之即阴勝,热之即阳勝,或今日见阴,而明日见阳者有之,今日见阳,而明日变阴者亦有之,其在常人最多此证,盤珠膠柱,惟明哲者之能辨也。

然以阴变阳者多吉,以阳变阴者多凶,是又不可不察。

凡病人开目喜明,欲见人,多談者屬阳;閉目喜暗,不欲见人,懶言者屬阴。

《论》曰:夫阳盛阴虚,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阳虚阴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又曰:桂枝下咽,阳盛則斃,承气入胃,阴盛以亡。

按:此阴阳二字,乃以寒热为言也。

阳盛阴虚,言內热有餘,而外寒不甚也。

夫邪必入腑,然后作热,热实於內,即阳盛也,故再用温热以汗之,則死矣。

阳虚阴盛,言寒邪有餘,而蓄热未深也。

夫邪中於表,必因风寒,寒束於外,即阴盛也,故妄用沉寒以下之,則死矣。

所以阳盛者用桂枝則斃,阴盛者用承气則亡。

三阳阳明证(十)

仲景曰: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謂也?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約是也。

正阳阳明者,胃家实也。

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胃中躁煩实,大便难是也。

问曰:何緣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乾燥,因转屬阳明,內实,大便难,此名阳明也。

问曰:阳明病外证云何?

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热也。

按:此三阳阳明之证,皆自经傳腑,胃家之实证也。

曰太阳阳明者,邪自太阳傳入於胃,其名脾約,以其小便数,大便硬也。

正阳阳明者,邪自阳明本经傳入於腑,而邪实於胃也。

少阳阳明者,邪自少阳傳入於胃也。

胃为腑者,猶府庫之府,府之为言聚也。

以胃本屬土,为万物所歸,邪入於胃,則无所復傳,鬱而为热,此由耗亡津液,胃中乾燥,或三阳热邪不解,自经而腑,热结所成,故邪入阳明胃腑者,謂之实邪。

土气为邪,旺於未申,所以日晡潮热者,屬阳明也。

《论》曰:潮热者实也,是为可下之证。

又曰:潮热者,此外欲解也,可攻其里焉。

又曰:其热不潮,不可与承气。

此潮热屬胃可知也。

然潮热雖为可攻,若脉浮而緊,或小便难,大便溏,身热无汗,此热邪未全入腑,猶屬表证,仍当和解。

若邪热在表而妄攻之,則禍不旋踵矣。

成无己曰:胃为水穀之海,主养四傍,故四傍有病,皆能傳入於胃,入胃則更不復傳。

如太阳病傳之入胃,則不更傳阳明;阳明病傳之入胃,則不更傳少阳;少阳病傳之入胃,則不更傳三阴也。

兩感(十一)

病兩感於寒者,一日則太阳与少阴表里俱病,凡头痛发热惡寒者邪在表,口乾而渴者邪在里。

二日則阳明与太阴表里俱病,身热目痛、鼻乾不眠者邪在表,腹滿不欲食者邪在里。

三日則少阳与厥阴表里俱病,耳聾脅痛、寒热而嘔者邪在表,煩滿、囊縮而厥、水漿不入邪在里。

凡兩感者,或三日,或六日,营卫不行,脏腑不通,昏不知人,胃气乃盡,故当死也。

若此兩感,雖为危证,然不忍坐視,其於拯溺救焚之計所不可免,但当细察其证,亦自有緩急可辨。

若三阳之头痛身热,耳聾脅痛,惡寒而嘔,此在表者,不得不解於外。

其三阴之腹滿口渴,囊縮譫語,此在里者,不得不和其中。

若其邪自外入,而外甚於里者,必当以外为主治,而兼調其內。

若其邪因虚襲,而元气不支者,速宜單顧根本,不可攻邪,但使元阳不敗,則強敵亦將自解,其庶幾乎有,可望也。

此证变態非常,故不可鑿言方治。

按:门人錢禎曰:兩感者,本表里之同病,似若皆以外感为言也,而实有未必盡然者,正以外內俱傷,便是兩感。

今见有少阴先潰於內,而太阳繼之於外者,即縱情肆欲之兩感也。

太阴受傷於里,而阳明重感於表者,即勞倦竭力,飲食不調之兩感也。

厥阴气逆於脏,少阳復病於腑者,即七情不慎,疲筋敗血之兩感也。

人知兩感为傷寒,而不知傷寒之兩感,內外俱困,病斯劇矣。

但傷有重輕,医有知不知,則死生系之。

或謂兩感证之不多见者,蓋亦见之不廣,而义有未達耳。

其於治法,亦在乎知其由而救其本也。

此言最切此病,誠发人之未发,深足指迷,不可不录。

表里辨(十二)

阳邪在表則表热,阴邪在表則表寒。

阳邪在里則里热,阴邪在里則里寒。

邪在半表半里之間而无定处,則往来寒热。

邪在表則心腹不滿,邪在里則心腹脹痛。

邪在表則呻吟不安,邪在里則躁煩悶亂。

邪在表則能食,邪在里則不能食。

不欲食者,邪在於表里之間,未至於不能食也。

邪在表則不煩不嘔,邪在里則煩滿而嘔。

凡初见心煩喜嘔,及胸膈漸生痞悶者,邪在表方傳里也,不可攻下。

凡病本在表,外证悉具,而脉反沉微者,以元阳不足,不能外達也,但当救里,以助阳散寒为上策。

前卷傳忠录中有辨,当互閱之。

寒热辨(十三)

邪气在表发热者,表热里不热也,宜温散之。

邪气在里发热者,里热甚而達於外也,宜清之。

阳不足,則阴气上入阳中而为惡寒,阴勝則寒也,宜温之。

阴不足,則阳气陷入阴中而为发热,阳勝則热也,宜清之。

寒热往来者,阴阳相爭,阴勝則寒,阳勝則热也。

蓋热为阳,寒为阴,表为阳,里为阴,邪之客於表者为寒,邪与阳相爭則为寒慄;邪之傳於里者为热,邪与阴相爭則为热躁;其邪在半表半里之間者,外与阳爭則为寒,內与阴爭則为热,或表或里,或出或入,是以寒热往来,此半表里之证也。

故凡寒勝者必多寒,热勝者必多热,但審其寒热之勢,則可知邪气之淺深也。

经曰:阳微則惡寒,阴弱則发热。

仲景曰:发热惡寒者,发於阳也。

无热惡寒者,发於阴也。

论汗(十四)

仲景《论》曰:寸口脉浮而緊,浮則为风,緊則为寒,风則傷卫,寒則傷榮,榮卫俱病,骨節煩疼,当发其汗也。

曰:三阳皆受病,未入於府者,可汗而已。

詳见前六经证中。

曰:太阳病,脉浮緊,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者,此当发其汗。

按此一证,雖以太阳经为言,然阳明、少阳日久不解者,亦仍当汗散,但太阳为三阳之表,而主通身之外证,故特舉太阳为言也。

曰: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风无汗而喘者,麻黃汤主之。

曰: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黃汤主之。

曰: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滿者,邪在表也,不可下,宜麻黃汤主之。

曰: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則愈,宜麻黃汤主之。

曰,太阳病,項背強几几,无汗惡风者,宜葛根汤主之。

曰: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痢,葛根汤主之。

曰:太阳中风,脉浮緊,发热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龙汤主之。

曰:太阳病,发热汗出,惡风脉緩者,名为中风。

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惡风者,桂枝汤主之。

曰: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曰:太阳病,脉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证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

曰:病如瘧狀,日晡所发热者,屬阳明也。

脉浮虚者,当发汗,宜桂枝汤。

曰: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曰:厥阴证,有下痢,腹脹滿,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四逆汤,攻表桂枝汤。

曰:下痢后,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当救表,宜桂枝汤发汗。

按此以身疼痛者为表证,故当散之。

曰:傷寒发汗解,半日許復煩,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主之。

曰: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黃附子细辛汤主之。

按:此证脉雖沉而身反热者,正乃阴经之表证也,故宜用此温散。

曰: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来寒热,脉沉緊者,与小柴胡汤。

曰:嘔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曰: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脅滿者,小柴胡汤主之。

曰:阴证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

曰:二阳並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出不徹,因转屬阳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

若太阳病证不罷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

按:仲景表汗之条,縷悉尚多,今但述其切要者,凡二十四证,以见其宜否之法,而大意可得也。

第其所用汗剂,不曰麻黃,則曰桂枝,此寒邪初感,温散之妙法也。

今后人以麻黃、桂枝为異物而不敢用,而復有強为之釋者,謂此在仲景乃为隆冬直中阴寒者設耳,而不知四时阴勝之邪,皆最宜者也。

嗚呼,仲景之下,再无仲景,可见医中之品矣。

一、各经表证,凡有汗出不徹者,皆未足言汗。

蓋邪未盡去,其人必身热不退,而仍觉躁煩,或四体痠疼,坐臥有不安者,以汗出不徹故也。

何从知之?但诊其脉緊不退,及热时乾燥无汗者,即其证也,仍宜汗之。

如果汗透而热仍不退,或汗后身热愈甚者,是即所謂阴阳交,魂魄離,大凶之兆也。

一、凡汗之不徹者,其故有三:如邪在经络筋骨,而汗出皮毛者,此邪深汗淺,卫解而营不解,一不徹也;或以十分之邪,而去五分之汗,此邪重汗輕,二不徹也;或寒邪方去,猶未清楚,遽起露风,而因虚復感,此新舊相踵,三不徹也。

凡遇此者,当辨其詳,而因微甚以再汗之。

一、凡既愈復热者,其故有四:或以邪气方散,胃气未清,因而过食者,是为食復,此其一也;或以表邪方解,原不甚虚,有过慎者,輒加温补,是誤补而復,此其二也。

若此二者,所謂食入於阴,长气於阳,以致胃气復閉,阳邪復聚而然,表邪既復,仍宜汗也。

又或有以新病方瘳,不能調攝,或勞傷脾阴,因而復热者,是名勞復,此其三也;或不慎房室,因而再感者,是名女勞復,此其四也。

若此二者,所謂阴虚者阳必湊之而然,此則或从补,或从汗,当因变制宜,權其緩急,而治分虚实也。

《论》曰:傷寒瘥后,更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脉浮者,宜汗解之。

脉沉实者,宜下解之。

一、取汗之法,当取於自然,不宜急暴,但服以汤剂,蓋令温暖,使得津津微汗,稍令久之,則手足俱周,遍身通達,邪无不散矣。

若一时逼之,致使如淋如洗,則急遽間卫气已達,而营气未周,反有不到之处,且恐大傷元气,非善法也。

余嘗见有子病者,其父母愛惜之甚,欲其速愈,且当温暖之令,覆以重被,猶恐不足,而以身壓其上,子因热極呼叫,其父母曰:猶未也,須再出些方好。

及許久放起,竟致亡阳而斃之。

是但知汗出何妨,而不知汗之殺人,此強发之鑑也。

又有邪本不甚,或挾虚、年衰感邪等证,医不能察,但知表证宜解,而发散太过;或誤散无效,而屢散不已,因而即被其害者有之;或邪气雖去,遂致胃气大傷,不能飲食,而羸憊不振者有之,此过汗之戒也。

凡发汗太过,一时將致亡阳,或身寒而慄,或气脫昏沉等候,速宜煎獨参汤一兩許飲之,或甚者以四味回阳飲速为挽回,庶可保全,否則恐致不救。

一、脉有忌汗者,如《傷寒论》曰:太阳病,发热惡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

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

微弦为虚,不可发汗,发汗則寒慄,不能自还。

傷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滿,沉为在里,不可汗。

汗亡津液,必大便难而譫語。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以亡阳故也。

傷寒,脉微而惡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吐下也。

尺脉弱而无力者,切不可汗下。

尺中遲者,不可发汗,以榮气不足,血少故也。

景岳子曰:按以上忌汗諸脉,可见仲景大意,故凡治傷寒,但见脉息微弱,及沉细无力者,皆不可任意发汗。

然欲去外邪,非汗不可,而仲景云脉微弱者不可发汗,夫脉弱非阳,既不可用寒涼,而寒邪在表,又不可用攻下,然則舍汗之外,又將何法以治此表邪乎?不知温中即可以散寒,而強主即可以逐寇,此仲景之意,豈不盡露於言表,而明悟者当心會之矣。

且凡病外感而脉见微弱者,其汗最不易出,其邪最不易解,何也?正以元气不能托送,即发亦无汗,邪不能解,則愈发愈虚,而危亡立至矣。

夫汗本乎血,由乎营也,营本乎气,由乎中也,未有中气虚而营能盛者,未有营气虚而汗能達者。

脉即营之外候,脉既微弱,元气可知,元气愈虚,邪愈不解,所以阳证最嫌阴脉,正为此也。

故治此者,但遇脉息微弱,正不勝邪等证,必須速固根本,以杜深入,專助中气,以托外邪,必使真元漸充,則脉必漸盛,自微细而至滑大,自无力而至有神,務令阴脉转为阳脉,阴证转为阳证。

斯时也,元气漸充,方是正復邪退,將汗將解之佳兆。

故凡治表邪之法,有宜发散者,有宜和解者,有宜調补营卫者。

如果邪实而无汗,則发散为宜;有汗而热不除,則和解为宜;元气虚而邪不能退,則專救根本,以待其自解自汗为宜。

此逐邪三昧,万全之法也。

今有庸流,但见其外,不见其內,每不论证之阴阳,脉之虚实,但知寒涼可以退热,但知发散可以解表,不知元阳一敗,則土崩瓦解,立见潰矣。

反掌殺人,而終身不悟,是真下愚不移者也。

若而人者,亦可謂之医乎?

证有忌汗者,如《傷寒论》曰:当汗者,下之为逆;当下者,汗之为逆。

下痢清穀,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以重亡津液故也。

汗家不可发汗。

阳虚不得重发汗。

衄家不可发汗。

亡血家不可发汗。

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

咽喉乾燥者,不可发汗。

咽中閉塞,不可发汗,发汗則吐血,气欲絕。

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发汗,发汗則痙。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汗出則四肢厥逆冷。

諸动气不可发汗。

(动气义詳后论下。

)

论吐(十五)

仲景曰: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緊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宜瓜蒂散。

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结,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飲食不能入者,病在胸中,当吐之。

曰: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項不強,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也,当吐之,宜瓜蒂散。

少阴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温温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遲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

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宜四逆汤。

按:此二節,前節言胸有寒者,謂寒邪也,所以当吐;后節言膈上有寒飲,乾嘔者,謂中寒也,所以宜温。

然則前節之言寒者,言寒邪之实,后節之言寒者,言胃气之虚,均謂之寒,而有虚实之異。

实者宜吐,吐則散也;虚而吐之,則胃气愈虚,病必更甚矣。

此等要处,最当詳察。

曰:病胸上諸实,胸中鬱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痢日十餘行,其脉反遲,而寸脉微滑,此可吐之,吐之痢則止。

曰: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者,此为吐之內煩也。

按:此以太阳证有不当吐而吐者,必邪热乘虚入胃,故致內煩也。

一、宿食在上脘者,当吐之。
一、凡用吐药,中病即止,不必盡剂也。
一、寸脉弱而无力者,切忌用吐。

论下(十六)

《论》曰:三阴皆受病,已入於府者,可下而已。

此詳义见前六经证。

曰: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屬脏者,攻之,不令发汗。

按:此以心下硬而热在脏,即脉雖浮大者,病亦屬里,故不宜发汗,而当攻內也。

曰:傷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

按:此以阳明內热而为头痛也,故可攻之。

曰:阳明病,外已解而潮热者,可攻里也,手足濈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气汤主之。

若汗雖多,而微发热惡寒者,表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

曰:阳明病,胃中有燥屎者,可攻之。

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煩躁,发作有时者,此有燥屎也。

曰:汗出譫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为风也,須下之,宜大承气汤。

曰:阳明病,发热汗多者,热在里也,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曰:阳明病,发汗不解,腹滿痛者,邪在里也,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曰:病腹中滿痛者,此为实也,当下之。

曰:腹滿不減,減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曰:傷寒六七日,结胸热实,脉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硬者,或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汤主之。

曰:阳明少阳合病,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按:此一条必須兼脉证而察之,蓋傷寒之脉滑数者多,若无脹痛等证,未必即为宿食,故不可單据滑数之脉,便認作可攻之证。

曰:若表已解而內不消,非大滿,猶生寒热,則病不除也。

按此一条言若非大滿,而猶生寒热者,是表病猶不除也,尚不可下。

曰:若表已解而內不消,大滿大实堅,有燥屎,自可徐下之,雖四五日不能为禍也。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虚热入,協热遂利,煩躁諸变,不可勝数,輕者困篤,重者必死矣。

按:此一条言外无表证,內有堅滿,然后可下,正以见下不宜輕。

輕下者,为禍不小也。

曰:太阳病,热结耪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

若表未解者,不可攻,当先解表。

表已解,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气汤。

一、凡傷寒当下者,不宜用丸药,以丸药不能滌盪热邪,而但能損正气也。

又凡治傷寒热邪傳里者,服下药后,仍用鹽炒麩皮一升許,將絹包於病人腹上,款款熨之,使药气得热則行,大便必易通也。

一、脉有忌下者,如《傷寒论》曰:傷寒脉微而惡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吐,更下也。

寸口脉浮大,而医反下之,此为大逆。

关脉弱,胃气虚有热,不可大攻之,热去則寒起。

尺脉澀弱无力者,不可下。

大便硬者当下之,設脉遲緩者不可下,里气不实也。

脉虚细者不可下。

脉浮者不可下。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

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

微弦为虚,虚者不宜下也。

脉浮而大,浮为气实,大为血虚,血虚为无阴,孤阳獨下阴部者,医以为热,而復用毒药攻其胃,此为重虚,客阳去有期,必下如汙泥而死。

脉濡而緊,濡則阳气微,緊則榮中寒,阳微卫中风,发热而惡寒,榮緊胃气冷,微嘔心內煩。

医謂有大热,解肌而发汗,亡阳虚煩躁,心下苦痞堅,表里俱虚竭,卒起而头眩,客热在皮膚,脹怏不得眠。

不知胃气冷,緊寒在关元,当温反下之,安可復追还。

脉久数者,非外邪也,不可下之。

脉细数者,非实邪也;不可下。

结胸证,其脉浮大者,邪未入府也,不可下,下之則死。

大抵傷寒最宜慎下,若脉息无力,及表证未罷者,不可亂投汤剂,下之为逆。

一、证有忌下者,如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下之为逆。

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滿者,邪在表也,不可下。

阳明病,若微发热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下。

阳明病,潮热,大便初硬后溏者,不可攻。

阳明病,腹微滿,初头硬,后必溏者,非实热也,不可攻之。

阳明病,其热不潮者,未可与承气汤。

阳明病,雖有潮热,而大便不硬者,不可与承气汤。

不转失气者,其內不堅,慎不可攻也。

阳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攻之利遂不止者死。

硬在心下者,其邪在胸膈,猶未入腑也,故不可攻。

脏结无阳证,不往来寒热,其人反静,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

病欲吐者,不可下。

嘔多,雖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此嘔多者,病在上焦,病在上而攻其下,取敗之道也。

阳明病,若汗多,微发热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汤。

湿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不利者死,下痢不止亦死。

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

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噦。

阴強无阳者,雖其大便堅硬,亦不可下,下之則清穀腹滿。

阴阳俱虚,惡水者。

若下之,則里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

阳微者不可下,下之則心下痞硬。

惡寒者,不可下。

小便清利者,火不盛也,不可下。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

咽中閉塞者不可下。

发汗多,亡阳譫語者不可下。

諸虚者不可下,下之則阳虚而生寒。

仲景曰:極寒反汗出,身必冷如冰,其有眼睛不慧,語言不休,口雖欲言,舌不得前者皆死。

阴虚水虧,虚煩虚躁者不可下,重亡其阴,万无生理矣。

看目(十七)

夫治傷寒須觀兩目,或赤或黃,赤者为阳证,若兼六脉洪大有力,或躁而渴者,其热必甚,輕則三黃石膏汤,重則大承气之類主之。

一、凡目色清白,而无昏冒閃爍之意者,多非火证,不可輕用寒涼。

一、眼眵多结者,必因有火。

蓋凡有火之候,目必多液,液干而凝,所以为眵,即如肺热甚則鼻涕出,是亦目液之類也。

一、目睛上視者,謂之戴眼,此屬足太阳经之证。

蓋太阳为目之上網,而与少阴为表里,少阴之腎气大虧,則太阳之阴虚血少,故其筋脉燥急,牽引而上。

若直視不转者,尤为凶候。

欲治此者,速当以培阴养血为主。

今人不知,皆云为风,若用风药,則阴愈虚,血愈燥矣,其有不顛覆者,未之有也。

舌色辨(十八)

舌为心之官,本紅而澤,凡傷寒三四日以后,舌上有苔,必自潤而燥,自滑而澀,由白而黃,由黃而黑,甚至焦乾,或生芒刺,是皆邪热內傳,由淺入深之证也。

故凡邪气在表,舌則无苔,及其傳里,則津液乾燥而舌苔生矣。

若邪猶未深,其在半表半里之間,或邪气客於胸中者,其苔不黑不澀,止宜小柴胡之屬以和之。

若阳邪傳里,胃中有热,則舌苔不滑而澀,宜梔子豉汤之屬以清之。

若煩躁,欲飲水数升者,白虎加人参汤之類主之。

大都舌上黃苔而焦澀者,胃腑有邪热也,或清之,或微下之。

《金匱要略》曰:舌黃未下者,下之黃自去。

然必大便燥实,脉沉有力而大渴者,方可下之。

若微渴而脉不实,便不堅,苔不幹燥芒刺者,不可下也。

其有舌上黑苔而生芒刺者,則热更深矣,宜涼膈散、承气汤、大柴胡之屬,酌宜下之。

若苔色雖黑滑而不澀者,便非实邪,亦非火证,非惟不可下,且不可清也。

此辨舌之概,雖云若此,然猶有不可概论者,仍宜詳察如下。

按:傷寒諸书皆云:心为君主之官,开竅於舌。

心主火,腎主水,黑为水色,而见於心部,是为鬼賊相刑,故知必死。

此雖据理之談,然实有未然者。

夫五行相制,难免无克,此其所以为病,豈因克为病,便为必死?第当察其根本何如也。

如黑色連地,而灰黯无神,此其本原已敗,死无疑矣。

若舌心焦黑,而质地紅活,未必皆为死证。

阳实者清其胃火,火退自愈,何慮之有。

其有元气大損,而阴邪獨见者,其色亦黃黑,真水涸竭者,其舌亦乾焦,此腎中水火俱虧,原非实热之证。

欲辨此者,但察其形气脉色,自有虚实可辨,而从补从清,反如冰炭矣。

故凡以焦黑乾澀者,尚有非实非火之证。

再若青黑少神而潤滑不燥者,則无非水乘火位,虚寒证也。

若認此为火,而苦寒一投,則餘燼隨滅矣。

故凡见此者,但当詳求脉证,以虚实为主,不可因其焦黑,而執言清火也。

傷寒固爾,諸证亦然。

新按:余在燕都,嘗治一王生,患阴虚傷寒,年出三旬,而舌黑之甚,其芒刺干裂,焦黑如炭,身热便结,大渴喜冷,而脉則无力,神則昏沉。

群医謂阳证阴脉,必死无疑。

余察其形气未脫,遂以甘温壯水等药,大剂進之,以救其本,仍问用涼水以滋其標。

蓋水为天一之精,涼能解热,甘可助阴,非若苦寒傷气者之比,故於津液乾燥,阴虚便结,而热渴火盛之证,亦所不忌。

由是水药並進,前后凡用人参、熟地輩各一、二斤,附子、肉桂各数兩,冷水亦一、二斗,然后諸证漸退,飲食漸進,神气俱復矣。

但察其舌黑,則分毫不減,余甚疑之,莫得其解。

再后数日,忽舌上脫一黑殼,而內則新肉燦然,始知其膚腠焦枯,死而復活,使非大为滋补,安望再生。

若此一证,特舉其甚者紀之,此外,凡舌黑用补而得以保全者,蓋不可枚舉矣。

所以凡诊傷寒者,当以舌色辨表里,以舌色辨寒热,皆不可不知也。

若以舌色辨虚实,則不能无誤,蓋实固能黑,以火盛而焦也,虚亦能黑,以水虧而枯也。

若以舌黃、舌黑,悉認为实热,則阴虚之证,万无一生矣。

古按:《金鏡录》曰:舌见全黑色,水剋火明矣,患此者百无一治,治者審之。

薛立齋曰,余在留都时,地官主事鄭汝東妹婿患傷寒得此舌,院內医士曾禧曰:当用附子理中汤,人咸驚駭而止。

及其困甚治棺,曾与其鄰復往視之,謂用前药猶有生意。

其家既待以死,拼而从之,数剂而愈。

大抵舌黑之证,有火極似水者,即杜學士所謂薪为黑炭之意也,宜涼膈散之類以泻其阳;有水来剋火者,即曾医士所疗者是也,宜理中汤以消阴翳。

又須以老生薑切平,擦其舌,色稍退者可治,堅不退者不可治。

又按:弘治辛酉,金台姜夢輝患傷寒,亦得此舌,手足厥冷,呃逆不止,眾医猶作火治,幾致危殆,判院吳仁齋用附子理中汤而愈。

夫医之为道,有是病必用是药,附子疗寒,其效可数,奈何世皆以为必不可用之药,寧視人之死而不救,不亦哀哉!凡用药得宜,效应不異,不可便謂为百无一治而棄之也。

飲水(十九)

凡傷寒飲水,因內水消竭,欲得外水自救,若大渴欲飲一升,止可与一碗,常令不足,不可太过。

若恣飲过量,使水停心下,則为水结胸,留於胃則为噎、为噦,溢於皮膚則为腫,蓄於下焦則为癃,滲於腸間則为痢下,皆飲水太多之过也。

又不可不与,又不可強与,故曰:若还不与非其治,強飲須教別病生也。

凡阳明病口燥,但欲潄水而不欲咽者,以热在经,而里无热也,必將为衄,不可与涼药。

按:飲水一证,本以內热極而阳毒甚者最其相宜,若似乎止宜实邪,不宜於虚邪也,而不知虚证亦有不同。

如阳虚无火者,其不宜水无待言也,其有阴虚火盛者,元气既弱,精血又枯,多见舌裂唇焦,大渴喜冷,三焦如焚,二便閉结等证,使非藉天一之精,何以濟然眉之急?故先宜以冰水解其標,而繼以甘温培其本,水药兼進,无不可也。

其有內真寒,外假热,阴盛格阳等证,察其元气,則非用甘温必不足以挽回,察其喉舌,則些微辛热又不可以近口。

有如是者,則但將甘温大补之剂,或單用人参煎成汤液,用水浸極冷而飲之,此以假冷之味,解上焦之假热,而真温之性,復下焦之真阳,是非用水而实亦用水之意,余用此活人多矣,誠妙之甚者也。

惟是假热之证,則证雖热而脉則微,口雖渴而便則不閉者,此而欲水,必不可与,若誤犯之,則其敗泄元阳,为害不小,有不可不慎也。

三阳阴证辨(二十)

足太阳膀胱经病,凡发热头痛,腰脊強,肩背痛,脉浮緊者,是皆太阳证也。

若肩背畏寒,噁心欲嘔,或眼目无神,不欲见人,喜暗畏明,眼眶酸澀,或喜向壁臥,或戴眼上視,或头傾身痛,甚或顏色清白,隐见青黑,或丹田无力,息短聲微,气促而喘,或咽中閉塞,或角弓发痙,或小水清白,或失小便,或小便短赤而內不喜冷,凡脉见浮空无力,或沉緊细弱者,皆太阳合少阴之阴证也。

足阳明胃经之病,凡发热,头目痛,不得眠,脉长而数者,本皆阳明证也。

若面鼻惡寒,面色清白,或鼻尖冷,口气不热,或唇口青白微黑,或气短聲微,鼻息不长,懶於言語,或戴阳面赤,昏沉困倦多眠,或煩躁,面赤身热,虚狂假斑,脉反微细无力,或身雖发热,反欲得衣,或口渴不欲飲水,並水漿不入,或惡寒寒慄,噁心嘔逆,或肉瞤心悸,或动气见於胸腹,或四肢无力,身重懶於舉动,或手足自冷,或肌肉之間以手按之,殊无大热,或大便不实,自利腹痛,凡脉见浮长无力,或短细结促者,皆阳明合太阴之阴证也。

足少阳膽经之病,凡发热,头耳牽痛,脅肋痛,往来寒热,脉见弦数者,本皆少阳证也。

若身雖微热,而时作时止,时多畏寒,或耳聾,或头运,或眼目羞澀,或多驚怯恐畏,或嘔苦吐酸,或噁心喜暖,或爪青筋急囊縮,或厥逆下痢,腸鳴小腹痛,凡脉见弦数无力,而沉细微弱者,皆少阳合厥阴之阴证也。

以上乃三阳经之阴证。

阴证者,即阳虚之证也,皆大忌寒涼克伐之药,妄用即死。

余恐將来復有如李子建之流者,故特揭而出之,用为提醒后人之鑑云。

再论阴证阳证及李子建《傷寒十勸》之害(二十一)

天地間死生消长之道,惟阴阳二气盡之,而人力挽回之權,亦惟阴阳二字盡之,至於傷寒一证,則尤切於此,不可忽也。

第傷寒之阴证阳证,其义有二,所謂二者,曰经有阴阳,证有阴阳也。

经有阴阳,則三阳为阳证,三阴为阴证。

证有阴阳,則实热为阳证,虚寒为阴证。

凡经之阴阳,則有寒有热,故阳经亦有阴证,阴经亦有阳证。

证之阴阳,則有假有真,故发热亦有阴证,厥逆亦有阳证。

此经自经,而证自证,乃傷寒中最要之綱領,不可混也。

而今之医流,多不明此,故每致混指阴阳,肆行克伐,殺人於反掌之間,而終身不悟,深为可慨。

原其由然,非无所本,蓋本於李子建之《傷寒十勸》。

《十勸》之中,惟八勸曰:病已在里,不可发汗;九勸曰:飲水不可过多;十勸曰:病后当忌飲食房勞;凡此三者,皆为得理,然亦人皆知之,无待其为勸矣。

此外七勸,則悉忌温补。

如一勸云:傷寒头痛及身热,便是阳证,不可服热药。

若此一说,乃悉以阳经之表病,認为內热之阳证,治以寒涼,必殺人矣。

觀仲景治太阳经傷寒,头痛发热无汗者,用麻黃汤;头痛发热,汗出惡风者,用桂枝汤;太阳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身体疼痛者,当救其里,用四逆汤;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出汗則愈,宜麻黃汤。

凡此之類,豈非皆用热药,以治阳经之疼痛发热乎?且凡寒邪之感人,必先入三阳之表,所以为头疼发热等证,使於此时,能用温散,則淺而且易。

故岐伯曰:发表不遠热,是誠神圣傳心之旨,惟仲景知之,故能用温散如此,是豈果阳经之病,便是阳证耶?经证不明,而戒用温热,最妄之談,此其一也。

又二勸曰:傷寒必須直攻毒气,不可补益。

若据此说,則凡是傷寒,盡皆实证,而必无虚证矣,何岐伯曰:邪之所湊,其气必虚。

又曰:寒則真气去,去則虚,虚則寒搏於皮膚之間。

又觀仲景论傷寒之虚证虚脉,及不可汗吐下者,凡百十餘条,此外如東垣、丹溪、陶節庵輩,所用补中益气,回阳返本,温经益元等汤,則其宜否温补,概可知矣。

矧今之人,凡以勞倦七情,色欲过度,及天稟薄弱之流,十居七八。

使以此輩一旦因虚感邪,若但知直攻毒气,而不顧元阳,則寇未逐而主先傷,鼠未投而器先破,顧可直攻无忌乎?凡受斯害,死者多矣,妄談之甚,此其二也。

又三勸曰:傷寒不思飲食,不可服温脾药。

据此一说,則凡见傷寒不食者,皆是实热证,而何以仲景有曰: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

又曰:病人脉数,数为热,当消穀引飲,而反吐者,以其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

数为客热,不能消穀,以胃中虚冷故也。

又曰:食谷欲嘔者。

屬阳明也,吳茱萸汤主之。

若此之類,豈非皆寒证之宜温者耶?但傷寒之热证固不能食,而寒证之不食者尤多,以中寒而不温脾,則元阳必脫而死矣。

此妄談之三也。

又四勸曰:傷寒腹痛,亦有热证,不可輕服温暖药。

据所云亦有热证,則寒证居多矣,寒痛既多,則何不曰不可輕服寒涼药,而特以温暖为禁者何也?獨不见仲景之治腹痛,有用真武汤者,有用通脉四逆汤者,有用四逆散加附子者。

有曰手足厥冷,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结膀胱关元也。

使以此证而亦忌温暖,則寒在阴分,能无斃乎?此妄談之四也。

再如五勸之傷寒自利,不可例服补药、暖药、止泻药,六勸之禁用艾火,七勸之手足厥冷,不可例作阴证等说,总屬禁热之談,余亦不屑与之多辨,第拓取圣賢成法,明哲格言,再悉於此,用救將来,是誠今日之急務也。

因詳考仲景《傷寒论》,见其所列三百九十七法,而脉证之虚寒者,一百有餘;一百一十三方,而用人参者二十,用桂附者五十有餘。

又東垣曰:实火宜泻,虚火宜补。

又薛立齋曰:大凡元气虚弱而发热者,皆內真寒而外假热也。

凡若此者,豈皆余之杜撰耶?豈子建諸人一无所见耶?若无所见,胡可妄言?若有所见,胡敢妄言?今觀彼十勸之中,凡禁用温补者,居其八九,而絕无一言戒及寒涼,果何意哉。

因致未學認为圣经,遂悉以阴证作阳证,悉以虚证作实证,但知涼泻之一长,盡忘虚寒之大害。

夫生民元气足者其幾,能堪此潛消暗剝之大盜乎?嗟!嗟!,何物匪才,敢言十勸,既不能蒐羅訓典,明析阴阳,又不能揣摩实虚,原終要始,总弗求阳德之亨,全不識冰霜之至。

后學者多被所愚,致造終身之孽,无辜者阴受其戮,詎思冤魄可憐。

余言及此,能不转慈悲为憤怒,借筆削为箴規,獨思深詆先輩,豈出本心,亦以目擊多艱,难勝嗚咽,实亦有为而云然。

蓋以久感之餘,復有所觸,適一契姻,向以中年过勞,因患勞倦发热,余为速救其本,已將復元,忽遭子建之徒,堅執十勸以相抗,昧者见其发热,反为左袒,不数剂而遂以有生之徒,置之死地。

因並往日见聞,倍加傷慘,誠可痛可恨也。

子建、子建,吾知多冤之積於爾者久矣,故悉此论,以解爾此后之冤孽,爾若有知,尚知感否。

论傷寒古治法(二十二)

凡傷寒治法,必当先知经络次序,如一日在太阳,則为发寒、头痛等证;二日在阳明,則为目痛、鼻乾、不眠等证;三日在少阳,則为耳聾、脅痛、寒热、口苦等证;四日在太阴,則为腹滿自利等证;五日在少阴,則为舌乾口燥等证;六日在厥阴,則为煩滿囊縮等证,此傷寒傳经之大概也。

然病有不同,证有多变,故不可以一定之法,鑿鑿为拘。

今人有不知察变者,每按日按经,執方求治,則证多不合,益见其难矣。

即如发热,无汗,头痛者,宜於发汗,本太阳经之证治也,然仲景曰:阳明病,外证云何?曰:身热,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热,此阳明之发热也;曰: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利,嘔而咳,手足厥者,必苦头痛,此阳明之无汗头痛也;曰:傷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屬少阳,此少阳之头痛发热也。

凡三阳皆为表证,而惟少阳則曰半表半里,不可发汗。

然法曰: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此三经皆受病,未入於府者,可汗而已,豈非少阳亦所当汗乎?此三阳之治,宜乎若此。

至於三阴,則亦有若此者,如曰: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曰: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宜麻黃附子细辛汤;曰:厥阴证,下痢,腹脹滿,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四逆汤,攻表桂枝汤,凡此皆三阴之发热,三阴之当汗者也。

至於下证,則惟獨少阳为半表半里之经,若不之,恐邪气乘虚內陷,故不可攻,其他五经,皆有下证。

由此觀之,則三阳何嘗无里证,三阴何嘗无表证。

故善治者,但见表邪未解,即当解表,若表证未解,不可攻里也;但见里证已具,即当攻里,若里证未实,尚宜和解也。

或汗、或和、或下,但当隨证緩急,而用得其宜,即古今畫一之法也。

论古法通变(二十三)

凡用药处方,最宜通变,不可執滯。

觀仲景以麻黃汤治太阳经发热头痛,脉浮无汗之傷寒,而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亦用之;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亦用之,此麻黃汤之通变也。

又如桂枝汤,本治太阳经发热汗出之中风,而阳明病如瘧狀,日晡发热,脉浮虚,宜发汗者亦用之;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当以汗解者亦用之;太阴病,脉浮,可发汗者亦用之;厥阴证下痢,腹脹滿,身疼痛,宜攻表者亦用之,此桂枝汤之通变也。

又如小柴胡汤,本治少阳经脅痛乾嘔,往来寒热之傷寒,而阳明病潮热胸脅滿者亦用之;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腹滿脅痛,不得汗,身面悉黃,潮热等证亦用之;婦人中风,續得寒热,经水適断,热入血室,如瘧狀者亦用之,此小柴胡之通变也。

由此觀之,可见仲景之意,初未嘗逐经執方,而立方之意,多有言不能悉者,正神不可以言傳也。

所以有此法,未必有此证,有此证,未必有此方。

即仲景再生,而欲盡踵其成法,吾知其未必皆相合,即仲景復言,而欲盡吐其新方,吾知其未必无短长。

於戲!方烏足以盡变,变胡可以定方,但使學者能會仲景之意,則亦今之仲景也,又何必以仲景之方为拘泥哉。

余故曰:用药处方,最宜通变,不当執滯也。

雖然,此通变二字,蓋为不能通变者設,而不知斯道之理,又自有一定不易之要焉。

苟不知要,而強借通变为談柄,則胡猜亂道,何匪经權,反大失通变之旨矣。

麻黃桂枝辨(二十四)

按:《傷寒论》曰:太阳病,头痛,发热,惡寒,体痛,嘔逆,脉阴阳俱緊,无汗而喘者,名为傷寒,麻黃汤主之。

曰: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惡风,脉緩者,名为中风,桂枝汤主之。

此以无汗脉緊者为傷寒,故用麻黃汤;有汗脉緩者为中风,故用桂枝汤,是其辨也。

又《论》曰: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緊,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然何以又曰: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阳明病,日晡所发热,脉虚浮者,宜发汗,发汗宜桂枝汤,是豈桂枝为止汗者耶?但麻黃汤无芍药,而用麻黃,桂枝汤无麻黃,而用芍药,蓋桂枝性散,芍药性斂,以芍药从桂枝,則桂枝不峻,以桂枝从芍药,則芍药不寒。

然以芍药之懦,終不勝桂枝之勇,且芍药能滋調营气,適足为桂枝取汗之助,故桂枝汤亦是散剂,但麻黃汤峻,而桂枝汤緩耳。

故凡寒邪深固者,恐服桂枝不能解表,則反以助热,所以脉緊无汗者,宜麻黃不宜桂枝;若脉浮緩有汗,或浮弱者,以其风邪尚淺,宜桂枝不宜麻黃也。

此麻黃汤为发表之第一,而桂枝汤則解表之次者也。

今时医不能察此,但聞汗不出者,不可与桂枝,便謂桂枝能止汗,誤亦甚矣,而不知止汗在芍药,不在桂枝也。

但桂枝性温,能強卫气,如《內经》曰:阴气有餘,为多汗身寒。

仲景曰:極寒反汗出者,此亡阳而汗也,助阳乃可以止汗,則正宜用桂枝矣。

又《傷寒论》以太阳病无汗脉緊者为傷寒,汗出脉緩者为中风,此风寒之辨也。

然大青龙汤证治曰:太阳中风,脉浮緊,发热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龙汤主之。

是豈非太阳中风亦有脉緊无汗者耶?可见风之与寒,本不相遠,但风邪淺而寒邪深耳,淺屬阳而深屬阴耳。

且近见外感寒邪者,率皆傷寒发热脉緊无汗等证,至於中风一证,謂其脉緩有汗,而復发热者,其病本不多见,即有之,亦必外因者少,而內因者多也。

倘學者以风寒二字,及麻黃桂枝二汤,必欲分其阴阳同異,而執以为辭,則失之遠矣。

本门前卷有风寒辨,宜並察之。

论今时皆合病並病(二十五)

余究心傷寒已久,初见合病並病之说,殊有不明,而今始悉之。

夫所謂合病者,乃二阳、三阳同病,病之相合者也。

並病者,如太阳先病不解,又併入阳明、少阳之類也。

觀仲景曰:二阳並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转屬阳明。

若太阳病证不罷者,不可下。

按此云转屬阳明,則自太阳而来可知也,云太阳病证不罷,則二经皆病可知也。

凡並病者,由淺而深,由此而彼,勢使之必然也。

此合病並病之义,而不知者皆以此为罕见之证,又豈知今时之病,則皆合病並病耳。

何以见之?蓋自余臨证以来,凡诊傷寒,初未见有單经挨次相傳者,亦未见有表证悉罷,止存里证者,若欲依经如式求证,則未见有如式之病,而方治可相符者,所以令人致疑,愈难下手,是不知合病並病之义耳。

今列其大略如下:

一、合病者,乃兩经三经同病也。

如初起发热惡寒头痛者,此太阳之证,而更兼不眠,即太阳阳明合病也;若兼嘔惡,即太阳少阳合病也。

若发热不眠,嘔惡者,即阳明少阳合病也。

若三者俱全,便是三阳合病。

三阳合病者,其病必甚。

一、三阳与三阴本无合病,蓋三阳为表,三阴为里,若表里同病,即兩感也。

故凡有阴阳俱病者,必以漸相傳而至,皆並病耳,此亦勢所必至,非合病、兩感之謂。

一、並病与合病不同,合病者,彼此齊病也;並病者,一经先病,然后漸及他经而皆病也。

如太阳先病,发热头痛,而后见目痛、鼻乾不眠等证者,此太阳並於阳明也:或后见耳聾脅痛,嘔而口苦等证者,此太阳並於少阳也;或后见腹滿嗌乾等证者,此太阳並於太阴也;或后见舌乾口燥等证者,此太阳並於少阴也;或后见煩滿囊縮等证者,此太阳並於厥阴也。

若阳明並於三阴者,必鼻乾不眠,而兼三阴之证。

少阳並於三阴者,必耳聾嘔苦,而兼三阴之证。

阴证雖见於里,而阳证仍留於表,故謂之並。

凡患傷寒,而始終热有不退者,皆表邪之未解耳,但得正汗一透,則表里皆愈,豈非阴阳相併之病乎。

今之傷寒率多並病,若明此理,則自有头緒矣。

治此之法,凡並病在三阳者,自当解三阳之表,如邪在太阳者,当知为阳中之表,治宜輕清;邪在阳明者,当知为阳中之里,治宜厚重;邪在少阳者,当知为阳中之樞,治宜和解。

此雖解表之大法,然余仍有心法,詳載《新方八略》中。

故或宜温散,或宜涼散,或宜平散,或宜补中而散,是又於阴阳交錯之理,有不可不参合而酌用者,皆治表之法也。

至於病入三阴,本为在里,如太阴为阴中之阳,治宜微温;少阴为阴中之樞,治宜半温;厥阴为阴中之阴,治宜大温,此阴证之治略也。

然病雖在阴,而有兼三阳之並病者,或其邪热已甚,則自宜清火;或其表尚未解,則仍当散邪,蓋邪自外入,則外为病本,拔去其本,則里病自无不愈者,此所以解表即能和中也。

若表邪不甚,而里证为急,又当先救其里,蓋表里之气,本自相关,惟表不解,所以里病日增,惟里不和,所以表邪不散,此所以治里亦能解表也。

但宜表宜里,或此或彼之間,則自有緩急先后一定不易之道,而非可以疑似出入者,要在乎知病之藪,而獨见其必勝之機耳,此又阴阳並病之治略也。

惟是病既在阴,必关于脏,脏气为人之根本,而死生系之。

故凡诊阴证者,必当细察其虚实,而补泻寒热,弗至倒施,則今时之治要,莫切乎此矣。

治法(二十六)

凡治傷寒,不必拘於日数,但见表证,即当治表,但见里证,即当治里,因证辨经,隨经施治,乃为良法。

若表邪未解,即日数雖多,但有表证而脉见緊数者,仍当解散,不可攻里也。

若表邪已輕,即日数雖少,但有里证而脉见沉实者,即当攻里,不可发表也。

然此二者,一曰发表,一曰攻里,皆以邪实者为言也。

其有脉气不足,形气不足者,則不可言发言攻,而当从乎补矣。

但补有輕重,或宜兼补,或宜全补,則在乎明而慧者之用之如法耳。

一、傷寒但见发热惡寒,脉緊数,无汗,头項痛,腰脊強,或肢体痠軟者,便是表证,不拘日数多寡,即当解散,但於阴阳虚实,不可不預辨也,而於后开汗散方中擇宜用之。

一、傷寒但见往来寒热,脅痛,口苦而嘔,或漸觉耳聾,脉见弦数者,即少阳经半表半里之证,治宜和解,以新方諸柴胡飲,及小柴胡汤之類,酌宜用之。

然少阳之治有三禁,曰不可汗、吐、下也。

一、傷寒如头痛、发热、惡寒表证之類悉除,反见怕热,躁渴譫語,揭去衣被,揚手擲足,斑黃髮狂,或潮热自汗,大便不通,小便短赤,或胸腹脹滿疼痛,或上气喘促,脉实有力者,即是傳里之热证,不拘日数多少,即当清里。

如果实邪內结,不得宣通,此必大为滌盪,庶使里通而表亦通也。

然必其胸腹脹滿,腸胃燥结,而大滿大实堅者,乃可攻之。

故法曰:痞滿燥实堅,五者具而后可下。

又曰:下不嫌遲。

蓋恐內不实而誤攻之,則必致不救矣。

一、凡治傷寒,如时寒火衰,內无热邪而表不解者,宜以辛温热剂散之;时热火盛而表不解者,宜以辛甘涼剂散之;时气皆平而表不解者,宜以辛甘平剂散之,此解散之要法也。

蓋人在气交之中,隨气而化,天地之气寒,則宜辛热,天地之气热,則宜辛涼,经文既以冬为傷寒,春为温病,夏为暑病,名既因时而易,則方亦不容不隨时而更也。

第以涼散之法,当知所辨,必其表里俱有热证,方可兼用清涼,若身表雖热,而內无热证者,此以表邪未解,因寒而为热也,不可妄用涼药、蓋恐表寒未除,而內寒復至,以寒遇寒,則凝结不解,必將愈甚,经曰:发表不遠热,正此之謂也。

且舍时从证,尤为治傷寒緊要之法,此又不可不知常变。

一、凡暑热盛行,瘟疫大起,焦渴斑黃,脏腑如火,此則或用寒肅,以清其里,或用寒散,以救其表,但当察表里而酌緩急之宜也。

论虚邪治法(二十七)

凡傷寒治法,在表者宜散,在里者宜攻,此大則也。

然傷寒死生之機,則全在虚实二字,夫邪之所湊,其气必虚,故傷寒为患,多系乘虚而入者。

时医不察虚实,但见傷寒,則动曰傷寒无补法,任意攻邪。

殊不知可攻而愈者,原非虚证,正既不虚,邪自不能害之,及其经盡气復,自然病退,故治之亦愈,不治亦愈,此实邪之无足盧也。

惟是挾虚傷寒,則最为可畏,使不知固本禦侮之策,而肆意攻邪,但施孤注,則凡攻散之剂,未有不先入於胃,而后達於经,邪气未相及,而胃气先被傷矣,即不盡脫,能无更虚?元气更虚,邪將更入,虚而再攻,不死何待?是以凡患傷寒而死者,必由元气之先敗,此則舉世之通弊也。

故凡臨证者,但见脉弱无神,耳聾手顫,神倦气怯,畏寒喜暗,言語輕微,顏色青白,諸形证不足等候,便当思顧元气。

若形气本虚,而过散其表,必至亡阳;脏气本虚,而誤攻其內,必至亡阴,犯者必死。

即如元气半虚,而邪方盛者,亦当權其輕重,而兼补以散,庶得其宜。

若元气大虚,則邪气雖盛,亦不可攻,必当詳察阴阳,峻补中气。

如平居偶感阴寒,邪未深入,但见发热身痛,脉数不洪,內无火证,素稟不足者,即当用理阴煎加柴胡,或加麻黃,連進一二服,其效如神,此常用第一方也。

此外諸证,如虚在阳分,則当以四柴胡飲、补中益气汤,或八珍汤、理中汤、温胃飲之類,此温中自能发散之治也。

若虚在阴分,而液涸水虧,不能作汗,則当用补阴益气煎、三柴胡飲,或三阴煎、左歸飲之類,此壯水制阳,精化为气之治也。

若阴盛格阳,真寒假热者,則当以大补元煎、右歸飲、崔氏八味丸料之類,此引火歸原之治也。

其有阴盛阳衰之证,身雖发热,而畏寒不已,或嘔惡,或泄泻,或背涼如冰,或手足厥冷,是皆阳虚之極,必用大温中飲,或理阴煎,不可疑也。

若果邪火热甚,而水枯乾涸者,或用涼水漸解其热。

表未解而固閉者,或兼微解,漸去其寒。

若邪实正虚,原有主客不敵之勢,使但能保定根本,不令決裂,則邪將不戰而自解。

此中大有玄妙,余常藉此而存活者,五十年来若干人矣,謹书之以为普濟者之則。

补中亦能散表(二十八)

夫补者所以补中,何以亦能散表?蓋阳虚者,即气虚也,气虚於中,安能達表,非补其气,肌能解乎?凡脉之微弱无力,或兩寸短小而多寒者,即其证也,此阳虚傷寒也。

阴虚者,即血虚也,血虚於里,安能化液,非补其精,汗能生乎?凡脉之浮芤不实,或兩尺无根而多热者,即其证也,此阴虚傷寒也。

然补則补矣,仍当酌其剂量,譬之飲酒者,能飲一勺,而与一升,宜乎其至於困也;使能飲一斗,而与一合,其真蚍蜉之撼大樹耳。

寒中亦能散表(二十九)

夫寒中者所以清火,何以亦能散表?蓋阳亢阴衰者,即水虧火盛也,水涸於经,安能作汗?譬之乾鍋赤裂,潤自何来?但加以水,則鬱蒸沛然,而气化四達。

夫汗自水生,亦猶是也,如前论言补阳补阴者,宜助精气也;

此论言以水濟火者,宜用寒涼也。

蓋补者,补中之不足;濟者,制火之有餘,凡此均能解表,其功若一,而宜寒宜暖,其用不侔,是有不可不辨。

傷寒三表法(三十)

傷寒者,危病也。

治傷寒者,难事也。

所以难者,亦惟其理有不明,而不得其要耳。

所謂要者,亦惟正气、邪气二者之辨而已,使能知正气之虚实,邪气之淺深,則盡之矣。

夫寒邪外感,无非由表而入里,由表而入者,亦必由表而出之,故凡患傷寒者,必須得汗而后解。

但正勝邪者,邪入必淺,此元气之強者也。

邪勝正者,其入必深,此元气之弱者也。

邪有淺深,則表散有異,正有虚实,則攻补有異,此三表之法所不容不道也。

何为三表?蓋邪淺者,逐之於藩籬,散在皮毛也;漸深者,逐之於戶牖,散在筋骨也;深入者,逐之於堂室,散在脏腑也。

故淺而实者宜直散,直散者,直逐之无难也。

虚而深者宜托散,托散者,但強其主,而邪无不散也,今姑舉其略:如麻黃汤、桂枝汤、参蘇飲、羌活汤、麻桂飲之類,皆單逐外邪,肌表之散剂也。

又如小柴胡汤、补中益气汤、三柴胡飲、四柴胡飲之類,皆兼顧邪正,经络之散剂也。

再如理阴煎、大温中飲、六味回阳飲、十全大补汤之類,皆建中逐邪,脏腑之散剂也。

嗚呼!以散药而散於肌表经络者,誰不知之,惟散於脏腑則知者少矣。

以散为散者,誰不知之,惟不散之散,則玄之又玄矣。

余因古人之未及,故特吐其散邪之精义有如此。

傷寒无补法辨(三十一)

按傷寒一证,惟元气虚者为最重,虚而不补,何以挽回?奈何近代医流,咸謂傷寒无补法。

此一言者,古无是说,而今之庸輩,动以为言,遂致老幼相傳,確然深信,其为害也,不可勝紀。

茲第以一歲之事言之,如万曆乙巳歲,都下瘟疫盛行,凡涉年衰及內傷不足者,余即用大温大补兼散之剂,得以全活者数十餘人,使此輩不幸而遭庸手,則万无一免者矣。

即餘一人,於一年之中,所遇若此,其如歲月之长,海宇之廣,凡为无补所殺者,固可勝量哉!

余痛夫枉者之非命,因遍求经傳,則並无傷寒无补法之例。

必求其由,則惟陶節庵有云:傷寒汗、吐、下后,不可便用参耆大补,使邪气得补,而热愈盛,所謂治傷寒无补法也。

此一说者,蓋亦本於孫真人之言,云服承气汤得痢瘥,慎不中补也。

此其意謂因攻而愈者,本为实邪,故不宜妄用补药,復助其邪耳,初非謂虚证亦不宜补也。

此外則有最庸最拙,为万世之害者,莫如李子建之《傷寒十勸》,今后世謬傳,实基於此,故余於前论直叱其非,並詳考仲景《傷寒论》,及諸賢之成法,以申明其义焉。

矧今人之患傷寒者,惟勞倦內傷,七情挾虚之類,十居七八,傳誦傷寒无补者,十有八九,以挾虚之七八,当无补之八九,果能堪乎!而不知以直攻而死者,皆挾虚之輩也。

此在眾人,則以傳聞之訛,无怪其生疑畏。

至若名列医家,而亦曰傷寒无补法,何其庸妄无知,毫不自反,誤人非淺,誠可醜可恨者也。

其有尤甚者,則本来无術,偏能惑人,但逢时病,則必曰:寒邪未散,何可用补?若將邪气补住,譬之关门趕賊。

若此一言,又不知出自何典,亂道異端,尤可恨也。

此外又有一輩,曰若据此脉证,誠然虚矣,本当从补,但其邪气未淨,猶宜緩之,姑俟清楚方可用也。

是豈知正不能復,則邪必日深,焉能清楚?元阳不支,則变生呼吸,安可再遲?此不知死活之流也。

又有一輩,曰此本虚证,如何不补,速当用人参七八分,但以青陳之類,監製用之,自然无害。

是豈知有补之名,无补之实,些須兒戲,何濟安危,而尚可以一消一补,自掣其肘乎?此不知輕重之徒也。

即或有出奇言补者,亦必见勢在垂危,然后曰:快补快补。

夫马到臨涯,收韁已晚,补而无濟,必又曰:傷寒用参者无不死。

是傷寒无补之说益堅,而眾人之惑益不可破,雖有儀秦不能辯也。

余目睹其受害於此者,蓋不可勝紀矣,心切悲之,不得不辯。

夫傷寒之邪,本皆自外而入,而病有淺深輕重之不同者,亦总由主气之有強弱耳。

故凡主強者,雖感亦輕,以邪气不能深入也。

主弱者,雖輕必重,以中虚不能自固也。

此其一表一里,邪正相为勝負,正勝則生,邪勝則死。

倘以邪实正虚而不知固本,將何以望其不敗乎?矧治虚治实,本自不同,补以治虚,非以治实,何为补住寒邪?补以补中,非以补外,何謂关门趕賊?即曰強寇登堂矣,凡主弱者,避之且不暇,尚敢关门乎?既能关门,主尚強也,賊聞主強,必然退遁,不遁即成禽矣,謂之捉賊,又何不可?夫病情人事,理則相同,未有正勝而邪不卻者。

故主進一分,則賊退一步,謂之內托,謂之逐邪,又何不可,而顧謂之关门耶?矧如仲景之用小柴胡汤,以人参柴胡並用,東垣之用补中益气汤,以参朮升柴並用,蓋一以散邪,一以固本,此自逐中有固,固中有逐,又豈皆补住、关门之謂乎?甚矣,一言之害,殺命无窮,庸医之庸,莫此为甚。

余不能以口遍傳,故特为此辯,使有能廣余之说,以活人一命者,必勝念彌陀经多多矣。

徐東皋曰:漢張仲景著《傷寒论》,專以外傷为法,其中顧盼脾胃元气之秘,世医鮮有知之者。

觀其少阳证,小柴胡汤用人参,則防邪气之入三阴,或恐脾胃稍虚,邪乘而入,必用人参甘草,固脾胃以充中气,是外傷未嘗不內因也。

即如理中汤、附子汤、黃連汤、炙甘草汤、吳茱萸汤、茯苓四逆汤、桂枝人参汤、人参敗毒散、人参白虎汤、阳毒升麻汤、大建中汤等,未嘗不用参朮以治外感,可见仲景公之立方,神化莫測。

或者謂外傷是其所长,而內傷非所知也,此誠不知公者也。

何今世之医,不識元气之旨,惟见王綸《雜著》戒用人参之謬说,執泥不移,樂用苦寒,攻病之標,致誤蒼生,死於非命,抑何限耶。

間有病家疑信相半,兩弗之从,但不速其死耳,直以因循,俟其元气自盡,終莫之救而斃者,可謂知乎?況斯世斯时,人物劇繁,稟气益薄,兼之勞役名利之場,甚至蹈水火而不知恤,就酒色以竭其真,不謂內傷元气,吾弗信也。

觀其雜病,稍用攻擊而脾胃遂傷,甚則絕谷而死者,可以類推矣。

病宜速治(三十二)

凡人有感冒外邪者,当不时即治,速为調理,若猶豫隐忍,数日乃说,致使邪气入深,則难为力矣。

惟小兒女子,則为尤甚。

凡傷寒之病,皆自风寒得之,邪气在表,未有温覆而不消散者,若待入里,必致延久。

一人不愈,而親屬之切近者,日就其气,气从鼻入,必將傳染,此其病之微甚,亦在乎治之遲早耳。

故凡作汤液,不可避晨夜,觉病須臾,即宜速治,則易愈矣。

仲景曰:凡发汗温服汤药,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当促之,可半日中盡三服,即速治之意也。

其或药病稍见不投,但有所觉,便可改易。

若其勢重,当一日一夜,晬时觀之,一剂未退,即当復進一剂。

最难者不过三剂,必当汗解。

其有汗不得出者,即凶候也。

卷之八須集

傷寒典(下)

温病暑病(三十三)

温病暑病之作,本由冬时寒毒內藏,故至春发为温病,至夏发为暑病,此以寒毒所化,故总謂之傷寒。

仲景曰:发热,不惡寒而渴者,温病也。

暑病則尤甚矣。

蓋暑病者,即热病也,是雖与寒证不同,然亦因时而名,非謂其病必皆热也。

此外如夏月中暑者,亦謂之暑病,則又非寒毒蓄留之证,在仲景則名之为中暍。

义詳暑证门,所当参閱。

一、温病暑病之治,宜从涼散,固其然也,然必表里俱有热证,方可治用清涼。

若值四时寒邪客勝,感冒不正之气,表邪未解,雖外热如火,而內无热证可据者,不得以温暑之名,執以为热,而概用涼药。

一、冬有非时之暖,或君相客热之令而病热者,名曰冬温。

此与冬月正傷寒大異,法宜涼解,此舍时从证也。

若夏月有寒者,其宜温亦然。

《素问·刺志论》曰:气盛身寒,得之傷寒,气虚身热,得之傷暑。

《傷寒论》曰:脉盛身寒,得之傷寒;脉虚身热,得之傷暑。

此二论之言傷寒傷暑者,非即温病暑病之謂,蓋單指夏月感觸时气者,所当辨其为寒为暑,而寒則宜温,暑則宜清也。

身寒者,言受寒憎寒;身热者,言受热发热,非曰身冷者方是傷寒,身热者乃是傷暑也。

但此二论,則一曰气盛气虚,一曰脉盛脉虚,詞若異而理則一也。

故凡察气者,当在形色,察脉者,当在本元,合而觀之,則见理精矣。

发斑(三十四)

发斑证,輕則如疹子,重則如錦紋。

其致此之由,雖分数種,然总由寒毒不解而然。

如当汗不汗,則表邪不解;当下不下,則里邪不解;当清不清,則火盛不解;当补不补,則无力不解;或下之太早,則邪陷不解;或以阳证誤用温补,則阳亢不解;或以阴证誤用寒涼,則阴凝不解。

凡邪毒不解,則直入阴分,鬱而成热,乃致液涸血枯,斑见肌表,此实毒邪固结,营卫俱劇之证也。

但斑有微甚,勢有重輕,輕者细如蚊跡,或先紅而后黃;重者成粒成片,或先紅而后赤。

輕者只在四肢,重者乃见胸腹。

輕者色淡而隐,重者色紫而显。

若见黑斑,或大便自利,或短气,或二便不通,則十死九矣。

凡病傷寒,而汗、下、温、清俱不能解,及足冷耳聾,煩悶咳嘔者,便是发斑之候。

一、成无己曰:大热則傷血,热不散,里实表虚,热邪乘虚出於皮膚而为斑也,慎不可发汗,若汗之,重令开泄,更增斑爛也。

自后諸家所述,皆同此说,予則以为不然。

蓋凡傷寒之邪,本自外而入,深入不解,則又自內而出,此其表里相乘,勢所必至,原非表虚证也,但使內外通達,則邪必由表而解矣。

即如犀角地黃汤,乃治斑之要药,人知此汤但能涼血清毒,而不知此汤善於解表散邪,若用之得宜,則必通身大汗,热邪頓解,何为不可汗耶?由此言之,則凡脉数无汗,表证俱在者,必須仍从解散。

一、凡治发斑,須察表里。

如瘟疫不解,热入血室,舌焦,煩热发斑者,犀角地黃汤。

內外俱热,阳明狂躁,大渴发斑者,白虎汤,或加人参。

阳毒赤斑,狂言见血者,阳毒升麻汤。

疫癘发斑,大热而燥者,三黃石膏汤。

火鬱於经,寒邪不解,脉仍滑数而发斑者,一柴胡飲。

阳明外邪,阳毒不解者,升麻汤。

脾腎本虚,外邪不解而发斑者,五柴胡飲。

阳明表邪不解,温热发斑者,柴胡白虎煎。

温热毒盛,咽痛发斑者,玄参升麻汤。

阴虚水虧,血热发斑者,玉女煎。

阴虚血燥,大热大渴发斑者,歸葛飲。

內虚外实,阴盛格阳发斑者,大温中飲。

太阳阳明惡热,大便秘结,邪毒在腑发斑者,調胃承气汤。

一、凡本非阳证,妄用寒涼者,每令泄泻,邪陷不解,予常用大温中飲、理阴煎之類,解寒托邪,始得大汗,汗后邪達,多有见赤斑风餅隨汗而出,隨出隨沒,頃刻即愈,活者多人矣。

凡寒毒为斑,即此可见,使內托无力,則此毒終无出期,日深日甚,难乎免矣。

此理甚微,不可不察。

发黃(三十五)

凡发黃黃疸等证,多由湿热。

如小水不利,或黃或赤,或小腹脹滿不痛,或大便实而渴甚,脉来沉实有力,皆湿热之证。

輕則茵陳五苓散,重則茵陳汤,分利小便,清血泻火,則黃自退矣。

然黃有阴证及諸治法,俱詳黃疸门,宜参用之。

仲景曰:太阳病,脉浮而动数,头痛发热,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医反下之,則为结胸;若不结胸,但头汗出,小便不利,身必发黃也。

曰: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者,身必发黃。

阳明病,发热汗出者,此为热越,不能发黃也。

但头汗出,身无汗,際颈而还,小便不利,渴飲水漿者,此为瘀热在里,身必发黃,茵陳蒿汤主之。

曰:傷寒,脉浮而緩,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身当发黃。

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黃,至七八日大便硬者,为阳明病也。

曰:傷寒,发汗已,身目为黃,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

以为不可下也,於寒湿中求之。

傷寒身黃髮热者,梔子柏皮汤主之。

孫真人曰:黃疸脉浮者,当以汗解之,宜桂枝加黃耆汤。

发狂(三十六)

傷寒发狂,本阳明实热之病,然復有如狂证者,雖似狂而实非狂,此中虚实相反,最宜詳辨,不可忽也。

凡实热之狂,本屬阳明,蓋阳明为多气多血之经,阳邪傳入胃腑,热结不解,因而发狂。

《內经·阳明脉解篇》曰:胃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

其惡火者,热甚則惡火也。

其惡人者,以阳明厥則喘而惋,惋則惡人也。

其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数日不食,或逾垣上屋者,以四肢为諸阳之本,阳盛則四肢实,实則能登高也。

其棄衣而走者,以热盛於身也。

其妄言罵詈,不避親疏而歌者,以阳盛为邪也。

又曰:阴不勝其阳,則脉流薄疾,並乃狂。

又曰:邪入於阳則狂。

是皆以阳明热邪上乘心肺,故令神志昏亂若此,此阳狂也。

然傷寒病至发狂,是为邪热已極,使非峻逐火邪,則不能已。

故但察其大便硬结,或腹滿而堅,有可攻之证,則宜以大小承气,或涼膈散、六一順气汤之類,下之可也。

如无脹滿实堅等证,而惟胃火致然者,則但以白虎汤、抽薪飲之類,泄去火邪,其病自愈。

一、如狂证本非实热发狂,其证亦有輕重。

如仲景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

其外证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

外已解,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气汤。

又曰: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如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滿。

小便自利者,下其血乃愈,抵当汤主之。

按此二条,以太阳热邪不解,隨经入腑,但未至发狂,故曰如狂。

此以热搏血分,蓄聚下焦,故宜下也。

一、近见傷寒家則別有如狂之证,古人所未及言者,蓋或由失志而病,其病在心也;或由悲憂而病,其病在肺也;或由失精而病,其病在腎也;或由勞倦思慮而病,其病在肝脾也。

此其本病已傷於內,而寒邪復感於外,則病必隨邪而起矣。

其证如狂,亦所謂虚狂也。

而虚狂之证,必外无黃赤之色,剛暴之气,內无胸腹之结,滑实之脉,雖或不时躁擾,而禁之則止,口多妄誕,而聲息不壯,或眼见虚空,或驚惶不定,察其上則口无焦渴,察其下則便无硬结,是皆精气受傷,神魂不守之证。

此与阳極为狂者,反如冰炭,而时医不能察,但见錯亂,便謂阳狂,妄行攻泻,必致殺人。

凡治此者,須辨阴阳。

其有虚而挾邪者,邪在阳分,則宜补中益气汤之類;邪在阴分,則宜补阴益气煎之類。

虚而无邪者,在阳分,則宜四君、八珍、十全大补汤、大补元煎之類;在阴分,則宜四物、六味、左歸飲、一阴煎之類。

阴虚挾火者,宜加減一阴煎、二阴煎之類。

阳虚挾寒者,宜理中汤、回阳飲、八味汤、右歸飲之類。

此方治之宜,大略如此,而变证之異,則有言不能傳者,能知意在言表,則知所未言矣。

一、凡身有微热,或面赤戴阳,或煩躁不寧,欲坐臥於泥水中,然脉則微弱无力,此阴证似阳也,名为阴躁。

蓋以阳虚於下,則气不歸原,故浮散於上,而发躁如狂。

速当温补其下,命门暖則火有所歸,而病当自愈。

若医不識此,而誤用寒涼者必死。

一、发狂,下痢譫語者不治。

狂言,反目直視者,为腎絕,死。

汗出后輒復热,狂言不食者死。

风湿(三十七)

仲景《论》曰:太阳病,关節疼痛而煩,脉沉而细者,此名湿痹。

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当利其小便。

曰:湿家之为病,一身盡痛,发热,身色如熏黃。

湿家,其人但头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

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热,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口燥煩也。

湿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不利者死,利下不止者亦死。

《论》曰:风湿相搏,一身盡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阴雨不止,医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曰:发其汗,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

若治风湿者,发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风湿俱去也。

湿家,病身上疼痛,发热面黃而喘,头痛鼻塞而煩,其脉大,自能飲食,腹中和无病,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納药鼻中則愈。

病者一身盡疼,发热日晡所劇者,此名风湿,此病傷於汗出当风,或久傷取冷所致也。

《论》曰:傷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疼煩,不能自转側,不嘔不渴,脉浮虚而澀者,桂枝附子汤主之。

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桂枝汤去桂加白朮主之。

风湿相搏,骨節煩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惡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结胸(三十八)

仲景曰:病有结胸,其狀何如?答曰。

按之痛,寸脉浮,关脉沉,名曰结胸也。

曰:病发於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

病发於阴而反下之,因作痞。

所以成结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

曰:结胸,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即死。

曰:结胸证悉具,煩躁者亦死。

《论》曰:太阳病,脉浮而动数,头痛发热,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医反下之,胃中空虚,阳气內陷,心下因硬,而为结胸,大陷胸汤主之。

曰:太阳病,重发汗而復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热,从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汤主之。

按此二条,皆言太阳表证未解,因誤下之而成结胸也。

《论》曰:傷寒五六日,嘔而发热者,此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其柴胡证仍在者,当復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卻发热汗出而解。

若心下滿而硬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

但滿而不痛者,此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按此一条以少阳表证未解,因誤下之而为结胸也。

《论》曰:太阳少阳並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硬,下痢不止,水漿不入,其人煩心。

按此一条,以太阳少阳並病,二经表邪未解,亦因誤下而成结胸也。

《论》曰:阳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按此一条,謂阳明邪气入腑者,必腹滿便结,今惟心下硬,以邪气尚淺,未全入腑,故不可攻。

此雖非结胸,而实亦结胸之類,蓋不由誤下,而因阳明之邪漸深也。

《论》曰:傷寒六七日,结胸热实,脉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硬者,大陷胸汤主之。

按此一条,不云下早,而云热实,其於六七日,脉沉緊而心下硬痛者,此傷寒傳里之实邪,有不因誤下而成结胸者,乃傷寒之本病也。

愚按:结胸一证,觀《傷寒论》所載,如前数条,凡太阳表邪未解而誤下者,成结胸,少阳证亦然,太阳少阳並病者亦然,此不当下而誤下之,以致脏气空虚,外邪乘虚內陷,结於胸膈之間,是皆因下而结者也。

又曰:傷寒六七日,结胸热实,脉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硬者,此不因下而邪实漸深,结聚於胸者也。

然則结胸一证,有因誤下而成者,有不因下而由於本病者。

觀近代傷寒諸书,云未经下者,非结胸也,豈不謬哉。

一、结胸证,觀仲景所言,惟太阳、少阳二经誤下者有之,而阳明一经獨无言及者,何也?蓋凡病入阳明,胃腑已实,故可下之而无害也。

然又曰:阳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攻之痢不止者死。

此豈非阳明在经表证,邪未入腑者,亦为不可下乎?不惟三阳为然,即三阴之证,其有发热惡寒,表邪未解者,切不可下,最当慎也。

一、结胸证治之辨,凡心腹脹滿硬痛,而手不可近者,方是结胸,若但滿不痛者,此为痞滿,非结胸也。

凡痞滿之证,乃表邪傳至胸中,未入於腑,此其將入未入,猶兼乎表。

是即半表半里之证,只宜小柴胡之屬,加入枳殼之類治之,或以本方对小陷胸汤亦妙。

今余新方制有柴陳煎,及一柴胡飲之類,皆可擇而用之也。

至於结胸之治,則仲景俱用大陷胸汤主之。

然余之见,則惟傷寒本病,其有不因誤下,而实邪傳里,心下硬滿,痛連小腹而不可近,或燥渴譫妄,大便硬,脉来沉实有力者,此皆大陷胸汤所正宜也。

其於太阳少阳表邪未解,因下早而致结胸者,此其表邪猶在,若再用大陷胸汤,是既因誤下而復下之,此則余所未敢。

不若以痞滿门諸法,酌其輕重,而从乎雙解,以緩治之;或外用罨法,以解散胸中实邪,此余之屢用獲效,而最穩最捷者也。

罨法见新方因類第三十。

阴厥阳厥(三十九 附脏厥蛔厥)

厥有二证,曰阳厥,曰阴厥也。

阳厥者,热厥也,必其先自三阳傳入阴分,故其初起,必因头疼发热,自淺入深,然后及於三阴,变为四肢逆冷,或时乍温,其证必便结躁煩,譫語发渴,不惡寒,反惡热,脉沉有力。

此以傳经热证所化,外雖手足厥冷,內則因於热邪,阳证发厥,故为阳厥,乃阳極似阴也。

其证由邪热內结,或伏阳失下之所致也。

凡厥微則热亦微,宜四逆散之類;厥甚則热亦甚,宜承气汤之類也。

阴厥者,寒厥也,初无三阳傳经实热等证,而真寒直入三阴,則畏寒厥冷,腹痛吐泻,戰慄不渴,脉沉无力者,此阴寒厥逆,獨阴无阳也,故为阴厥。

輕則理中汤,重則四逆、回阳等汤主之。

成无己曰:四逆者,四肢不温也。

傷寒邪在三阳,則手足必热,傳到太阴,手足自温,至少阴則邪热漸深,故四肢逆而不温也。

及至厥阴,則手足厥冷,是又甚於逆,故用四逆散,以散其傳阴之热证。

《论》曰: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成无己注曰:四逆者,四肢不温也;厥者,手足冷也,甚於四逆也。

皆阳气少而阴气多,故不可下,虚家亦然。

《金匱玉函》曰:虚者十补,勿一泻之。

《论》曰: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順接,便为厥。

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傷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復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

傷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为進。

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進也。

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其后必便血。

《论》曰:少阴病,下痢清穀,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痢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傷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傷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手足厥寒,脉细欲絕者,当歸四逆汤主之。

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当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汤主之。

大汗出,热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痢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汤主之。

大汗,若大下痢,而厥逆者,四逆汤主之。

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緊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須吐之,宜瓜蒂散。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卻治其厥。

不爾,水漬入胃,必作痢也。

下痢清穀,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嘔而脉弱,小便復痢,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按:阳厥阴厥,其辨如前,此先哲之大法也。

然愚則猶有所辨,如阴厥一证,既无阳证阳脉,而病寒若此,明是阴证,今人但曰中寒者,即其病也。

然犯此者无幾,知此者无难,治宜温中,无待辨也。

惟是阳厥一证,則有不得不辨者。

夫厥由三阳所傳,是为阳厥,此固然矣,即以傳经者言之,又豈盡无阴证乎?故凡病真阳不足者,即阳中之阴厥也;脉弱无神者,即阳中之阴厥也;攻伐清涼太过者,即阳中之阴厥也。

四肢为諸阳之本,使非有热结、煩渴、脹实等证,而见厥逆者,皆由阳气不足也。

成无己曰:大抵厥逆为阴所主,寒者多矣。

又曰:厥为阴之盛也。

故凡屬挾虚傷寒,則雖自阳经傳入者,是亦阳中之阴厥也。

阴中之阴者宜温,阳中之阴者,果宜涼乎?學者勿謂其先有头疼发热,但自三阳傳至者,便为阳厥,而寒因热用之,則为害不小矣。

一、脏厥证。

仲景曰:傷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无暫安时者,此为脏厥。

脏厥者死,阳气絕也。

一、蛔厥证。

仲景曰: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復时煩,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

蛔厥者,烏梅丸主之。

成无己曰:脏厥者死,阳气絕也。

蛔厥雖厥而煩,吐蛔已則静,不若脏厥而躁无暫安时也。

病人脏寒胃虚,故宜与烏梅九温脏安虫。

譫語鄭聲(四十)

《论》曰:实則譫語,虚則鄭聲,此虚实之有不同也。

夫譫語鄭聲,总由神魂昏亂而語言不正,又何以分其虚实?但譫語者,狂妄之語也;鄭聲者,不正之聲也。

譫語为实,实者邪实也。

如傷寒阳明实热,上乘於心,心为热冒,則神魂昏亂而譫妄不休者,此实邪也。

实邪为病,其聲必高,其气必壯,其脉必強,其色必厲,凡登高罵詈,狂呼躁擾之類皆是也。

此之为病,有燥糞在胃而然者,有瘀血在脏而然者,有火盛热極而然者,有腹脹便秘、口瘡咽爛而然者。

察其果实,即当以三承气,或白虎汤、涼膈散之類治之。

鄭聲为虚,虚者神虚也。

如傷寒元神失守,为邪所乘,神志昏沉而錯亂不正者,此虚邪也。

虚邪为病,其聲必低,其气必短,其脉必无力,其色必萎悴,凡其自言自語,喃喃不全,或见鬼怪,或驚恐不休,或问之不应、答之不知之類皆是也。

此之为病,有因汗亡阳,因下亡阴而然者;有焦思抑鬱,竭盡心气而然者;有勞力內傷,致損脾腎而然者;有日用消耗,暗殘中气而然者。

凡其或雖起倒,而遏之即止,終不若实邪之难制者,即虚邪也。

察其果虚,最忌妄行攻伐,少有差謬,无不即死。

治此者,速宜察其精气,辨其阴阳,舍其外证,救其根本,稍遲猶恐不及,而況於誤治乎。

甚至有自利身寒,或尋衣撮空,面壁啐啐者,尤为逆候。

蓋譫妄一证,最於虚損者不宜有之,故凡身有微热,脉见洪滑者生,心多煩躁,脉见微弱细急而逆冷者死。

所以证逢虚損,而见有譫妄者,即大危之兆,不可不加之意也。

衄血(四十一)

雜病衄血,責热在里;傷寒衄血,責热在表。

《论》曰:傷寒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发其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曰:傷寒脉浮緊,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黃汤主之。

此以傷寒之衄,为其热不在里,在表而然也。

然又《论》曰:衄家不可发汗。

而何以復用桂枝、麻黃等汤?蓋衄由乎阴者,以阴虚火动也,故不宜再汗以亡阴;衄由乎阳者,以表邪未解也,故当用桂枝、麻黃以发散。

又《论》曰:太阳病,脉浮緊,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此以表邪欲解,不从汗而从血,俗人謂之紅汗,所以衄后当愈也。

由此觀之,則有因衄而愈者,以经通而邪散也;有治衄仍当发散者,以邪之將解未解,而因散其餘邪也。

治衄之法,於斯可见。

若寒气不甚,而用麻黃、桂枝,似屬太剛,或易以柴葛之類,自无不可,用者其酌之。

《论》曰: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

蓋阳明之脉络於口鼻,今其漱水不欲咽者,以热在经而里无热,故当鼻衄也。

一、有动阴血者,又非衄血之謂。

《论》曰: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強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故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

此阴血也,乃为危证。

蓄血(四十二)

傷寒蓄血者,以热结在里,搏於血分,留瘀下焦而不行也。

《论》曰:傷寒有热,少腹滿,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

又曰:太阳病,身黃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

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諦也。

大抵热蓄血分,留结下焦則生狂躁,《论》曰: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者是也。

然又有阳明证,其人喜忘,屎雖硬,而大便反快,其色黑者,是亦蓄血之证。

故凡诊傷寒,但其少腹硬滿而痛,便当问其小便,若小水自利者,知为蓄血之证,蓋小水由於气化,病在血而不在气,故小便利而无恙也。

血瘀於下者,血去則愈,其在仲景之法,則以抵当汤、抵当丸主之。

愚謂但以承气之類,加桃仁、紅花以逐之,或其兼虚者,以玉燭散之類下之,則蓄血自去,而病无不除矣。

成无己曰:傷寒衄者,以邪气不得发散,壅盛於经,逼迫於血,因而致衄也。

蓄血者,下焦结聚,而不行不散也。

血菀於上而吐血者,謂之薄厥,留瘀於下者,謂之蓄血。

此由太阳经瘀热在里,搏蓄下焦所致。

《经》曰:太阳病七八日,表证仍在,脉沉而微,反不结胸,其人如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

热入血室(四十三)

《论》曰:阳明病,下血譫語者,此为热入血室,是兼男女而言也。

曰:婦人中风,七八日,續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適断者,此为热入血室,其血必结,故使如瘧狀,发作有时,小柴胡汤主之。

曰:婦人中风,脉遲身涼,而证如结胸者,当刺期门。

曰:婦人傷寒,经水適来,晝日了了,暮則譫語者,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按:血室者,即衝任血海也,亦血分也。

凡血分之病,有蓄血者,以血因热结而留蓄不行也;有热入血室者,以邪入血分而血亂不調也。

故血蓄者,去之則愈;血亂者,調之則安。

調之之法,則热者宜涼,陷者宜舉,虚者宜滋,瘀者宜行,邪未散者宜解也。

然此皆病在下焦,故曰无犯胃气及上二焦。

必自愈,是又不可不察。

胸脅腹滿(四十四)

凡邪气自表傳里,必先入胸膈,以次漸从脅肋而后入胃,邪气入胃,乃为入腑,是以胸滿者猶屬表证,脅滿則半表半里也。

大抵胸脅滿者,以邪气初入於里,气鬱不行,所以生滿,尚未停聚为实,故但从和解,以小柴胡之屬則可愈矣。

若果实邪在上,留滯不能散者,乃可吐之。

華元化曰:四日在胸,吐之則愈。

是因邪已收聚而未及散漫者,乃可吐也。

在仲景用梔子豉汤,或瓜蒂散之屬,梔子豉汤可吐客热,瓜蒂散可吐实痰。

其或一时药有不便,余有吐法在新方攻陣中,可以代之,或即以和解之药探而吐之,无不可也。

一、腹滿证,按華元化曰:傷寒一日在皮,二日在膚,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在腹,六日在胃,入胃即为入腑,入腑即在腹也。

若腹雖滿而未甚者,猶是未全入腑,不可攻也。

然腹滿之证,有虚实也,有寒热也,不可一概皆以实论。

觀《金匱要略》曰:腹滿不減,減不足言,当下之。

是不減者为实滿也。

又曰:腹滿时減,復如故,此虚寒从下上也,当以温药和之。

是或進或退,时或減而时復如故者,本非结聚实邪,此虚滿也。

大抵腹滿之证,本屬太阴,若是阳邪,則必咽乾煩热,脉实有力;若是阴邪,則必腹滿吐食,畏寒自利,脉息无神,可以辨之。

实热者可清可攻,虚寒者宜温宜补也。

嘔吐噦证(四十五)

嘔者,有聲无物;吐者,吐出食物也。

嘔者有寒有热,吐則皆因胃寒也。

凡嘔而发热煩悶者,邪热为嘔也。

嘔而吞酸冷咽,涎沫𣲍𣲍一者,寒邪为嘔也。

大抵傷寒表邪將傳入里,里气相逆則为嘔,是以半表半里之邪,其证多嘔,若邪全在表,无是证也。

凡邪在半表半里者,和之散之,气逆者順之,有痰者降之,热者清之,寒者温之。

《千金》云:嘔家多服生薑,此是嘔家圣药。

然嘔家雖有阳明证,不可攻之,蓋其气逆在上,而邪未入腑,本非胃实证也。

气逆於上而攻其下,下虚則逆气乘之,勢必大危,若脉微弱者,乃为尤甚。

凡傷寒三阳傳畢,三阴当受邪矣,若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为邪不入阴,是知邪之傳里者,乃致为嘔也。

觀乾薑附子汤证治云:不嘔不渴者,为里无热。

十棗汤证治云:乾嘔,短气,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

即此觀之,則凡嘔者,知为里证,而兼煩渴者,方为內热也。

仲景《论》曰:食谷欲嘔者,屬阳明也,吳茱萸汤主之。

得汤反劇者,屬上焦也。

曰:少阴病,吐痢,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汤主之。

《论》曰:病人脉数,数为热,当消穀引飲,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

数为客热,不能消穀,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東垣曰;邪热不殺穀,故热邪在胃則不食。

《论》曰: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

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噦。

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噦。

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宜四逆汤。

《论》曰: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治噦諸法,詳呃逆门。

勞力感寒(四十六)

凡因辛苦勞倦而病者,多有患头痛发热惡寒,或骨腿痠疼,或微渴,或无汗,或自汗,脉雖浮大而无力,亦多緊数,此勞力感寒之证,即東垣云內傷证也。

宜补中益气汤,或补阴益气煎,及五福飲等剂为良,所謂温能除大热,即此類也。

若或邪盛无汗,脉见洪数,而当和解者,即当用新方散陣諸柴胡飲之類主之。

一、凡勞力感寒一证,人皆以服役辛苦之人为言,而不知凡为名利所牽,有不自揣,以致竭盡心力而患傷寒者,皆其類也。

故凡有形勞而神不勞者,勞之輕者也,若既勞其神,又勞其形,內外俱勞,則形神俱困,斯其甚矣。

今人之病傷寒者,率多此類,輕者和解,治宜如前,重者速宜救本,当於后开培补諸方,擇而用之,庶乎有濟。

倘不知其所致之由,而概施混治,但知攻邪,則未有不誤人者矣。

此即勞倦內傷之類,諸义俱詳本门。

虚证(四十七)

仲景曰:阳微則惡寒,阴弱則发热,是寒热之有虚也。

曰:其人本虚,是以发戰,是戰汗之皆因虚也。

曰:耳聾无聞者,阳气虚也。

曰:面赤戴阳者,阴不足也。

曰:无阳不能作汗,必身冷而脉遲也。

曰:客热不能殺穀,胃中虚冷也。

曰:病人脉数,数为热,当消穀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

数为客热,不能消穀,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曰:虚則鄭聲,以言語亂而不正也。

曰:身蜷惡寒而利,因冷气而为厥逆也。

曰:尺中脉微,此里虚,須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曰:脉促厥冷者宜灸,以促脉有非因热也。

曰:头疼嘔吐之宜温,以头疼之有屬阴也。

曰:不利而利,发热汗出者,有阴无阳也。

曰:少阴脉沉者,汗后热不去,而厥利惡寒者,皆宜急温也。

曰:舊有微溏者,不可与梔子汤,以里虚而寒在下也。

曰: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

飲之水亦噦也。

曰:小便色白者,以下焦之虚寒也。

曰:自利不渴者,以脏中之无火也。

曰:邪中於阴者,必生內慄,因表气虚而里气不守也。

曰:发汗过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而欲得按者,亡其阳也。

曰:发汗病不解,而反惡寒者,虚故也。

曰:脉阴阳俱緊,反汗出者,亡其阳也。

一、諸脉有虚证,见前卷。
一、忌汗下各有虚证,见前卷。

一、表里五脏各有虚实,詳一卷《傳忠录·虚实辨》中,俱当互閱。

动气(四十八)

《论》曰:諸动气者,不可发汗,亦不可下。

按:此动气一证,即築築然动於臍傍,及左乳之下曰虚里者,皆其聯络者也。

考之《难经》,則以臍之上下左右,分心腎肝肺四脏,而各列其证。

在《傷寒论》所載亦詳。

成无己曰:动气者,脏气不治,正气內虚也。

雖諸说如此,然皆未盡其要,所以今之医家,多不識此为何证,而且疑为未见此证也。

余嘗留心察此,所见極多。

蓋动气之在臍傍者,皆本於下焦之阴分,凡病关格勞損者,多有此证,而尤於瘦薄者易见之。

其动之微者,則止於臍傍上下,其动之甚者,則連及虚里心脅,真若舂舂連續,而混身皆振动者。

此以天一无根,故气不蓄脏,而鼓动於下,誠真阴不守,大虚之候也。

何以驗之?但察於呼吸飢飽之頃,可得其徵。

凡病此者,餒时則动甚,飽时則稍緩,呼出則动甚,吸入則稍緩,但虚甚者动必甚,虚微者动亦微,豈非虚实之明证乎。

即在病者,雖常觉其振动,而无疼无癢,尚不知为何故,医家多不以为意,弗能詳察,故不知为何病,此动气之不明也久矣。

此动气之见於虚損者極多,而见於傷寒者亦不少也。

精虚者既不可汗,阴虚者又不可下,仲景但言其禁,而不言其治,然則动气之治,豈无法乎?獨於霍亂条中云:臍上築者,腎气动也,用理中丸去朮加桂四兩以治之,此其意在脾腎,概可知也。

然余之治此,則惟直救真阴,以培根本,使其气有所歸,无不獲效。

欲察虚实者,最不可忽此一证,《類经》虚里穴下有詳註,当並考之。

戰汗(四十九)

论曰:脉浮而緊,按之反芤,此为本虚,故当戰而汗出也。

其人本虚,是以发戰,以其脉浮,故当汗出而解。

若脉浮大而数,按之不芤,此本不虚,故其欲解,則但汗出而不发戰也。

一、戰与慄異,戰由乎外,慄由乎內也。

凡傷寒欲解將汗之时,若其正气內实,邪不能与之爭,則但汗出自不作戰,所謂不戰,应知体不虚也。

若其人本虚,邪与正爭,微者为振,甚則为戰,正勝則戰而汗解矣。

故凡邪正之爭於外者則为戰,戰其愈者也;邪正之爭於內者則为慄,慄其甚者也。

《论》曰:阴中於邪,必內慄也。

夫戰为正气將復,慄則邪气肆強,故傷寒六七日,有但慄不戰,竟成寒逆者,多不可救。

此以正气中虚,阴邪內盛,正不勝邪,而反为邪气所勝。

凡遇此证,使非用大补温热之剂,及艾灼回阳等法,其他焉得而御之。

余嘗治一衰翁,年逾七旬,陡患傷寒,初起即用温补,調理至十日之外,正气將復,忽爾作戰,自旦至辰,不能得汗,寒慄危甚,告急於余。

余用六味回阳飲,入人参一兩,姜附各三錢,使之煎服。

下咽少頃,即大汗如浴,时將及午,而浸汗不收,身冷如脫,鼻息幾无,復以告余。

余令以前药復煎与之。

告者曰:先服此药,已大汗不堪,今又服此,尚堪再汗乎?余笑謂曰:此中有神,非爾所知也。

急令再進,遂汗收神復,不旬日而起矣。

嗚呼!发汗用此,而收汗復用此,无怪乎人之疑之也。

而不知汗之出与汗之收,皆元气为之樞機耳。

故余紀此,欲人知合闢之權,不在乎能放能收,而在乎所以主之者。

头汗(五十)

头汗之证有二,一为邪热上壅,一为阳气內脫也。

蓋头为諸阳之會,凡傷寒遍身得汗者,謂之热越,若身无汗,則热不得越而上蒸阳分,故但头汗出也,治热蒸者,可清可散,甚者可下,在去其热而病自愈。

至若气脫一证,則多以妄下傷阴,或克伐太过,或泄泻不止,以致阴竭於下,則阳脫於上,小水不通,而上见头汗,則大危矣。

《论》曰:傷寒五六日,头出汗,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难,脉细者,此为阳微结,乃半在里半在外也。

脉雖沉緊,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得屎而解。

曰:傷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復下之,胸脅滿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煩者,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幹薑汤主之。

《论》曰:傷寒十餘日,但结胸无大热者,此为水结在胸脅也,但头汗出者,大陷胸汤主之。

曰:阳明病,下血譫語者,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隨其实而泻之,濈然汗出則愈。

《论》曰:太阳病,医反下之,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处无汗,際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黃也。

曰:阳明病,但头汗出,小便不利,必发黃。

《论》曰:湿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不利者死,若下痢不止者亦死。

《脉经》曰:阳气上出,汗见於头者,蓋阳脫也。

一、头汗,脉緊数,有表邪当散者,宜小柴胡汤,或柴胡桂枝幹薑汤,及新方諸柴胡飲,俱可酌用。

若有火邪,脉洪滑,內多煩热,头汗,当清者,宜人参白虎汤、益元散之類主之。

若水结胸,心下滿,头汗出者,或大陷胸汤,或小半夏茯苓汤。

若便结,腹脹疼痛,头汗者,宜承气汤。

若諸虚泄泻,阳脫头汗者,宜速用獨参汤,或大补元煎、六味回阳飲等,作急救之,庶可保全。

吐蛔(五十一)

凡治傷寒,若见吐蛔者,雖有大热,忌用涼药,犯之必死。

蓋胃中有寒,阳气弱極,則蛔逆而上,此大凶之兆也。

急用炮姜理中汤一服,加烏梅二个,花椒一、二十粒,服后待蛔定,然后以小柴胡或补中益气等剂,漸治其餘。

蓋蛔聞酸則静,见苦則安也。

仲景曰:病人有寒,復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蛔厥证见前三十九。

腹痛(五十二)

陶節庵曰:傷寒腹痛有四,若繞臍硬痛,大便结实,煩渴者,皆屬燥屎痛,急用寒药下之。

因食積而痛者,治亦同。

一、若小腹硬痛,小水自利,大便黑,身目黃者,屬蓄血痛,亦用寒剂加行血药,下盡黑物自愈。

一、凡傷寒腹中痛甚,但將涼水一盞,与病者飲而試之,若飲水后痛稍可者屬热痛,当用涼药清之。

以上三条,皆实热痛也,必脉来沉实有力,方是此证,若微弱者,仍当詳審,从緩治之。

一、若飲水愈加作痛,此为寒痛,当用温药和之。

和之不已,而或四肢厥冷,嘔吐泻利者,急用热药救之。

但須詳脉之有力无力,方为良法。

下痢(五十三)

凡雜证下痢,多責於寒,傷寒下痢,有寒有热。

蓋热邪傳里,則亦有下痢之证,但寒痢最多,热痢則僅见耳。

治者当辨寒热,若誤用之,則为害最大。

仲景《论》曰:自利不渴者,屬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輩。

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痢,下痢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汤主之。

少阴病,吐痢,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汤主之。

少阴病,下痢,白通汤主之。

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痢,四肢沉重疼痛,自下痢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便痢,或下痢,或嘔者,真武汤主之。

少阴病,下痢清穀,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痢止脉不出者,四逆汤主之。

大汗出,热不去,內拘急,四肢疼,下痢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汤主之。

下痢清穀,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按:此諸论,乃皆言寒痢之当温也。

如所云手足厥逆,惡寒腹痛,脉微欲絕,下痢清穀之類,此固阴寒之甚者也。

其於疑似之間,則猶有真辨:凡傷寒下痢由热邪者,必有煩躁大热,酷欲冷水等证,亦必有洪滑強盛数实等脉,如果表里俱热,方可作火证论治。

若其脉雖数而无力,外雖身热而不惡热,內雖渴而不喜冷,此其內本不热,而病为下痢者,悉屬虚寒,治宜四逆汤、理中汤、温胃飲、胃关煎、五苓散之類,酌用可也。

或表里寒邪俱甚,則当以麻桂飲相兼用之为最妥。

若以寒痢作热痢,妄用寒涼,再損胃气,則无有不死。

《论》曰:下痢,腹脹滿,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四逆汤,攻表桂枝汤。

按:此一条,乃言表里俱病而下痢者,雖有表证,所急在里,蓋里有不实,則表邪愈陷,即欲表之,而中气无力,亦不能散。

故凡见下痢中虚者,速当先温其里,里实气強,則表邪自解,温中可以散寒,即此謂也。

《论》曰:热痢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下痢,脉数,欲飲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少阴病,下痢,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豬苓汤主之。

按:此三条,乃言热痢之当清也。

但既云脉数,又欲飲水,是誠热矣,然寒邪在表,脉无不数,但数而有力者为阳证,数而无力者,即阴证矣。

泻痢亡津,无有不渴,但渴欲飲水,愈多愈快者为阳证,若口雖欲水,而腹不欲咽者,即非阳证矣。

此外,如渴欲茶汤者,乃泻渴之当然也,不得悉認为热证。

一、凡傷寒表邪未解,脉实滑数,喜冷气壯,內外俱热而下痢者,宜柴芩煎主之。

《论》曰:少阴病,自痢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下痢,三部脉皆平,按之心下硬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下痢譫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

按:此三条,乃言下痢之当攻者也。

凡傷寒下痢者,本非阳明实邪,不当譫語,今既譫語,故知有燥屎当去也。

又若少阴下痢,心下有痛有硬者,必有所積,故亦当下。

一、凡自痢家,身涼脉小者为順,身热脉大者为逆。

此以外无表证,而病之左脏者言也。

下痢,日十餘行。

脉反实者死。

发热,下痢至甚,厥不止者死。

直視譫語,下痢者死。

下痢无脉,手足厥冷,灸之不温,脉不遠者死。

少阴病,自痢,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大抵下痢一证,为脫气至急,五奪之中,惟此为甚。

《金匱要略》曰:六腑气絕於外者,手足寒,五脏气絕於內者,痢下不禁,脏气既脫,不能治也。

協热下痢(五十四)

仲景曰: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虚热入,協热遂痢,煩躁,諸变不可勝数,輕者困篤,重者必死矣。

太阳病二三日,不能臥,反下之,若痢止,必作结胸。

未止者,四日復下之,此作協热痢也。

太阳病,外证未除,而数下之,遂協热而痢,痢下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参汤主之。

阳明少阳合病,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協热而便膿血也。

按:此四条乃皆言表证未除而誤下之,因致外热未退,內復作痢,故云協热下痢,此一热字,乃言表热也,非言內热也。

夫協者,協同之協,非挾藏之挾,即表里俱病之謂,故治此者,止有桂枝人参汤一方,其义显然可见。

即如成无己《明理论》曰:表邪傳里,里虚協热則痢,乃亦以表邪为言也。

奈何后學不明此义,止因協热二字,每每以表作里,以寒作热,但见作痢者,无论表里虚实,即認为內热,便云協热下痢。

且近有不必誤下,而妄用芩連治表热者,表证得寒,热愈不退,乃致下痢,或脾胃素弱,逢寒即泄者,皆是此证。

既见下痢,益云協热,其謬孰甚,獨不觀仲景桂枝人参汤,豈治內热之剂乎?寒热倒施,殺人多矣,予因特表於此。

小便(五十五)

凡傷寒小便清者,病不在里,仍在表也,当解表发汗。

小便利者,病不在气分,而在血分,以小水由於气化也。

阳盛則欲衄,阴虚小便难。

凡病傷寒而小水利者多吉,以內邪不甚也。

仲景曰:阳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与豬苓汤,以汗多必胃燥,故不可複利小水也。

《论》曰:湿家之为病,一身盡痛,发热,身色如熏黃,其人但头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热,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此湿痹之候。

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但当利其小便。

凡傷寒表证未除,病在阳分者,不可即利小便。

蓋走其津液,取汗愈难,且恐大便乾结也。

死证(五十六)

陶節庵曰:凡看傷寒,極要識各经中死证死脉,須一一理會过,免致臨病疑惑。

但见死证,便当以脉参之,如果有疑,切莫下药,雖至親俯懇,亦不可治,倘有差失,咎將歸於己矣。

一、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漿不入,形体不仁,乍静乍亂,此命絕也。

汗出发潤,喘而不休,此肺絕也。

形如煙煤,直視搖头,此心絕也。

唇吻色青,四肢振动,此肝絕也。

環口黎黑,冷汗发黃,此脾絕也。

溲便遺失,狂言,反目直視,此腎絕也。

一、少阴病,惡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少阴病,吐痢躁煩,四逆者死。

少阴病,四逆身蜷,脉不至,不煩而躁者死。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少阴病,至五六日,自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少阴病,下痢,厥逆无脉,服药后,脉微續者生,脉暴出者死。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強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

一、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脉純弦者死。

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

脉阴阳俱盛,大汗出,热不解者死。

手足逆冷,脉沉细,譫言妄語者死。

脉证俱虚,而见譫妄者死。

傷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寸脉上不至关为阳絕,尺脉下不至关为阴絕,此皆不治,決死也。

傷寒下痢,日十餘行,脉反实者死。

一、傷寒,病脅下素有痞气,連於臍傍,痛引少腹入阴筋者,此名脏结,死。

发热,下痢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发热,下痢至甚,厥不止者死。

直視譫語,喘滿者死,下痢者,亦死。

下痢发热者亦死。

发热而厥,七日,下痢者难治。

傷寒六七日,发热而利,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阳气前絕,阴气后絕者,阴证也,其人死后,身色必青。

阴气前絕,阳气后絕者,阳证也,其人死后,身色必赤,腋下温,心下热也。

《金匱要略》曰:六腑气絕於外者,手足寒,五脏气絕於內者,利下不禁。

蓋傷寒发热,为邪气獨甚,若下痢至甚,厥不止,此以邪未解,而腑脏之气先絕,故死。

《靈樞·热病篇》曰: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发赤,噦者死。

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

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

四曰老人嬰兒,热而腹滿者死。

五曰汗不出,嘔下血者死。

六曰舌本爛,热不已者死。

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

八曰髓热者死。

九曰热而痙者死,腰折瘛瘲齒噤齘也。

傷寒逆证賦(五十七)

傷寒难疗,逆证須知。

阳病怕逢阴脉,譫語阴证非宜。

乍疏乍数脉之忌,口張目陷舌如煤。

乾嘔出气,骨節痛而呃逆弗已;发斑发黃,大便利而先赤后灰。

霍亂躁煩,心下悶而喘脹;腹膨呃逆,下泄利而难溲。

四肢厥逆,眼定腹疼如石;內外关格,头汗阳脫溲遲。

头連胸痛四肢冷,聲啞唇瘡狐惑悲。

七日已过復大热,喘逆上气脉散危。

阴阳易,脉離经而外腎腫,手足攣拳加腹痛。

阴阳交,大汗后而热愈甚,躁急狂言食更稀。

厥利无脉,灸而不至者腎殆;唇青舌卷,耳聾囊縮者肝離。

赤斑黑斑,救五而救一;尋衣撮空,兩感者何疑。

凡諸汗证,仍当备言:只在头面不遍身,鼻衄不止;口噤肉戰多喘促,如油汗圓。

当汗无汗,麻黃数剂不能通,尤嫌脉躁;汗后嘔吐,水药不入证反劇,言亂目眩。

湿家大汗必成痙,风湿与疸皆譫言。

犯湿温,則身青面变,耳聾不語名重暍;发少阴,必九竅出血,下厥上竭奚能痊。

动气脉遲弱皆忌,风湿和中湿不堪。

其諸下痢,尤宜细参:热厥利而汗难止,冷厥利而躁不眠;少阳阳明合病,脉弦者負;少阴吐泻无脉,拳厥躁煩。

譫語直視而喘滿,下痢頻数而脉堅。

脏结者臍痛引阴,白胎下利;除中則厥逆而利,反能食焉。

誤下湿家之头汗,溲难便利喘加添。

体如熏而搖头直視,心神已絕;唇吻青而四肢多汗,肝气不全。

腎絕者,直視狂言而遺尿反目;肺絕者,喘无休歇而汗潤髮顛。

虚汗发黃環口黑,非脾经之吉兆;孤阳偏勝脉暴出,知阴絕之在先。

此傷寒之逆候,勿僥倖以圖全。

傷寒治例(五十八)

汗散類

温散諸方

麻黃汤(散一) 大温 凡太阳阳明傷寒,而阴邪甚者宜此。

桂枝汤(散九) 大温 凡太阳中风兼寒有汗者宜此。

麻桂飲(新散七) 大温 凡傷寒初感,邪盛气实者,无论諸经四季,先宜用此。

二柴胡飲(新散二) 微温 凡邪感三阳,及三阳並病,寒勝者宜此主之。

三阴初感者亦可用。

葛根汤(散二九) 大温 治冬月太阳经傷寒,項背強,无汗惡风者宜此。

五積散(散三九) 微温 凡感寒邪而阴勝於阳,外有表证,內有嘔吐腹痛,及寒湿客於经络,筋骨痠疼等证宜此。

十神汤(散四十) 微温 凡时气、风寒、瘟疫,发热憎寒,头疼咳嗽无汗,当温散者宜此。

麻黃附子细辛汤(散三) 大温 少阴傷寒,脉沉发热者宜此。

小青龙汤(散八) 大温 凡傷寒阴勝,表邪不解,及心下有水气,嘔噦,咳嗽,发热,小腹滿者宜此。

消风百解散(散四六) 微温 凡四时傷寒,头疼发热,及风寒咳嗽,鼻塞聲重者宜此。

柴胡桂枝幹薑汤(散百十四) 微温傷寒汗下后,但头汗出,寒热往来,邪不解者宜此。

桂枝加黃耆汤(散十) 大温 黃疽脉浮,当以汗解者宜此。

涼散諸方

一柴胡飲(新散一) 微涼 凡六经初感,內外俱有热者宜此。

小柴胡汤(散十九) 微涼 凡邪在少阳,及三阳並病,但屬半表半里,往来寒热兼嘔者宜此。

九味羌活汤(散四四) 微涼 凡四时不正之气,风寒感冒,憎寒壯热,头疼身痛者宜此。

柴葛解肌汤(散三一) 微涼 凡足阳明证,发热脉洪者宜此。

升麻葛根汤(散三十) 微涼 阳明证具,及小兒疫癘瘡疹等证宜此。

歸葛飲(新散十三) 次涼 凡阳明温暑,大热大渴,津枯不能作汗者宜此,

六神通解散(寒十五) 大涼 凡发热头痛,脉洪无汗,三阳伏火,而表邪不解者宜此。

柴胡白虎煎(新散十二) 大寒 凡温病热極,表里不解者宜此。

柴平汤(和二三三) 微涼 凡温瘧身痛,手足沉重,寒热者宜此。

柴芩煎(新散十) 大涼 凡表邪未解,內外俱热,泄泻不止者宜此。

大青龙汤(散七) 微寒 凡太阳中风,发热无汗而躁煩者宜此。

升麻汤(散百十三) 大寒 凡无汗而喘,煩渴发斑者宜此。

四逆散(散二八) 微涼 凡阳邪亢極,四肢厥逆者宜此。

平散諸方

三柴胡飲(新散三) 凡肝脾阴虚血少,而偶感风寒者宜此。

正柴胡飲(新散六) 凡气血本无虧損,而感冒寒邪者宜此。

柴陳煎(新散九) 凡感冒风寒,发热而兼咳嗽、嘔惡者宜此。

参蘇飲(散三四) 凡四时感冒傷寒,头疼发热无汗,及咳嗽聲重,往来潮热者宜此。

敗毒散(散三六) 凡四时瘟疫、寒热,身体疼痛,及煙瘴之气,或处卑湿腳气者宜此。

升阳散火汤(散四一) 凡胃虚血虚,因寒邪冷物抑遏阳气,以致发热者,宜此发之。

加減小柴胡汤(散二二) 凡少阳经寒热往来,脉弦腹痛者宜此。

兼补兼散諸方

补中益气汤(补三十) 凡勞倦傷脾,中气不足,以致外感发热者宜此。

补阴益气煎(新补十六) 凡邪陷阴中,阴虚不能作汗,身热不退,或往来寒热者宜此。

三柴胡飲(新散三) 凡肝脾血分微虚,而感外邪者宜此。

四柴胡飲(新散四) 凡脾肺气虚,或勞倦感寒发热者宜此。

五柴胡飲(新散五) 凡睥腎血气不足,而感外邪发热者宜此。

理阴煎(新热三) 大温 凡真阴不足,或因勞倦感寒,阴虚假热,寒邪不解者,速宜用此。

大温中飲(新散八) 大温 凡中气虚寒感邪,发热无汗,表不能解者,速宜用此。

調中益气汤(补三一) 凡风寒湿热所傷,食少体重者宜此。

温中和中類

大温兼补諸方

人参理中汤(热一) 大温 治太阴即病自利,阴寒腹痛嘔吐,中气虚寒,脹滿厥逆,瘧痢等证。

四逆汤(热十四) 大温 治傷寒阴证,自利脉沉,身痛而厥。

胃关煎(新热九) 大温 凡脾腎虚寒,泻痢不止者宜此。

桂枝人参汤(散十三) 大温 傷寒表里不解,協热下痢者宜此。

白通汤(热一四五) 大热 少阴下痢者宜此。

桃花汤(热一四六) 微温 少阴下痢膿血者宜此。

真武汤(热一四二) 大温 少阴傷寒腹痛,或嘔、或痢者宜此。

回阳返本汤(热四五) 大温 傷寒阴盛格阳,阴極发躁,脉弱无力者宜此。

四味回阳飲(新热一) 大温 阳脫气虚者宜此。

暖肝煎(新热十五) 大温 凡肝腎阴寒,小腹疼痛者宜此。

吳茱萸汤(热一三七) 大热 嘔而胸滿,吐涎头痛者宜此。

当歸四逆汤(热二十) 微温 傷寒厥逆脉细,下痢腸鳴者宜此。

茯苓甘草汤(热七五) 大温 水停心下,作悸作利者宜此。

甘草附子汤(热三一) 大热 风湿相搏者宜此。

桂枝附子汤(热三十) 大热 风湿相搏,筋骨疼痛者宜此。

乾薑附子汤(热三四) 大热 瘴毒阴证,厥逆嘔吐,自利汗出者宜此。

華佗救阳脫方(热六三) 治阴寒直中三阴证。

微温和中諸方

二陳汤(和一) 微温 凡风寒咳嗽,痰飲嘔惡,脾胃不和者宜此。

六君子汤(补五) 微温 凡脾胃虚弱,或久患瘧痢,或嘔吐吞酸者宜此。

金水六君煎(新和一) 微温 凡阴虚受寒,咳嘔喘促,吞酸痞滿等证宜此。

平胃散(和十七) 微温 凡寒傷脾胃,心腹脹滿,嘔惡不思飲食,身体疼痛,泻痢者宜此。

藿香正气散(和二十) 微温 凡外感风寒,內停飲食,头疼寒热,吐泻脹滿者宜此。

烏梅丸(和三二三) 微温 吐蛔、蛔厥者宜此。

清理類

清火諸方

抽薪飲(新寒三) 大寒 凡热邪內蓄之甚者宜此。

徙薪飲(新寒四) 次寒 凡热邪內蓄,將甚未甚者宜此。

黃連解毒汤(寒三) 大寒 凡热邪內盛,煩躁狂斑,口渴舌焦,喘滿脉洪,热甚者宜此。

白虎汤(寒二) 大寒 凡脉洪大渴,阳明热甚,或中暑虚煩等证宜此。

人参白虎汤(寒三) 大涼 凡赤斑口燥,煩躁暑热,脉洪大浮虚者宜此。

三黃石膏汤(寒十一) 大寒 凡疫瘟大热而躁者宜此。

一六甘露散(新寒十五) 大寒 阳明实热,煩躁斑黃等证宜此。

益元散(寒百十二) 次寒 凡中暑身热煩渴,小水不利者宜此。

玉女煎(新寒十二) 大寒 凡阴虚水虧,阳明火盛,煩渴內热者宜此。

阳毒升麻汤(散百六) 大涼 凡阳毒赤斑,狂言失血者宜此。

竹葉石膏汤(寒五) 微寒 阳明汗多而渴,鼻衄喜水,暑热煩躁者宜此。

桂苓甘露飲(寒八) 微寒 凡伏暑发热煩躁,水道不利者宜此。

黃芩清肺飲(寒三八) 次寒 肺热小水不利,或便血者宜此。

大連翹飲(寒七八) 次寒 凡风热热毒,大小便不利,及瘡毒丹瘤等证宜此。

普濟消毒飲(寒十三) 大寒 凡疫癘大行,憎寒壯热,头腫目閉,喘渴,咽喉不利,俗名大头瘟、热毒等证宜此。

梔子柏皮汤(寒二三) 大寒 傷寒身黃,內外俱热者宜此。

白头翁汤(寒一 八四) 大寒 治傷寒热痢。

玄参升麻汤(外四八) 次寒 瘟疫頰腮腫痛,发斑、咽痛者宜此。

小陷胸汤(寒十六) 微涼 凡小结胸热邪脹滿者宜此。

八正散(寒百十五) 大寒 凡心经蘊热,脏腑秘结,小便赤澀、血淋等证宜此。

解瘟疫热毒法(寒二四)

清血清便滋阴諸方

犀角地黃汤(寒七九) 微涼 凡热入血分,吐衄斑黃,及血热血燥,不能作汗,表不解者宜此。

二阴煎(新补十) 大涼 心经有热,狂笑、煩热、失血者宜此。

加減一阴煎(新补九) 大涼 凡水虧火盛,煩热动血者宜此。

五苓散(和一八二) 微温 凡暑热霍亂泄泻,小水不利,湿腫脹滿者宜此。

導赤散(寒一二二) 微涼 心火小腸热秘,小水不利者宜此。

大分清飲(新寒五) 微寒 凡積热閉结,小水不通,热泻等证宜此。

小分清飲(新和十) 性平 凡小水不利,湿滯腫脹,泄泻者宜此。

豬苓汤(和一八八) 微涼 傷寒下后,发热,小便不利者宜此。

清胃諸方

大和中飲(新和七) 性平 凡邪结胃脘,气逆食滯者宜此。

小和中飲(新和八) 性平 胸膈脹滿,嘔惡气滯者宜此。

小半夏茯苓汤(和九) 微温 膈間有水,嘔吐,心下痞者宜此。

半夏泻心汤(寒二八) 微涼 嘔而腸鳴,心下痞者宜此。

吐湧類

獨圣散(攻百六) 凡邪实上焦,及痰涎積蓄者宜此。

茶調散(攻百七)治同前。

吐剂(新攻一)此有二法,便而且易,可隨宜用之。

梔子豉汤(寒二十)傷寒煩热懊憹,当吐者宜此。

攻下類

峻下諸方

大承气汤(攻一) 凡阳明、太阴傷寒,及各经实热內结者宜此。

小承气汤(攻二) 凡病在太阴,无表证,潮热脉实,狂言腹脹者宜此。

調胃承气汤(攻三) 凡太阳、阳明,不惡寒,反惡热、潮热,邪入腑者宜此。

桃仁承气汤(攻四) 凡傷寒蓄血证,小腹急痛,大便不通而黑者宜此。

大柴胡汤(攻七) 凡傷寒表证未除,里证又急,当汗下兼行者宜此。

大陷胸汤(攻九) 凡结胸脹痛連腹,手足不可近者宜此。

六一順气汤(攻八) 凡傷寒热邪傳里,便实口燥,狂斑潮热,腹脹硬痛等证,宜用此以代三承气汤。

涼膈散(攻十九) 凡三焦六经火邪內结不通者宜此。

百順丸(新攻六) 凡三焦热秘,邪不解者宜此。

茵陳蒿汤(攻三一) 谷疸,发热身黃,便结者宜此。

罨结胸法(新因三十)

攻补兼用諸方

黃龙汤(攻二一) 凡傷寒热邪傳里,当下而气血兼虚者宜此。

玉燭散(攻二四) 凡血虚有滯,而热邪傳里,腹脹作痛者宜此。

培补類

峻补諸方

大补元煎(新补一)凡元气大虚者,雖有寒邪,亦不可攻,必單培根本,正復邪將自散,或真寒假热等证皆宜用此。

大营煎(新补十四)此大补元煎之次者也,酌宜用之。

三阴煎(新补十一) 凡三阴不足,及风瘧多汗,而正气不復,寒热不止者宜此。

六味回阳飲(新热二) 凡阴阳大虚,元气將脫者,非此不可。

八珍汤(补十九) 气血兩虚者宜此。

十全大补汤(补二十) 凡气血兩虚,惡寒发热,倦臥眩运,自汗諸虚者宜此。

大建中汤(补二三) 凡中气不足,厥逆嘔吐,虚斑虚火,筋骨疼痛等证宜此。

獨参汤(补三五) 凡气虚气脫,畏聞諸药气味,及反胃嘔吐垂危者,惟此为宜。

参附汤(补三七) 凡真阳不足,喘嘔呃逆,腹痛厥冷气短者宜此。

参歸汤(补三八) 凡心虚、血虚、盜汗等证宜此。

补阴諸方

阴煎(新补八) 凡腎水真阴不足,而虚火为邪者宜此。

小营煎(新补十五) 凡血少阴虚而无火者宜此。

左歸飲(新补二) 凡命门真阴虧損,雖有寒邪不可攻者宜此。

右歸飲(新补三) 凡命门阳衰,或阴盛格阳,感邪不可攻者宜此。

四物汤(补八) 凡阴虚营弱,病在血分者宜此。

生脉散(补五六) 凡热傷元气,口渴气短,煩躁倦怠汗出者宜此。

六味地黃丸(补百二十) 阴虚水虧发热等证宜此。

崔氏八味丸(补一二一) 凡阴盛格阳,火不歸原,及真阳虚敗等证宜此。

补中諸方

四君子汤(补一) 凡脾胃虚弱,食少体瘦,瘧痢勞倦等证宜此。

五君子煎(新热六) 凡脾胃气分虚弱,而微寒当温者宜此。

五味異功散(补四) 凡脾胃虚寒,飲食少思,气逆腹滿者宜此。

五福飲(新补六) 凡五脏气血俱虚者宜此为主。

温胃飲(新热五) 凡中寒嘔吐吞酸者宜此。

养中煎(新热四) 凡中气虚寒,为嘔为泄者宜此。

歸脾汤(补三二) 凡脾虚健忘怔忡,少食困倦,瘧痢等证宜此。

参苓白朮散(补五四) 凡脾胃虚弱,吐泻食少等证宜此。

参朮汤(补四十) 凡气虚顫掉,泄泻嘔吐者宜此。

卷之九从集·雜证謨目录(佚)
卷之十从集·雜证謨

諸风

经义

《九宫八风篇》曰: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葉蟄之宫四十六日,明日居天留四十六日,明日居倉门四十六日,明日居阴洛四十五日,明日居天宫四十六日,明日居玄委四十六日,明日居倉果四十六日,明日居新洛四十五日,明日復居葉蟄之宫,日冬至矣。

常如是无已,終而復始。

太一移日,天必应之以风雨,以其日风雨則吉,歲美民安少病矣。

先之則多雨,后之則多旱。

太一在冬至之日有变,佔在君;太一在春分之日有变,佔在相;太一在中宫之日有变,佔在吏;太一在秋分之日有变,佔在將;太一在夏至之日有变,佔在百姓。

所謂有变者,太一居五宫之日,病风折樹木,揚砂石,各以其所主占貴賤。

因視风所从来而占之。

风从其所居之鄉来为实风,主生,长养万物。

从其沖后来为虚风,傷人者也,主殺主害者。

謹候虚风而避之,故圣人日避虚邪之道,如避矢石然,邪弗能害,此之謂也。

是故太一入徙立於中宫,乃朝八风,以占吉凶也。

风从南方来,名曰大弱风。

其傷人也,內舍於心,外在於脉,气主热。

风从西南方来,名曰謀风。

其傷人也,內舍於脾,外在於肌,其气主为弱。

风从西方来,名曰剛风,其傷人也,內舍於肺,外在於皮膚,其气主为燥。

风从西北方来,名曰折风。

其傷人也,內舍於小腸,外在於手太阳脉,脉絕則溢,脉閉則结不通,善暴死。

风从北方来,名曰大剛风。

其傷人也,內舍於腎,外在於骨与肩背之膂筋,其气主为寒也。

风从東北方来,名曰凶风。

其傷人也,內舍於大腸,外在於兩肋腋骨下及肢節。

风从東方来,名曰嬰兒风。

其傷人也,內舍於肝,外在於筋紐,其气主为身湿。

风从東南方来,名曰弱风。

其傷人也,內舍於胃,外在肌肉,其气主体重。

此八风皆从其虚之鄉来,乃能病人。

三虚相搏,則为暴病卒死。

兩实一虚,病則为淋露寒热。

犯其雨湿之地,則为痿。

故圣人避风,如避矢石焉。

其有三虚而偏中於邪风,則为擊僕偏枯矣。

《歲露论》:黃帝问於少師曰:余聞四时八风之中人也。

故有寒暑,寒則皮膚急而腠理閉,暑則皮膚緩而腠理开。

賊风邪气因得以入乎?將必須八正虚邪,乃能傷人乎?少師答曰:不然。

賊风邪气之中人也,不得以时。

然必因其开也,其入深,其內極病,其病人也卒暴;因其閉也,其入淺以留,其病也徐以遲。

帝曰:有寒温和適,腠理不开,然有卒病者,其故何也?少師曰:雖平居,其腠理开閉緩急,其故常有时也。

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

故月滿則海水西盛,人血气積,肌肉充,皮膚致,毛髮堅,腠理郄,煙垢著。

当是之时,雖遇賊风,其入淺不深。

至其月郭空,則海水東盛。

人气血虚,其卫气去,形獨居,肌肉減,皮膚縱,腠理开,毛髮殘,膲理薄,煙垢落。

当是之时,遇賊风則其入深,其病人也卒暴。

帝曰:其有卒然暴死暴病者何也?少師曰:三虚者,其死暴疾也;得三实者,邪不能傷人也。

帝曰:願聞三虚。

曰: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时之和,因为賊风所傷,是謂三虚。

故论不知三虚,工反为粗。

帝曰:願聞三实。

少師曰:逢年之盛,遇月之滿,得时之和,雖有賊风邪气,不能危之也。

帝曰:願聞歲之所以皆同病者,何因而然?少師曰:此八正之候也。

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太一立於葉蟄之宫,其至也。

天必应之以风雨者矣。

风雨从南方来者,为虚风,賊傷人者也。

其以夜半至也。

万民皆臥而弗犯也,故其歲民少病。

其以晝至者,万民懈惰而皆中於虚风,故万民多病。

虚邪入客於骨而不发於外,至其立春,阳气大发,腠理开。

因立春之日,风从西方来,万民又皆中於虚风,此兩邪相搏,经气结代者矣。

故逢其风而遇其雨者,命曰遇歲露焉。

因歲之和,而少賊风者,民少病而少死;歲多賊风邪气,寒温不和,則民多病而死矣。

《八正神明论》帝曰:星辰八正何候?岐伯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八正者,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也。

四时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气所在,以时調之也。

八正之虚邪,而避之勿犯也。

以身之虚,而逢天之虚,兩虚相感,其气至骨,入則傷五脏。

工候救之,弗能傷也。

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虚邪者,八正之虚邪气也。

正邪者,身形若用力汗出,腠理开,逢虚风,其中人也微。

故莫知其情,莫见其形。

《阴阳应象大论》曰:风勝則动,热勝則腫,燥勝則乾,寒勝則浮,湿勝則濡泻。

冬傷於寒,春必温病;春傷於风,夏生飧泄。

天气通於肺,地气通於嗌,风气通於肝,雷气通於心,穀气通於脾,雨气通於腎。

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

邪风之至,疾如风雨。

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

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

故天之邪气,感則害人五脏;水穀之寒热,感則害於六腑;地之湿气,感則害皮肉筋脉。

東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

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体为筋,在脏为肝,在色为蒼,在音为角,在聲为呼,在变动为握,在竅为目,在味为酸,在志为怒。

风傷筋,燥勝风,风勝湿。

《风论》:黃帝问曰:风之傷人也,或为寒热,或为热中,或为寒中,或为癘风,或为偏枯,或为风也,其病各異,其名不同。

或內至五脏六腑,不知其解,願聞其说。

岐伯对曰:风气藏於皮膚之間,內不得通,外不得泄。

风者善行而数变,腠理开則灑然寒,閉則热而悶。

其寒也則衰食飲。

其热也則消肌肉。

故使人怢慄而不能食,名曰寒热。

风气与阳明入胃,循脉而上至目內眥,其人肥則风气不得外泄,則为热中而目黃;人瘦則外泄而寒,則为寒中而泣出。

风气与太阳俱入,行諸脉俞,散於分肉之間,与卫气相干,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䐜而有瘍,卫气有所凝而不行,故其肉有不仁也。

癘者,有营气热胕,其气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风寒客於脉而不去,名曰癘风,或名曰寒热。

以春甲乙傷於风者为肝风,以夏丙丁傷於风者为心风,以季夏戊己傷於邪者为脾风,以秋庚辛中於邪者为肺风,以冬壬癸中於邪者为腎风。

风中五脏六腑之俞,亦为脏腑之风,各入其门戶所中,皆为偏风。

风气循风府而上,則为腦风。

风入系头,則为目风、眼寒。

飲酒中风,則为漏风。

入房汗出中风,則为內风。

新沐中风,則为首风。

久风入中,則为腸风飧泄。

外在腠理,則为泄风。

故风者百病之长也,至其变化,乃为他病也,无常方,然致有风气也。

帝曰:五脏风之形狀不同者何?願聞其诊及其病能。

岐伯曰:肺风之狀,多汗惡风,色皏然白,时咳短气,晝日則瘥,暮則甚,诊在眉上,其色白。

心风之狀,多汗惡风,焦絕,善怒嚇,赤色,病甚則言不可快,诊在口,其色赤。

肝风之狀,多汗惡风,善悲,色微蒼,嗌乾善怒,时憎女子,诊在目下,其色青。

脾风之狀,多汗惡风,身体怠惰,四支不欲动,色薄微黃,不嗜食,诊在鼻上,其色黃。

腎风之狀,多汗惡风,面痝然浮腫,脊痛不能正立,其色炲,隐曲不利,诊在肌上,其色黑。

胃风之狀,颈多汗惡风,食飲不下,鬲塞不通,腹善滿,失衣則䐜脹,食寒則泄,诊形瘦而腹大。

首风之狀,头面多汗惡风,当先风一日則病甚,头痛不可以出內,至其风日,則病少愈。

漏风之狀,或多汗,常不可單衣,食則汗出,甚則身汗,喘息惡风,衣常濡,口乾善渴,不能勞事。

泄风之狀,多汗,汗出泄衣上,口中乾上漬,其风不能勞事,身体盡痛則寒。

《玉機真藏论》曰:风者百病之长也,今风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为热,当是之时,可汗而发也。

或痹不仁腫痛,当是之时,可汤熨及火灸刺而去之。

弗治,病入舍於肺,名曰肺痹,发咳上气。

弗治,肺即傳而行之肝,名曰肝痹,一名曰厥,脅痛出食,当是之时,可按若刺耳。

弗治,肝傳之脾,病名曰脾风,发癉,腹中热,煩心出黃,当此之时,可按可药可浴。

弗治,脾傳之腎,病名曰疝瘕,少腹冤热而痛,出白,一名曰蠱,当此之时,可按可药。

弗治,腎傳之心,病筋脉相引而急,病名曰瘛,当此之时,可灸可药。

弗治,滿十日,法当死。

腎因傳之心,心即復反傳而行之肺,发寒热,病当三歲死。

此病之次也。

《金匱真言论》帝曰:天有八风,经有五风,何謂?岐伯曰:八风发邪,以为经风,觸五脏,邪气发病。

所謂得四时之勝者,春勝长夏,长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四时之勝也。

東风生於春,病在肝,俞在颈項;南风生於夏,病在心,俞在胸脅;西风生於秋,病在肺,俞在肩背;北风生於冬,病在腎,俞在腰股;中央为土,病在脾,俞在脊。

故春气者病在头,夏气者病在脏,秋气者病在肩背,冬气者病在四肢。

故春善病鼽衄,仲夏善病胸脅,长夏善病洞泄寒中,秋善病风瘧,冬善病痹厥。

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风瘧。

《調经论》曰:风雨之傷人也,先客於皮膚,傳入於孫脉,孫脉滿則傳入於络脉,络脉滿則輸於大经脉,血气与邪並客於分腠之間,其脉堅大,故曰实。

实者外堅充滿,不可按之,按之則痛。

寒湿之傷人也,皮膚不收,肌肉堅緊,榮血泣,卫气去,故曰虚。

虚者聶闢气不足,按之則气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

《太阴阳明论》曰:故犯賊风虚邪者,阳受之。

阳受之則入六腑,入六腑則身热不时臥,上为喘呼。

故阳受风气,阴受湿气。

故傷於风者,上先受之。

傷於湿者,下先受之。

《生气通天论》曰:风者,百病之始也,清静則肉腠閉拒,雖有大风苛毒,弗之能害,此因时之序也。

因於露风,乃生寒热。

是以春傷於风,邪气留連,乃为洞泄。

夏傷於暑,秋为咳瘧。

秋傷於湿,上逆而咳,发为痿厥。

冬傷於寒,春必温病。

四时之气,更傷五脏。

《百病始生篇》帝曰:夫百病之始生也,皆生於风雨寒暑,清湿喜怒。

三部之气,所傷異類,願聞其會。

岐伯曰:三部之气各不同,或起於阴,或起於阳,請言其方。

喜怒不節則傷脏,傷脏則病起於阴也,清湿襲虚則病起於下,风寒襲虚則病起於上,是謂三部。

至其淫泆,不可勝数。

岐伯曰:风雨寒热,不得虚,邪不能獨傷人。

卒然逢疾风暴雨而不病者,蓋无虚故邪不能獨傷人,此必因虚邪之风,与其身形,兩虚相得,乃客其形。

其中於虚邪也,因与天时,与其身形,参以虚实,大病乃成,气有定舍,因处为名,上下中外,分为三員。

是故虚邪之中人也,始於皮膚,皮膚緩則腠理开,开則邪从毛髮入,入則抵深,深則毛髮立,毛髮立則淅然,故皮膚痛。

留而不去,則傳舍於络脉,在络之时,痛於肌肉,其痛之时息,大经乃代。

留而不去,傳舍於经,在经之时,灑淅喜驚。

留而不去,傳舍於輸,在輸之时,六经不通,四肢則肢節痛,腰脊乃強。

留而不去,傳舍於伏沖之脉,在伏沖之时,体重身痛。

留而不去,傳舍於腸胃,在腸胃之时,賁響腹脹,多寒則腸鳴飧泄,食不化,多热則溏出糜。

留而不去,傳舍於腸胃之外,募原之間,留著於脉,稽留而不去,息而成積。

邪气淫泆,不可勝论。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察其所痛,以知其应,有餘不足,当补則补,当泻則泻,毋逆天时,是謂至治。

《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諸阳之會,皆在於面。

中人也方乘虚时,及新用力。

若飲食汗出,腠理开,而中於邪。

中於面則下阳明,中於項則下太阳,中於頰則下少阳,其中於膺背兩脅,亦中其经。

虚邪之中身也,灑淅动形。

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於色,不知於身。

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知其情。

《刺節真邪论》曰:虚邪之中於人也,灑淅动形,起毫毛而发腠理。

其入深,內搏於骨,則为骨痹。

搏於筋,則为筋攣。

搏於脉中,血閉不通,則为癰。

搏於肉,与卫气相搏,阳勝者則为热,阴勝者則为寒,寒則真气去,去則虚,虚則寒。

搏於皮膚之間,其气外发,腠理开,毫毛搖,气往来行,則为癢。

留而不去則痹。

卫气不行,則为不仁。

虚邪偏客於身半,其入深,內居营卫,营卫稍衰,則真气去,邪气獨留,发为偏枯。

其邪气淺者,脉偏痛。

虚邪之入於身也深。

寒与热相搏,久留而內著。

寒勝其热,則骨疼肉枯。

热勝其寒,則爛肉腐肌为膿。

內傷骨,內傷骨为骨蝕。

《脉要精微论》曰:风成为寒热,久风为飧泄,脉风成为癘,来徐去疾,上虚下实,为惡风也。

故中惡风者,阳受气也。

《壽夭剛柔篇》曰:病在阳者,命曰风。

病在阴者,命曰痹。

阴阳俱病,命曰风痹。

风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气。

《通評虚实论》曰:不从內外中风之病,故瘦留著也。

蹠跛,风寒湿之病也。

《平人气象论》曰:面腫曰风。

人一呼脉三动,一吸脉三动而躁。

尺热曰病温;尺不热脉滑曰病风。

脉澀曰痹。

《刺志论》曰:脉大血少者,脉有风气,水漿不入,此之謂也。

《阴阳別论》曰:二阳之病发心脾,其傳为风消,其傳为息賁者,死不治。

二阳一阴发病,主驚駭,背痛,善噫,善欠,名曰风厥。

三阳三阴发病,为偏枯痿易,四肢不舉。

《五色篇》曰:黃赤为风,青黑为痛,白为寒,黃而膏潤为膿,赤甚者为血,痛甚为攣,寒甚为皮不仁。

《評热病论》帝曰:有病身热汗出煩滿,煩滿不为汗解,此为何病?岐伯曰:汗出而身热者,风也。

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

病名曰风厥。

巨阳主气,故先受邪;少阴与其为表里也,得热則上从之,从之則厥也。

帝曰:治之奈何?曰:表里刺之,飲之服汤。

帝曰:勞风为病何如?岐伯曰:勞风法在肺下,其为病也,使人強上冥視,唾出若涕,惡风而振寒,此为勞风之病。

帝曰:治之奈何?曰:以救俯仰。

巨阳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不精者七日。

咳出青黃涕,其狀如膿,大如彈丸,从口中若鼻中出,不出則傷肺,傷肺則死矣。

《病能论》帝曰:有病身热懈惰,汗出如浴,惡风少气,此为何病?岐伯曰:病名曰酒风。

治之以澤泻、術各十分,麋銜五分,合以三指撮,为后飯。

《骨空论》曰:风从外入,令人振寒,汗出头痛,身重惡寒,治其风府,調其阴阳,不足則补,有餘則泻。

大风颈項痛,刺风府,风府在上椎。

大风汗出,灸噫嘻,噫嘻在背下俠脊傍三寸所。

《四时气篇》曰:癘风者,素刺其腫上,已刺,以銳针针其处,按出其惡气,腫盡乃止。

常食方食,无食他食。

《热病篇》曰:偏枯,身偏不用而痛,言不变,志不亂,病在分腠之間,巨针取之。

益其不足,損其有餘,乃可復也。

痱之为病也,身无痛者,四肢不收,智亂不甚,其言微知。

可治,甚則不能言,不可治也。

病先起於阳,后起於阴者。

先取其阳,后取其阴,浮而取之。

风痙身反折,先取足太阳及膕中及血络出血;中有寒,取三里。

《至真要大论》曰:厥阴司天,其化以风。

风气大来,木之勝也。

土湿受邪,脾病生焉。

諸风掉眩,皆屬於肝。

諸暴強直,皆屬於风。

《气交变大论》曰:歲木太过,风气流行,脾土受邪。

民病飧泄,食減体重,煩冤,腸鳴,腹支滿,上应歲星。

甚則忽忽善怒,眩冒巔疾。

《五常政大论》曰:厥阴司天,风气下臨,脾气上从,而土且隆,黃起水乃眚,土用革,体重,肌肉萎,食減口爽,风行太虚,云物搖动,目转耳鳴。

《六元正紀大论》曰:厥阴所至,为风府,为璺啟。

厥阴所至,为风生,終为肅。

木鬱之发,太虚埃昏,云物以擾,大风乃起,髮屋折木,木有变。

故民病胃脘当心而痛,上支兩脅,鬲咽不通,食飲不下,甚則耳鳴眩转,目不識人,善暴僵仆。

太虚蒼埃,天山一色,或为濁色,黃黑郁若,橫云不起,雨而乃发也,其气无常。

长川草偃,柔葉呈阴,松吟高山,虎嘯岩岫,怫之先兆也。

论古今中风之辨(共三条)

夫风邪中人,本皆表证,考之《內经》所載諸风,皆指外邪为言,故並无神魂昏憒,直視僵仆,口眼歪斜,牙关緊急,語言謇澀,失音煩亂,搖头吐沫,痰涎壅盛,半身不遂,癱瘓軟弱,筋脉拘攣,抽搐瘛瘲,遺尿失禁等说。

可见此等证候,原非外感风邪,总由內傷血气也。

夫风自外入者,必由淺而深,由漸而甚,自有表证。

既有表证,方可治以疏散。

而今之所謂中风者則不然,但见有卒倒昏迷,神魂失守之類,无论其有无表邪,有无寒热,及有无筋骨疼痛等证,便皆謂之中风,誤亦甚矣。

雖《热病篇》有偏枯一证,曰:身偏不用而痛。

此以痛痹为言,非今之所謂中风也。

《阴阳別论》有曰:三阴三阳发病,为偏枯痿易,四肢不舉,此以经病为言,亦非所謂风也。

繼自越人、仲景,亦皆以外感言风,初未嘗以非风言风也。

迨至漢末華元化所言五脏之风,則稍与《內经》不同,而始有吐沫,身直口噤,筋急,舌強不能言,手足不遂等说,然猶不甚相遠。

再自隋唐以来,則巢氏《病源》、孫氏《千金》等方,以至宋元諸家所列风证,日多日詳,而是风非风始混亂莫辨,而愈失其真矣。

故余悉採其要,列证如前。

凡《內经》所不言者,皆不得謂之风证,即或稍有相涉,亦必以四诊相参,必其真有外感实邪,方可以风论治,否則誤人不小也。

一、《难经》曰:傷寒有幾,其脉有变否?然:傷寒有五:有中风,有傷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

其所苦各不同。

詳此《难经》之云中风者,本五種傷寒之一。

又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汗出,惡风脉緩者,名为中风。

由此觀之,可见《內经》之凡言中风者,本以外感寒邪为言也,豈后世以內傷屬风等证悉認之为外感中风耶?

一、仲景《要略》曰:夫风之为病,当半身不遂,或但臂不遂者,此为痹;脉微而数,中风使然。

寸口脉浮而緊,緊則为寒,浮則为虚,寒虚相搏,邪在皮膚;浮者血虚,络脉空虚,賊邪不泻,或左或右,邪气反緩,正气即急,正气引邪,喎僻不遂。

邪在於络,肌膚不仁;邪在於经,即重不勝;邪入於腑,即不識人;邪入於脏,舌即难言,口吐涎。

觀仲景之论中风者如此。

其所云半身不遂者,此为痹,乃指痛风之屬为言。

謂其由於风寒也。

再如邪在皮膚,及在络、在经、入腑、入脏者,此謂由淺而深,亦皆以外邪傳变为言也。

惟喎僻吐涎二证,在《內经》諸风並无言及,而仲景創言之。

故自唐宋以来,則漸有中经、中血脉、中腑、中脏之说。

而凡以內傷偏枯、气脫、卒倒、厥逆等证,悉認为中风,而忘卻真风面目矣。

论中风屬风

风有真风、類风,不可不辨。

凡风寒之中於外者,乃为风邪。

如《九宫八风篇》之风占病候,《歲露论》之虚风实风,《金匱真言论》之四时风证,《风论》之脏腑中风,《玉機真脏论》之风痹、风癉、痹论,《賊风篇》之风邪为痹,《瘧论》《歲露论》之瘧生於风,《評热病论》之风厥、勞风,《骨空论》之大风,《热病篇》之风痙,《病能论》之酒风,《咳论》之感寒咳嗽,是皆外感风邪之病也。

其有不由外感而亦各为风者。

如病機所云:諸暴強直,皆屬於风;諸风掉眩,皆屬於肝之類。

是皆屬风而实非外中之风也。

何以见之?蓋有所中者謂之中,无所中者謂之屬。

夫既无所中,何謂之屬?此以五运之气,各有所主。

如諸湿腫滿,皆屬於脾;諸寒收引,皆屬於腎,是皆以所屬为言,而风之屬於肝者,即此謂也。

蓋肝为東方之脏,其藏血,其主风,肝病則血病而筋失所养。

筋病則掉眩強直之類无所不至,而屬风之证百出,此所謂皆屬於肝,亦皆屬於风也。

夫中於风者,即真风也;屬於风者,即木邪也。

真风者,外感之表证也;屬风者,內傷之里证也,即厥逆內奪之屬也。

夫曰中曰屬,此在《內经》固已显然,各有所謂。

即如年辰之屬鼠屬牛,豈即为牛为鼠乎?而后世不能明辨,遂致方论混傳,表里誤治。

千古之弊,莫此为甚。

第在《內经》則原无真中、類中之分,而王安道始有此论,予甚善之。

第惜其辨有未盡,故復述之,以詳其说。

凡欲明此义者,但当於中风、屬风、表证、里证四者之間。

默而思之,当自见其真矣。

论河間中风说

河間《原病式》曰:凡人风病,多因热甚,而风燥者,为其兼化,以热为其主也。

俗云风者,言末而忘其本也。

所以中风癱瘓者,非謂肝木之风实甚而卒中之也。

亦非外中於风爾。

由乎將息失宜而心火暴甚,腎水虚衰,不能制之,則阴虚阳实而热气怫鬱,心神昏冒,筋骨不用,而卒倒无所知也。

多因喜、怒、思、悲、恐五志有所过極而卒中者,皆为热甚故也。

若病微則但僵仆,气血流通,筋脉不攣。

緩者发过如故。

或热气太甚,鬱结壅滯,气血不能宣通,阴气暴絕,則阳气后竭而死。

据河間此论,謂非肝木之风,亦非外中之风,由乎將息失宜,此獨得之见,誠然善矣。

然皆謂为热甚,則不然也。

凡將息失宜,五志过極,本屬勞傷证也。

而勞傷血气者,豈皆火证?又豈无阳虚病乎?经曰:喜怒傷气,寒暑傷形,暴怒傷阴,暴喜傷阳。

夫傷阴者,水虧也。

傷阳者,火虚也。

以虚作火,鮮不危矣。

又河間曰:其中腑者,面加五色,有表证,脉浮而惡寒,拘急不仁,皆曰中腑也。

其治多易。

中脏者,唇吻不收,舌不转而失音,鼻不聞香臭,耳聾而眼瞀,大小便閉结,皆曰中脏也。

其治多难。

大抵中腑者多著四肢,中脏者多滯九竅。

若风中腑者,先以加減續命汤,隨证发其表;若忽中脏者,則大便多秘澀,宜以三化汤通其滯。

表里证已定,別无他证,故以大药和治之。

据此云脉浮惡寒,拘急不仁等证,本皆傷寒之類也。

何又名为中腑?唇不收,舌不转,失音耳聾等证,本皆厥奪之類也。

何又名为中脏?自中脏中腑之说並列为言,而內傷外感之证,斯无辨而混亂矣。

且續命汤、三化汤之屬,但可以散风寒,攻实热。

若所云將息失宜者,豈尚堪治之以此?

论東垣中风说

東垣《发明》曰: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

此中风者,非外来风邪,乃本气自病也。

凡人年逾四旬,气衰之際,或憂喜忿怒傷其气者,多有此疾,壯歲之时无有也;若肥甚者則間有之,亦是形盛气衰而如此耳。

治法当和脏腑,通经络,便是治风也。

据東垣年逾四旬气衰之说,其发明病機,切中病情,誠出諸賢之表者,余深服之。

然憂、喜、忿、怒傷气者固有此疾,而酒色勞倦傷阴者尤多此疾。

何以言之?蓋气生於阳,形成於阴。

余嘗曰:察阳者,察其衰与不衰。

察阴者察其壞与不壞。

夫阳衰則气去,故神志昏亂;阴虧則形壞,故肢体廢弛,此衰壞之謂也。

所以此病多在四旬之外,正以其漸傷漸敗,而至此始见其非外感,而总由內傷可知也。

今以气脫形壞之病,顧可謂之风热而散之攻之也否乎?

又東垣曰:中血脉則口眼歪,中腑則肢節廢,中脏則性命危,三治各不同。

中血脉者,外有六经之形证,則从小續命汤加減。

中腑者內有便溺之阻格,宜三化汤等通利之。

外无六经之形证,內无便溺之阻隔,宜养血通气。

大秦艽汤、羌活愈风汤主之。

据東垣、河間之说,若有同者,若有異者。

如云中腑中脏,本皆同也。

而東垣又云中血脉,則稍異矣。

又如續命汤,在河間則以治腑病,東垣則以治血脉;三化汤在河間用以治中脏,而東垣用以治中腑,則又異矣。

此或因证施治,各有所宜,姑无论也。

再如河間曰:此非肝木之风,亦非外中於风。

東垣亦曰:非外来风邪,乃本气自病也。

夫皆曰非风,而又皆曰中腑中脏,不知所中者为何物,則分明又指为风矣。

夫既曰將息失宜,又曰气衰所致,本皆言其虚也。

而治法皆用汗下,則分明又作实邪矣。

此等名目混亂,涇渭不分,若曰是,若曰非,而含糊於可否之間,因致后學茫然莫知所宗。

正以議论日多,不得其要,反滋千古疑竇,深可慨也。

至若續命、三化等汤,恐亦非神衰形壞之人所能堪者。

故凡读书稽古之士,宜加精究。

勿謂古人之法如此,便可執而混用。

论丹溪中风说

丹溪曰:按《內经》以下,皆謂外中风邪,然地有南北之殊,不可一途而论。

惟劉河間作將息失宜,水不制火者極是。

由今言之,西北二方,亦有真为风所中者,但極少耳;東南之人,多是湿土生痰,痰生热,热生风耳。

据丹溪引《內经》以下皆謂外中风邪之说,不知《內经》之凡言风者,皆以外感为言,原非后世之所謂中风也。

觀《难经》五種傷寒之意可知矣。

而丹溪之言,豈得內经之本意乎?至若東南之人,只是湿痰生热,热生风,此仍述河間热甚之说,而非风等证。

豈皆热病?即云为痰,又豈无寒痰。

而何以痰即生热,热即生风也?且非风則已,是风則南北俱有,若云東南寒少,未必殺人則可,而云风少則不可也。

非痰則已,是痰亦南北俱有。

若水土之外湿,東南雖多;而乳酪之內湿,則西北尤多也。

雖痰之为物,本为湿动。

然脾健則无,脾弱則有,而脾敗則甚。

是可见因病所以生痰,非因痰所以生病也。

凡治失其本而欲望病愈者,未之有也。

又丹溪曰:半身不遂,大率多痰。

在左屬死血与瘀血,宜四物汤加桃仁、紅花、竹瀝、薑汁;在右屬痰屬气虚,宜二陳汤、四君子汤加竹瀝、薑汁。

据丹溪此说,若乎近理,故人多信之,而不知其有不然也。

夫人身血气,本不相離,焉得以左为血病,右为痰气耶?蓋丹溪之意,以为肝屬木而位左,肝主血也;肺屬金而位右,肺主气也;脾屬土而寄位西南,故亦在右,而脾主湿与痰也。

然此以五行方位之序,言其理耳。

豈曰西无木,東无金乎?且各经皆有左右,五脏皆有血气。

即如胃之大络,乃出於左乳之下,則脾胃之气亦出於左。

又豈左非脾,右非肝,左必血病,右必痰气乎?然則何以辨之?此惟《內经》以阴阳分血气,以左右言輕重,則至当也。

经曰: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

又曰:阴勝則阳病,阳勝則阴病。

又曰:女子右为逆,左为从;男子左为逆,右为从。

夫阳病者,即气病也。

气本乎阳,而阴邪勝之則病也。

阴病者,即血病也,血本乎阴,而阳邪勝之則病也。

从者病輕,男病宜右,女病宜左也。

逆者病重,男病畏左,女病畏右也。

以此辨之,而再参以脉色,察其病因,則在气在血,或重或輕,斯得其真矣。

若謂左必血病,右必痰气,則未免非痰治痰,非血治血,而誅伐无过,鮮不誤矣。

论真中风

觀劉宗厚《玉機微义》云:余嘗居涼州,其地高阜,四时多风少雨,天气常寒,每见中风或暴死者有之。

蓋折风燥烈之甚也。

时洪武乙亥秋八月,大风起自西北时,甘州城外路死者数人,余亦始悟《经》謂西北之折风傷人,至病暴死之旨不誣,丹溪之言有所本也。

籲!医之不明运气、地理、造化、病機之微,而欲行通变之法者,难矣哉!

据此一说,是誠风之殺人也。

然风气兼温,雖烈未必殺人,惟帶寒威則殺人耳。

矧以西北地寒,而塞风起於八月,則寒隨风至,寒必徹骨。

凡暴露之人,雖曰中风,而不知实中阴寒之毒也。

此在強者固能支持,弱者焉得不死。

然亦以所遇之異,故特紀。

若此方是真中风邪,則亦百十年間始或僅遭一二。

而此证之不多见者,从可知矣。

此外如賊风虚邪之傷人,則歲歲有之,处处有之,是无非外感之病,未聞有因外感而卒然昏憒致死也。

矧今人之所謂中风者,或於寂然无风之时,或於食飲嚴密之处,素无外感而忽然运僕,忽然偏廢。

此其是风非风,又可知矣。

而盡以风治,其能堪哉!

论續命等汤

按歷代相傳治中风之方,皆以續命等汤为主。

考其所自,則始於《金匱要略》附方中有《古今录驗》續命汤,然此必宋时校正之所增,而非仲景本方也。

此自隋唐以来,則孫氏《千金方》乃有小續命、大續命、西川續命、排风等汤,故后世宗之。

无不以此为中风主治矣。

夫續命汤以麻黃为君,而以薑、桂並用,本发散外邪之佳方也。

至小續命、大續命、西川續命等汤,則復加黃芩以兼桂、附,雖曰相制,而水火冰炭,道本不同,即有神妙,終非余之心服者。

其他无论,獨怪乎河間、東垣、丹溪三子者,既於中风门皆言此病非风矣,而何於本门皆首列小續命汤,而附以加減之法。

曰:无汗惡寒,麻黃續命汤;有汗惡风无热,桂枝續命汤;有汗身热不惡寒,白虎續命汤;有汗身热不惡风,葛根續命汤;无汗身涼,附子續命汤。

若此諸法,但用治外感則可,用治內傷則不可。

而三子之卷卷不捨者,皆此数方,又何前后之言不相应耶?再如大秦艽等汤,在《機要》《发明》俱云:治中风外无六经之形证,內无便溺之阻隔。

如是血弱不能养筋,宜养血而筋自榮,以大秦艽汤,羌活愈风汤主之。

夫秦艽汤雖有补血之药,而寒散之剂居其半。

夫既无六经之外邪,而用散何为也?既无阻隔之火邪,而用寒何为也?寒散既多,又果能养血气而壯筋骨乎?秦艽汤且不可,愈风汤則尤其不可者也。

吾不知用此法者,果出何意?

论治中风(共三条)

凡治风之法,宜察淺深虚实及中经中脏之辨。

蓋中经者,邪在三阳,其病猶淺;中脏者,邪入三阴,其病則甚。

若在淺不治,則漸入於深;在经不治,則漸入於脏,此淺深之謂也。

又若正勝邪者,乃可直攻其邪;正不勝邪者,則必先顧其本,此虚实之謂也。

倘不知此,則未有不致敗者。

一、大风大寒直中三阴致危者,必用《金匱》續命汤去石膏治之。

若风寒在经,而头疼惡寒,拘急身痛者,宜麻黃汤、麻桂飲隨证加減主之。

甚者亦宜續命汤。

若头疼有汗惡风者,宜桂枝汤,或五積散。

若风邪在经,热多寒少,而为偏枯疼痛发热者,宜大秦艽汤主之。

甚者,愈风汤亦可。

一、风寒諸病,无非外感证也。

如輕淺在肺者,則为傷风。

稍深在表里之間者,則为瘧疾。

留連经络者,則为寒热往来。

遍傳六经,徹內徹外者,則为傷寒、瘟疫。

久留筋骨者,則为风痹、痛风,或为偏风。

风热上壅者,則为大头时毒。

风湿相搏者,則为大风、癘风。

浮在肌膚者,則为斑疹、瘡毒。

感在嶺南者,則为瘴气。

凡此者皆外感风寒之病,俱有门類,方论具載各条。

舍此之外,但无表证者,均不得指为风也。

述古治權变

許胤宗治唐柳太后病风,脉沉欲脫,云:服汤药无及矣。

即以黃耆防风煮汤数十斛,置床下熏薄之。

是夕果語,更药之而愈。

王克明治盧州王守道风噤不能語,以熾炭燒地热,灑以药汤,置病者於上,須臾小蘇。

若此二者,以病至垂危,药不能及,亦治风之權变也。

諸风论列方

麻黃汤(散一) 桂枝汤(散九) 麻桂飲(新散七) 愈风汤(散五六) 排风汤(散百五) 五積散(散三九) 續命汤(散五一) 小續命汤(散五二) 大續命汤(散五三) 大秦艽汤(和二四五)

论外备用方

二丹丸(补一五六 养阴血) 黃耆丸(补一五五 虚风) 八风散(和二百四十 风邪上盛) 省风汤(和二三九 风痰) 清心散(和二四九 风痰) 琥珀壽星丸(和百十三 风痰) 滌痰汤(和二四八 风痰) 四白丹(和二五四 清气消风) 順风勻气散(和二四二 行气疏风) 薏苡仁汤(和二四七 中风流注) 虎骨散(和二百五十 半身不遂) 防风通圣散(攻十六 风热便结) 三化汤(攻二九 邪实中焦) 胃风汤(散五七 虚风面腫) 秦艽升麻汤(散五五 阳明中风) 地黃散(散五八 阴虚中风) 續命煮散(散五四 补虚散风) 十味銼散(热四九 血弱身痛) 养正丹(热一八九 痰涎上壅) 养血当歸地黃汤(和二四六 血少拘攣)

卷之十一从集·雜证謨

非风

论正名(共二条)

非风一证,即时人所謂中风证也。

此证多见卒倒,卒倒多由昏憒。

本皆內傷積損頹敗而然,原非外感风寒所致。

而古今相傳,咸以中风名之,其誤甚矣。

故余欲易去中风二字,而擬名類风,又欲擬名屬风。

然類风、屬风,仍与风字相近,恐后人不解,仍爾模糊,故單用河間、東垣之意,竟以非风名之。

庶乎使人易曉,而知其本非风证矣。

一、凡诊諸病,必先宜正名。

觀《內经》諸篇所言风证,各有淺深脏腑虚实寒热之不同,前义已詳,本皆歷歷可考也。

若今人之所謂中风者,則以《內经》之厥逆,悉指为风矣,延誤至今,莫有辨者。

雖丹溪云:今世所謂风病,大率与痿证混同论治,此说固亦有之。

然何不云誤以厥逆为风也。

惟近代徐東皋有云:痓厥類风,凡屍厥、痰厥、气厥、血厥、酒厥等证,皆与中风相類。

此言若乎近之,而殊亦未善也。

使果风厥相類,則凡臨是证者,曰风可也,曰厥亦可也,疑似未決,將从风乎?將从厥乎?不知《经》所言者,风自风,厥自厥也。

风之与厥,一表证也,一里证也。

豈得謂之相類耶?奈何后人不能詳察经义,而悉以厥证为风。

既名为风,安得不从风治。

既从风治,安得不用散风之药。

以风药而散厥证,所散者非元气乎?因致真阴愈傷,真气愈失,是速其死矣。

若知为厥,則原非外感,自与风字无涉,此名之不可不正,证之不可不辨也。

但名得其正,又何至有誤治之患。

諸厥证义詳后厥逆本门,当与此门通閱。

论有邪无邪

凡非风等证,在古人諸书,皆云气体虚弱,榮卫失調,則真气耗散,腠理不密,故邪气乘虚而入。

此言感邪之由,豈不为善,然有邪无邪,則何可不辨。

夫有邪者,即傷寒瘧痹之屬;无邪者,即非风衰敗之屬。

有邪者,必或为寒热走注,或为腫痛偏枯,而神志依然无恙也;无邪者,本无痛苦寒热,而肢節忽廢,精神言語倏爾变常也。

有邪者,病由乎经,即风寒湿三气之外侵也;无邪者,病出乎脏,而精虚則气去,所以为眩运卒倒,气去則神去,所以为昏憒无知也。

有邪者,邪必乘虚而入,故当先扶正气,但通经逐邪之品不得不用以为佐;无邪者,救本不暇,尚可再为雜用以傷及正气乎。

论肝邪

凡五脏皆能致病,而风厥等证何以獨重肝邪,且其急暴之若此也?蓋人之所賴以生者,惟在胃气,以胃为水穀之本也。

故《经》云:人无胃气曰死,脉无胃气亦死。

夫肝邪者,即胃气之賊也,一勝一負,不相併立。

凡此非风等证,其病为強直掉眩之類,皆肝邪风木之化也。

其为四肢不用,痰涎壅盛者,皆胃敗脾虚之候也。

然雖曰東方之实,又豈果肝气之有餘耶?正以五阳俱敗,肝失所养,則肝从邪化,是曰肝邪。

故在阴阳類论以肝脏为最下者,

杏和舒筋堂 · 中医典籍库 | 常宁群英东路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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